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许权费和特许权使用费的区别
特许权费和特许权使用费的区别如下:1、定义不同,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是指我国个人收入调节税的一项应税收入,即指单位和个人因提供或转让各种专利权、专有技术、版权、商标权等给他人使用所取得的收入。特许权费,可以理解为特许经营某种商品或服务收取的费用,例如奥运特许商品,收取特许权费,特许经营商按照销售额的一定比例向奥组委支付特许权费;2、特点不同,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单位和个人所拥有的特许权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用以为自己服务谋取利益,只有当特许权所有者同意转让或允许使用,并在支付一定使用费后,才能使用。特许权费:比例一般为商品零售价的5-15%。属于提供设备和其他有形资产的特许权费,在交付资产或转移资产所有权时确认收入;属于提供初始及后续服务的特许权费,在提供服务时确认收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特许权费和特许权使用费的区别
法律分析:1、定义不同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是指我国个人收入调节税的一项应税收入。即指单位和个人因提供或转让各种专利权、专有技术、版权、商标权等给他人使用所取得的收入。特许权费,可以理解为特许经营某种商品或服务收取的费用,例如奥运特许商品,收取特许权费,特许经营商按照销售额的一定比例向奥组委支付特许权费。2、特点不同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单位和个人所拥有的特许权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用以为自己服务谋取利益,只有当特许权所有者同意转让或允许使用,并在支付一定使用费后,才能使用。特许权费:比例一般为商品零售价的5-15%。属于提供设备和其他有形资产的特许权费,在交付资产或转移资产所有权时确认收入;属于提供初始及后续服务的特许权费,在提供服务时确认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的确认:1、特许权使用费收入的方式有两种,一是转让所有权,二是转让使用权。在财务上,无论是转让其所有权,还是转让其使用权,所取得的收入均应作为企业的销售收入处理。2、特许权使用费收入的确认,应于特许权已经转让,同时收讫价款或取得收取价款的凭据时确认收入的实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包括哪些
一、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包括哪些1、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包括如下:(1)提供专利权、版权及其他特许权利提供他人使用所取得的收入;(2)专利权、版权及其他特许权利转让所取得的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它与稿酬所得不同,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就不包括稿酬的所得。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九条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按照下列方法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一)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二)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三)其他所得,参照前两项规定的方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二、特许权使用费的特点有哪些特许权使用费的特点如下:1、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的所得;2、对于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公开拍卖取得的所得,属于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所得,故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3、个人取得特许权的经济赔偿收入,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赔款的单位或个人代扣代缴。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包括哪些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包括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属于个人所得税的征收项目。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体现为如下计算公式: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收入*(1-20%)*税率-速算扣除数。特许权使用费指使用其它经济单位所有的专利权、商标权、版权或类似的专有权利的付款。它是作为财产收入的一种支付,而不属于商品经营的支付。因使用其他单位的专有资产所发生的费用支付,只能由使用这项资产所取得的财产收入来弥补。但对于有关专利品的制造、专利方法或商标的使用中所发生的费用支出,包括了技术的或管理的服务,因此,应作为产品的生产费用来进行登 记。使用专有权是受到限制的,企业要在专有权人允许的范围内来使用这些经济权利,超过范围和期限,使用者都要受到惩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七)项所称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是指企业提供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收入。 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特许权使用人应付特许权使用费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第六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所称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第七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所称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按照以下原则确定:(一)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二)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三)转让财产所得,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五)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或者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确定;(六)其他所得,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