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办属于教育局吗
教办属于教育局喔。
全国性的叫教育部——全省性的叫教育厅——全市(县)性的叫教育局——各镇的叫教育办公室,即所谓的“教办”。因此,教办是管理一个镇的教育培训单位的(如各镇的中小学),主要负责传递上级命令或发布命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构编制委员会规定。国家教育部是主管教育事业和语言文字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
根据上述职能调整,国家教育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制定全国教育事业的具体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制定全国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拟定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组织、指导、协调全国教育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教育体制改革和办学体制改革的实施。
(三)负责全国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校外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含社会力量办学),协调、指导、监督区、县(国家)及有关部门的教育工作。
(四)主管全国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国中小学校长资格认定;参与制定全国教育系统人事管理工作的有关政策和规章制度;指导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组织实施师范院校毕业生就业分配工作。
教育局有哪些部门
法律分析:教育局有下面几个部门: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发展规划处、财物基建处、基础教育处、职业与成人教育处、科研处、体育卫生与艺术处、高等教育处、教育督导室、思想政治教育处、保卫处、组织人事处、机关党委办公室、纪委办公室(监察室、审计室)、离退休干部管理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十五条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教育工作,统筹规划、协调管理全国的教育事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教育工作。
教育局是干什么的?
教育局是主管教育事业和语言文字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一)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制定全国教育事业的具体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二)研究制定全国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拟定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组织、指导、协调全国教育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教育体制改革和办学体制改革的实施。(三)负责全国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校外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含社会力量办学),协调、指导、监督区、县(国家)及有关部门的教育工作。
教育局是做什么的?
国家教育局的主要职责是:(一)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制定全国教育事业的具体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二)研究制定全国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拟定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组织、指导、协调全国教育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教育体制改革和办学体制改革的实施。(三)负责全国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校外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含社会力量办学),协调、指导、监督区、县(国家)及有关部门的教育工作。(四)主管全国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国中小学校长资格认定;参与制定全国教育系统人事管理工作的有关政策和规章制度;指导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组织实施师范院校毕业生就业分配工作。(五)统筹管理本部门的教育经费;参与拟定教育经费筹措、教育贷款、教育收费和教育基建投资等方面的规章和办法。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国家确定的教育经费增长的原则,监测各区、县(国家)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按有关规定对全国教育基本建设和局属教育事业单位经费及国有资产进行管理;指导全国教育系统内部勤工俭学和校办产业工作。(六)负责全国各类学校网点布局规划调整工作,学校基建、校舍和校产及教育用地的管理。(七)负责管理全国学历教育及考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我国家各级各类学校招生计划。负责继续教育、成人自学考试、扫除青壮年文盲。(八)负责管理并协调、指导教育系统的外事工作;负责具有大学以上学历出国留学人员的审核;负责协调同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九)负责国家教育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劳动工资、人事调配、编制管理及领导干部的考核、管理工作;指导全国教育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十)指导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品德教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十一)组织和指导全国教育科研和教研工作;指导教育理论研究、教育学会工作。(十二)代政府管理国家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教育督导和评估工作。对下级人民政府的教育工作、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十三)负责全国教育系统教育信息的统计分析及信息系统的开发和建设工作。(十四)承担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有关具体工作。(十五)承办国家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扩展资料:中国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职能: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分为省、市、县三级,它受同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并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或者业务指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设置,由本级人民政府报请上级人民政府批准建立。中国的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的基本任务和职能是:贯彻执行中央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令以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教育工作指示;负责本地区教育事业发展计划、基本建设、教育经费、干部和教师的管理工作;领导本地区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和教学工作,并对厂矿企业举办的学校进行业务指导。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