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级星期二的介绍
“超级星期二”是一九八四年美国总统大选,两党举行参选人提名初选时,首次出现的专有名词。因为美国总统选举可分为预选和大选两个阶段,根据传统,年初预选时,会有多个州集中在星期二进行选举,其结果对最终党内提名会产生重要影响,这一天因此被称为“超级星期二”,英文说法是:Super Tuesday。至于为什么选星期二举行超级初选,而不选一个星期的其他任何一天?此间选情专家也说不出理由。一个合乎逻辑的解释是,方便参选人利用星期二之前的大周末,到各州造势拉票。
超级星期二的意义
而“超级星期二”的意义在于创造了一个关键的时间节点,帮助那些真正有能力在全国范围竞争的竞选人脱颖而出。有观点认为,“超级星期二”的多州打包同时举行预选的方式,可以让竞选避免所谓的“零售式”政治,即候选人在某一个州竞选时只谈当地关心的议题去迎合选民;同时带来“批发式”政治,即候选人的议题是能够影响整个美国的外交或经济方面的议题。然而,多州打包同时表态的方式并也遭到诟病。批评者说,这对速度方面的要求很高。其结果是,候选人没有充足的时间从一个州飞往另一个州向选民传递信息,选民也没有时间获取信息就得去投票。“超级星期二”因此被政客戏称为“停机坪大战”。而短时间内从一个州飞往另一州参与竞选也太“烧钱”。另一方面,“超级星期二”之后才举行预选的州会认为其意见变得不那么重要。尤其是“超级星期二”产生了优势明显的胜利者时,其他未预选州的这种感觉更加强烈。因为这意味着胜利者通过“超级星期二”几乎斩获了足够党内支持,足以最终获得提名。“超级星期二”一直被认为具有决定性意义。2012年,当时的共和党竞选人米特·罗姆尼赢得“超级星期二”之后,最终获得党内总统候选人提名。
美国总统在第二任期竞选失败后,可否再次竞选总统
可以。美国实行总统制,总统选举每四年举行一次。美国总统选举制度复杂,过程漫长。选举的主要程序包括预选、各党召开全国代表大会确定总统候选人、总统候选人竞选、全国选民投票选出总统“选举人”、“选举人”成立选举人团投票表决正式选举总统和当选总统就职典礼等几个阶段。根据美国选举制度,美国总统由选举人团选举产生,并非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获得半数以上选举人票者当选总统。选民在大选日投票时,不仅要在总统候选人当中选择,而且要选出代表50个州和华盛顿特区的538名选举人,以组成选举人团。绝大多数州和华盛顿特区均实行“胜者全得”(winner-take-all,又译作赢者通吃)规则,即把本州或特区的选举人票全部给予在本州或特区获得相对多数选民票的总统候选人。扩展资料美国全部"选举人票"共538张,是参议员(100名)、众议员(435名)、华盛顿特区代表(3名)的总数。参议员按州分配,50州每州2名;众议员按人口产生,约50多万人选出一名。例如纽约州约有1,600多万人口,就有31名众议员,再加上2名参议员,总共有33张选举人票。除缅因州、内布拉斯加州外,任何一个总统候选人如果赢得了这个州的多数人投票,即赢得了这个州的所有选举人票,被称为"赢者通吃"。 按照选举人团制度,候选人在各州赢得的选举人票累计超过538票的一半(270张),就当选总统。由于是采用赢者通吃的计算方式,那么就可能出现候选人赢了全国按人头计算的普选票,却因选举人票没过半而输了大选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