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在奶茶里放虫,碰瓷奶茶店,你如何看待男子的行为
在这个文明非常发达的社会,作为一个文明的人,我很庆幸,但社会总是有一些不良的人想要破坏这好不容易形成的文明!男子在奶茶里放虫,企图碰瓷奶茶店,这种行为真的很让人生气!法制社会的意识不强小学生都明白,这是一个法治的社会,过马路的时候,一定要按红绿灯走。可是这名成年男子却连一个小学生都不如,非要做那些很明显的为非作歹的事情,这不过是白白把自己的生路断送而已。他永远都想不明白,为什么自己会被法律给处罚,那是因为他无视法律的存在,不知这是一个法治的社会,绝不容忍一个懒惰的人,用非法的手段去剥夺他人的权利,伤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奶茶店开起来也不容易,经营一个奶茶店不需要店主的多少心血,而该名男子却希望通过低劣的手段去碰瓷,企图从中捞一笔资金,殊不知此行为触碰了法律的底线,白白把自己送进暗无天日的监狱中。只想不劳而获不管现在你的处境有多么的艰难,你一定要记住一个道理,那就是勤奋起来,因为只有勤奋才能够让你摆脱现状,但如果你继续懒惰下去,那么你将永远活在困境当中。该名男子显然不是一个勤奋的人,他总是想要耍小聪明,以此来让自己的日子好过一点,孰不知这样的一种行为太过卑劣,懒惰并不能让他过上好日子,而是让他连日子都难得过。天上没有掉下来的馅饼,人只想不劳而获是很失败的,一个人的社会价值和人生价值就在于他创造了什么,他做了什么!当一个人什么也没留下,反人只留下了负面影响,那么这个人对社会来说没有任何作用!永远不要想着不劳而获,永远都要督促自己做一个勤奋的人,并且生在一个法治社会,尊重法律,用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才是一个合格的公民。
男子在奶茶里放虫,碰瓷奶茶店,你如何看待男子的行为?
大家可能经常会去奶茶店喝奶茶,基本上都没什么问题,但如果有名男子在奶茶店里经常能喝出虫子,大家会怎么想呢? 一、男子放虫子的目的是什么这种情况其实就跟我们看到的一些在马路上碰瓷车辆的老人一样,该男子也是希望通过碰瓷奶茶店获取利益。可是就像碰瓷车辆一样,也需要一定的“本事”才能让自己只“碰瓷”不受伤,而该男子为了利益也来碰瓷奶茶店。他的作案方法也非常简单,假装自己是顾客买一杯奶茶,把虫子放在奶茶里面,随后就去拍照、投诉,如果不给解决的话,就威胁去要去网站上传视频。如此有一些奶茶店害怕名声有损,就只好按照该男子的要求给钱了事。 二、这种现象我们时常看到其实,除了奶茶店,我们可能还会常常在别的地方看到有类似的情况发生,比如比较早期的某宝购物,客户下单后因为某些原因找商家要“返现”,如果商家不给,就以差评来威胁商家,很多商家为了好评率,后面也不得不妥协。甚至到了后来,商家自己都会在购物包装袋里放卡片,暗示甚至明示“五星好评+晒图”就可以得几元红包之类的。再比如说现在大家都会叫外卖,很多人都比较理解风雨奔波的外卖小哥,他们为了好评真是拼尽全部气力,但也有些不良客户,动不动就以差评来威胁要求怎样怎样……三、生活我们如何避免我想,我们不管是在生活中还是工作上,都不希望遇见这种“碰瓷”的人,都想着尽量避免。但是如果我们都不采取措施,那还是有可能发生在我们身上。所以,首先我们应该正面避免被“碰瓷”,比如奶茶店的工作台时刻保持干净卫生,员工穿戴标准化,配餐流程严格透明化,让人觉得可靠,就像给车子安装记录仪一样,让“碰瓷”者无从下手;其次,真的面对“碰瓷”者,必要时还是不畏威胁,报警处理,依靠法律维护估计权益。
碰瓷属于诈骗罪吗碰瓷未遂被判多少年
碰瓷,属于诈骗性质;诈骗罪是涉财案件,全国的标准不统一,最低要达到3000元,经济发达的地方最低是10000元。如果碰瓷时诈骗的数额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可以治安处罚。一、诈骗罪的刑事立案的标准。根据两高《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二、如果数额达不到刑事立案标准,报案后,仍然是可以治安管理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碰瓷可以判什么罪
“碰瓷”,泛指一些投机取巧,敲诈勒索的行为。“碰瓷”现象伴随着社会发展而不断演化。“碰瓷”行为已严重地侵犯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应当将其纳入刑法的视野予以谴责和非难。那么,刑法上如何定性“碰瓷”行为? 据说,“碰瓷”是清朝末年的一些没落的八旗子弟“发明的”。后来“碰瓷”,归属于北京方言,泛指一些投机取巧,敲诈勒索的行为。“碰瓷”现象伴随着社会发展而不断演化。尤其是进入21世纪以来,它的表现手法不断翻新,其中使用得较多的应当算是“拾金平分”。“碰瓷”行为已严重地侵犯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应当将其纳入刑法的视野予以谴责和非难。 目前,无论是刑法理论界还是司法实务部门关于“碰瓷”案件的定性问题一直都充满着争议。对于“碰瓷”行为的定性问题值得我们深思。 (一)司法实践中“碰瓷”定性的分歧 法律法规不健全、高额收益驱诱、道德良知的丧失等因素滋生了碰瓷现象。法律上称“碰瓷”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获取赔款的行为。 实践中,对故意制造交通事故获取赔款的行为的定性,存有四种意见: 1、第一种意见认为,“碰瓷”构成诈骗罪。理由是: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凭借自己对交通法规的熟知状况,隐瞒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真相,使被害人产生认识错误,误以为事故的发生是由于自己的过错所为,从而自愿地将财物交付给行为人。 2、第二种意见认为,“碰瓷”构成敲诈勒索罪。理由是: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被害人违反交通法规的事实,以交给交警处理相要挟,使被害人产生恐惧心理,从而交付财物。 3、第三种意见认为,“碰瓷”构成抢劫罪。理由是: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故意制造交通事故后,当场使用足以抑制对方反抗的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强制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 4、第四种意见认为,“碰瓷”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理由是:行为人的故意制造交通事故获取赔款的行为,有可能使被撞击的车辆失去控制,进而危及不特定或者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二)认定“碰瓷”的法律适用 对我们来说,“碰瓷”已经不是稀奇的事情,诸如“北京韩某汽车碰瓷致同伙死亡案”、郑植轿车系列“碰瓷”案件、郑州高速公路“碰瓷”案件。我们认为,对于“碰瓷”行为应当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1、此类行为原则上考虑构成诈骗罪。由于行为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不会明示自己的主观目的,会对事实真相加以隐瞒从而骗取对方“自愿”交付赔偿款,因此“碰瓷”行为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2、如果“碰瓷”行为被人看穿,“碰瓷”人通过威胁或者要挟方法,致使被害人基于恐惧心理而交付财物,没有达到“压制被害人使之不能反抗、不敢反抗或者无法反抗”的程度,被害人是否交付财物仍有选择的意志自由的,一般则以敲诈勒索罪定罪处罚。否则,“碰瓷”行为人以暴力或胁迫方式,达到“压制被害人使之不能反抗、不敢反抗或者无法反抗”的程度,甚至直接从被害人处强取一定数额的财物的,则成立抢劫罪。 3、如果“碰瓷”行为人采取故意加速直行碰撞他人正在变道行驶的车辆等行为,可能造成对方车辆因突然受到撞击或紧急避让而让车辆失去控制,进而造成更大的交通事故,以及不特定人的人身或财产权利遭受损失,行为人对此手段的危险性认识或应认识,但仍放任危险结果的发生的,甚至不只一次实施此类行为的,其主观心理已经符合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主观要件,可以认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此种定性在近年来的司法实践中已经越来越多。 上文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了司法实践中“碰瓷”定性的分歧、认定“碰瓷”的法律适用等相关内容。法律上称“碰瓷”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获取赔款的行为。“碰瓷”行为原则上考虑构成诈骗罪。如果“碰瓷”行为被人看穿,“碰瓷”人通过威胁或者要挟方法,致使被害人基于恐惧心理而交付财物,被害人是否交付财物仍有选择的意志自由的,一般则以敲诈勒索罪定罪处罚。如果“碰瓷”行为人采取故意加速直行碰撞他人正在变道行驶的车辆等行为可能造成大的交通事故的,可以认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