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滑坡

时间:2024-10-31 10:46:59编辑:揭秘君

深圳山体滑坡是怎么回事

深圳山体滑坡是指::2015年12月20日11时40分,广东省深圳市光明新区凤凰社区恒泰裕工业园发生山体滑坡 。
此次灾害滑坡覆盖面积约38万平方米,造成33栋建筑物被掩埋或不同程度受损,截至12月21日6时,灾害造成的失联人员总数已经上升至91人,其中男性59人,女性32人。
经排查,发现深圳光明新区柳溪工业园发生山体滑坡,判断为由此造成管道受损泄漏,未发生爆炸。
截至2015年12月26日上午11时40分,滑坡事故已造成7人死亡,仍有75人失联 。
中文名
12·20深圳特大人祸
外文名
12·20 Shenzhen landslides
发生时间
2015年12月20日11时42分
事发地点
光明新区凤凰社区恒泰裕工业园
滑坡面积
38万平米
死亡人数
7人死亡
事故性质
生产安全事故
山体滑坡(landslides)是指山体斜坡上某一部分岩土在重力(包括岩土本身重力及地下水的动静压力)作用下,沿着一定的软弱结构面(带)产生剪切位移而整体地向斜坡下方移动的作用和现象。俗称“走山”、“垮山”、“地滑”、“土溜”等。是常见地质灾害之一。
深圳,别称鹏城,广东省辖市,地处广东省南部,珠江三角洲东岸,与香港一水之隔,东临大亚湾和大鹏湾,西濒珠江口和伶仃洋,南隔深圳河与香港相连,北部与东莞、惠州接壤。
深圳是中国改革开放建立的第一个经济特区,是中国改革开放的窗口,已发展为有一定影响力的国际化城市,创造了举世瞩目的“深圳速度”,同时享有“设计之都”、“钢琴之城”、“创客之城”等美誉。
深圳市域边界设有中国最多的出入境口岸。深圳也是重要的边境口岸城市,皇岗口岸实施24小时通关。
2014年6月4日,深圳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获批,成为我国首个以城市为基本单元的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每年在深圳举办的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简称高交会),被誉为“中国科技第一展”。


是谁造成了深圳山体滑坡

是背后的利益链条与贪污腐败造成了深圳山体滑坡。

虽然事故当天有一点点毛雨,但不足以诱发山体滑坡,目前经多方初步判断主要原因还是废弃渣土堆得过多过高,且缺乏防护措施进行支护。
换言之,原有山体并未滑动,滑坡的是〝人造山谷〞。
本次滑坡事发地的余泥渣土受纳场运营方是通过招标取得资格的深圳市绿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该公司为政府招标常客,并在多起招标案中获评审总分第一。
不过当地居民透露运营2年没人管,也是导致滑坡的重要原因。
益相龙公司是渣土垮塌工程红坳受纳场的实际运营方。
益相龙公司在前期施工图纸设计、后期施工监测检测方面存在贪图省钱、偷工减料的问题,且不能出具测量数据来说明施工标高是否按图纸施工。
负责监管的建星公司发现益相龙公司并未按工程质量与安全的两项关键指标作业后,已将发现的问题反馈至中共光明新区城管局,但双方关系好,收效甚微。
12月27日晚间,中共光明新区城管局原局长徐远安在住所坠楼身亡,垮塌受纳场即是在徐远安任内获批的。

其中是否存在什么利益关系就要看你自己去解读了。


12·20深圳山体滑坡的事故原因

2015年12月20日,国土资源部的官方微博“@国土之声”上发布一条消息说,广东省地质灾害应急专家在现场开展了应急调查,初步查明深圳光光明新区垮塌体是人工堆土,原来山体并没有滑动。垮塌地点属于淤泥渣土收纳场,主要堆放渣土和建筑垃圾。由于堆积的量比较大,造成了多栋楼房的倒塌。有群众反映说,在事故发生之前两年就不断有群众向有关部门进行反映,但是都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

12·20深圳山体滑坡的事故追责

控制事故主要责任人 2015年12月22日下午3点,深圳市益相龙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副总被警方带走,该公司掌握发生滑坡的红坳村余泥渣土受纳场的运营管理权。 逮捕事故主要责任人 2015年12月31日,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称,该院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依法对深圳市益相龙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龙某美、副总经理于某利,以及光明新区红坳受纳场现场监督员、调度员等共11人批准逮捕,并要求公安机关加大侦查力度,尽快抓捕在逃的其他主要犯罪嫌疑人。 2016年1月15日,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称,经江西省新干县人大常委会许可,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依法对江西省新干县人大代表、深圳市绿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如批准逮捕。 “12·20”深圳滑坡事故系列案件,目前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已经批准逮捕17人,相关案件还在进一步侦查中。 公安部通缉犯罪嫌疑人林希孝已于1月16日下午5时许在福建福清市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警方再次敦促犯罪嫌疑人龙仁福、王明辉尽快投案自首,主动供述犯罪行为;并警告,凡窝藏、包庇在逃犯罪嫌疑人、脱逃罪犯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犯罪嫌疑人立案侦查 2016年1月18日,检察机关对深圳光明新区“12·20”特别重大滑坡事故所涉12名渎职犯罪嫌疑人立案侦查。深圳光明新区红坳余泥渣土受纳场“12·20”特别重大滑坡事故发生后,最高检及时派员介入事故调查,成立由最高检、广东省检察院和深圳市区两级检察院60余名干警组成的检察调查专案组,制定周密调查方案,全面收集证据材料,依法开展调查工作。现已查明光明新区城市管理局、光明新区查违办、深圳市水土保持监督监测总站等部门的部分工作人员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违法行使职权或不作为,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的责任。截至目前,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福田区人民检察院和龙岗区人民检察院分别对光明新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邓志雄、市政服务中心副主任曾科挺、原光明新区光明办事处查违办副主任朱武跃、深圳市水土保持监督检测总站工程师郑存辉等12名犯罪嫌疑人以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立案侦查,并采取了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 犯罪嫌疑人全部到案 深圳市公安局2016年1月19日发布通告,公安部通缉的深圳光明“12·20”特大滑坡事故3名在逃犯罪嫌疑人已全部到案。深圳警方表示,1月17日20时许,在公安部、广东省公安厅的指挥、协调下,在福建省、湖南省等公安机关的大力配合下,深圳警方在湖南郴州市安仁县,将公安部A级通缉的“12·20”特大滑坡事故中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犯罪在逃犯罪嫌疑人龙仁福成功抓获,同时抓获2名涉嫌窝藏、包庇龙仁福的犯罪嫌疑人蔡某、卞某锋。犯罪嫌疑人龙仁福、蔡某、卞某锋三人已于1月18日被押解回深圳接受审讯。 深圳警方表示,1月19日14时许,公安部B级通缉的深圳“12·20”特大滑坡事故的最后一名在逃犯罪嫌疑人王明辉从印度尼西亚回来投案,在深圳皇岗口岸入境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此前,深圳滑坡事故案公安部通缉犯罪嫌疑人林希孝已于1月16日下午5时许在福建福清市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公安部通缉的深圳光明“12·20”滑坡事故的3名在逃犯罪嫌疑人全部到案,(截至发布)该案件仍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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