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滨海新区泰达街道街道综合执法大队雇员是公务员吗
不是。天津滨海新区泰达街道街道综合执法大队雇员属于公事人员,但不属于公务员。
公务员是指国家机关、国家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依法设立的国家机构中,担任国家行政管理职务的人员,是国家行政机关的最基本组成部分。
而泰达街道街道综合执法大队雇员属于公事人员,他们的职责主要是支持街道政府的行政管理工作,参与街道政府的行政管理决策,并协助街道政府开展综合执法、城市管理、城市发展等工作。他们执行街道政府的行政管理任务,承担街道政府的行政管理工作,但不属于公务员,也不受国务院有关规定的管理。
滨海新区泰达街综合执法大队招聘雇员是合同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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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新区泰达街综合执法大队招聘雇员是合同工的。
1. 合同工是指企业、事业单位通过签订合同招收的短期性工人。合同一般采取书面形式,内容包括时限、任务及共同遵守的各项义务等。建立劳动关系时,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摘要】
滨海新区泰达街综合执法大队招聘雇员是合同工吗【提问】
怎么不回答【提问】
您好,滨海新区泰达街综合执法大队招聘雇员是合同工的。. 合同工是指企业、事业单位通过签订合同招收的短期性工人。合同一般采取书面形式,内容包括时限、任务及共同遵守的各项义务等。建立劳动关系时,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