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作三同步原则是指:同步规划、同步组织实施、同步运作投产。
1、“三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对“三同时”做出了明确规定,即: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2、“三同步”。企业在考虑自身的经济发展,进行机构改革,进行技术改造时,安全生产方面要相应地与之同步规划、同步组织实施、同步运作投产。
4、“四不放过”。国家对发生事故后的“四不放过”处理原则,其具体内容是: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相关人员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未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