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商标查询
查询入口:http://sbj.cnipa.gov.cn/sbj/index.html 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下属的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的中国商标网进行查询。进入系统后,用户可以看到主要功能:商标近似查询、商标综合信息查询、商标状态信息查询、错误信息反馈、操作指南。商标近似查询就是平常所提及的商标的“事先查询”,是查询商标最常用的方式,一般商标经过商标近似查询便可以确定注册风险的大小。查询方式分为汉字查询、拼音查询、英文查询、数字查询、图形查询、字头查询六种。用户进入系统后,可以单击“商标近似查询”,进入近似查询界面。看完上面的内容,大家都知道怎么进行相关的商标查询了吧。这也是在进行商标注册的时候比较重要的一点,只有没有被注册过的商标才能顺利进行注册,否则肯定是不能通过相关的审核。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华律网专业律师。
国家商标局官网
国家商标局官网:http://sbj.cnipa.gov.cn/sbj/index.html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隶属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也称“国家商标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根据1982年颁布并于1993年、2001年两次修正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主管全国商标注册和管理工作,各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商标使用行为进行监督管理,依职权或应权利人请求查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保护商标权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2018年商标局改由国家知识产权局管理。2018年2月,工商总局商标局通告汇总了八类代理机构涉嫌违法行为,提醒公众谨防上当受骗。
国家商标网商标查询官网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中国商标网 http://sbj.cnipa.gov.cn/sbj/index.html 中国商标网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官方网站,能够为社会公众提供商标网上申请、商标网上查询、政策文件查询、商标数据查询以及常见问题解答等商标申请查询服务。商标(trade mark)是一个专门的法律术语。商标是用以识别和区分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标志。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 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品牌或品牌的一部分在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注册后,称为“商标”。商标受法律的保护,注册者有专用权。国际市场上著名的商标,往往在许多国家注册。中国有“注册商标”与“未注册商标”之区别。注册商标是在政府有关部门注册后受法律保护的商标,未注册商标则不受商标法律的保护。
中国驰名商标查询方法有哪些
第一种方法:
1、打开中国商标网2、点击“驰名商标”,进行查询。
第二种方法:
1、打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官网2、点击“驰名商标信息”,进行查询。
更多方法:
1、进入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网站,可以看到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更新驰名商标的名单,另外还可以查询商标。
2、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在首页的下方有“驰名商标信息”,点击进去即可查询到。
3、在网页搜索直接搜“驰名商标信息”名单一般能搜到很多个结果了,都具有一定的参照性。
一、驰名商标认定
企业需要申请认定驰名商标的,必须通过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下简称省级工商局)报送有关材料。对企业申请认定驰名商标的有关材料,各省级工商局应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各省级工商局应将经过其初审并签署意见的有关申请材料以邮寄方式及时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企业在申请认定驰名商标时,应提交驰名商标认定申请报告,在报告中须提供其商标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据。同时应如实填写《驰名商标认定申请表》,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这些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驰名商标认定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驰名商标认定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的,应提供申请人签章的委托书,或者申请人与商标代理机构签订的委托协议(合同)
3、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或服务近3年来主要经济指标(应提供加盖申请人财务专用章以及当地财政与税务部门专用章的各年度财务报表或其他报表复印件,行业证明材料应由国家级行业协会或者国家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
4、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或服务在国内外的销售或经营情况及区域(应提供相关的主要的销售发票或销售合同复印件)
5、该商标在国内外的注册情况(应将该商标在所有商品或服务类别以及在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注册情况列明,并提供相应的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6、该商标近年来的广告发布情况(应提供相关的主要的广告合同与广告图片复印件)
7、该商标最早使用及连续使用时间(应提供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或服务的最早销售发票或合同或该商标最早的广告或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8、有关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明文件(如省著名商标复印件等)。
企业申请认定驰名商标,可以自行准备申请材料,也可以委托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批准的商标代理机构代理。凡委托不具备商标代理资格的机构或个人提交的驰名商标认定申请材料,各省级工商局不予受理。接受企业委托办理申请认定驰名商标有关事宜的商标代理机构,除收取适当的代理费用外,不得向委托人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二、商标注册原则有哪些
1、申请在先原则
申请在先原则又称注册在先原则,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申请在先的商标,其申请人可获得商标专用权,在后的商标注册申请予以驳回。如果是同一天申请,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同日使用或均未使用的,申请人之间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各申请人抽签决定。
我国商标法在坚持申请在先原则的同时,还强调使用在先的正当性,防止不正当的抢注行为。商标法第31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2、自愿注册原则
自愿注册原则是指商标使用人是否申请商标注册取决于自己的意愿。在自愿注册原则下,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专用权,受法律保护。未经注册的商标,可以在生产服务中使用,但其使用人不享有专用权,无权禁止他人在同种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但驰名商标除外。
另有强制注册原则和使用在先原则。
3、强制注册原则
实行自愿注册原则的同时,我国规定了在极少数商品上使用的商标实行强制注册原则,作为对自愿注册原则的补充。目前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只有烟草制品,包括卷烟、雪茄烟和有包装的烟丝。使用未注册商标的烟草制品,禁止生产和销售。
4、使用在先原则
在使用申请在先原则无法判定的情况下采用使用在先原则根据《商标法》第二十九条:“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此原则在遇到与商标权类似的其他知识产权的权利(如:专利权、著作权)相冲突时,往往起到重要的决定作用。
5、商标分开注册原则
商标分开注册原则主要是指组合商标中的中文、英文、拼音、图形等元素单独进行申请原则。这主要是由中国商标总局的注册审核原则决定的。国家实行的是商标的各类元素分开单独审查的原则,也就是中文、英文、拼音、图形等分别审查,其中任意一部分审核不通过将整个商标退回重新递交申请。
中华商标超市的网站简介
中华商标超市网-中国技术交易所商标交易服务中心是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下,严格依据《商标法》及相关法律条文开展商标交易服务业务,着力打造完整高效的商标交易全流程业务服务平台。 中心旗下的中华商标超市网品牌成立于2002年,是中国领先的网络商标交易平台,是中国第一家提供商标全流程(商标策划、战略、评估、交易、融资等)解决方案的服务平台,现每年为国内外企业及相关单位提供超过六千件商标解决方案的专业服务平台。中心与国内外知名的专业机构建立合作关系 ,并依托中国技术交易所旗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公司、拍卖公司、招投标公司等专业会员单位支持,为广大客户提供专业、系统、全流程、高效率的商标金融服务。中华商标超市网,多年信誉累积,数万成功案例,现已成为商标转让成功率最高同时也是客户首选的商标交易平台。中华商标超市网以大量的商标资源、专业的商标交易服务、原创的行业内深度资讯、活跃的商标论坛成在众多商标网站中独树一帜。中华商标超市网采取多种方式充分盘活现有商标资源,让闲置的商标财富迅速转化成企业所需的现金流,同时通过现有商标的深度开发和使用,让急于申请商标的企业或个人以最快的速度用上自己需要和满意的商标,节省申请商标的时间和费用,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中华商标超市网注册部位于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国家商标局周边(国家商标局向北200米)。分部则有设在成都的四川分公司、在广州的广东分公司、在合肥的安徽分公司,就近为客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