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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学院是一所省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坐落在中国第一个生态经济示范区、《中国21世纪议程》试点地区和素有“千载诗人地”美誉的安徽省池州市市区。学院前身是池州师范专科学校,创办于1977年,2007年1月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池州学院。 2008年9月,学院分期分批整体置换至教育园区,新校区依山傍水,整体呈徽派建筑风格,充满着浓郁的皖南书院气息和浓厚的人文信息,尽显古典文化和现代文明相结合的山水学林风采。 学校校园面积约1928亩(约1285440㎡),规划总建筑面积54万平方米,新建约34万(含在建工程)平方米教学、行政和生活用房。建有千兆校园网、开路与闭路播放的教育电视台及卫星远程教育系统;图书馆现有纸质图书75万册,电子图书30万册,各类期刊1500余种,拥有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重庆维普数据库、万方数据库、EBSCO外文电子期刊、超星电子图书和特色馆藏数据库等电子资源;基础实验室、专业实验室和科研实验室等60个,教学仪器设备总值6000多万元。 学院现设有13个教学系、2个省级研究中心(皖南民俗文化研究中心、资源环境与旅游发展研究中心),8个校级研究中心(池州生态经济与旅游发展研究中心、资源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非金属材料研究中心、九华山佛文化研究中心、池州傩文化研究中心、杏花村文化研究中心、皖南诗学研究中心、教育科学研究中心)和1个研究所(南泉普愿佛文化研究所)等;70个专业,其中本科专业28个。现有全日制本专科生12700人;成人高等教育设有8个本科专业和20个专科专业,成人教育在校生1700多人。现有教职工561人,专职教师469人,其中教授及正高职称31人,副教授130人,安徽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4人,安徽省高校学科拔尖人才2人,安徽省高校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3人,安徽省高校骨干教师8人,安徽省教学名师5人,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教师328人。 “十一五”以来,教研、科研气氛浓厚,在国内外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2600余篇,其中SCI、EI等重要检索系统收录的论文80余篇;出版专著、教材94部;主持国家级课题6项,参与国家级课题50余项,主持省部级、市厅级课题200余项,获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奖20项,获市厅级科研成果奖60项。 学校重视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建设,现有省级重点学科1个,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个,校级特色专业5个;省级示范实验实训中心2个;省级精品课程7门,校级精品课程12门,校级重点课程43门;省级教学团队3个,校级教学团队5个。 学院的办学理念是:教育以育人为本、以学生为主体;办学以人才为本、以教师为主体;管理以教学为中心、以质量为生命。 学院的办学定位是:以教师教育为基础,积极发展非教师教育;以人文学科、理学为主干,积极发展社会科学、管理学、工学;以本科教育为主,适度兼顾专科教育;立足池州、辐射皖南、服务安徽;建设成特色鲜明的地方性、师范性、开放性、应用型本科院校。 “十一五”以来,学院积极开展对外师资、学术、信息交流等活动,先后与韩国京仁教育大学、韩瑞大学、顺天乡大学结为姊妹院校,签署了教师、学术、学生合作交流协议;与台湾实践大学、龙华科技大学等高校签署了合作办学框架协议;成功主办了六次国际性综合学术研讨会;加强了与海内外大学的联系,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大学、台湾成功大学和本省重点大学等200余位海内外专家和学者到校进行学术交流和访问,学院有多名教授亦被其他大学聘为兼职教授、研究员和硕士生导师。 目前,我院正凝心聚力,努力把学院建设成特色鲜明的地方性、师范性、开放性、应用型本科院校。 池州学院教务管理系统(点击进入)
池州学院教务处登录入口
一、池州学院教务处登录入口 池州学院教务管理系统登录入口为http://jw.czu.edu.cn/,学生可以复制该网址到浏览器地址进入登录页面。 二、池州学院简介 池州学院始建于1977年,始为安徽劳动大学池州地区专科班, 1980年正式定名为池州师范专科学校,1999年原池州工业学校并入,2002年原安徽省经贸学校并入,2007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学校现占地1959亩,校舍面积36.77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8094.87万元,纸质图书80余万册,电子图书80万余册,中外文纸质期刊近2000种。建有安徽省高校唯一的开路电视台。专任教师637人,其中正高职称45人、副高职称147人,博士、硕士学位615人;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2人,省级教学名师10人,省级教坛新秀16人。 学校现有15个教学管理机构:文学与传媒学院、数学与计算机学院、外国语学院、管理与法学院、旅游与历史文化学院、资源环境学院、机电工程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商学院、音乐与教育学院、体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大数据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本科专业56个;国家级特色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2个,省级重点学科1个,省级特色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2个,省级新专业建设点6个,省级教学团队8个,省级精品课程25门。全日制在校生15000多人。 学校现有“皖南民俗文化研究中心”省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个、“皖南民俗文化与旅游发展研究中心”专职研究机构1个,校级研究中心15个。近三年来,承担省(厅)级以上教科研项目220项(其中科研项目125项),其中国家社科和自然科学基金项目6项,横向项目27项;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029篇,其中被SCI、EI收录83篇,CSSCI、CSCD收录154篇;出版著作(教材)50余部;获批国家专利60余项。获市厅级以上科研奖励52项,省级教学成果奖35项。 学校坚持“以生为本,以用为先”的人才培养理念,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建有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省级示范实验实训中心4个,省级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9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省级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6个,省级应用型教师教学能力发展中心1个。成功申请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271项,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589项。近三年来,学生在挑战杯、数学建模、机器人大赛、英语竞赛等384项次省级学科专业竞赛中获奖。学校连续多年被评为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标兵单位。 学校坚持地方性、开放性、应用型的办学定位,以“特色鲜明的新建应用型大学”为发展方向,秉持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主动贴近、主动融入、主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学校与池州市旅委合作,主持完成“池州市乡村旅游发展规划”和“池州市旅游线路与产品整合规划”等编制任务。近三年来,共签订校地、校企、校校合作协议200余项。 学校植根池州、服务安徽。构建具有专业集群特征的、以与历史文化深度融合的旅游专业,以电子、材料为主的工科专业,以大数据和大健康为主的具有行业学院特征的专业为龙头,带动多专业协调发展的专业格局。构建以大旅游为龙头,重点发展应用型学科,建成若干个省内同类型院校中特色鲜明的学科方向。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近三年先后与韩国、美国、加拿大、马来西亚和台湾地区10余所高校建立交流合作关系。其中,与台湾实践大学、龙华科技大学等高校签署了合作办学框架协议;与韩国京仁教育大学、韩瑞大学结为姊妹院校,签署了教师、学术、学生合作交流协议;与加拿大里贾纳大学签定了联合开展“2+2”合作办学协议。
2022年常州工学院招生章程
常州工学院是一所位于江苏省的公办全日制本科大学,共有辽河路校区和巫山路校区两所校区,现面向全国招收飞行技术、艺术类和普通类考生,下面就由带大家了解一下“常州工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常州工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依法治招”工作要求,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常州工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代码:11055。学校地址:辽河路校区——江苏省常州市辽河路666号、巫山路校区——江苏省常州市巫山路1号。学校网址:。 第三条 凡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本科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达到学校规定的毕业要求,可准予毕业,发给常州工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达到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核准,可授予常州工学院学士学位。 第四条 我校普通本科的招生包括提前批次飞行技术、提前批次艺术类(美术、音乐、广播电视编导)、普通类等。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劳等情况,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六条 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工作政策制度,协调全校的招生工作。 第七条 学生工作处为学校招生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代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处理日常事务。 第八条 学校监督检查室负责对招生关键环节、重点事项等进行全程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及省教育厅工作要求,着力促进区域和城乡入学机会公平,综合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毕业生就业等因素,并结合历年招生实际情况,经主管部门审核后,确定分省分专业计划。 第十条 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发布,考生也可在学校招生网查询。 第十一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编制预留计划。预留计划数不超过本校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 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计入投档分的照顾政策加分原则上予以承认,但增加的总分值不超过20分。 第十三条 对实行传统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为各批次招生计划数的100%;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各批次招生计划数的105%。 第十四条 报考英语、商务英语专业的考生,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报考日语专业的考生,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或日语;报考飞行技术专业的考生,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无外语语种限制。我校的公共外语教学只统一开设英语课程。 第十五条 我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根据我校专业培养的实际要求,对报考民航类专业的考生身体健康状况作以下补充要求:飞行技术专业的体检要求按《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检鉴定规范》执行。 第十六条 普通类专业招生录取原则 对按“专业(类)”投档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进档考生,以实际投档到的专业(类)录取;对按“院校”或者“院校专业组”投档省份的进档考生,采用“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录取规则,依据投档成绩录取并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考生专业调剂范围仅限在其所进档的“院校”或者“院校专业组”内,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其他考生。 投档成绩是指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投档规则生成的并在我校接收的考生电子档案中实际呈现的投档成绩(含小数部分)。投档成绩相同时的比较规则如下: 1.采用“3+1+2”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对首选科目为历史的进档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历史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若仍相同,则比较考生专业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对首选科目为物理的进档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物理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若仍相同,则比较考生专业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 2.采用“3+3”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依次按进档考生的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若仍相同,则比较考生专业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 3.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对进档的文史类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若仍相同,则比较考生专业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对进档的理工类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若仍相同,则比较考生专业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 第十七条 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原则 对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以文化成绩加省统考专业成绩为录取依据(对于以文化成绩和省统考专业成绩按比例计算综合分的省份,以综合分为录取依据),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并安排专业,不设专业级差。对于同分考生,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若仍相同,则比较考生专业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 第十八条 对于生源地为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选考科目必须与报考专业要求相一致。我校录取时,按照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对于进档后,专业志愿未被录取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作为调剂专业依据。 第十九条 飞行技术专业招生录取原则 1.2022年,我校飞行技术专业(高中养成培养模式)在江苏省招收参加202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高中毕业生。 2.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需达到江苏省当年高考文化课总分的60%,且英语单科成绩需达到江苏省当年英语单科总分的60%。对于飞行学生体检鉴定、背景调查和飞行职业心理学检测均合格的进档考生,按照投档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下,优先录取英语成绩高者。 3.飞行技术专业招生的详细要求见《常州工学院2022年飞行技术专业招生简章(面向高中生)》。 第二十条 按照传统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如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校后,我校统一进行新生复查工作。凡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二条 学校严格按照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苏价费〔2014〕136号、苏教办高函〔2018〕18号、苏价费〔2017〕243号)收取学费,工科类5800元/生.年,理科类5500元/生.年,文科类5200元/生.年,艺术类6800元/生.年,嵌入式培养7800元/生.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国内学费22000元/生.年,国外学费按照国外高校收费标准执行;中外高校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专业中方学费标准同其他普通类学生的学费标准,国外学费按照国外高校收费标准执行。住宿费:700~1200元/学年。高职与本科联合培养项目(4+0项目)招收学生录取后在联合培养学校学习生活,学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等由相关培养学校按规定收取。 第二十三条 学校建有完善的“奖、助、勤、贷、补、减、免”资助体系,构建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服务、就业服务、学习服务系统,全面服务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成长成才。新生入学时,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立“绿色通道”。 第二十四条 学校招生咨询电话:0519-88510088,招生网址:。学校监督检查室投诉电话:0519-88510051。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我校招生网向社会发布。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常州工学院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22年常州工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常州工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招生计划、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常州工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依法治招” 工作 要求,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国务院关于深化 考试 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 校招 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常州工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代码:11055。学校地址:辽河路校区—— 江苏 省常州市辽河路666号、巫山路校区——江苏省常州市巫山路1号。学校网址:http://www.czu.cn。 第三条 凡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本科学生,在规定的 学习 年限内,达到学校规定的 毕业 要求,可准予毕业,发给常州工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毕业 证书 ;达到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核准,可授予常州工学院学士学位。 第四条 我校普通本科的招生包括提前批次飞行技术、提前批次 艺术 类(美术、音乐、广播电视编导)、普通类等。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劳等情况,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六条 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工作政策制度,协调全校的招生工作。 第七条 学生工作处为学校招生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代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处理日常事务。 第八条 学校监督检查室负责对招生关键环节、重点事项等进行全程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及省教育厅工作要求,着力促进区域和城乡入学机会公平,综合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 毕业生 就业 等因素,并结合历年招生实际情况,经主管部门审核后,确定分省分专业计划。 第十条 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发布,考生也可在学校招生网查询。 第十一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编制预留计划。预留计划数不超过本校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 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计入投档分的照顾政策加分原则上予以承认,但增加的总分值不超过20分。 第十三条 对实行传统 志愿 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为各批次招生计划数的100%;对实行 平行志愿 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各批次招生计划数的105%。 第十四条 报考英语、商务英语专业的考生,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报考日语专业的考生,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或日语;报考飞行技术专业的考生,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无外语语种限制。我校的公共外语教学只统一开设英语课程。 第十五条 我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根据我校专业培养的实际要求,对报考民航类专业的考生身体健康状况作以下补充要求:飞行技术专业的体检要求按《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检鉴定规范》执行。 第十六条 普通类专业招生录取原则 对按“专业(类)”投档的 高考 综合改革省份进档考生,以实际投档到的专业(类)录取;对按“院校”或者“院校专业组”投档省份的进档考生,采用“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录取规则,依据投档成绩录取并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考生专业调剂范围仅限在其所进档的“院校”或者“院校专业组”内,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其他考生。 投档成绩是指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投档规则生成的并在我校接收的考生电子档案中实际呈现的投档成绩(含小数部分)。投档成绩相同时的比较规则如下: 1.采用“3+1+2”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对首选科目为历史的进档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历史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若仍相同,则比较考生专业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对首选科目为物理的进档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物理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若仍相同,则比较考生专业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 2.采用“3+3”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依次按进档考生的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若仍相同,则比较考生专业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 3.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对进档的文史类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若仍相同,则比较考生专业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对进档的 理工 类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若仍相同,则比较考生专业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 第十七条 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原则 对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 分数线 的进档考生,以文化成绩加省统考专业成绩为录取依据(对于以文化成绩和省统考专业成绩按比例计算综合分的省份,以综合分为录取依据),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并安排专业,不设专业级差。对于同分考生,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若仍相同,则比较考生专业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 第十八条 对于生源地为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选考科目必须与报考专业要求相一致。我校录取时,按照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对于进档后,专业志愿未被录取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作为调剂专业依据。 第十九条 飞行技术专业招生录取原则 1.2022年,我校飞行技术专业(高中养成培养模式)在江苏省招收参加202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高中毕业生。 2.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需达到江苏省当年高考文化课总分的60%(应该是在达到本科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再强调其他要求吧?),且英语单科成绩需达到江苏省当年英语单科总分的60%。对于飞行学生体检鉴定、背景调查和飞行职业心理学检测均合格的进档考生,按照投档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下,优先录取英语成绩高者。 3.飞行技术专业招生的详细要求见《常州工学院2022年飞行技术专业招生简章(面向高中生)》。 第二十条 按照传统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如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二十一条 新生 入校后,我校统一进行新生复查工作。凡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二条 学校严格按照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苏价费〔2014〕136号、苏教办高函〔2018〕18号、苏价费〔2017〕243号)收取 学费 ,工科类5800元/生。年,理科类5500元/生。年,文科类5200元/生。年,艺术类6800元/生。年,嵌入式培养7800元/生。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国内学费22000元/生。年,国外学费按照国外高校收费标准执行;中外高校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专业中方学费标准同其他普通类学生的学费标准,国外学费按照国外高校收费标准执行。住宿费:700——1200元/学年。高职与本科联合培养项目(4+0项目)招收学生录取后在联合培养学校学习生活,学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等由相关培养学校按规定收取。 第二十三条 学校建有完善的“奖、助、勤、贷、补、减、免”资助体系,构建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服务、就业服务、学习服务系统,全面服务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 成长 成才。新生入学时,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立“绿色通道”。 第二十四条 学校招生咨询电话:0519-88510088,招生网址:http://zsw.czu.cn。学校监督检查室投诉电话:0519-88510051。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我校招生网向社会发布。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常州工学院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