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分享下你最喜欢的摇滚乐队或歌手吗?
要说起我最喜欢的歌手,从人品来说,不用思考,他就是“天王”刘德华。 刘德华(家中排行老四),于1961年9月出生于中国香港,毕业于香港树仁大学。在幼年时期,就随父母从新界搬到了香港钻石山木屋居住,再后来,又搬了一次家。可以说,幼年的刘德华生活还是不太稳定的。在上学期间,刘德华的学习成绩一直都不错,从不会让父母操心,而在父母眼中,刘德华也是一个懂事的孩子。 刘德华是怎样一步步进入演艺圈的呢? 刘德华在可立中学读书期间,在校内积极参与各种活动。在老师杜国威得指导下,学习了大量的关于戏剧方面的知识。他不仅参与戏剧社的表演,而且还参与内容的制作,担当编剧的角色。这些经历都为他后来的事业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在中学六期后,刘德华在机缘巧合下进入了香港TVB演艺训练班受训,他的演艺之路从这里就开始了。82年他就以甲等一级的优异成绩顺利毕业,随后他就在 无线 担任演员 。 而电视剧《香港香港》和《再见江湖》两部作品是他的银屏首秀处女作。刘德华从加入演艺圈开始直到现在,参与了多达140多部电影,荣获多项殊荣。比如电影有: 6. 2007年,在电影《投名状》里饰演赵二虎一角 ………… 刘德华参演了如此多的电影,既有担任主角的,亦有作为配角出场的。但是,无论担任主角还是配角,他都非常认真的去对待每一个角色。把每一个角色演好是他对自己的要求,在此同时,也提现了他爱岗敬业,合作共赢的良好品质。 辛勤的付出总是会有回报的。据了解,刘德华获得的主要荣誉有: ………… 除此之外,还有诸如 亚洲电影票房巨星大奖 等各种奖项,不胜枚举。刘德华不仅仅是一名演员,还同时担任制片人,导演,编剧等。与此同时,他还是一名歌手,音乐制作人。代表作品有专辑 《爱不完》、《忘情水》 等诸多作品。刘德华是一个影、视、歌三栖发展的全能型艺人。 刘德华与“肥猫”的故事 提起 郑则仕, 也许很多年轻人不知道是谁。但是要问“肥猫,”是谁?可能大部分人都能想起来了。 想当年,因一部 《肥猫寻亲记》, 郑则仕开始被内地观众孰知。在这之后,他陆陆续续参演了多部作品,如 《肥猫正传》、《金石良缘》 等。后来在1993年间,他与朋友合开了一家公司,准备大干一场。但是不幸的是正赶上电影市场萧条期――公司破产了。这对他来说无异于晴天霹雳,所有人都瞬间离他而去了,包括他的合作伙伴,旗下的艺人。这时的他债台高筑,据说欠下了几千万债款。没有人向他伸出援手,他的圈内好友此时恨不得离他远远的。在他孤立无助的时候,此刻,刘德华出现了。 刘德华丝毫没有嫌弃他,还介绍郑则仕担任他的电影 《兄弟》 的监制,还介绍许多电影给他参演,帮他慢慢度过难关。后来,经过三五年的努力,终于还清了所有欠款。 郑则仕说:“在我最困难的时候是刘德华帮助了我,我永远也忘不了他的恩情,铭记于心,永远永远。” 刘德华是善良的,无论是谁,只要有困难,他都愿意去帮助。所以,一个人从始至今一直红到现在是有原因的。刘德华不仅喜欢帮助别人,还乐于慈善事业,捐款多达上亿。可以说,他此生无愧于 “刘德华” 三个字。在这里,我只想说―― 好人一生平安。 感谢相邀,闲来无事我非常喜欢唱两句,若问我最喜欢哪位歌手?那当然是邓丽君了。八十年代是中国流行乐坛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年代,凭几盒录音带“月亮代表我的心”“小城故事”……邓丽君那甜而不腻的歌声几乎传遍大江南北,那时听惯了红歌的我们那一代,顿时感觉到耳目为之一振,“我只在乎你”“甜蜜蜜”“千言万语”,放学后十几人围在不大的录音机旁,听的忘了回家吃晚饭。把邓丽君的歌词工工整整的抄写在日记本上,互相聚在一起吟唱,她的歌,每首我现在还能唱上几句,在我们那代人的心目中,邓丽君是当之无愧的女神。正当期待着邓丽君会有更多经典之作出现的时候,只可惜天妒红颜,邓丽君离开了我们。邓丽君的一生,单纯又平凡,平凡单纯的就像我邻居家的女孩。她的歌几经翻唱至今无人超越,甜美的歌声令人心醉,凄凉的爱情遭遇令人唏嘘心碎,道一声:愿一路走好,永远的邓丽君! 校园民谣 迪斯科 腾格尔,声音可以将你带入广阔草原。 当然是汪峰呀! 每次听到他的歌曲,都会热血沸腾,非常的有节奏感,能震撼到人内心最深处。 汪峰,最喜欢了。 先说我们国内的乐队。首先是面孔乐队的《梦》这首歌,主唱是陈辉。很经典的一首歌。为什么要先说面孔乐队,是因为最近在学这首歌,还不知能不能学会。就把第一的位置让给他了。还有很多的乐队的歌也听。黑豹乐队,窦唯主唱时的歌。唐朝乐队,丁武主唱。指南针乐队,喜欢听罗琦任主唱时的歌,超载乐队,高旗主唱。天堂乐队,雷刚主唱。轮回乐队,吴桐主唱时的歌。冷血动物老谢唱的歌。二手玫瑰梁龙主唱的歌也听一点。别的听的很少了。 再说国外的乐队,主要听的是枪花乐队,螺丝主唱加屎哥吉他时的歌,再就是Acdc的歌,布莱恩主唱时的歌。再就是金属老詹的歌。 这些现在都是老炮了,有些乐队成员都因为身体状况的原因而不再进行演出了,真的是很令人心痛的。 还是老歌有味道。 谭咏麟我喜欢 约翰·列侬
科特·柯本的歌曲是什么意思
世纪末音乐的凌晨,他在孤寂中站立,左手五指微张。在他开口之前,那缄默就已经轰轰烈烈;他放声唱,少年心气飞扬,魂魄激荡。
看吧,是柯特.科本在唱!
这就是他伫立的时刻;弥赛亚已经隐退、乌托邦已然失色,天天解构、时时享乐,从煞有介事的学究到附庸风雅的马崽,人人像过节那样高叫“后现代了!后现代了!”英雄何谓?
英雄反抗依然。
柯特.科本,一个来自穷街陋巷的邋遢大王,自小便蒙受敌意的眼光;一个精神上的朋克小子,从来只汲取叛逆的乳汁。他贯彻着加缪大叔的主张:人的根本面目之一,便是反抗。
柯特.科本从来不自封英雄。他向来在内心的无助和道德的虚妄之间抑郁,他反感的并不是自孩提时代便只身承受的痛苦,他畏惧的是此一痛苦的毫无意义甚至毫无出路,一直到他找到吉他、找到音乐、找到摇滚。他从此跻身在命运与恶行、病痛与名利的夹缝之间,寻找那可以寻找的、挽救那可以挽救的、期盼那可以期盼的。
柯特.科本不是艺术和文化英雄。他既无挺身反抗暴政之举,亦无登高啸聚江湖之绩。他视诗比行动更优先,他手中紧握的只是美,一种曾经被视为丑的人性及世界之美,一种拒绝了不义和不公的美,一种让人们珍藏的碎裂青春重光的美。他的一位朋友在评价他画作的主题时说:“天真无邪和真诚纯洁的美景被残忍无情和满不在乎的世界所包围,而艺术家不断努力想从这一世界中拯救美。”这也是柯特全部音乐的主题。他想达到英雄行为的根本,在逝水流年中同历史作对,解救那些游荡的永恒。他那些或狂乱或妙曼的旋律,或滞重或灵巧的节奏,或机锋迭出或深藏不露的歌词,都是他同上帝的竞争,都是他抢夺来的乾坤。
柯特.科本是另一类英雄。在已经骄横凯旋的物质主义和消费文化面前,他举起了朋克摇滚的螳臂。他是溯流的漏船,他是带伤的逆子。他装着不知道,这已是一个用现金换算一切的世界,人们已经无法习惯乃至已无法想象还会有另一种生活和思想方式的存在。至少,我们的面目都已以谋生的媚笑出现,即使是曾经最为不羁的艺术家,也不再敢把挑战的手套仍到生计的严峻面孔前面。一切都如同安迪.沃霍尔(Andy Warhol)恶意的戏言:做生意才是最高级的艺术。连最先锋的抗议和最前卫的抵制都已经被主流整合招安,富裕或小康的生活成了所有心怀不满者的镇静剂,妥协似乎永无止境。
在满目的唯唯诺诺之中,终于有像柯特.科本这样一种非主流和反主流的孤独的反抗之声响起,它映现出的是一个最痛苦之人的影象,他也背负内疚的隐疾,可他毕竟重现了从现代主义到朋克摇滚的颠覆性微笑和救赎性灵光。他也知道,孤绝可能会让艺术瘫痪,但他毕竟表达出了在令人窒息般的主流文化大潮面前,一个真正的艺术家灵魂深处的哀伤和癫狂。也许柯特.科本的反抗没有什么可稀罕的,但他的追索依然可贵异常,哪怕他得到的回报依然是卑鄙与中伤。或许这是一个末世英雄必得的“犒赏”。
柯特.科本是另一类英雄。他满含悲苦。他的苦痛和郁闷都曾写在他那生动异常的脸上,那是如同拉奥孔般痉挛不已的面庞。他也的确曾像普罗米修斯般说话:“我对人们有太多的爱与同情。”他只差像存在主义先辈一样说出,所有的反抗与绝望都是为了爱,为了同情。他未能因此而免除悲苦,他也并未时时意识到这是一种奉献和牺牲,他甚至无从为自己的悲苦命名,他只是扮演着他向来心仪的诗人兰波所吟唱的角色:“让他投入闻所未闻和无以名状的物中失魂,还会有恐怖的人工会将他中断的工作传承。”他所深知和领受的只是一种充满诡异的混乱和一种时断时续的激情。
柯特.科本是另一类英雄。他一直颓废。他曾经对未来的朋克摇滚生涯怀抱着希望、骄傲和幻想;后来,他的一腔热血冰封成了愤世嫉俗和难以言喻的失望。狂躁和愤怒成了他音乐的标签之一,焦虑则变成了一种惯性。他有与他一代人共享的抑郁,他也以无人能出其右的完美吟颂出这种抑郁。也许,这如同他最后的决断一样,只是要唤醒人们敢于绝望的勇气。他的遗书和行动都引证着尼尔.杨(Neil Young)的摇滚名句:“与其苟延残喘,不如从容燃烧。”这让我们看到,柯特.科本的颓废,未尝不是一杆旗帜、一杆将秃的旗帜在风中猎猎作响。
柯特.科本是另一类英雄。没有人真正为他喝彩。当万众喧嚣之后,被他在音乐中忘却的病痛袭来,他总是不知道自己身心何在,连影子也消失了踪迹。正是在那些荣誉与声名的背后,他只有悲怆和凄惨存留,他只好把迷幻和麻醉作为灵魂的最后出口。他是马克思异化思想的样板。但他还是没有不战而降,圣雄甘地说,个人的行动或许微不足道,然而重要的是你做了。柯特.科本是贯彻此一原则的职业朋克,他追寻儿时那种纯真的乐趣,他想让世界更加透明,哪怕因此而被摧毁。
柯特.科本是另一类英雄。他内心遍布混乱。菲茨杰拉德(F.S.Fitzgerald)曾感叹,对一个聪明绝顶者的最大考验,莫过于心中同时抱持两种相互对立的观点而又能正常存活。像柯特这样一个能用沸腾而纷繁的零乱意象枪击我们的人,其实也是一个充溢着形而上能量的疯僧,他的不息冲突的内心,是这个时代最灿烂也最复杂的灵魂。
庞德(Ezra Pound)有言,艺术的美乃是“从一种陈腐的艺术进入另一种陈腐艺术间呼出的一口气”。如今,连柯特的毁灭,尤其是他那撼人心魄的艺术,保证了他这一口气的清新与纯洁。这口气是如此短促,以至于他自己都无法赖之生存;这口气又是如此悠长,在无数个人的心灵和无数代音乐的川流中,将会永远有微笑或叹息的柯特.科本。
世纪末音乐的黄昏,他依然在孤寂中伫立,头在散乱的金发中低垂。他拒绝了一本正经的命运的怜悯,拒绝了他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情人----朋克摇滚的垂青。他举目凝望,依然有海湾的斜阳晚照;他低头顾盼,竟然有幻梦般奇妙的快乐升腾。他紧握枪,如同紧握温暖而美丽的情人,他要游完他溯流的航程。枪口抬起了,枪机在静默中滑动,从最响亮的轰鸣中,飞出了那颗子弹;只有它自己知道,它是颗多么悲哀而绝望的子弹,因为它击毁的,是20世纪最后一场英雄梦。 对于这样的英雄,我们不能用一些庸俗的文字去评价和说明吧。还是专家的好
你觉得最伟大的摇滚乐队是哪些乐队?
乐队的出现不仅改变了老旧的音乐市场,也促进了现代流行音乐的发展,让音乐变得更加多元化,也是因此让摇滚、爵士、管弦等类型得到大众的认可。一、披头士披头士乐队(The Beatles)是一支英国摇滚乐队,1960年成立于英格兰利物浦市。由约翰·列侬、保罗·麦卡特尼、乔治·哈里森和林戈·斯塔尔四名成员组成。1962年发行首支单曲《Love Me Do》;1964年获得第7届格莱美最佳乐队奖;1968年发行单曲《Hey Jude》连续9周位居美国公告牌榜首;1970年乐队解散;1988年进入摇滚名人堂;1996年获得第39届格莱美最佳流行乐队奖。披头士不仅仅是世界上最伟大的乐队,它也是世界上最成功的的乐队之一,在成立的最初阶段,就凭借在流行音乐上独特的见解和曲风获得了高人气,其唱片也是畅销全球,在1985年就创下了10亿张的惊人成绩。 二、皇后皇后乐队(Queen),英国摇滚乐乐队,成立于1970年,成员为主唱弗雷迪·莫库里、吉他手布赖恩·梅、鼓手罗杰·泰勒、贝斯手约翰·迪肯。“皇后”就如同它的名字一般,是一个非常特立独行的且丰富多彩的乐队。皇后的摇滚风非常独特,它将美声、古典等进行融合,也因此成为了当时流行音乐中独树一帜的存在,对现代的音乐市场也产生了重要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