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锁记大结局 金锁记讲的是什么
1、《金锁记》的结局: 除夕之夜,季泽、长白、长安、童世舫、龙福等人围坐一起,窗外绚烂的烟花给团聚的亲人带来的爱和温暖。
2、《金锁记》描写一个小商人家庭出身的女子曹七巧的心灵变迁历程。七巧做过残疾人的妻子,欲爱而不能爱,几乎像疯子一样在姜家过了30年。在财欲与情欲的压迫下,她的性格终于被扭曲,行为变得乖戾,亲手毁掉自己儿女的幸福。
金锁记主要讲了一个什么内容?
《金锁记》主要描写清末民初,姜公馆避兵到上海,二少爷仲泽因为患有骨痨,是个残废,做官的女儿不肯嫁他,姜家老太太为二少爷置一房姨奶奶。曹七巧的哥哥曹大年因为想钱财,将其妹妹卖与姜家老二仲泽为姨媳。后来,既然不打算替二爷另娶,二房又没个当家的媳妇,索性娶过来当个正奶奶,叫她服侍二爷。一个小商人家庭出身的女子曹七巧的心灵变迁历程。七巧做残疾人的妻子,欲爱而不得,像疯子一样在姜家过了30年。在财与情欲的压迫下,她的性格终于被扭曲,行为变得乖戾,亲手毁掉自己后代的幸福。张爱玲另辟蹊径,讲述了一个母亲对自己亲生儿女迫害摧残的传奇故事,从而反映了特定的社会环境和具体的生活环境怎样把一个原本有着温情性格的正常女人变成一个心狠手辣的食人魔。扩展资料:创作背景:张爱玲原名张煐,笔名梁京,生于上海。7岁开始写小说,12岁开始在校刊和杂志上发表作品。张爱玲的写作生涯是从1943年的上海开始的。20世纪三四十年代的上海本就是一个浮华的洋场社会,战争的阴云又给它增添了一种及时行乐的颓废。十里洋场,华洋杂处,传统与现代的生活方式与价值观念杂糅在一起,显得分外离奇。这就是张爱玲写作《金锁记》时的上海,价值虚无,物欲横流。同时,战争与死神又近在咫尺。人性恶在战争中也表现得淋漓尽致。《金锁记》正是产生于这种时空背景,不仅有着时代的印迹,也掺杂了作家本人在个人身世背景上所形成的人生经验。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金锁记
金锁记内容概括?
金锁记简介 张爱玲的中篇小说《金锁记》中的主人公曹七巧,在人生暮年也未明白过来自己为什么会变了这个样子。 《金锁记》写的是国民时期,在封建制度压迫下,一家麻油店的女儿被卖进姜家(封建家族)的二少爷为妻。因为她的出身低微,府中的婆婆、妯娌、丫鬟都对她不尊重。她从一个思想正常的少女,变为一个尖酸刻薄、私欲极强的女人,她的可悲不仅自己是封建社会的受害者,同时又是封建社会的施害者。 她的丈夫是一个得了软骨症站不起来的废人,本想娶她为妾,后因决定不在娶,将她改为妻。 嫁入府中后,她心中思慕府中的三少爷季泽,但是季泽确是个浪荡公子。 来府中看望她的哥嫂,表面上对她百依百顺,不过是想向她索要财物,其实内心是瞧不起她,恨极了她。 她经不住生活的磨难变得疯疯癫癫,口无遮拦,尖酸刻薄。十几年后,她成为了寡妇,财产分家的时候没有一个人向着她,她又破口大骂,分家后,季泽向她表白,她思来想去认为季泽的表白是为了贪图她的财产,心中暗恋的季泽让她失望透顶,痛哭流涕、破口大骂。“三十年前的月亮早已沉了下去,三十年前的人也死了,然而三十年前的故事还没完——完不了。”小说的结尾七巧死了,但是又一个七巧(七巧的儿女)诞生了,悲凉的命运被锁住了,沉浸在这苦闷的岁月之中。
《金锁记》及其他
《金锁记》是张爱玲的一部中篇,被夏志清先生在《中国现代小说史》中誉为“中国从古以来最伟大的中篇小说”。
夏先生如此美誉张爱玲的《金锁记》,自然有其基础。至于《金锁记》是否能当得起中国自古以来最伟大的中篇小说,则仁者见仁,且不去论。
我也喜欢《金锁记》,从一开始就觉得比《半生缘》要好。可是先拍出影视的是《半生缘》,有电影,有电视剧,是因为其中都是俊男靓女,主要情节即是恋爱、婚姻,加上那个时代不同阶层不同家庭的背景,很有看头。
《金锁记》也是关于婚恋的,可是关于一个麻油店长大的小家碧玉嫁进大富人家的故事。七巧是她的名字,面目姣好,手脚麻利,性格也就是小店家孩子的性格,没有父母,凭哥嫂做主,嫁给了富裕人家患有“软骨病”的二公子。这样的背景,那样的社会,七巧在这个家磨了二十多年,期间跟自己的小叔子“捉迷藏”似的暧昧了很久,却最终因为她的心浸透了“毒”,扛上了“黄金的枷锁”,她看似无意实则有意地破坏儿子的婚姻,破坏女儿的婚姻,用“黄金的枷锁”“劈杀了”自己的孩子,“劈杀”周围的人。七巧这个形象,细思极恐,但看上去却跟社会背景融合得很好,没有特别出挑的地方。
可以说《金锁记》的思想是非常深刻的,后来改编成的电视剧却舍弃了挖掘这种深刻思想,把这部作品改编成七巧为追求爱情自由与自己小叔子暧昧恋爱的剧情,原作品的厚重不见了,代之以轻飘飘的自由恋爱剧。我撩了一眼改编的电视剧,感觉很不成功,需要重新找有王扶林那样才华的导演来拍。
张爱玲后来在美国居住,因为美国大学东亚文学课程中需要讲解《金锁记》,有关人员就希望张爱玲自己翻译自己的作品,张爱玲也的确翻译了《金锁记》。但是语言这个东西牵涉的因素很多,不是说按字面翻译就可以了的,一种语言翻译为另一种语言,其中会丢失很多东西,其中的韵味,其中的文化涵义,其中的感觉。概因作家写出的文字传达给读者,需要借助该文字所在的文化来传达得更充分。比如,我们看见七巧这个名字,脑中马上出现的就是一个小家碧玉的女孩形象,伶俐聪明,但是也没有读过很多书,因为起名字本身就反映了家庭背景和氛围;我们看见季泽这个名字,脑中反映的则是一个富家子弟,排行老三,风流倜傥。可是翻译为另一种文字,很多东西就丢失了,比如七巧翻译为Ch'i-ch'iao,你能想出什么?!季泽翻译为Ch'i-tse,你照样也不能脑补出一个形象。而且,“季”的发音跟七巧的“七”发音成为一样的,也让读者难以区别,可是在中文里,这个区别是非常明显的。
夏先生研究西洋文学,推崇西洋文学,对中国文学颇有微词,觉得《包法利夫人》人人都在读,但中国的《西游记》、《红楼梦》翻译为英文,西方人初读很有兴趣,但很快就失去兴趣,觉得故事情节区别不大。我觉得其中的原因有很大一部分就是翻译只是翻译了文字,不能把文化给翻译过去,其中很多东西丢失了。我们的汉字是象形,文字本身的样子就表达很多东西,而很多其他文字跟象形一点关系都没有,你不能从文字本身的样子去推测和想象。
浸入在某种文化里,才能能深刻地表达、理解作品的精神。比如《战争与和平》,美国人拍的电影,启用了奥黛丽.赫本和亨利.方达这样的大明星,依旧不如前苏联自己拍的有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