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户口父母投靠子女落户政策
法律分析:离休、退休人员投靠子女进京入非农业户口,受理条件:1.夫妻均达到离、退休年龄并同时提出申请(干部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工人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2.申请人已达到离休、退休年龄,并办理离、退休手续;3.申请人外省、市、(县)无子女。法律依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的实施意见》第四条 积分落户政策要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依据,合理设置积分落户规则,增加社保和居住年限比重,优先解决好在城镇就业、居住5年以上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以及新生代农民工的落户问题。第五条 符合积分落户条件的人员,经房屋所有权人同意可以在房屋所在地落户,也可以直接在房屋所在地的社区公共户落户。第九条 坚持“两为主”原则,将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纳入各地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围。完善招生入学政策,保障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按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逐步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吸纳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的比例或数量。通过多种途径,缓解教师编制和教育用地紧张局面。
北京户口父母投靠子女落户政策
无业老人投靠子女在京入非农户条件:1、无业老人投靠子女入户条件:申请人男性超过60周岁,女性超过55周岁(夫妻需同时申请);2、申请人外省市无子女;被投靠人为本市非农业户口;3、在京有合法固定住所。离退休老人投靠子女条件:1、夫妻均达离退休年龄,并已办理离退休手续(干部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工人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2、申请人外省市无子女;3、在京有合法固定住所。(二)审批程序:申请人应持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证明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分(县)局已设立户政大厅的,须到户政大厅申请,经分(县)局审核,市局批准后办理。(三)须提供的证件证明:1.入户申请书(申请人与被投靠人共同签名);2.申请人和被投靠人单位人事部门查档证明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及子女情况证明;3.被投靠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4.住房证明(指属于申请人本人、父母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固定住房);5.子、女因大学毕业分配、招工、招干、投靠等户籍政策户口进京的,须提供审批单位批准的进京批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或劳资部门公章;法律依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公安局关于解决当前户口管理工作中几个突出问题意见的通知》第三条规定:关于老人投靠子女落户问题,男性超过65周岁,女性超过60周岁,身边无子女,并且其它城市也无子女的,可以投靠在京子女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