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律师收费标准
法律主观:浙江价格服〔2015〕203号。《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完善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收费的通知》。各市、县(市、区)物价局、司法局:为贯彻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促进律师和基础法律服务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部分服务价格意见开放的通知》(发展改革价格〔2014〕2755号)和《浙江省定价目录》(2015版)的规定,现将完善我省律师和基础法律服务费用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大幅缩小政府指导价格管理的律师和基础法律服务费用范围。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机构提供的下列法律服务项目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二)担任公民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代理人,以及担任涉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征地拆迁赔偿(补偿)等公共利益的群体性诉讼案件代理人;(三)担任公民请求国家赔偿案件的代理人。上述以外的其他法律服务收费全部放开,实行市场调节。二,律师事务所依法开展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律师服务的收费标准按《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制定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服〔2011〕212号)执行。三、基础法律服务机构依法开展政府指导价格管理的法律服务,其收费标准为:(一)代理与财产关系无关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案件:1500-8000元/件。(二)代理财产关系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案件,根据诉讼目标金额,按以下比例累计费用:10万元以下(包括10万元):4、8-6、4%,最低费用1500元,10万元以上至50万元(包括50万元):4-4、8%;50万元至100万元(包括100万元):3、2-4%;100万元至500万元(包括500万元):2、4-3、2%;500万元至100万元(包括100万元):10000万元至1、6、4%。担任二审代理,异地处理旅费、诉讼费、仲裁费。司法鉴定费等,依照律师服务收费规定执行。四、本通知自2015年11月15日起执行。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司法厅。2015年10月8日。浙江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一、代理刑事案件。调查阶段:1500-8000元/件。审查起诉阶段:1500-10000元/件。一审审审判阶段:2500-25000元/件。代理刑事自诉案件或担任受害人代理人的,可按上述标准酌减费用。二、代理民事诉讼案件。(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2500-10000元/件。(二)有关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根据诉讼目标金额,按以下比例分段累计费用:10万元以下(包括10万元):6-8%,费用不足2500元,可按2500元征收。10万元以上至50万元(含50万元):5-6%。5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含100万元):4-5%。100万元至500万元(包括500万元):3-4%。500万元至1000万元(包括1000万元):2-3%。1000万元以上:1-2%。三、代理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案件。(一)与财产关系无关的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案件:2500-10000元/件。(二)涉及财产关系的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案件,按照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标准收费。法律客观:《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专业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第2、3条 《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完善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收费的通知》第2、3条
宁波律师收费价目表
一、宁波请律师打官司如何收费,律师收费价目表 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政府指导价的案件有: 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代理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案件,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以及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其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律师事务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 (一)代理刑事案件 侦查阶段:1500-8000元/件 审查起诉阶段:1500-10000元/件 一审审判阶段:2500-25000元/件 代理刑事自诉案件或者担任被害人代理人的,可按照上述标准酌减收费。 (二)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2500-10000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根据诉讼标的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收费: 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6-8%,收费不足2500元的,可按2500元收取。 10万元以上至50万元(含50万元):5-6% 5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含100万元):4-5% 10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含500万元):3-4% 5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2-3% 1000万元以上:1-2% (三)代理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案件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案件:2500-10000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的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案件,按照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标准收费。二、委托律师打官司要注意哪些问题 1、深入了解机构。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请律师要到正规的律师事务所,以便了解一下律师所在的执业机构。好的律师事务所都有专业分工,并对旗下的律师有严格要求,因此,对此深入了解是很有必要的。 2、严格审查资格。律师执业证书是区分律师和一般法律工作者的标志。现在法律服务市场有很多法律工作者,他们一般以律师的名义在外职业,但他们同律师其实是有区别的,具有律师执业证书的律师在法律专业知识方面更丰富,对于诉讼更具有把握。 3、认真签订委托代理。聘请律师要签订书面协议,将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约定明确,特别是对聘请律师费用更不要马虎,律师收费一般都是按诉讼阶段来收费的,一审和二审费用是分别计算的,不要认为交了律师费律师就把案子一管到底。另外收费多少都要在协议上写得清清楚楚,并在付款时要求出具收据。 4、明确授权范围。有的当事人在聘请律师时,虽也填写了委托书,但对于是一般代理或特别授权代理不明确。偏面认为只要付钱给律师,一切都交由律师来处理。因此,有的当事人根本不出庭,不了解案件进展,对案件的处理结果也不清楚。一般说来,这种由于授权不明产生的法律后果,授权人是要承担相应责任的。三、请律师有些什么好处 1、可以降低诉讼风险,诉讼涉及很多法律专业知识,因此,聘请了律师,则能全面控制和防范诉讼风险。 2、作为原告请律师能全面提出索赔请求,作为被告则能与对方权利对等。律师在全面了解案情后,能就受害人所遭受的损失,提出全面的赔偿,并指导当事人或者由律师完整的收集证据,以便最大可能的使自己提出的请求得到支持。作为被告的代理律师同样可以与之对抗,维护正当权益。 3、请律师能减少当事人的痛苦。普通人很少会和法院打交道,特别是碰上不讲理的对方,一个普通人很难接受这样的现实,请律师以后就可以全权委托律师处理,少了很多烦心事。请律师更容易胜诉,索赔更充分。温馨提示:在实际法律问题情景中,个案详情有所差异,为了精准快速解决您的问题,保障合法权益,建议您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向专业律师说明详细情况,一对一解决您的实际问题。
宁波公证处收费标准
不同的公证类型,收取的公证费用也各不相同,证明法律行为的一般而言按照比例收费。
1、证明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房屋转让、买卖及股权转让标的额500000元以下部分,收取比例为0.3%,
按比例收费不到200元的,按200元收取,
500001元至5000000元部分,收取0.25%,
5000001元至10000000元部分,收取0.2%,
10000001元至20000000元部分,收取0.15%,
20000001元至50000000元部分,收取0.1%,
50000001元至100000000元部分,收取0.05%,
100000001元以上部分,收取0.01%。
2、证明其他经济合同标的额2O000元以下的,收取比例为1%,
20001元至500OO元部分,收取0.8%,50001元至100000元部分,收取0.6%,
100001元至500000元部分,收取O.5%,
500001元至1000000元部分,收取0.4%,
1000001元至2000000元部分,收取0.3%,
2000001元至3000000元部分,收取0.2%,
3000001元至4000000元部分,收取0.1%,
4000001元以上部分,收取0.05%。
3、证明用于职工公积金贷款的个人住房抵押合同每件收费100元。
4、证明用于组合贷款的个人住房抵押合同每件收费150元。
5、证明非财产性民事协议如赡养协议、扶养协议、变更抚养权协议等每件收费100元。
6、证明计划生育协议等每件收费100元。
7、证明知青子女回沪委托监护协议等每件收费100元。
8、证明资助出国留学协议等每件收费200元。
9、证明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家庭财产分割协议、遗产分割协议、婚前财产约定、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等每件收费400元。
10、证明民间借款、还款协议、合同每件收费400元。
11、证明房屋动迁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等每件收费400元。
12、证明生父母共同送养的收养关系每件收费500元。
13、证明生父母单方送养的收养关系每件收费80O元。
14、证明其他监护人送养的收养关系每件收费1000元。
15、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如继承权公证、用于继承的亲属关系公证、赠与合同公证、受赠或受退赠书公证等按受益额的2%收取,最低收取200元。
公证处公证流程
1、填写《公证申请表》。根据自身的申请要求,用钢笔填写相应的《公证申请表》。
2、提交证明材料。具体材料包括法定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亲属证明。亲属证明由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构成,可由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或村(居)委员会出具并由乡(镇)人民政府签署“以上情况属实”并加盖印章(原件)。
此外,若是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或提交住所地公证处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原件。在被继承人(死者)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开具《死亡户口注销单》原件。遗产若为房屋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3、等待公正结果。
一切公证行为都产生证据上的效力。任何法律行为和有法律意义的文书、事实经过公证证明,国家证明它的真实性、合法性,即产生法律上的证据效力。人民法院审理案件中,如果在收集、调查证据时涉及某项文书,而这项文书也经公证证明,即应确认其效力,可以直接采证。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
法律依据:
《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五条 制定和调整公证服务费标准以公证处提供公证服务的社会平均成本为基础,根据办理公证事项所需人数、时间以及公证服务的复杂程度,并考虑申请人的承受能力确定。
第六条 公证服务实行计件收费和按标的比例收费。
第七条 公证处为申请人提供公证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下列费用,由申请人另行支付:
(一)鉴定费、评估费;
(二)公证书副本费;
(三)公证处到异到(省外)办理公证所需的差旅费;
(四)当事人因举证有困难,委托公证处进行调查的有关费用等。
第八条 公证处为申请人提供公证服务,依照规定的收费标准向申请人收取公证服务费,并向申请人出具收费票据。公证员个人不得私自收费。
宁波公证处收费标准
不同的公证类型,收取的公证费用也各不相同,证明法律行为的一般而言按照比例收费。
1、证明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房屋转让、买卖及股权转让标的额500000元以下部分,收取比例为0.3%,
按比例收费不到200元的,按200元收取,
500001元至5000000元部分,收取0.25%,
5000001元至10000000元部分,收取0.2%,
10000001元至20000000元部分,收取0.15%,
20000001元至50000000元部分,收取0.1%,
50000001元至100000000元部分,收取0.05%,
100000001元以上部分,收取0.01%。
2、证明其他经济合同标的额2O000元以下的,收取比例为1%,
20001元至500OO元部分,收取0.8%,50001元至100000元部分,收取0.6%,
100001元至500000元部分,收取O.5%,
500001元至1000000元部分,收取0.4%,
1000001元至2000000元部分,收取0.3%,
2000001元至3000000元部分,收取0.2%,
3000001元至4000000元部分,收取0.1%,
4000001元以上部分,收取0.05%。
3、证明用于员工公积金贷款的个人住房抵押合同每件收费100元。
4、证明用于组合贷款的个人住房抵押合同每件收费150元。
5、证明非财产性民事协议如赡养协议、扶养协议、变更抚养权协议等每件收费100元。
6、证明计划生育协议等每件收费100元。
7、证明知青子女回沪委托监护协议等每件收费100元。
8、证明资助出国留学协议等每件收费200元。
9、证明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家庭财产分割协议、遗产分割协议、婚前财产约定、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等每件收费400元。
10、证明民间借款、还款协议、合同每件收费400元。
11、证明房屋动迁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等每件收费400元。
12、证明生父母共同送养的收养关系每件收费500元。
13、证明生父母单方送养的收养关系每件收费80O元。
14、证明其他监护人送养的收养关系每件收费1000元。
15、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如继承权公证、用于继承的亲属关系公证、赠与合同公证、受赠或受退赠书公证等按受益额的2%收取,最低收取200元。
公证处公证流程
1、填写《公证申请表》。根据自身的申请要求,用钢笔填写相应的《公证申请表》。
2、提交证明材料。具体材料包括法定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亲属证明。亲属证明由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构成,可由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或村(居)委员会出具并由乡(镇)人民政府签署“以上情况属实”并加盖印章(原件)。
此外,若是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或提交住所地公证处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原件。在被继承人(死者)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开具《死亡户口注销单》原件。遗产若为房屋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3、等待公正结果。
一切公证行为都产生证据上的效力。任何法律行为和有法律意义的文书、事实经过公证证明,国家证明它的真实性、合法性,即产生法律上的证据效力。人民法院审理案件中,如果在收集、调查证据时涉及某项文书,而这项文书也经公证证明,即应确认其效力,可以直接采证。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
【法律依据】:
《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五条 制定和调整公证服务费标准以公证处提供公证服务的社会平均成本为基础,根据办理公证事项所需人数、时间以及公证服务的复杂程度,并考虑申请人的承受能力确定。
第六条 公证服务实行计件收费和按标的比例收费。
第七条 公证处为申请人提供公证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下列费用,由申请人另行支付:
(一)鉴定费、评估费;
(二)公证书副本费;
(三)公证处到异到(省外)办理公证所需的差旅费;
(四)当事人因举证有困难,委托公证处进行调查的有关费用等。
第八条 公证处为申请人提供公证服务,依照规定的收费标准向申请人收取公证服务费,并向申请人出具收费票据。公证员个人不得私自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