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

时间:2024-09-11 07:37:44编辑:揭秘君

深圳考试院电话

深圳考试院电话:0755-88100099。一、地理位置地址: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裙楼1楼(福田交通枢纽西侧)。交通指引:1、乘坐地铁1号线(罗宝线)至竹子林站下车,B1出口;2、乘坐公交车至市交委站、竹子林站或福田交通枢纽站下车。二、主要职能1、组织实施深圳市各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从业、执业)资格考试以及与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相关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务工作;2、承担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公务员、职员考试的命题和考务组织工作;3、承担深圳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考核,公务员、职员培训考核的命题和考务组织工作;4、承担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竞争上岗考试的命题和考务组织工作;5、承担深圳市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种人事人才考试;6、协助有关部门开展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辅助工作;7、面向社会开展人才测评服务,承办各单位委托的各种社会化考试工作。三、机构设置深圳市考试院设有综合部、考务部、题务部、信息技术部、测评与发展部、业务受理部等6个部门。

深圳考试院电话号码

深圳考试院电话号码是:0755-82780705,0755-82569707。深圳市考试院(原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于1993年12月成立,是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属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是深圳市唯一承担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各类人事考试组织管理工作,并面向社会开展各类人事考试和人才测评服务的专业考试机构。经过探索实践,深圳市考试院组建了命题专家、阅卷专家、面试考官、考务人员、监考人员、巡考人员等多支考试工作队伍,构建了涵盖考试全流程的管理制度体系和标准化操作程序,建立了总题量超过25万道的考试题库,开发了网上业务系统和各类考试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了考试工作的专业化、规范化、信息化和科学化管理。为加快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而打造的深圳人才园公共考试服务平台,交通便利、环境优美、设施齐全,总面积达8000平方米,建有27个标准化笔试面试通用考场、5个专业化面试考场和3个计算机考室,可容纳800人同时笔试或30个面试组同时面试,还可满足200人同时进行电子化考试需要。近年来,深圳市考试院在做好政策性考试组织实施的同时,充分发挥命题、考务、信息技术、场地配套等优势,大力开展各种社会化考试服务,为市内外用人单位提供考务策划、命题测评、笔试组织、面试组织、考官培训等一条龙服务或定制服务,每年组织实施的考试测评超过100项,报考超过40万人次,甄选了一批批人才,助力经济社会发展。

深圳市考试院在哪里

深圳市考试院位于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裙楼1楼(福田交通枢纽西侧)。深圳市考试院(原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成立于1993年12月,是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属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是深圳市唯一承担各类人事考试组织管理工作,并面向社会开展各类人事考试和人才测评服务的专业考试机构。经过探索实践,深圳市考试院组建了命题专家、阅卷专家、面试考官、考务人员、监考人员、巡考人员等多支考试工作队伍,构建了涵盖考试全流程的管理制度体系和标准化操作程序,建立了总题量超过25万道的考试题库,开发了网上业务系统和各类考试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了考试工作的专业化、规范化、信息化和科学化管理。为加快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而打造的深圳人才园公共考试服务平台,交通便利、环境优美、设施齐全,总面积达8000平方米,建有27个标准化笔试面试通用考场、5个专业化面试考场和3个计算机考室,可容纳800人同时笔试或30个面试组同时面试,还可满足200人同时进行电子化考试需要。近年来,深圳市考试院在做好政策性考试组织实施的同时,充分发挥命题、考务、信息技术、场地配套等优势,大力开展各种社会化考试服务,为市内外用人单位提供考务策划、命题测评、笔试组织、面试组织、考官培训等一条龙服务或定制服务,每年组织实施的考试测评超过100项,报考超过40万人次,甄选了一批批人才,助力经济社会发展。

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招考专业技术雇员启事 2009年1月4日前报名

为补充工作人员,我局决定公开招考一批专业技术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人数及职位
本次拟招考专业技术雇员2名,具体职位参见《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开招考专业技术雇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考职位表”)。
二、招考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考对象。
具备两年以上工作经验,即2006年以前毕业参加工作,符合本公告及具体职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招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本公告及招考职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关要求。
1.对报考人员身份的界定:2006年以前毕业参加工作的社会人员。
2.对招考范围的要求:
户籍要求为“市内外”的职位,符合条件的中国公民均可报考;户籍要求为“市内”的职位,只允许深圳户籍人员报考。市外户籍的下列人员也可视为深圳户籍人员报考(须具备国家干部身份):
2008年12月31日前结婚,配偶具有深圳户籍,或配偶属驻深部队军人且本人符合随军条件的。
3.对报考学历的有关要求:
学历必须与职位要求相符,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报考者为成教、自考、电大、业大、函授或在职党校学历的不能报考。
4.对报考专业的有关要求:
(1)报考者的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一致。专业是否相符可以参考国家教育部颁布的《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附件2);
(2)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规定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职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数学”,若考生本科的专业为“数学”,但研究生的学历为“物理”,则不符合要求。
5.对报考年龄的要求:
此次招考年龄的计算截止到2008年12月31日,30周岁以下指1978年12月31日之后出生。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接受报考:
1.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2006年1月以来在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2007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
(一)报名时间及方法。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网上付费、网上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不受理现场报名),时间为2008年12月25日10:00至2009年01月04日17:00。具体程序和方法,请登录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网站查询。2009年01月07日16:00后登录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网站打印准考证。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一个职位;
2.严格按照职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职位要求不符的,笔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所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
四、笔试
(一)笔试科目及内容。
1.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与职业能力测试》一科。
2.笔试内容及大纲可登录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网站查询,咨询电话:0755-83776655。
(二)笔试时间。
2009年01月10日(星期六)上午9:30~11:30。
(三)笔试地点。
见准考证或者到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查询,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100号深纺大厦C座2楼。
(四)笔试组织。
笔试由市组织人事部门委托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统一组织。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直接参加笔试。市组织人事部门和我局不组织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笔试合格线由市组织人事部门统一划定。
(五)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及合格线将于2009年1月14日下午16:00之后在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网站公布。
六、资格初审
(一)时间:2009年1月16日9:00开始直至初审结束。
(二)地点:公开笔试成绩时同时公布。
(三)初审办法。
对笔试合格的考生,依笔试总成绩分数高低排序,各职位根据拟雇用名额的3倍确定进入资格初审人选,其他笔试合格考生为资格初审递补人选。若某职位笔试合格的考生人数少于拟雇用名额3倍,则该职位所有笔试合格人员都列为进入资格初审人选。
为及时通知递补人选进行资格初审,要求笔试名次在拟雇用名额5倍范围内的所有考生均须在2009年1月16日上午9:00之前到资格初审现场等候,直至所报考职位资格初审结束。考生未能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接受资格初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进入资格初审人员,经审查合格的,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面试,并按同一职位笔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从递补人选中依次递补进行审查。
(四)须提供的材料。
考生应提供材料原件供审查人员验证,并留复印件。
1.基本材料:
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或户籍本)、学历及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或执业资格证(职位有要求的才需提供)、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附3,在市人事局网站http://www.rsj.sz.gov.cn职员与雇员管理/业务表格下载。职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2.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1)归国留学人员资格初审时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雇用手续时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五)其他要求:
1.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初审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得进入面试;
2.考生须本人按时到现场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的,由用人单位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3.资格初审只是对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市组织人事部门办理雇用手续时的审查结果为准。
七、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考生(见面试通知书)。
考生凭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及身份证参加面试(三者缺一不可)。
八、体检人选的确定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各职位依考生总成绩高低顺序,按照以下方法确定体检人选:
A代表该职位进入面试人数,B代表该职位公布的拟雇用人数,C代表该职位进入体检人数。
1.A≥3B,则C=B(A>3B是指末位考分并列的情况);
2.若A<3B,则C=(A+2)/3取整数位(不实行四舍五入);同一职位只有1人或2人参加面试的,第一名考生总成绩须达到60分才能确定为体检人选。
同一职位由于总成绩相同难于确定体检人选的,在拟雇人数范围内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最终体检人选。
入围体检人员名单请于面试结束2天后登陆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http://www.szbqts.gov.cn查询。
八、体检、资格复审、考核和公示
(一)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一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均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资格复审及考核。
体检合格的考生,在体检结束后的15天内完成资格复审和考核。
考核内容为拟雇人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职位的相关情况。
经资格复审或考核不合格的,报市组织人事部门审定,审定不合格的取消雇用资格。
(三)公示。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和考核合格的拟雇人员名单在网上公示7天。
九、雇用
拟雇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雇用,且不违反《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试行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33号)等文件关于雇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在公示结束的3个月内,向市人事部门申报,办理雇用备案手续;1年内(从笔试之日起算)未办理雇用手续的,成绩失效,人事部门取消其雇用资格。
经公示,被投诉不符合雇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雇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雇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雇用。
十、其他事项
(一)招考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2008年12月31日。职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的,必须在此之前获得职位规定的证书(只是通过考试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合格)。
(二)职位要求2年以上工作经历,必须是2006年12月31日以前毕业参加工作。考生工作经历以考生从大中专院校毕业时间为准,在大中专院校就读期间的实习经历不予计算。
(三)雇员的工资福利待遇请参阅《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工资拨付与分配实施办法》(深人发〔2004〕48号)和《关于调整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工资福利性经费核拨标准的通知》(深人发〔2007〕65号)。
(四)我市组织人事部门引进市外户籍社会人员原则上要求报考者须具备国家干部身份。干部一般指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经组织人事部门派遣的人员。干部身份不必提供证明,资格初审时由审查单位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综合审查判定,备案时再由组织人事部门对个人档案、材料进行复审后最终判定。
(五)招考查询网址如下:
1.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http://www.rsj.sz.gov.cn;
2.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网站:http://www.testcenter.gov.cn。
十一、本公告由深圳市人事局和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解释。

附件(见后面的文档附件):

1.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开招考专业技术雇员职位表
2.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
3.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深圳职业资格证书有哪些

『壹』 深圳哪里可以职业资格证书中级高级呢

具体看你考的是什么专业,去相关专业的院校,咨询报考,比如汽修专业就可以来万通职业院校报名,经过培训后报名考试。

『贰』 深圳考人力资源资格证的地方有哪些

根据《人力资源师国家职业标准》文件中关于人力资源管理师报名条件相关规定,人力资源师各级报考条件如下: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
(1)具有大专学历(含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具有大专学历(含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3)具有高中或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4)具有高中或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 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大学专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5)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6)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经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
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5)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6)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具有学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9年以上,经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2)具有硕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经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3)具有博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4)取得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叁』 深圳积分入户考证哪些资格证可以加分

深圳积分入户考证资格证可以加分的如下:

一、职业技能证书

1、国家二,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如物流师、模具设计师等。

2、职业中级以上的证书,如食品检验中级资格证,中级烹调师等。

一般深圳经常会举办各种技能大赛活动,只要进入一定名次,都有这类奖励积分政策的

政策表述如下:


1、在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

2、在广东省、深圳市、区人力资源保障部门举办或与有关行业联合举办的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

3、积分

国家级一等奖60分;

国家级二等奖或省级一等奖50分;

国家级三等奖、省级二等奖或市级一等奖40分;

省级三等奖、市级二等奖、区级一等奖30分;

市级三等奖、区级二等奖20分;

区级三等奖10分。

由本人提供荣誉证书,经验证后得分。近五年内有效,不累积。举例:近五年指2013年-2017年。

具体证书对应积分表如下图:

『肆』 在深圳有哪些职业资格证书还有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的职业资格证书,深圳却不认,什么要鉴定验证,深圳不会联网查啊.明摆着坑爷

『伍』 pmp证书属不属于深圳市高级职业资格证书

PMP证书是国际认证资质,不属于我国的职业资格证书。但PMP证书在深圳这样的城市是很受欢迎的,受到企业的重视。PMP证书也有可能会在深圳当地的人才政策中发挥作用。

『陆』 深圳积分入户的职业证有哪些

几乎所有有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都可以积分:常见的有:双高(计算机高新技术)、茶艺师、美容师、营销师、营养师、摸具、烹调(中、西餐)、 *** 等。
1、语言等级(普通话、英语等)不积分
2、从业资格证不积分、
3、非深圳考试取得的证书需参加综合水平测试才可以积分;
4、职业资格证初级20分,中级40分,高级70分,技师90分,高级技师 100分
5、专业技术资格(职称)需配合学历使用、
6、执业资格需要与学历匹配

『柒』 哪些资格证书能入深户

以下这些情况是可以直接入深户的。

A、35岁以下全日制大专,7个月社保以上,直接入户。

B、35岁以下全日制本科,7个月社保以上,直接入户。

C、毕业两年内的大学生,直接入户。

D、分数满100分者,积分制申请入户。

E、深圳市高级紧缺工证书,年龄35岁以内,社保满足者,申请入户。

F、深圳市技师证,年龄40岁以内,社保满足者,可以入户。

照此看来,对于积分不够的人来说,就要加分才能入深户了。
(7)深圳职业资格证书有哪些扩展阅读
加分方式和难度指数如下:

A、深圳市紧缺技能人才工种证书,难度系数5颗星。

B、统考类的注册执业证书,如注册会计师这类的,难度系数五颗星。

C、评审职称,有学历、工龄限制,难度系数五颗星。

D、社保年限加分,需要时间,难度系数三颗星。

E、学历加分,简单学习和配合,难度系数一颗星!

F、初级会计职称,难度系数二颗星!

『捌』 深圳为什么不承认外地《职业资格证书》

为了让你掏钱再考个证呗!不然那群人谁来养!

『玖』 深圳积分入户有哪些职业资格证可以得分的

今天我给大家普及的是,关于广州积分入户的申请条件和程序,希望对大家有帮助哦。
申请积分入户广州程序:
根据《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申请人准备相应的基本材料后,在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网站注册登录“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 ,提出积分制入户申请,并在信息系统确认提交。预审通过后,持相关材料原件到居住证所在镇(街)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或政务中心)积分制入户受理窗口核验。核验无误则正式受理申请人积分制入户申请。
申请积分入户的基本条件:
1、年龄45周岁以下;
2、持本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
3、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或创业并缴纳社会保险满4年;
4、在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核定积分总分数满100分。
总结:如果大家想要了解更多的入户资讯和入户政策,还有想入户广州的话,可以联系我们,我们有专业的入户老师,为您量身定制入户方案。


2013年广东省深圳市公务员考试公告

附件:
1. 2013年广东深圳公务员考试职位表
2. 2013年广东深圳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南
3. 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深圳市公务员分类管理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深圳市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下同)决定公开招考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
  招考对象为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3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以上人员。非深圳户籍(生源)的报考人员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
  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3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人员须于2013年3月2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的人员还须于2013年3月20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有效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综合管理类职位、行政执法类职位及行政执法类(警察)的狱医职位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7年3月20日至1995年3月20日期间出生),其他行政执法类(警察)职位以及法检机关的司法警察职位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2年3月20日至1995年3月20日期间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有关机关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4.法律规定不得录用(聘任)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其它要求:
  1.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含试用期内)公务员、自2008年以来被辞退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自2011年以来参加广东省公务员录用(聘任)考试违背的人员不得报考。
  2.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公务员所在单位(含街道)的职位。
  3.招考职位明确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累计满2年的经历。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3年3月20日16:00至3月26日17:00。
  招考职位及资格条件见附件1。本次招考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请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站,进行网上报名、付费、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不受理现场报名。网上报名、付费成功的,于2013年4月10日16:00至4月14日17:00在网上打印准考证。具体程序和办法,请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站查询。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职位表、报考指南和专业目录,并根据本人条件严格按照职位要求进行报考。报考人员必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考,且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个人条件与报考职位要求不符的,笔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负。
  2.报名时不作资格审核。报考人员提交的申请材料和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材料或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等,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予以处理。
  3.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
  4.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指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须与职位要求一致。具体请参照国家教育部颁布的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见附件3)。
  5.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以及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实行减免考务费用政策。报名考试费用由深圳市考试院负责减免,体检费用由各招考单位承担。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申请减免;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申请减免,由深圳市考试院或招考单位审核确认。
  四、笔试
  时间:2013年4月14日(星期日)。
  科目具体如下:
  (一)综合管理类职位(职位编码为1301A001-1301A127、1301D001-1301D057)和法检机关的司法警察职位(职位编码为1301E001-1301E005)笔试科目两门:1.行政职业能力测验;2.申论。
  (二)行政执法类职位(职位编码为1301B001-1301B059)笔试科目两门:1.行政职业能力测验;2.行政执法素质测试。
  (三)深圳市司法局行政执法类(警察)职位(职位编码为1301C001-1301C025)笔试科目两门:1.行政职业能力测验;2.司法素质测试。
  各科目考试大纲请在深圳市考试院网站上查询。
  笔试委托深圳市考试院统一组织。地点和具体时间安排见准考证或者到深圳市考试院现场查询。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本次笔试将实行雷同卷甄别鉴定,对作弊者严肃处理。
  笔试成绩按两科成绩各占50%合计,并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合格线由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划定,低于合格线的,不能进入资格初审、体能测评和面试。对笔试合格的报考人员,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照该职位面试名额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初审人选。面试名额按如下办法分段计算:设入围面试名额为R,拟招名额为Y,当Y≤5时,R=3Y;当Y>5时,R=2Y+5。
  其他笔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为资格初审递补人选。若某职位笔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人数少于本职位面试名额的,则该职位所有笔试成绩合格人员都列为进入资格初审人选。笔试成绩低于合格线的不能参加资格初审和面试。
  笔试成绩、排名、合格分数线及参加资格初审人员初定于2013年5月6日16:00后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深圳市考试院网站上公布。
  五、资格初审
  时间:报考行政执法类(警察)职位(职位编码为:1301C001-1301C025)和法检机关的司法警察职位(职位编码为1301E001-1301E005)初定为2013年5月12日;报考综合管理类职位(职位编码为:1301A001-1301A127、1301D001-1301D057)和行政执法类职位(职位编码为:1301B001-1301B059)初定为2013年5月14日。
  地点及具体安排:初定于2013年5月6日与笔试成绩同时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深圳市考试院网站上公布。
  报考人员须提供的材料主要有:报名表,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3年应届毕业生暂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含院系推荐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函>和成绩单),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和其它相关材料。
  资格初审须现场提供的所有材料均验原件留复印件,报考人员须按照报考要求提前准备有关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准确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体能测评、面试资格。
  报考综合管理类职位(职位编码为:1301A001-1301A127、1301D001-1301D057)和行政执法类职位(职位编码为:1301B001-1301B059)的,经资格初审合格,确定为面试人选,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报考行政执法类(警察)职位(职位编码为:1301C001-1301C025)和法检机关的司法警察职位(职位编码为1301E001-1301E005)的,经资格初审合格的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合格的,确定为面试人选,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初审或体能测评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由此出现面试名额空缺的,将在规定的时间内按同一职位笔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从递补人选依次递补进行资格初审、体能测评。当面试人数达到该职位面试名额,或该职位所有笔试合格报考人员均审查完毕,或规定的资格初审、体能测评结束时间到达后,均不再递补审查及测评人选。
  资格初审需报考人员本人到场,不得由他人代替。报考人员须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的资格初审现场并进行签到,等候资格初审。本人未能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的资格初审现场签到和接受资格初审的或未经现场主办机构许可中途离开资格初审现场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初审仅对报考人员如实提供的材料进行初步核对,其资格条件是否符合职位要求最终以资格复审、考察及聘任审批为准。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作出被聘任后按要求到岗在岗工作的,违背的,3年内不得再报考广东省公务员。
  六、体能测评
  时间:初定为2013年5月12日。限报考行政执法类(警察)职位(职位编码为:1301C001-1301C025)和法检机关的司法警察职位(职位编码为1301E001-1301E005)的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参加。
  地点及具体安排:初定于2013年5月6日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深圳市考试院网站上公布。
  体能测评项目:男子项目为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纵跳摸高;女子项目为10米×4往返跑、800米跑、纵跳摸高。体能测评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实施。参加体能测评的项目中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结果不合格。
  经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和体能测评通知书(三者缺一不可)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体能测评现场并进行签到,等候体能测评。本人未能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体能测评现场签到和参加体能测评或未经现场主办机构许可中途离开体能测评现场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体能测评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体能测评结果合格的,确定为面试人选,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体能测评结果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七、面试
  时间:初定为2013年5月22日至24日。
  地点及相关要求:初定于2013年5月20日16:00后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深圳市考试院网站上公布。
  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三者缺一不可)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当场发放,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占60%、面试占40%计算考试的总成绩,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3位。对考试总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依其所报职位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该职位拟招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因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造成以上述办法确定的体检人选数量会多于职位拟招名额时,则对上述考试总成绩相同人员依如下办法确定最终的体检人选:仅考试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最终的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的,《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的确定为最终的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均相同的,可以采取加试确定最终的体检人选。当参加同一职位面试的人数少于面试名额时,报考人员面试成绩未达到面试成绩合格线的,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的合格线由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划定。
  各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初定于2013年5月27日16:00后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深圳市考试院网站上公布。
  八、体检、资格复审、考察和公示
  体检时间:初定为2013年5月29日至30日。
  体检地点及相关要求:初定于2013年5月27日与报考人员总成绩同时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深圳市考试院网站上公布。
  获得体检资格的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或体检中途擅自离开体检场地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依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并参照《广东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由招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规定对其进行资格复审、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核实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遵守计划生育政策,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考察及提供个人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和考察合格的人员聘任材料经深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合格的人员名单将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天。
  在体检、资格复审、考察或公示环节,因自动放弃或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空缺的职位,可在本职位考试总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等额依次递补(若因同一职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造成可体检人选数量多于职位空缺的,将根据职位空缺数量按前述确定最终的体检人选的办法等额确定递补的最终的体检人选),并进行体检、资格复审、考察和公示。
  在资格复审、考察或公示环节,因自动放弃或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空缺职位的,于2013年10月31日前可进行递补,但需由招考单位主管部门向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递补意见,逾期将不再递补。
  资格复审、考察等事项的要求初定于6月上旬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九、聘任
  公示期满,对受到投诉且经查实有严重问题的,不予聘任;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任,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任;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任的,由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公示结束后正式办理聘任手续。经审批同意聘任的,由招考单位和拟招人员按规定办理报到手续,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深圳市聘任制公务员管理有关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书面聘任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实行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与职业年金相结合的养老制度。
  十、试用期管理及任职定级
  新聘任公务员管理按照《深圳市行政机关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办法(试行)》进行,其中,试用期内的培养、考核及纪律约束参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62号)有关规定执行。新聘任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以及具有人社部发〔2011〕62号文规定的应当取消录用情形之一的,主管部门将与其解除聘任合同。
  新聘任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将按照其报考的职位任职定级。高学历者报考低学历要求的职位,将按职位明确的职务办理任职手续。例如:招考职位为七级执法员,要求最低学历本科、最低学位学士,报考人员无论是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的还是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的,考取后的职务均确定为七级执法员。
  十一、其它事项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基数。
  (二)基层工作经历及其它相关资历的时间计算,均截止至2013年3月20日。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除在省级(含直辖市)以上党政机关、军队师级(含相当师级)以上单位以外的工作经历。义务兵退出现役,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或留学归来人员在校期间的经历,均不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三)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笔试的考试大纲可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站进行查询。
  (四)深圳组工在线网址:http://www.zzb.sz.gov.cn。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http://www.szhrss.gov.cn。深圳市考试院网址:http://www.testcenter.gov.cn。
  深圳市考试院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100号深纺大厦C座2楼。


广东:2005年深圳市公务员招考尚有84职位无人报名

截止5月24日中午12时,2005年上半年深圳招考公务员、职员和雇员网上报名已达30285人,其中缴费确认12477人,但仍有84个职位无人报名。这是记者5月24日下午从深圳市人事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据了解,深圳市的221家机关事业单位共拿出1066个职位,招考国家公务员、职员和专业技术岗位普通雇员1342名。其中,公务员和参照管理人员923名,职员402名,雇员17名。从职位的学历需求看,要求本科学历层次的最多,占总人数的47.24%,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占15.9%;从职位专业需求看,法律专业的需求量,占总数的28.09%;其次是管理类占10.28%,再次是文史哲类占9.54%。

本次深圳公务员招上报名时间为5月12日10时~5月27日17时。笔试时间是6月4日上午。深圳市人事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陆韬表示,为了避免报考中出现不同职位冷热不均的问题,深圳市人事局在深圳市考试中心网站上定期公布了各职位报名情况,并每天刷新公布无人报名的“冷门”职位信息,提醒考生留意。但截至24日中午12时,仍有84个职位无人报名。这些职位主要集中在龙岗区、深圳市人民医院,以及罗湖、福田两区检察院、法院等部门。陆韬分析,可能是这些职位本身要求较高,考生又欠缺自信心,因此无人问津。

陆韬提醒考生,考前最后一次公布职位报名情况的时间是5月25日,请考生务必在5月27日17时前完成报考手续。同时,深圳市人事部门:将保证招考工作的公开、公正、平等;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邀请监察部门对本次招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凡署名投诉或举报,均会及时反馈处理结果。咨询投诉电子信箱: gwyzy@opic.sz.gov.cn

相关链接:

从5月12日上午10时起,2005年上半年深圳招考公务员、职员和雇员网上报名正式开始。5月27日下午5时,网上付费、网上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工作全部结束。笔试时间安排在6月4日。详情可登录以下4个网站查询:

1.深圳组织人事信息网:

http://www.zzb.sz.gov.cn

2.深圳市人事局网站:

http://www.rsj.sz.gov.cn

3.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网站:

http://www.testcenter.gov.cn (该网站为网上付费、网上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网站);

4.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网站:

http://www.szhr.com.cn。
(记者 若素)


深圳市一级建造师考试地点在哪里?

深圳华夏优职建造师考试培训中心提醒您:深圳一建深圳考点有近30个,分布在深圳各区的中专及大专院校里面。具体你的考试地点见你准考证上面的为准。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是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的考试。为了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提高工程项目总承包及施工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素质,规范施工管理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14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考试概况: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制度,由人事部、建设部共同组织实施,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建设部负责编制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组织命题工作,统一规划建造师执业资格的培训等有关工作。人事部负责审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考试试题,组织实施考务工作;会同建设部对考试考务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和确定合格标准。

深圳市一级建造师考试地点在哪里?

深圳华夏优职建造师考试培训中心提醒您:深圳一建深圳考点有近30个,分布在深圳各区的中专及大专院校里面。具体你的考试地点见你准考证上面的为准。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是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的考试。为了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提高工程项目总承包及施工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素质,规范施工管理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14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考试概况: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制度,由人事部、建设部共同组织实施,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建设部负责编制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组织命题工作,统一规划建造师执业资格的培训等有关工作。人事部负责审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考试试题,组织实施考务工作;会同建设部对考试考务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和确定合格标准。

上一篇:上海外滩历史纪念馆

下一篇:陈诚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