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弃物处置制度

时间:2024-11-28 23:50:19编辑:揭秘君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制度

法律分析:1、目的为加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及生活垃圾管理,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2、一般工业废物类别主要是指本公司在生产中产生的包装材料的废纸箱、废木箱、废塑料、废纸、废钢等。属于可回收利用的一般固体废弃物。3、生活垃圾办公楼和宿舍楼生活中产生的生活垃圾,食堂产生的食物垃圾及生活垃圾等。4、职责公司基建办负责生活垃圾的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负责生活垃圾的收集、转运处置。公司仓储部负责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收集、存放和外售回收利用。按所产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去向及处置方式做好记录,及时有效无害的清除和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5、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存放、处置(1)各车间、库房应按照废弃物分类,设置临时放置点,并分别设置明显标识。(2)废弃物产生后,应按不同类别和相应要求及时放置到临时存放场所。临时的存放场所,应具备防雨、泄漏、防飞扬等设施或措施。(3)一般固体废弃物存放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放在临时存放场所。已经报废不能使用的设备放入报废设备区。(4)一般固体废弃物的处理应优先考虑资源的再利用,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可回收的废弃物由各单位安排人员整理,再转卖给物资回收部门。(5)委托处理仓储部应与被委托单位签订委托回收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协议,明确双方职责和在运输、利用及处置过程中的要求和注意事项。(6)固体废弃物的处理记录固体废弃物的处理情况应记录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台账》中。6、生活垃圾各生活垃圾产生点设置垃圾箱收集,生活垃圾由物业公司统一运送到垃圾场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第四十条 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根据经济、技术条件对工业固体废物加以利用;对暂时不利用或者不能利用的,应当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的规定建设贮存设施、场所,安全分类存放,或者采取无害化处置措施。贮存工业固体废物应当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建设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应当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一般工业固废的处理规定

法律分析:建立本单位一般固体废物管理规定;按公司及事业部要求,跟踪管理一般固体废物出厂流向,确保运至合同指定地点,跟踪运输、处置单位按环保要求进行规范管理;建立一般固体废物产生、贮存、处置、利用等记录台账,按时上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三十六条 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实现工业固体废物可追溯、可查询,并采取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禁止向生活垃圾收集设施中投放工业固体废物。第三十七条 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应当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受托方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污染防治要求,并将运输、利用、处置情况告知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违反本条第一款规定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外,还应当与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受托方承担连带责任。第三十八条 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依法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合理选择和利用原材料、能源和其他资源,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减少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量,降低工业固体废物的危害性。第三十九条 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的具体办法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供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有关资料,以及减少工业固体废物产生、促进综合利用的具体措施,并执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第四十条 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根据经济、技术条件对工业固体废物加以利用;对暂时不利用或者不能利用的,应当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的规定建设贮存设施、场所,安全分类存放,或者采取无害化处置措施。贮存工业固体废物应当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建设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应当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氯气如何做无害处理

氯气无害处理;
1、一般泄漏处置原则。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对事故现场进行隔离。少量泄漏的初始隔离半径为150 m,大量泄漏的初始隔离半径为450~ 500 m,并根据事故处理过程中现场的检测结果和可能产生的危害,随时调整隔离区的范围。应急救援人员进入现场应佩戴正压自给式空气呼吸器,穿防毒服。尽可能及早切断泄漏源。泄漏现场应彻底去除可燃和易燃物质,防止发生火灾和爆炸事故。防止泄漏的液氯进入下水道。合理通风,加快扩散。喷洒雾状碱液吸收已挥发到空气中的氯气,防止大面积扩散,防止隔离区外人员中毒。
2、液氯钢瓶泄漏处置。首先应做好个体防护,应急处理人员应佩戴正压自给式空气呼吸器,穿防毒服。严禁在泄漏的液氯钢瓶上喷水。可将泄漏的液氯钢瓶移至零下35℃左右的冷库中,更换瓶阀。若瓶体因锈蚀后引起泄漏,可将液氯钢瓶整体投入碱液池。应在现场检测空气中氯气含量,若超标时,可喷洒雾状稀碱液吸收空气中的氯气,防止氯气扩散。
3、生产装置氯泄漏处置。应立即做好停车的应急操作,并隔离发生泄漏的部门,防止泄漏的氯气和易燃气体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空气中应喷洒稀碱液吸收泄漏的氯气,防止其扩散。原地挖坑吸收所产生的大量废水,不可任意排放。液氯储罐发生泄漏后,应及时进行倒罐操作。
4、燃烧爆炸处置。在液氯生产工艺过程中或储罐中三氯化氮含量超标,应及时进行排污处理,防止发生爆炸。生产工艺中应建立三氯化氮检测制度,控制液氯储罐中三氯化氮浓度低于60 g/L;当三氯化氮大于80 g/L时,应迅速排污;三氯化氮浓度大于100 g/L时,应采取停车措施,紧急排污,防止三氯化氮爆炸。可以用钢管将氯气引入碱液池,使氯气与碱反应变为无害的氯化物和次氯酸盐。进行排污处理时,严禁用蒸汽或明火直接加热,可用45℃以下的温水加热汽化器、液氯钢瓶或其他储罐,也可用水含量小于或等于0.01%的压缩空气加压液氯储罐,加大单位时间的排污量。氯气和烃类、燃料气、氢气混合燃烧或爆炸后的产物为氯化氢以及反应过量的氯气,因此,救援人员必须佩戴正压式空气呼吸器,穿全身防火、防毒服,在上风向灭火、堵漏或切断气源。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内容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内容如下:1、医疗卫生机构内医疗废物各产生地点对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和工作要求;2、医疗卫生机构内医疗废物的产生地点、暂时贮存地点的工作制度及从产生地点运送至暂时贮存地点的工作要求;3、医疗废物在医疗卫生机构内部运送及将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的有关交接、登记的规定;4、医疗废物管理过程中的特殊操作程序及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紧急处理措施;5、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过程中有关工作人员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医疗卫生机构应当设置负责医疗废物管理的监控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履行以下职责:1、负责指导、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机构内处置过程中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2、负责指导、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机构内处置过程中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工作;3、负责组织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的紧急处理工作;4、负责组织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培训工作;5、负责有关医疗废物登记和档案资料的管理;6、负责及时分析和处理医疗废物管理中的其他问题。《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第四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第七条 医疗卫生机构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并在48小时内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调查处理工作结束后,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将调查处理结果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每月汇总逐级上报至当地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每半年汇总后报卫生部。


医疗废弃物的管理及处置

1、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其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防止因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播和环境污染事故;2、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及时收集本单位产生的医疗废物,并按照类别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按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定期对医疗废物处置设施的环境污染防治和卫生学效果进行检测、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档案,每半年向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一次。法律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条 国家推行医疗废物集中无害化处置,鼓励有关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技术的研究与开发。第五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活动中的疾病防治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和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投诉、检举和控告。


上一篇:母亲节送给母亲十佳礼物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