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什么时候开始征收
法律分析:房产税的征收时间:1、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2、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3、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房产税什么时候开始征收
目前还不确定什么时候全面征收。因为中国房产税暂时还没有全面开征,只是在试点城市开征房产税。其房产税的税率由当地政府来具体规定,以重庆为例,重庆是与2011年开始试点征收房产税。房产税在哪些情况下可以免缴?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上述免税单位的出租房产不属于免税范围;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如学校的工厂、商店、招待所等应照章纳税;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经营用的房产不免;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个人拥有的营业用房或出租的房产,应照章纳税。2、对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能的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所属分支机构自用的房地产,免征房产税;从2001年1月1日起,房产税。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老年服务机构自用的房产免税;损坏不堪使用的房屋和危险房屋,经有关部门鉴定,在停止使用后,可免征房产税。3、纳税人因房屋大修导致连续停用半年以上的,在房屋大修期间免征房产税,免征税额由纳税人在申报缴纳房产税时自行计算扣除,并在申报表附表或备注栏中做相应说明;在基建工地为基建工地服务的各种工棚、材料棚、休息棚和办公室、食堂、茶炉房、汽车房等临时性房屋,在施工期间,一律免征房产税。
房地产税立法了吗
法律主观:据国务院近日出台《关于创新政府配置资源方式的指导意见》,其中明确提到“支持各地区在 房地产税 等方面探索创新”。一时间,曾经被认为是降低房价“利器”的“房地产税”再次引发人们广泛的关注与热议。 从2011年 上海 与 重庆 试点 房产税 ,到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将以往“房产税”的提法转变为“加快房地产税立法”,专家称“一字之差”意味着房地产领域的税收改革上升为房地产税体系建设。 什么是“房地产税”?什么是“房产税”?房地产税与房产税有什么不同呢?可以说“房地产税”包含了“房产税”范围更大。 房地产税,则是一个综合性概念,即一切与房地产经济运动过程有直接关系的税都属于房地产税。包括房地产业营业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房地产税、 印花税 等。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房地产税还需谨慎推行 “房地产税”的出台有利于控制房价,这是个深得民心的观点,老百姓对房地产税的期望也越来越高。现在,国家层面的表态,是否意味着房地产税快来了呢?对此,中央财经大学教授刘-桓认为,房地产税已经离我们渐行渐近,但全面开征还需深入调研,谨慎推行。 刘-桓说:“第一,2017年这件事提上政府日程是没问题的,但是想在2017年开征,还有一段的距离。因为房地产税它涉及到百姓的利益,千家万户都在关注这个问题。第二,房地产税如果出台,它会极大的改变我国整个的房地产市场,那么房产市场的改变会否引起经济的变数,这是要评估的事情。第三,房地产税它技术比较复杂,首先要有一个财产登记制度的完善,这三个条件都完全具备之前,要谨慎行事。” 房产税将作为稳房价利器还需理性看待 我们通常对于“房地产税”能够抑制房价上涨的解释是:有了“房地产税”,持有多套房的成本将大增,准备购买多套房子的投机者踯躅不前、已经拥有多套房的投机者仓皇抛售。这样一来,供应量增加需求减少势必引发它降价。那么,房地产税究竟能不能够抑制房价上涨呢? 刘-桓认为,理论上是可以的,但是真正能否起到作用,还要看力度有多大。 刘-桓表示:“要看我们房产税这个立法过程当中,大家对于它的范围、税率高低以及征收对象等的选择是否有很大的影响。” “房地产税”是不是中国房价的杀手锏,现在还不得而知;政策的出台也不是一味的为了降房价。让市场稳得住,让百姓有房住,实现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才是最终追求的目标。这就需要打好“组合拳”。 房贷利率继续收紧今年房价将温和回落 在中央提出“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确定了房地产市场向着打击投机、防止热炒的方向推进。2016年,全国多个城市出台楼市调控政策,进入2017年,调控政策继续加码,最近一段时间,房贷收紧消息纷至沓来。 经梳理发现,目前, 北京 、 广州 、重庆、 青岛 、 杭州 、 天津 等城市房贷政策相继收紧,北京、广州、青岛、 大连 、 珠海 等城市 首套房 的利率全面或部分调整为9折,其中,杭州部分银行首套房利率已提升至95折。 专家认为,未来随着调控力度的加大,楼市的监管将会更加严格,预计今年将出现房价回调的局面。3016年9?30新政到现在为止,政策的调控改变了市场的预期,目前大家认为房价像去年一样上涨已经没有可能,而且认为房价出现调整也是大概率。 以上就是关于这方面的 法律知识 ,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不幸遇到一些比较棘手的法律问题,而您又有 委托律师 的想法,我们网有许多律师可以给你提供服务,并且我们还支持线上指定地区筛选律师,并且都有相关律师的详细资料。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第三条 房地产税由产权所有人交纳,产权出典者,由承典人交纳; 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当地或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者,均由代管人或使用人代为报交。
房地产税立法了吗
法律主观:据国务院近日出台《关于创新政府配置资源方式的指导意见》,其中明确提到“支持各地区在 房地产税 等方面探索创新”。一时间,曾经被认为是降低房价“利器”的“房地产税”再次引发人们广泛的关注与热议。下面 网 小编来为你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从2011年 上海 与 重庆 试点 房产税 ,到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将以往“房产税”的提法转变为“加快房地产税立法”,专家称“一字之差”意味着房地产领域的税收改革上升为房地产税体系建设。 什么是“房地产税”?什么是“房产税”?房地产税与房产税有什么不同呢?可以说“房地产税”包含了“房产税”范围更大。 房地产税,则是一个综合性概念,即一切与房地产经济运动过程有直接关系的税都属于房地产税。包括房地产业营业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房地产税、 印花税 等。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房地产税还需谨慎推行 “房地产税”的出台有利于控制房价,这是个深得民心的观点,老百姓对房地产税的期望也越来越高。现在,国家层面的表态,是否意味着房地产税快来了呢?对此,中央财经大学教授刘-桓认为,房地产税已经离我们渐行渐近,但全面开征还需深入调研,谨慎推行。 刘-桓说:“第一,2017年这件事提上政府日程是没问题的,但是想在2017年开征,还有一段的距离。因为房地产税它涉及到百姓的利益,千家万户都在关注这个问题。第二,房地产税如果出台,它会极大的改变我国整个的房地产市场,那么房产市场的改变会否引起经济的变数,这是要评估的事情。第三,房地产税它技术比较复杂,首先要有一个财产登记制度的完善,这三个条件都完全具备之前,要谨慎行事。” 房产税将作为稳房价利器还需理性看待 我们通常对于“房地产税”能够抑制房价上涨的解释是:有了“房地产税”,持有多套房的成本将大增,准备购买多套房子的投机者踯躅不前、已经拥有多套房的投机者仓皇抛售。这样一来,供应量增加需求减少势必引发它降价。那么,房地产税究竟能不能够抑制房价上涨呢? 刘-桓认为,理论上是可以的,但是真正能否起到作用,还要看力度有多大。 刘-桓表示:“要看我们房产税这个立法过程当中,大家对于它的范围、税率高低以及征收对象等的选择是否有很大的影响。” “房地产税”是不是中国房价的杀手锏,现在还不得而知;政策的出台也不是一味的为了降房价。让市场稳得住,让百姓有房住,实现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才是最终追求的目标。这就需要打好“组合拳”。 房贷利率继续收紧今年房价将温和回落 在中央提出“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确定了房地产市场向着打击投机、防止热炒的方向推进。2016年,全国多个城市出台楼市调控政策,进入2017年,调控政策继续加码,最近一段时间,房贷收紧消息纷至沓来。 经梳理发现,目前, 北京 、 广州 、重庆、 青岛 、 杭州 、 天津 等城市房贷政策相继收紧,北京、广州、青岛、 大连 、 珠海 等城市 首套房 的利率全面或部分调整为9折,其中,杭州部分银行首套房利率已提升至95折。 专家认为,未来随着调控力度的加大,楼市的监管将会更加严格,预计今年将出现房价回调的局面。3016年9?30新政到现在为止,政策的调控改变了市场的预期,目前大家认为房价像去年一样上涨已经没有可能,而且认为房价出现调整也是大概率。 以上就是关于这方面的 法律知识 ,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不幸遇到一些比较棘手的法律问题,而您又有 委托律师 的想法,我们网有许多律师可以给你提供服务,并且我们还支持线上指定地区筛选律师,并且都有相关律师的详细资料。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第三条 房地产税由产权所有人交纳,产权出典者,由承典人交纳; 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当地或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者,均由代管人或使用人代为报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