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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2016厦门思明区厦港街道办事处招聘社区工作者6人
2016厦门思明区厦港街道办事处招聘社区工作者
6人
思明区厦港街道办事处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网格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岗位描述
社区工作者(网格员)岗位:主要从事社区各项事务工作,开展社区各类便民服务工作;做好社区内单位、居民、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和协调工作;做好以劳动就业为重点的社会事务性工作;为社区特殊群体提供社会福利性工作;服从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工作安排及岗位调剂。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热爱本职工作,热心为群众服务,责任心强,吃苦耐劳,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非在编聘用人员义务;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35周岁以下,性别不限;
(五)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六)具有一定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日常办公软件;
(七)厦门市户籍。
三、招聘程序
(一)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及报名
1、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于2016年6月6日在思明区政府网、海峡人力资源网、厦漳泉公共招聘和思明区各社区居委会劳动力市场管理系统同时发布。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厦港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详见附件,可自行下载打印)一式一份;
(2)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及所有证书的复印件一份;
(3)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背面注明姓名,一张贴于报名表上相应位置,两张夹在报名表上)。
①符合加分政策的退役士兵(含大学生退役士兵),请在报名期间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身份证、退伍证前往厦门市民政局安置办开具证明。
②服务基层毕业生提供以下材料:组织实施相应项目的机构出具的服务基层期满考核合格证书(或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材料)。
3、报名时间:2016年6月7日―6月16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
(二)考试资格审查
1.报名结束后由厦港街道办事处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并将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公布在海峡人力资源网。审查未通过的,由厦港街道办事处电话告知应聘人员不通过的原因。
2.初审合格的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的比例不足3:1的,原则上取消该岗位招聘。情况特殊的,由厦港街道办事处提出意见,经区非编招聘领导小组批准方可降低比例招聘。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应聘人员登录海峡人力资源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须在接到结果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区非编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4.准考证发放。初审合格者,由厦港街道办事处发给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分为100分。笔试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社区工作及相关政策法规、社会学、行政管理、法律常识等考生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笔试结束后,应聘人员可登陆海峡人力资源网查询笔试成绩及名次。
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加分规定:
(1)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服务期为1年及以上期满考核合格的,笔试卷面分加5分。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指参加国家和福建省组织实施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和“服务社区计划”,服务期1年以上且于报名截止日前期满考核合格的具有厦门户籍的高校毕业人员或厦门生源高校毕业人员。
(2)从我市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或厦门生源退役士兵,可享受以下笔试卷面分加分:服役满13年以上的转业、复员士官加8分;服役满9年至12年的转业、复员士官加6分 服役满6年至8年的复员士官加4分;服役满3年至5年的复员士官加2分;荣立二等功以上转业
士官、退役士兵另加3分;荣立三等功退役士兵另加2分;获得优秀士官和优秀士兵荣誉称号的退役士兵另加1分;伤残士兵另加3分;对在边防、高原、海岛等艰苦地区或从事飞行、舰艇工作5年以上的退役士兵除享受以上加分外,可再加3分;全日制普通教育大专以上学历学生在校期间应征入伍且退役后继续完成学业的,毕业后2年内加5分;全日制普通教育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应征入伍,退役后2年内加5分。本项加分可累计计算,但累计最高不得超过10分。
大学生退役士兵。指从我市应征入伍,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①全日制普通教育大专以上学历学生在校期间应征入伍且退役后继续完成学业的,毕业2年内的;②全日制普通教育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应征入伍,退役后2年内的。
(3)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享受笔试加分待遇,加分不受笔试满分限制。加分仅限于笔试卷面分。
(4)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如实填报,并向厦港街道办事处提供相应的加分证明等材料,否则视为放弃享受加分政策。
2、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从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中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所有进入面试的人选由厦港街道办事处进行资格复核,资格复核通过者,由厦港街道办事处发给《面试通知书》。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按岗位拟聘人数1:1比例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合格成绩不得低于70分。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综合总分:
综合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面试成绩分别乘以50%后相加折算成综合总分。折算过程的中间数据、综合总分均采用四舍五入方法取小数点后两位。应聘人员可登录海峡人力资源网查询综合总分。
(四)体检与考核
1、体检人选从综合总分上合格线人员中按排名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若综合总分相同的,取笔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和考核;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重新进行面试,以重新面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和考核。
2、体检。由厦港街道办事处统一组织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1寸证件彩照由街道组织到指定的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集中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体检结果由厦港街道办事处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或厦港街道办事处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区非编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书面复检申请,获得批准后由应聘人员在区监察部门的监督下从具有资质条件的医院名单(不含首次体检医院)中抽取复检医院。复检只有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自行到其它医疗单位体检的一律无效。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
社区工作者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
3.考核。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应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计生证明(已婚),并由厦港街道办事处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复核后报区非编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确认。
4.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资格的,或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因故退出、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厦港街道办事处从综合总分上合格线的人员中按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应聘人员综合总分成绩保留一年(自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之
日算起)。在公示期满日起一年内岗位出现空缺时,由厦港街道办事处提出意见,报区非编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从该批次该岗位综合总分上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中按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思明区政府网、海峡人力资源网公示3个工作日。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厦港街道办事处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根据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四、其他事项
(一)工资及待遇:
社区工作者(网格员):试用期满后社区网格员工资、福利待遇按社区工作站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有关规定执行,有调剂岗位的,按调剂后岗位相应的工资福利有关规定执行。月工资约 2400元(已扣除按规定缴交的社保等费用),并按规定缴交社保。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2017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在校学生(即2017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经区非编招聘领导小组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年龄、资格证书等相关资历要求计算到报名截止日(2016年6月16日)。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如:最高年龄要求35岁是指1981年6月16日(含)之后出生的人员。
(四)本次招考中的应届毕业生是指2016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是指经教育部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中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中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普通高等、中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本科及以下学历应届毕业生须于2016年9月30日前提供学历(位)证书、研究生学历应届毕业生须于2016年12月31日前提供学历(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五)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须是国民教育学历。
(六)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人员提供报到证;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人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证明;持自考、函授等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报考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等相关证明。上述认证最迟须在面试资格复核时提供,未提供者取消面试资格。
(七)已就业的应聘人员须于体检合格后进入考核前,由本人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其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八)户籍要求为厦门市的,不含在厦门市的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口。
(九)严格落实回避政策。凡与招聘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用从事人事、财务、监察岗位工作,也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须实行公务回避。
(十)应聘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各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或在考试、体检中舞弊的,或在考核中欺骗组织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以上应聘人员3年内均不得报考我区编内或非在编工作人员岗位。
(十一)应聘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
篇二:2013厦门事业单位招聘:厦门思明区莲前街道办事处招聘非编人员26名
厦门中公教育2013厦门事业单位招聘:厦门思明区莲前街道办事处招聘非编人员26名 因工作需要,思明区莲前街道办事处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招聘社区网格员岗位26人,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社区网格中各类便民服务和管理工作;
2.做好社区内单位、居民、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和协调工作;
3.做好以劳动就业为重点的社会事务性工作;
4.做好社区各项行政性事务工作;
5.做好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服从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工作安排。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社区服务工作,服从组织分配;
(三)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社会组织能力,有较好的文字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熟练电脑操作;
(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大专毕业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六)性别不限,年龄35周岁以下(《就业失业登记证》中注明“就业困难”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七)厦门市户籍。
三、招聘程序
(一)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及报名
1.招聘信息于2013年10月25日在思明区政府网()和思明区各社区居委会劳动力市场管理系统同时公布。
2.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报名时须填写《思明区莲前街道公开招聘社区网格员报名表》一份(详见附件),提供本人近期1寸证件彩照3张,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等岗位需要的资格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应聘岗位的资格要求报名,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包括填报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或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一个环节,一经发现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报名时间:
2013年10月25日-11月4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4.报名地点:
莲前西路859号之二1楼大厅(莲前街道办事处后楼便民服务中心)报名,咨询电话:5966728小薛、5909617小吴。
(二)资格初审
1.报名结束后由莲前街道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并将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公布在海峡人力资源网和莲前街道网站。审查未通过的,由莲前街道电话告知应聘人员不通过的原因。
2.初审合格的报考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的比例不足3:1的,原则上相应减少该岗位拟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情况特殊的,由莲前街道提出意见,经区非在编聘用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方可降低比例招聘。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应聘人员登录海峡人力资源网和莲前街道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须在接到结果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区非在编聘用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
4.准考证发放
初审合格者,由莲前街道发给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电脑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综合总分100分,其中笔试、面试各占综合总分的40%、电脑测试占综合总分的20%。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分为100分。笔试主要内容为行政能力测试、社区建设、社会学及民生保障服务方面的政策法规等内容。
笔试结束后,应聘人员可登录海峡人力资源网和莲前街道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及名次。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电脑测试
按岗位拟聘人数1:3的比例,依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名顺序确定电脑测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所有进入电脑测试的人选由莲前街道进行资格复核。资格复核通过者名单,由莲前街道发布在海峡人力资源网和莲前街道网站。
电脑测试在面试前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Word输入和
Excel应用能力,电脑测试满分为100分。
电脑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参加面试人选即为参加电脑测试人员。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按岗位拟聘人数1:1比例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合格成绩不得低于70分。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综合总分
综合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电脑测试、面试成绩分别乘以40%、20%、40%后相加折算成综合总分。
折算过程的中间数据、综合总分均采用四舍五入方法取小数点后两位。
综合总分(含笔试、电脑测试和面试)当天公布在考场外公告栏上,应聘人员也可登录海峡人力资源网和莲前街道网站查询。
(四)体检与考核
1.体检和考核人选从综合总分上合格线人员中按排名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若综合总分相同的,取笔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和考核;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重新进行面试,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名次。
2.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1寸证件彩照由莲前街道组织到指定的综合性医院集中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体检结果由莲前街道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或莲前街道在得知体检结果后如有疑义,可在一周内提出复检申请,由区监察局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自行到其它医疗单位体检的
一律无效。
本次招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3.考核。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应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计生证明(已婚),并由莲前街道组织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同时对应聘人员应聘资格再次进行复核后报街道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认,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此次复核为准。
4.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资格的,或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因故退出、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莲前街道从综合总分上合格线人员中依次递补。
应聘人员综合总分保留一年(自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算起)。公示期满日起一年内岗位出现空缺时,由莲前街道提出意见,报区非在编聘用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从该批次综合总分上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中按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思明区政府网、海峡人力资源网和莲前街道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莲前街道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聘用结果由莲前街道报区非在编聘用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四、其它事项
(一)工资及待遇:试用期满后月工资约2400元,并按规定缴
交社保。
(二)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非2013年毕业的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其他经区非编招聘领导小组认定的情形。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年龄、资格证书等相关资历要求计算到报名截止日(2013年11月4日)。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如,最高年龄要求35岁是1978年11月5日(含)之后出生的人员。
(四)应届毕业生须于2013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五)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人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等相关证明;持自考、函授等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报考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等相关证明(上述认证须在面试资格复核时提供,未提供者取消面试资格)。
(六)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须是国民教育学历。
(七)已就业的应聘人员须于体检合格后进入考核前,由本人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其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八)严格落实回避政策。凡与招聘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须实行公务回避。
(九)应聘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
(十)食宿自理。
(十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和复习材料。
(十二)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海峡人力资源网及莲前街道网站予以发布,请报考者及时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十三)本次招聘工作在思明区监察局、莲前街道纪工委监督下进行。监督举报电话:2667029或5966809。
本招聘简章由莲前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莲前街道办事处
2013年10月25日
附件下载_ 思明区莲前街道公开招聘社区网格员报名表.doc
篇三:厦门市思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招聘非编执勤人员 23名
厦门市思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招聘非编执勤人员 23名
原标题: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补充城管民兵分队非编执勤人员招聘简章 因工作需要,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管民兵分队非编执勤人员2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招聘非编执勤人员岗位23名(男性17名、女性6名),主要职责如下:按照“平时服务、战时应战、急时应急”的原则组建的民兵分队,主要承担城市管理工作,同时协助做好抗洪抢险、防震减灾、生产事故、消防救援和社会维稳等应急救援任务。入队后队员封闭式训练半年后除担任救援应急任务外,还成建制转至思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下属各执法中队参与城市管理工作,服从领导工作安排,并每月集中训练不少于15天。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非在编聘用人员义务。热爱城市管理工作,热心为群众服务,责任心强,吃苦耐劳,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三)从海军陆战队、陆军步兵、侦察兵、消防或武警内卫等部队退伍、复员军人;
(四)年龄25周岁以下,高中及以上学历(含职高),专业不限。男性,身高172CM以上、女性,身高162CM以上(持有冲锋舟驾驶证的身高可放宽至170CM以上,年龄放宽至30周岁以下);
(五)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户籍不限。
三、招聘程序
(一)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及报名
1.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于2014年12月26日在厦门人才网(.cn)、思明区政府网()和思明区各社区居委会劳动力市场管理系统同时发布。
2.报名时间
2014年12月29日―2015年1月7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3.报名地点:
思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厦门市湖滨四里69号之一),邮编:361004。
联系人:王珊玲
联系电话:0592-5095277
4.报名方式:
中公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 1 - 电话:0592-5176162,5175209
报名时应填写《厦门市思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公开招聘城管民兵分队非编人员求职受理表》(见附件)一份,提供本人近期1寸证件彩照3张,并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退伍证等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可采取现场报名、邮寄(照片及相关资料复印件通过快递送达)等两种报名方式。邮寄截止日期以邮件发出的日期为准,同时须电话告知思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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