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书是什么
法律文书是司法行政机关及当事人,律师等在解决诉讼和非讼案件时使用的文书,也包括司法机关的非规范性文件。法律文书包括规范性和非规范性两种,一般的法律文书是指我国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检察院,法院,监狱或劳改机关以及公证机关,仲裁机关制作的处理各类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的法律文书和案件当事人。律师及律师事务所自书或代书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的总称,亦即指规范性法律文书以外,所有非规范性的法律文书的总称。广义的法律文书是指一切涉及法律内容的文书,它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具体指各种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及规章等,二是不具有普遍约束力的非规范性法律文件即狭义的法律文书,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律师及律师事务所,仲裁机关 ,公证机关和案件当事人依法制作的处理种类诉讼案件以及非诉讼案件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非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国家司法机关包括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和监狱管理机关,非规范性法律文件只适用于特定的人和特定的事。法律文书的用途如下:1、具体实施法律的重要手段;2、进行法制宣传的生动教材;3、有关法律活动的忠实记录;4、综合考核干部的重要尺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可以采用下列方式:(一)依照受送达人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中规定的方式送达;(二)通过外交途径送达;(三)对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受送达人,可以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受送达人所在国的使领馆代为送达;(四)向受送达人委托的有权代其接受送达的诉讼代理人送达;(五)向受送达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立的代表机构或者有权接受送达的分支机构、业务代办人送达;(六)受送达人所在国的法律允许邮寄送达的,可以邮寄送达,自邮寄之日起满三个月,送达回证没有退回,但根据各种情况足以认定已经送达的,期间届满之日视为送达;(七)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受送达人收悉的方式送达;(八)不能用上述方式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三个月,即视为送达。
法律文书是什么
法律文书是司法行政机关及当事人、律师等在解决诉讼和非讼案件时使用的文书。法律文书包括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也包括不具有普遍约束力的非规范性法律文件,即狭义的法律文书,法律文书常见的有以下几种:1、民商裁决文书;2、行政裁决文书;3、刑事裁决文书;4、仲裁法律文书;5、公证法律文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票证,由执行员传唤双方当事人当面交付,或者由执行员转交,并由被交付人签收。有关单位持有该项财物或者票证的,应当根据人民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转交,并由被交付人签收。有关公民持有该项财物或者票证的,人民法院通知其交出。拒不交出的,强制执行。
民事诉讼文书都有哪些
法律分析:民事诉讼文书:(一)起诉和受理文书;(二)审理前的准备阶段文书;(三)管辖文书;(四)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文书;(五)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六)开庭审理文书;(七)一审裁判文书;(八)第二审程序文书;(九)审判监督程序文书;(十)督促程序文书;(十一)公示催告程序文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判决书应当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判决书内容包括:(一)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二)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三)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四)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判决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法律文书有哪些
法律分析:按照文书公开对外与内部使用的不同,刑事案件的法律文书,又分为诉讼文书和工作文书两部分。按照文书的诉讼阶段和性质、作用的不同,可分为:立案文书,侦查文书,审查批捕和其他强制措施文书,审查起诉和出庭文书,抗诉记忆,监所检察和法律监督文书,控告申诉检察和刑事赔偿文书,审批延长办案期限文书,辩护代理文书和其他文书。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民事裁判文书制作规范》第一条 书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标题包括法院名称、文书名称和案号。正文包括首部、事实、理由、裁判依据、裁判主文、尾部。首部包括诉讼参加人及其基本情况,案件由来和审理经过等;事实包括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人民法院认定的证据及事实;理由是根据认定的案件事实和法律依据,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是否成立进行分析评述,阐明理由;裁判依据是人民法院作出裁判所依据的实体法和程序法条文;裁判主文是人民法院对案件实体、程序问题作出的明确、具体、完整的处理决定;尾部包括诉讼费用负担和告知事项。落款包括署名和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