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颖、罗冠军事件的原委是什么?究竟是谁错了?
名为“加油吧Vicky”(即梁颖)的网友早些时候首先在微博上发表了一篇长微博,全篇主要都在控诉她的前男友罗冠军曾经对她进行侵害、在交往期间滥用暴力等“人渣”行为,但时间过久未能取证,自己这次是勇敢地站出来直面伤口。一时之间就点爆了舆论,不少热心的网友们都纷纷表示强烈谴责罗冠军的行为,甚至不少人还提供了罗冠军的个人信息等,还有好多职业是律师的网友表示可以免费为梁颖进行代理。然而就在梁颖发文过后的没几天,不堪承受网络暴力的梁冠军本人也在微博上进行了第一次的发声。而他的描述和梁颖的指控差异非常大。首先,2人其实是自愿地进行交往,自己在恋爱过程中也没有强迫行为,但承认可能有的时候比较“直男”所以让梁颖感到不快。而两人恋爱期间的各种老师、同学、朋友都可以证明自己的所言非虚。到此,有些网友觉得事件“反转了”,但多数人还是觉得将信将疑。但之后,梁颖不仅清空了自己发文的微博,还注册了一个新的账号,在这个账号里她不仅向梁冠军道歉,还承认了自己夸大事实、欺骗利用网友的行为。在短短几天内,连番上演多场“反转”戏码,只能让人感叹“还是年轻人会玩”、“互联网的世界真是太精彩了”。在这场事件中,很显然有错误的是梁颖这一方,可能是她在分手后依旧对前男友怀恨在心所以自导自演了这个戏码:长时间热搜第一,造成了很大的社会影响;而梁冠军却遭受了多日的网络暴力,据他自己说“感觉自己的生活圈子全被毁了”;而广大的网友们则充当了梁颖的“刽子手”。
具体说下梁颖罗冠军事件的经过是什么?
起初,涉事女生梁颖发布了一篇名为《爱你,才要强暴你》的微博,文中称她因为被前男友罗冠军强奸而不得不与其谈恋爱,并称罗冠军此前还曾强奸过其他女生。之后,罗冠军姐姐发微博反击梁颖,罗冠军与梁颖分别放出电话录音作为证据。此事件一出,引起网络上群情激愤,网友普遍站队梁颖,完全不相信罗冠军的解释,并对其发起一场声讨女性尊严的网络暴力。当所有人认为,渣男最终会受到正义的惩罚时,事情却发生了两极反转,有消息称,梁颖的代理律师受梁颖委托,已电话联络罗冠军的律师,表示愿意向罗冠军道歉、澄清事实并寻求和解。警方还在调查中,且女方已经删除所有相关微博。理性吃瓜,等待警方公开结果!从双方微博的信息来看,女方认为男方的行为属于强奸,男方认为和女方系恋爱关系。眼看此事件将反转,没想到又有新情况。梁女士清空微博,罗冠军称对方律师联系和解,并愿意道歉澄清。对此,梁女士律师回应,只是和对方律师协商如果和解如何和解,但被对方误解为道歉澄清,删微博是为平息舆论,减少纷扰。扩展资料如果这件事真的反转了的话既伤害了罗冠军,又伤害了真正需要维权的女性。类似的“狼来了”的事件如果越来越多,弱势群体维权的难度就会越大。这无关男女,不论性别。而是对所有无辜人群的保护。让他们远离原因不明的舆论风暴。也是对意图使用”舆论私刑“来让人社会性死亡、居心叵测之徒的震慑。如果该事件就悄无声息地过去了。肇事者毫发无损,沉寂一段时间后换个马甲再度复出。那以后类似事件仍然会层出不穷,人性善良的底线会被一步步地践踏。
罗冠军事件怎么突然反转了?
这个罗冠军事件的女主,明明就是利用大家的同情心,以此来博得关注,然后肆意的扭曲事实。有很多人看了女生发的微博之后,并没有去求证事情的真相,就一味的单方面去相信女生说的话,而女生发现自己说的话有这么多人相信之后,他的表演欲就越演越烈。其实你如果仔细看他微博发的那些话,你会发现他说的话有很多都是前后矛盾的。后来出现了一波理智的人,在认真看了她发的微博之后,结合了罗冠军和他的姐姐发出来的证据之后,这才能够确定了女生说的话里面80%都是假的。到事情的后来,男方能够拿出各种各样确凿的证据,而女方却只能一篇一篇用不知道真假的文字来侮辱男方。直到后来发现相信自己的人都没几个了,才开始选择道歉删光微博。他这种不理智的行为。无疑是对社会对男生都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影响,男生已经在那段时间之内成为了一个社会性死亡的阶段。而广大的网友却也是因为听信了女方的一面之言做了帮凶。
罗冠军是谁
罗冠军是谁?罗冠军有什么背景?近期,罗冠军这个人名上热搜,当大家看到该事件后,起到吐血,为什么会有这种人渣?简直就是一个强奸犯!目前,还没有收到证据,但是听受害者讲解的过程都很真实。下面,我们来看看罗冠军事件起始经过吧! 罗冠军是谁 被梁颖指认是qjf 罗冠军的信息,1996年3月15日出生,户籍在重庆市云阳县南溪镇,本科毕业于重庆工商大学2014级金融工程专业,高中毕业于重庆第十八中学,之前在重庆富民银行工作,前段时间被开除,现在在某金融机构做业务总监。 现在微博那些营销号和路人疯狂爆照贴标签,强奸犯三字像是已然是钉在耻辱柱上了。问题是公安机关都没立案啊,完全没有证据就凭主观臆测进行如此严重的人身侮辱?这不仅侵犯了罗某的名誉权更有可能构成犯罪,而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三思而后行吧! 罗冠军事件起始经过 微博博主加油吧Vicky发的一篇微博昌文。 现在除了博主的一个微博,什么证据都没有,他强奸了还是没强奸尚无实锤。“强奸犯”的身份还没认定。就算我心目中也基本认定他是强奸犯的事实,但是互联网尤其是微博多年来的反转与舆论公关让我保持旁观。尤其是目前法律尚未认定他是强奸犯的基础上。 现在那个“强奸犯”的微博上面只有一条提交证据两个月,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同步进行两个信息。“保护”这一个词用得非常离谱,感觉另有其他涵义。 保持关注,等待真相。 如何看待罗冠军事件 还是证据第一吧。刑事审判只能讲这个。如果不讲证据会怎样?随意诬陷任何人,只要故事有鼻子有眼就行。 聊天记录不能作为实锤证据,除非聊天记录里有强奸过程的照片,视频。否则就算提到强奸,他的律师也可以狡辩的。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如果我40岁时有人告我30岁时强奸(说当时不敢报警),全凭一张嘴,难道我要因此坐牢吗?还有什么比凭一面之词把人送牢里更可怕? 测谎技术现在不能作为真正的证据。否则还要啥侦查员?有人死了,周围人一测就能排除没杀过人的。甚至可以每年组织全体人民测谎,第一句就问“犯过罪没”如果是谎话当场控制。所以如果没有其他证据,受害者接受测谎,证明她没说谎,也没用。嫌疑人接受测谎说明他说谎了也不能就此定罪。 所以没证据就没法定罪,如果没证据光凭受害人口供就抓人必然天下大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