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论

时间:2024-11-22 17:26:51编辑:揭秘君

结合毛泽东的《实践论》,谈谈如何理解实践与认识的辩证关系。

《实践论》提出:由感性认识进到理性认识,并不意味着认识过程的完结,它只说到问题的一半,而且是非十分重要的那一半。“马克思主义的哲学认为十分重要的问题,不在于懂得了客观世界的规律性,因而能够解释世界,而在于拿了这种对于客观世界规律性的认识去能动地改造世界。”这又是从理性的认识到革命的实践的一个飞跃。理论之是否正确,是否符合客观世界的规律性,并不能由主观上觉得如何而定,而是要应用理论于实践,看它是否能够达到预想的结果,在实践中检验其真理性,纠正其不完全性和错误。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如果人们从社会实践中得到感性认识,再由感性认识推移到理性认识,造成某种思想、理论、计划或方案,用来指导实践,达到了预期的目的,那末,对于这一具体过程的认识运动算是完成了。但是,客观世界的运动变化永远没有完结,人们在实践中对于真理的认识也就永远没有完结。毛泽东说:“马克思主义者承认,在绝对的总的宇宙发展过程中,各个具体过程的发展都是相对的,因而在绝对真理的长河中,人们对于在各个一定发展阶段上的具体过程的认识只具有相对的真理性。无数相对的真理之总和,就是绝对的真理。”“马克思列宁主义并没有结束真理,而是在实践中不断地开辟认识真理的道路。”

结合毛泽东的《实践论》,谈谈如何理解实践与认识的辩证关系?

实践与认识的辩证关系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实践决定认识

1.实践是认识的来源。认识只能在实践的基础上产生,正如毛泽东所说“要想知道梨子的味道,就得亲口尝一尝”,再比如“养儿方知父母恩”“当家方知柴米贵”“不入虎穴焉得虎子”等,均说明了实践是认识的来源,而且是唯一来源。

2.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①实践的发展不断地提出认识的新课题,推动着认识向前发展。正如恩格斯所说:“社会一旦有技术上的需要,则这种需要就会比十所大学更能把科学推向前进。”日常生活中,农民种田推动了农学的产生,建筑业的需求推动了数学、建筑学等学科的发展均对此进行了说明。②实践为认识发展提供必要的条件。一方面,实践的发展不断揭示客观世界的越来越多的特性,为解决认识上的新课题积累越来越丰富的经验材料;另一方面,实践又提供日益完备的物质手段,不断强化主体的认识能力。比如显微镜的发明、我国最大的球面射电望远镜FAST的出现等,均提供了更好的工具,促进了认识的发展。③实践锻炼和提高了主体的认识能力。正如恩格斯所说:“人的智力是按照人如何学会改变自然界而发展的”。

3.实践是认识的目的和归宿。认识活动的目的并不在于认识活动本身,而在于更好地去改造客体,更有效地指导实践。就像学习知识是为了运用,发明灯泡是为了照明等,均说明认识的目的和归宿在于指导实践。

4.实践是检验认识是否具有真理性的唯一标准。就像亚里士多德曾经提出物体下落的速度与质量成正比,物体越重,下落越快;而伽利略认为,物体下落的速度与质量是无关的,两个铁球应该同时着地。两个人的认识到底谁的是正确的,谁具有真理性,只有通过实践才能检验。

二、认识对实践的指导作用

认识对实践反作用具有两重性:1.正确的认识对实践起着积极的促进作用;2.错误的认识则对实践起消极的阻碍作用,甚至导致实践的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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