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山东教师招聘:青岛市城阳区教育体育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暂行)》(青人发〔2006〕7号)以及国家、省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青岛市城阳区教育系统2012年公开招聘大学毕业生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2012年山东教师招聘:青岛市城阳区教育体育局招聘教师公告
一、招聘计划
计划共招聘219人,其中文化课201人,专业课18人。(具体见附表)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1.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心健康,体检合格。
2.2012年毕业未签订就业协议的国家计划内统招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下同);
2011年毕业未就业的城阳区内生源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011、2012年毕业未就业的城阳区内生源普通高校全日制师范类大学专科学历毕业生;
由我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市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8年、2009年、2010年招募和选派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毕业生。
3.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4月24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下学历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4月24日以后出生)。
4.报考岗位须与所学专业相符。报考小学教师职位的,须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城阳区生源具有全日制师范类大学专科学历的也可报考,但均须具有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报考文化课高中、初中及其他学校教师职位和专业课教师职位的,须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非师范类毕业生应聘教师岗位要具有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和应聘紧缺急需岗位的人员没有教师资格证书的,可先应聘,但须在聘用起两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再续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名。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能报名。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网上缴费。
统一报名时间:2012年4月25日9:00—27日16:00
网上审核时间:2012年4月26日9:00—28日12:00
查询及网上缴费时间:2012年4月26日9:00—28日16:00
具体办法:
1.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青岛人事考试网,点击“2012年青岛市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入口”,进入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按要求上传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个人信息。应聘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单位初审: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集中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审查确定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截止之日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3.缴费:考务费按每人40元收取。应聘人员在确认已被初审通过后,要按规定时间登录青岛市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书》(以备资格审查时使用)。
报考人员于2012年5月10日至12日9:00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应聘人员,须先在网上缴费,并于5月5日9:00—11:30,13:30—15:00到城阳区教体局(城阳区明阳路202号)办理考务费退款手续(逾期不再受理)。属于减免考务费的,应出具以下材料:《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如本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到场办理,可委托他人携带以上证明材料办理。
网上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紧缺急需岗位达不到规定报名人数比例的按实有人数参加笔试。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拟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按应聘岗位需求条件,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书》、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身份证(2011届毕业生和报考小学职位的城阳区生源需提供户口簿)、笔试准考证;2012届毕业生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山东省内院校实行网上签约的可不提供就业协议书)和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2011届毕业生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学历及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非师范类毕业生提供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师范类毕业生提供毕业学校出具的师范类毕业生证明;学历证书未注明学科专业的,学校须出具相关学科专业证明;其他要求提供的材料。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产生的空缺,可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前的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在青岛城阳人才网、城阳教育信息网公布。
(三)其他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8年、2009年、2010年招募和选派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聘的,笔试成绩加5分。上述人员于5月5日9:00—11:30,13:30—15:00到城阳区教体局(城阳区明阳路202号)办理加分确认手续(逾期不再受理)。
在办理确认手续时,除出具身份证、户口簿和毕业当年由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要出具山东省或我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被委托人要出具身份证及复印件。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经招聘单位审核确认,在青岛城阳人才网、城阳教育信息网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四)笔试
笔试科目为教育类(B类),考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相关知识和应用以及综合知识等。
笔试考一科,不指定教材。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集中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2年5月12日9:00—11:30。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根据笔试成绩(含加分)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范围。若达不到规定比例,则按照进入面试人员的实有人数确定。笔试成绩、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以及领取面试《准考证》等相关内容在青岛城阳人才网、城阳教育信息网予以公布。
(五)面试。面试包括说课和专业测试,均采取百分制,主要考察教师职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包括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素养、教学思想和专业知识等方面。具体内容根据专业和职位特点确定。面试成绩当天在青岛城阳人才网、城阳教育信息网予以公布。
面试具体安排在青岛城阳人才网、城阳教育信息网另行通知。
面试收费标准为每人70元。
(六)体检。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其中说课占40%、专业测试成绩占20%)的比例加权计算得出总成绩,按照总成绩,分招聘岗位,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其中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进入体检范围人员的说课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1个录用计划中出现两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
进入体检范围人员、体检具体事宜在青岛城阳人才网、城阳教育信息网予以公布。除特殊情况经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外,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
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复检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体检结果在青岛城阳人才网、城阳教育信息网予以公布。
(七)考核。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其政治思想、现实表现等,并进行资格复审。
(八)聘用。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签订就业协议,并办理其他接收手续,逾期不办者视为放弃。聘用后,如果发现毕业生提供虚假证明和信息,或毕业后应取得相关证件而未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的毕业生为事业编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续签聘用合同,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四、需要说明的几个问题
1.笔试成绩、说课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和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2.考生参加笔试、说课、专业测试须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缺者不得入场。
3.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4.招聘过程中每个阶段的相关信息发布、公示以及有关表格下载,均通过青岛城阳人才网、城阳教育信息网进行。考生因个人原因未及时通过以上渠道获得信息的,责任自负。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联系方式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532-87868743 (咨询时间为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网上报考技术咨询电话:15588683585
监督电话:0532-87866563
城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城阳区教育体育局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青岛找工作
我来回答吧,因为我就在青岛照过两个月工作,完全是个人心得.
我和男朋友都在青岛这边,他比我早来半年,我刚毕业.
1.其实工作不难找,可以说很容易就找到了,各个行业都需要人,就看你想不想干了.金融危机其实对青岛冲击挺大的,尤其是出口和机械.我男朋友干模具的,虽然是不大的公司,但是也受牵连.海尔不给他们下订单,他们就没钱赚.所以现在是连锁反应.公司裁员或减薪或放假或干脆倒闭.政府出台新政策:一次性裁员40人需要申报!很多人都提前返乡了.
2.租房要看你在哪里租了.我当时是在市北杨家群位置,都是招并户的,就是套三租其中一间,面积不大,家具只有床和柜子,大概要350-450,而且至少交一季度的,有的是半年一年.其实想想,在没找到工作之前就定下住的地方真的是很不方便.所以如果你不想一次性租这么久,可以找安全的大学生公寓,几人间都有,200左右一个月.在理工大学那边比较多.
3.你也可以去人才市场找工作,我就去过几次,但是基本上什么都没看到,因为人好多好多.建议你每周六买一份前程无忧报纸,那个很好,你可以投简历或按地址直接登门拜访,千万不要不好意思啦.另外,企业比较看重能力,而非学历,尤其是你们这样有技术的.
4.如果你坚信自己的实力,那么工资至少1800,但是你也说你是没有经验又刚毕业的大专生,要想不进工厂就干瘪的是不大可能的.其实你觉得一开始进工厂就会一辈子在工厂是错的.我男朋友学模具的,当了一年学徒,起早贪黑,加班不给钱,一个月800.但是这段时间他积累了很多经验,是坐办公室学不来的.现在他已经凭借自己在学徒期的经验做到了质检员,一个月两千多.事情都是一步步来的,实力和工资成正比.
5.青岛人比较不喜欢我们东北人和河南人,具体不知道为什么.因为租房的时候人家直接就和我们说东北人不要!创业政府会给予支持,一般一两万就可以注册一个自己的公司.但青岛这边竞争大,创业需要实力和勇气.
6.你觉得三个月就校友成就吗?那是什么样的成就?我是学德语的,我寝室的朋友学日语.三年能考个2级就算很不错了,当然一级最高.如果你觉得学日语是一块敲门砖,那么我建议你结合专业知识学习,就是掌握一些基本对话外,还要会数控方面的词汇.这是很重要的,我是学外语的,这点忠告希望你能相信.
另外青岛定期会举行一些外企招聘会,你留意就好了.
哥们,我真的是带病回答你的问题的.前段时间得了颈椎病,胳膊都太不起来了,本来不想回帖的,但是又觉得我们都一样,都是来青岛闯的,所以很想给你点建议和心得,希望你一切顺利.呵呵.这样可以么?
2015年山东青岛市城阳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89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5〕84号)以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和要求,2015年青岛市城阳区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4人(详见《2015年青岛市城阳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卫生计生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5人(详见《2015年青岛市城阳区卫生计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人(详见《2015年青岛市城阳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幼儿教师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应聘初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4年4月16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69年4月16日以后出生);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计划表》)。 根据国家、省和我市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市统一招募的“社区工作者”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经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1年、2012年、2013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含2013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的,以及青岛籍退役大学生士兵,实行定向招聘(具体岗位见《计划表》)。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已就业人员应聘,须经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统一招聘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网上缴费的方式。 网上报名时间:4月16日09:00—4月20日16:00; 网上审核时间:4月16日11:00—4月21日16:00; 查询及网上缴费时间:4月16日11:00—4月22日16:00。 具体办法: 1.个人报名:实行网上统一报名,应聘人员登陆青岛市人事考试网(http://rsks.qdhrss.gov.cn),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按要求上传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个人信息。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由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机关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本市事业单位。 2.单位初审:招聘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 3.缴费:考务费按每人40元收取。报考人员初审通过后,要按规定时间登录青岛市人事考试网(http://rsks.qdhrss.gov.cn),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书》(以备资格审查时使用)。 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于2015年5月19日09:00—22日16:00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须先在网上缴费,部分事业单位、卫生计生系统、教育系统报考人员须于4月24日9:00—11:30,13:30—16:00分别到城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岛市城阳区正阳路211号220房间)、城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政工科(城阳区华城路3小区16号楼209室)、城阳区教体局(青岛市城阳区明阳路202号)、办理考务费退款手续(逾期不再受理)。办理减免考务费时,应出具以下材料:《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 网上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紧缺专业岗位可适当放宽。若出现取消、核减招聘计划的情况,取消、核减情况及相关人员的改报事宜,在青岛城阳人才网(www.qdcyrc.com)上予以发布。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拟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按应聘岗位需求条件,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书》。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山东省内院校实行网上签约的可不提供就业协议书)、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2015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其他人员报考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均须在2015年4月16日之前取得),其中,属无业人员的需提交失业证或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所在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证明,对出具同意应聘证明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和体检时提供。 在面试前的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交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A4纸)各一份。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产生的空缺,可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一)笔试 笔试采用省统一招聘笔试试卷,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卫生和教育三大类,各类均考一科,不指定教材。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药学、检验、中医、护理五类分别命题;教育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笔试时间:2015年5月23日 09:00—11:30 综合类 14:00—16:30 教育类、卫生类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根据招聘岗位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人数10人以下的岗位按1:3的比例,10人及以上的岗位按1:2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进入面试人员的实有人数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二)面试 城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监督指导下,严格按照公布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 有关面试具体事宜详见青岛城阳人才网(www.qdcyrc.com)、城阳教育信息网(http://www.cy.qdedu.net)公布的面试方案。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向考生公布。 四、成绩核算 部分事业单位和卫生计生系统的招聘岗位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加权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教育系统幼儿教师招聘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说课占40%、技能测试占20%)的比例百分制加权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察体检 根据总成绩,分招聘岗位,按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1个录用计划中出现两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如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则加试笔试)。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部分事业单位和卫生计生系统招聘岗位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幼儿教师招聘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招聘单位负责按有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组织考察和体检。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六、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连同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等原始资料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备案。 符合聘用条件的,按相关规定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 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有关说明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本次公开招聘规定网站发布的最新通知,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取消或核减计划、现场资格审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事宜、考察、体检和公示等事宜均在青岛城阳人才网(www.qdcyrc.com)予以公布。 3、政策咨询电话:详见《计划表》 网上报考技术咨询电话:15588683585 监督电话:87866460(工作日接听) 点击下载>>> 2015年青岛市城阳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2015年青岛市城阳区卫生计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2015年青岛市城阳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幼儿教师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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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青岛毕业生落户办理指南(条件+材料+流程)
青岛毕业生可通过人才引进来落户,具体人才落户申请条件、办理材料、落户流程等详情详见正文。一、落户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才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申请落户:(一)高层次人才 持山东惠才卡、青岛市人才服务绿卡(青岛菁英卡)人员或者全国其他市(地)级及以上人才(二)学历人才 1、取得博士学位人员; 2、50周岁以下(未满51周岁,下同)取得硕士学位人员; 3、45周岁以下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人员; 4、40周岁以下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人员 5、40周岁以下技工院校、职业院校毕业生(三)技术技能人才 1、正高级职称人员; 2、55周岁以下副高级职称人员; 3、45周岁以下中级职称人员; 4、40周岁以下初级职称人员 5、55周岁以下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人员; 6、45周岁以下技师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人员; 7、40周岁以下高级工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人员; 8、35周岁以下取得中级工、初级工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人员,其中,取得中级工、初级工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人员在中心城区(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落户的,还需同时具有在青岛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的记录(四)在校学生 1、国内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层次的在校大学生和在国(境)外高等院校留学的专科及以上学历层次在校大学生 2、国内高级技工学校及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毕业学年在校生(五)批准调入人员 组织人事主管部门批准调入(含录聘用)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干部和职工二、办理材料 拟落户人才通过“青岛人才网”或青岛人才”微信公众号”上传身份证(正、反面)及以下材料原件的图片(根据个人落户方式准备): 1、省内高层次人才应提供山东惠才卡或青岛市人才服务绿卡(青岛菁英卡),其他市(地)级及以上人才应提供其他市(地)级以上高层次人才称号证书或文件; 2、专业技术人才应提供职称证书; 3、技能人才应提供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 4、技工院校、职业院校毕业生需提供技工院校、职业院校毕业证书; 5、国内高级技工学校及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毕业学年在校生需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学年在校学生学籍证明; 6、组织人事主管部门批准调入(含录聘用)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干部和职工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调入材料。三、落户流程(一)网上申请1、拟落户人才有接收单位 点此直接进入:青岛人才网-办事服务-人才引进-在职人才引进 用人单位登陆“青岛人才网”,注册并申请开通单位办理权限后,授予个人权限。拟落户人才登陆“青岛人才网”或“青岛人才”微信公众号,进入“在职人才引进”版块填报申请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提交审核。2、拟落户人才无接收单位 点此直接进入:青岛人才网-办事服务-人才引进-先落户后就业 直接登陆“青岛人才网”或“青岛人才”微信公众号注册账号后,进入“先落户后就业”板块,自主选择填报申请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提交审核。 以上两种情形中按专科及以上学历层次毕业生和在校生申请的,应先通过“青岛人才网”或“青岛人才”微信公众号进入“青岛人社·学历汇”模块进行学历学籍、学位等信息确认。【点此进入青岛人社·学历汇】3、组织人事主管部门批准调入(含录聘用)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干部和职工 点此直接进入:青岛人才网-办事服务-人才引进-重点用人单位人才引进 由所在单位登陆“青岛人才网”,进入“重点用人单位人才引进",申请开通业务权限,由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通过后,单位自行录入拟落户人员信息并审核。(二)信息审核 相关用人单位和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职责进行审核。(三)结果查询 拟落户人才可通过“青岛人才网”或“青岛人才”微信公众号查询审核结果,并点击公安部门落户链接了解后续办理流程。四、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人才引进服务窗口一览表区域联系电话办公地址市南区66776881市南区延安三路105号民生大厦一楼市南区人力资源综合服务大厅市北区58771903市北区台柳路179号和达中心B座二楼公共服务大厅李沧区87893707李沧区北崂路1022号中艺1688创意产业园A区3号楼李沧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综合服务大厅4号窗口崂山区68066260崂山区新锦路6号崂山区行政服务大厅五楼G区城阳区58659756城阳区正阳路211号西海岸新区68979351西海岸新区水灵山路188号市民服务中心7号楼206室高新区68013331高新区汇智桥路与广盛路交叉口东100米青岛国家大学科技园C5号楼一层青岛高新区国际人才服务中心即墨区88552152即墨区通济街128号万丽国际A座5楼人才中心监督电话88612560同安路891号青岛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306室投诉电话88916692同安路891号青岛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306室注:"青岛人才网"或"青岛人才"微信公众号 技术支持电话: 0532-88915202五、落户方式 拟落户人才本人、配偶、子女及其近亲属在青岛市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直接到公安部门办理居住落户或亲属投靠落户;在青高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在校学生落入学校集体户,可直接联系学校办理。其他人才按照以下方式选择: 1.有接收单位的,依次选择落入单位集体户和区人才集体户,由单位注册地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审核; 2.没有接收单位的,在青岛市租赁房屋的,可申请落入租赁房屋所在区人才集体户,由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审核;未租赁房屋的,可自愿申请落入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即墨区人才集体户,由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审核。【更多阅读】 2022青岛人才引进落户办理指南(条件+材料+流程+地点) 2022青岛人才引进落户新政策最新消息(持续更新)
2015年山东青岛市城阳区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岗20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5〕84号)以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和要求,2015年青岛市城阳区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4人(详见《2015年青岛市城阳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卫生计生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5人(详见《2015年青岛市城阳区卫生计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人(详见《2015年青岛市城阳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幼儿教师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应聘初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4年4月16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69年4月16日以后出生);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计划表》)。 根据国家、省和我市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市统一招募的“社区工作者”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经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1年、2012年、2013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含2013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的,以及青岛籍退役大学生士兵,实行定向招聘(具体岗位见《计划表》)。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已就业人员应聘,须经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统一招聘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网上缴费的方式。 网上报名时间:4月16日09:00—4月20日16:00; 网上审核时间:4月16日11:00—4月21日16:00; 查询及网上缴费时间:4月16日11:00—4月22日16:00。 具体办法: 1.个人报名:实行网上统一报名,应聘人员登陆青岛市人事考试网(http://rsks.qdhrss.gov.cn),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按要求上传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个人信息。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由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机关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本市事业单位。 2.单位初审:招聘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 3.缴费:考务费按每人40元收取。报考人员初审通过后,要按规定时间登录青岛市人事考试网(http://rsks.qdhrss.gov.cn),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书》(以备资格审查时使用)。 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于2015年5月19日09:00—22日16:00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须先在网上缴费,部分事业单位、卫生计生系统、教育系统报考人员须于4月24日9:00—11:30,13:30—16:00分别到城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岛市城阳区正阳路211号220房间)、城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政工科(城阳区华城路3小区16号楼209室)、城阳区教体局(青岛市城阳区明阳路202号)、办理考务费退款手续(逾期不再受理)。办理减免考务费时,应出具以下材料:《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 网上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紧缺专业岗位可适当放宽。若出现取消、核减招聘计划的情况,取消、核减情况及相关人员的改报事宜,在青岛城阳人才网(www.qdcyrc.com)上予以发布。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拟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按应聘岗位需求条件,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书》。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山东省内院校实行网上签约的可不提供就业协议书)、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2015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其他人员报考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均须在2015年4月16日之前取得),其中,属无业人员的需提交失业证或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所在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证明,对出具同意应聘证明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和体检时提供。 在面试前的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交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A4纸)各一份。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产生的空缺,可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一)笔试 笔试采用省统一招聘笔试试卷,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卫生和教育三大类,各类均考一科,不指定教材。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药学、检验、中医、护理五类分别命题;教育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笔试时间:2015年5月23日 09:00—11:30 综合类 14:00—16:30 教育类、卫生类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根据招聘岗位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人数10人以下的岗位按1:3的比例,10人及以上的岗位按1:2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进入面试人员的实有人数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二)面试 城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监督指导下,严格按照公布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 有关面试具体事宜详见青岛城阳人才网(www.qdcyrc.com)、城阳教育信息网(http://www.cy.qdedu.net)公布的面试方案。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向考生公布。 四、成绩核算 部分事业单位和卫生计生系统的招聘岗位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加权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教育系统幼儿教师招聘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说课占40%、技能测试占20%)的比例百分制加权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察体检 根据总成绩,分招聘岗位,按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1个录用计划中出现两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如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则加试笔试)。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部分事业单位和卫生计生系统招聘岗位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幼儿教师招聘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招聘单位负责按有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组织考察和体检。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六、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连同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等原始资料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备案。 符合聘用条件的,按相关规定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 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有关说明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本次公开招聘规定网站发布的最新通知,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取消或核减计划、现场资格审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事宜、考察、体检和公示等事宜均在青岛城阳人才网(www.qdcyrc.com)予以公布。 3、政策咨询电话:详见《计划表》 网上报考技术咨询电话:15588683585 监督电话:87866460(工作日接听) 点击下载 >>> 2015年青岛市城阳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2015年青岛市城阳区卫生计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2015年青岛市城阳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幼儿教师计划表.xls
2012年山东青岛市教育局直属单位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暂行)》(青人发〔2006〕7号)以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和教育工作实际,2012年青岛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等103人(详见《2012年青岛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2年山东青岛市教育局直属单位招聘教师公告:
一、招聘条件和范围
1.遵守宪法、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心健康,体检合格;
4.青岛市常住户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和紧缺急需岗位招聘不受户籍限制;
5.应聘“工程管理(一)”岗位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1年4月24日以后出生),应聘校医、网站设计和数据库开发与维护、电视制作岗位和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76年4月24日以后出生),应聘其它岗位人员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81年4月24日以后出生);
6.应聘教师岗位要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应聘紧缺急需岗位的人员没有教师资格证书的,可先应聘,但须在聘用两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再续聘);
7. 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8. 凡与招聘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岗位。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二、招聘办法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网上缴费;
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4月25日9:00—27日16:00
网上审核时间:2012年4月26日9:00—28日12:00
查询及网上缴费时间:2012年4月26日9:00—28日16:00
具体办法:
1.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青岛人事考试网,点击“2012年青岛市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入口”,进入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按要求上传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个人信息。应聘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单位初审: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集中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审查确定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截止之日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3.缴费:考务费按每人40元收取。参加网上报名人员在确认已被初审通过后,要按规定时间登录青岛市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书》(以备资格审查时使用)。
报考人员于2012年5月10日至12日9:30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免笔试的应聘人员,须先在网上缴费,并于5月5日9:00—11:30,13:00—15:00到青岛市军转干部培训中心(青岛市市南区贵州路69号)办理考务费退款手续(逾期不再受理)。其中属于减免考务费的,应出具以下材料:《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免笔试的人员,携带《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如本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到场办理,可委托他人携带以上证明材料办理。
网上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紧缺急需岗位达不到规定报名人数比例的按实有人数参加笔试。
(二)加分确认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由我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以及我市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8年、2009年、2010年招募和选派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聘市属事业单位的,笔试成绩加5分。已享受优惠政策被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5月5日9:00—11:30,13:30—15:00到青岛市军转干部培训中心(青岛市市南区贵州路69号)办理加分确认手续。逾期不再受理。
在办理确认手续时,除出具身份证和毕业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山东省或我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被委托人要出具身份证及复印件。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确认,在网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三)笔试
根据招聘岗位需求,笔试科目共分四类:A为综合类、B为教育类、C为医疗卫生类、D为其他专业类。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事政治、科技知识、市情市况等基础性知识。教育类考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相关知识和应用以及综合知识等;医疗卫生类考试内容为临床医学等11个专业基础知识;其他专业类分计算机和财会两类试卷,考试内容为相关专业基础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考一科,不指定教材。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集中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2年5月12日9:00—11:30。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笔试成绩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进入面试人选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和人数1:3的比例(增加技能测试的岗位按1:5)依次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进入面试人员的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和资格审查有关事宜在青岛教育人事及教师教育信息网站上公布。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环节的应聘人员(含免笔试人员),应按应聘岗位需求条件,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书》。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证书、户口簿;无业人员提交失业证或档案代管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派遣期内未就业毕业生提供就业报到证),在职人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应聘外语教师岗位提交外语水平等级证书,应聘校医岗位提交临床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应聘中级及以上岗位应提交相应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对应聘人员有相关工作年限要求的,提交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和经备案的劳动合同; 2012届毕业生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山东省内院校实行网上签约的可不提供就业协议书)和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户口迁往就读高校的青岛市生源毕业生需提交毕业生父母的户口簿(如果毕业生父母的户口簿不能证明父母与子女关系的,需提交由派出所出具的父母与子女关系证明),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须出具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其他要求提供的材料。
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产生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五)面试
1.面试工作面试工作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监督指导下,由市教育局按照《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规程》(青人办发〔2009〕14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发〔2011〕29号)要求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方案随笔试成绩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青岛教育人事及教师教育信息网站上公布。
2.教师岗位面试采用说课和答辩方式,部分岗位增加技能测试(详见《计划表》),说课和答辩主要考察教师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 包括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素养、教学思想和专业知识等方面;其它岗位不组织说课,采取答辩加技能测试方式。
3.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说课答辩成绩和技能测试成绩均按百分制计分,增加技能测试的岗位,技能测试成绩占面试总成绩50%计算。
(六)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确定
1. 本简章所有招聘岗位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30%和面试成绩7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百分制),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照总成绩,分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同一招聘计划中出现两名及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取面试成绩较高者,面试成绩相同者,取学历较高者。说课答辩成绩、技能测试成绩中有一项低于60分的,不进入体检、考核范围。
2.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名单在青岛教育人事及教师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3. “市教育局直属单位校医” 和“市教育局直属单位会计”岗位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别由应聘人员自主选择具体应聘单位(详见《计划表》)后进行体检和考核。
(七)体检和考核
体检和考核工作按《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暂行)》(青人发〔2006〕7号)等规定执行。
1.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执行《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费用自理。
2.考核。招聘单位按照德才兼备标准和岗位要求,全面了解体检合格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以及回避制度执行等方面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查,形成书面考核意见。单位考核时间暂定于6月下旬。
3.进入体检和考核环节后,考生因放弃体检、考核资格或体检、考核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职位空缺不再递补。
(七)公示、聘用
考试、体检、考核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青岛教育人事及教师教育信息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市教育局提出聘用意见,连同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原始资料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三、有关说明
1、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工作咨询与监督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532-66620621。(咨询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网上报考技术咨询电话:15588683585
监督电话:0532-85912940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二日
青岛人才引进落户政策2022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依次选择在合法固定住所、近亲属家庭户、单位集体户、市(区、市)人才集体户、社区集体户申请落户。在青高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在校学生落入学校集体户;其他高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在校学生,落入市人才集体户。 1.持山东惠才卡、青岛市人才服务绿卡(青岛菁英卡)人员或者全国其他市(地)级及以上人才; 2.学历人才,包括取得博士学位人员;50周岁以下,取得硕士学位人员;45周岁以下,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人员;40周岁以下,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人员以及技工院校、职业院校毕业生; 3.技术技能人才,包括正高级职称人员;55周岁以下,副高级职称、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人员;45周岁以下,中级职称、技师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人员;40周岁以下,初级职称、高级工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人员;35周岁以下,取得中级工、初级工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在青岛市按规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的人员; 4.国内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层次的在校大学生;在国(境)外高等院校留学的专科及以上学历层次在校大学生;国内高级技工学校及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毕业学年在校生; 5.组织人事主管部门批准调入(含录聘用)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干部和职工。
青岛市人才引进政策2022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依次选择在合法固定住所、近亲属家庭户、单位集体户、市(区、市)人才集体户、社区集体户申请落户。在青高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在校学生落入学校集体户;其他高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在校学生,落入市人才集体户。1.持山东惠才卡、青岛市人才服务绿卡(青岛菁英卡)人员或者全国其他市(地)级及以上人才;2.学历人才,包括取得博士学位人员;50周岁以下,取得硕士学位人员;45周岁以下,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人员;40周岁以下,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人员以及技工院校、职业院校毕业生;3.技术技能人才,包括正高级职称人员;55周岁以下,副高级职称、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人员;45周岁以下,中级职称、技师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人员。40周岁以下,初级职称、高级工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人员;35周岁以下,取得中级工、初级工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在青岛市按规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的人员;4.国内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层次的在校大学生;在国(境)外高等院校留学的专科及以上学历层次在校大学生;国内高级技工学校及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毕业学年在校生;5.组织人事主管部门批准调入(含录聘用)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干部和职工。
2022青岛人才引进落户攻略(条件+材料+程序)
一、落户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才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申请落户: (一)高层次人才 持山东惠才卡、青岛市人才服务绿卡(青岛菁英卡)人员或者全国其他市(地)级及以上人才 (二)学历人才 1、取得博士学位人员; 2、50周岁以下(未满51周岁,下同)取得硕士学位人员; 3、45周岁以下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人员; 4、40周岁以下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人员 5、40周岁以下技工院校、职业院校毕业生 (三)技术技能人才 1、正高级职称人员; 2、55周岁以下副高级职称人员; 3、45周岁以下中级职称人员; 4、40周岁以下初级职称人员 5、55周岁以下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人员; 6、45周岁以下技师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人员; 7、40周岁以下高级工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人员; 8、35周岁以下取得中级工、初级工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人员,其中,取得中级工、初级工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人员在中心城区(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落户的,还需同时具有在青岛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的记录 (四)在校学生 1、国内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层次的在校大学生和在国(境)外高等院校留学的专科及以上学历层次在校大学生 2、国内高级技工学校及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毕业学年在校生 (五)批准调入人员 组织人事主管部门批准调入(含录聘用)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干部和职工 二、 网上申请入口及流程 1、拟落户人才有接收单位 ?点此直接进入: 青岛人才网-办事服务-人才引进-在职人才引进 用人单位登陆“ 青岛人才网 ”,注册并申请开通单位办理权限后,授予个人权限。拟落户人才登陆“ 青岛人才网 ”或“青岛人才”微信公众号,进入“在职人才引进”版块填报申请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提交审核。 2、拟落户人才无接收单位 ?点此直接进入: 青岛人才网-办事服务-人才引进-先落户后就业 直接登陆“ 青岛人才网 ”或“青岛人才”微信公众号注册账号后,进入“先落户后就业”板块,自主选择填报申请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提交审核。 以上两种情形中按专科及以上学历层次毕业生和在校生申请的,应先通过“ 青岛人才网 ”或“青岛人才”微信公众号进入“青岛人社·学历汇”模块进行学历学籍、学位等信息确认。【 点此进入青岛人社·学历汇 】 3、组织人事主管部门批准调入(含录聘用)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干部和职工 ?点此直接进入: 青岛人才网-办事服务-人才引进-重点用人单位人才引进 由所在单位登陆“ 青岛人才网 ”,进入“重点用人单位人才引进",申请开通业务权限,由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通过后,单位自行录入拟落户人员信息并审核。 三、办理所需材料 拟落户人才通过“ 青岛人才网 ”或“青岛人才”微信公众号上传身份证(正、反面)及以下材料原件的图片: 1、省内高层次人才应提供山东惠才卡或青岛市人才服务绿卡(青岛菁英卡),其他市(地)级及以上人才应提供其他市(地)级以上高层次人才称号证书或文件; 2、专业技术人才应提供职称证书; 3、技能人才应提供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 4、技工院校、职业院校毕业生需提供技工院校、职业院校毕业证书; 5、国内高级技工学校及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毕业学年在校生需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学年在校学生学籍证明; 6、组织人事主管部门批准调入(含录聘用)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干部和职工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调入材料。 四、 落户方式 拟落户人才本人、配偶、子女及其近亲属在青岛市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直接到公安部门办理居住落户或亲属投靠落户;在青高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在校学生落入学校集体户,可直接联系学校办理。其他人才按照以下方式选择: 1.有接收单位的,依次选择落入单位集体户和区人才集体户,由单位注册地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审核; 2.没有接收单位的,在青岛市租赁房屋的,可申请落入租赁房屋所在区人才集体户,由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审核;未租赁房屋的,可自愿申请落入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即墨区人才集体户,由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审核。
青岛人才引进政策
截至 2021 年,青岛人才引进政策如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依次选择在合法固定住所、近亲属家庭户、单位集体户、市(区、市)人才集体户、社区集体户申请落户。在青高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在校学生落入学校集体户;其他高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在校学生,落入市人才集体户。1、持山东惠才卡、青岛市人才服务绿卡(青岛菁英卡)人员或者全国其他市(地)级及以上人才;2、学历人才,包括取得博士学位人员;50周岁以下,取得硕士学位人员;45周岁以下,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人员;40周岁以下,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人员以及技工院校、职业院校毕业生;3、技术技能人才,包括正高级职称人员;55周岁以下,副高级职称、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人员;45周岁以下,中级职称、技师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人员;40周岁以下,初级职称、高级工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人员;35周岁以下,取得中级工、初级工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在青岛市按规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的人员;4、国内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层次的在校大学生;在国(境)外高等院校留学的专科及以上学历层次在校大学生;国内高级技工学校及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毕业学年在校生;5、组织人事主管部门批准调入(含录聘用)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干部和职工。参考资料来源: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
青岛人才引进政策
青岛市人才引进政策主要围绕扩大基数、高端引领、凸显特色、赋能发展四个方面,为人才工作和生活提供了充分的支持与保障。具体内容如下:一.高端引领即优化人口结构,实施人才基数倍增计划。按照“放宽条件、取消限制、新增渠道”的思路,对现行落户政策进行了调整。二.扩大基数即突出高端人才示范引领作用,梯次实施顶尖人才、高层次人才、未来之星、青年人才、技能人才5项计划。三.凸显特色青岛人才最大特色是海洋人才、海外人才、产业人才,实施这3项人才计划,将助力我市打造引领型现代海洋城市、国际化创新型城市、现代产业先行城市。四.赋能发展即以成就人才为己任,实施人才服务支撑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