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县国土局

时间:2024-09-10 03:09:13编辑:揭秘君

太康县国土资源局

太康县地处豫东平原,隶属周口市,地理坐标为北纬33°54′~34°17′,东经114°32′~115°08′。太康县有文字记载的历史有5000多年,夏王太康曾迁都于此。太康故称“阳夏”,秦王赢政二十三年(前224年)始置阳夏县,隋文帝开皇七年(587年),改阳夏县为太康县,沿袭至今。县南北长44.25公里,东西宽55.25公里,东邻商丘市柘城县、睢县,北连开封市通许、杞县,西与扶沟县、西华县毗邻,南与淮阳县接壤。全县辖23个乡(镇)、768个行政村,总面积1754平方公里,常住人口110.29万人(其中农业常住人口100.1万人)。成富才 周口市国土资源局助理调研员程慎重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陈忠祥 副局长张存功 副局长李康民 纪检组组长徐国民 监察队长张志明 主任科员刘保恩 主任科员王明强 副主任科员侯钦迎 副主任科员成富才简介:河南济源人,1962年5月出生。1982年12月~1982年12月,淮阳县安岭乡锻炼;1982年12月~1985年6月,任淮阳团县委副书记;1985年6月~1986年7月,任周口团地委宣传部副部长;1986年7月~1987年11月,任周口地委组织部干事;1987年11月~1991年3月,任中共周口地委副科级组织员;1991年3月~1993年1月,任周口地委组织部党管科副科长(正科级),下派搬口乡任副书记;1993年1月~1997年2月,任淮阳县刘振屯乡党委书记;1997年2月~1999年1月,任淮阳县黄淮海开发办公室主任;1999年1月~2001年6月,任淮阳县委组织部正科级组织员;2001年6月~2002年4月,任淮阳县土地管理局工作组组长,主持全面工作;2002年4月~2007年4月,任淮阳县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2007年4月,任周口市国土资源局助理调研员;2010年10月至今,任太康县国土资源局负责人,主持全面工作。【机构设置】局内设办公室、人事股、规划耕地保护股、财务股、用地审批管理股、地籍测绘股、矿产与地质管理股等7个股(室);下设评估所、地产中心、土地整理中心、土地执法监察大队、测绘队、国有土地管理所等6个二级机构;辖城关、城郊、毛庄、独塘、高朗、杨庙、马头、转楼、王集、龙曲、高贤、芝麻洼、常营、清集、板桥、逊母口、大许寨、五里口、老冢、符草楼、张集、朱口、马厂等23个国土资源所。现有干部职工334人。【土地资源】太康县土地总面积175400公顷,其中,耕地面积129935公顷,园地1412公顷,林地5310公顷,建设及工矿用地24900公顷,交通、水利用地857公顷,未利用地190公顷。【矿产资源】经勘探,太康县具有一定的煤炭、煤层气资源,主要集中在太康县东部,勘测煤层厚度较大的为4.7米,面积312平方公里,预测煤炭储量约9.06亿吨,煤级为无烟煤;煤层气蕴藏在地下1000~2000米煤层中,总资源量达161亿立方米,建筑用沙、地热水资源较为丰富。【耕地保护】建立健全基本农田信息网络,每个行政村聘用信息员,明确职责。组织监察大队、各基层国土资源所对辖区内基本农田定期开展巡查,落实基本农田“五不准”规定,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占用耕地行为,依法严厉查处破坏、占用耕地的违法案件,耕地保护取得了良好效果。全县耕地稳定在12.9914万公顷,划定了基本农田保护片23个,保护块4782个,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1.16万公顷,保护率达85.4%。【国土资源规划管理】《太康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2006~2020)已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争取到规划建设用地指标12.5平方公里,确定了中心城区规模25.99平方公里,实现了各业各类用地的统筹安排和科学布局。解决了太康县城市建设、产业集聚区建设、能源交通等各项建设用地的规划及报批问题。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太康县产业集聚区规划面积为1.275万亩,纺织工业园区规划面积为3000亩。进驻产业聚集区的共有33家企业,龙源纸业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已建成投产。【建设用地管理】充分发挥“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的职能作用,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用足用活政策,在重点项目、产业集聚区和保障性住房等民生项目建设中,坚持提前介入、全程跟踪、超前服务,利用6条路子着力破解土地报批“瓶颈”。2010年上报乡镇建设用地2个批次,面积17.55公顷;城市建设用地8个批次共计252.2613公顷;组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报件3批2700亩。【土地利用】2010年,共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15宗,面积1574.5985亩,收取土地出让金2.9715亿元,为全县各项事业发展提供了资金保障。【土地综合整治】2010年,组织实施4个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总投资321.4173万元,整治规模2201.76公顷。2010年第一批补充耕地项目净增耕地66.19公顷。通过对项目区田、水、路、林、村综合治理,增加有效耕地面积141.94公顷。已实施完成了常营镇前河村土地整理项目,新增耕地52公顷;正在实施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两个,分别是高朗三乡镇土地整理项目一、二期。预计新增耕地分别为30.31公顷、21.8公顷。【地籍管理】2010年,严格规范土地登记程序,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134宗,土地抵押登记14宗,为企业融资1.2亿元。成功调解土地权属纠纷案件2起,参与应诉行政复议案件2件,行政诉讼案件1件,所作行政行为全部予以维持。完成2010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变更土地面积4334亩,变更图斑633个,全面查清了全县各类土地变化情况,更新了县级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保持了太康县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的现势性,为土地参与宏观调控、政府宏观决策提供了正确依据,为国土资源“一张图”建设和依法有效的土地监管提供了基础支撑。利用航空遥感(RS)、全球定位系统(GPS)和地理信息系统(GIS)等先进技术,全面完成太康县第二次城镇地籍更新调查。建立了数据库及管理系统,形成太康县城镇地籍管理及应用信息系统网络,对于编制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制定有关政策,参与经济宏观调控,落实各项土地严管措施,强化集约用地起到了重要作用。【砖瓦窑厂整治】2010年10月11日,开始对全县22座砖瓦窑厂全部关停,拆除进入窑厂的高压线路。严格按照新型墙材生产标准验收,达到生产标准工艺,划定取土区,经县发改委、环保、质监、水务、安监、工商、住建、国土联席办8个单位“一把手”会审同意并签字盖章,由县联席办通知电力部门供电。联席办成员单位按照分工加强日常生产监管,凡有违规生产、耕地取土等行为的,一律关停。22个窑厂晾坯场全部清理,复耕土地470亩。【清理清查违法违规用地,规范用地秩序专项整治】2010年5月27日召开动员大会,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任政委,县长任指挥长的土地清理清查指挥部,下发了《太康县清理清查违法违规用地规范用地秩序工作实施方案》、《违法违规用地处罚标准及完善用地手续的意见》等多个操作性强的文件。按照“查处一批,处理一批,拆除一批,完善一批手续”的要求,稳步、有序推进清查工作。下发通知书4163份,入户调查制作询问笔录1821份,查实合法用地3847宗,违法占地316宗(其中单位58宗),违法占地面积481148平方米(合721.7亩),其中单位58宗,面积429548平方米(合644.3亩);个人258宗,面积51600平方米(合77.4亩);立案查处316件,拆除违法建筑物62处236间,面积3850平方米,复耕110000平方米(合165亩),追缴罚款及出让金5530多万元,涉嫌犯罪移送公安机关12件。【执法监察】严格土地执法监察,从预防、查处、监管和部门联动四个方面入手,构建土地执法长效机制。建立健全了县、乡、村三级执法监察网络,落实土地动态巡查制度,把全县23个乡镇划分为七个管理区,划片包干,责任到人。做到有举报必查、有传闻必查、有建房必查、有新动地必查;建立了部门联动制度,形成执法合力。县国土资源局发现违法占地后,及时函告县发改委、住建、工商、电力等职能部门,采取相应措施,共同制止违法占地;落实了责任追究制度。对违法用地多发的乡镇和大宗违法占地,向分管的中队长、国土资源所所长下发《督办通知》,对制止不力、形成新的违法占地的严肃追究管理人员的责任。2010年,全县共立案查处各类土地违法案件50件,涉案面积35公顷,其中耕地15公顷,立案50件,结案48件,恢复耕作土地12.87公顷,拆除构(建)筑物950平方米,收取罚没款50余万元。【全国第十次卫片执法检查】对全县涉及卫片图斑,特别是工业集聚区道路用地进行认真核查,梳理分类,积极整改。全县涉及用地34宗,实地核查面积为2219.06亩。其中,实地伪变化9宗,面积597.71亩;合法用地为21宗,面积1461.22亩;违法用地4宗,面积为160.13亩,违法用地占全年新增建设用地的比率为9.87%。在卫片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用地,对人对事处理到位后,符合规划的补办用地手续。【信访工作】狠抓“三个环节”即遏制违法用地,杜绝信访源头;强化信访责任,完善领导信访接待和包案下访制度,实行“一岗双责”;突出工作重点,控减越级上访。实行“一案一策”,落实工作责任。对疑难复杂的土地信访问题成立专门工作小组,一律上门解决问题;对历史遗留问题做好稳控工作,防止矛盾激化。对重点乡镇重点问题,寻求重点突破,做到问题不解决、班子不解散、人员不息访、稳控不放松。2010年,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78起,立案40起,结案38起,结案率达到95%。(杨承鑫 封艳华)

河南国土局长服刑1年半后为何漏判?

曾担任河南太康县国土资源局原局长的徐公立,在因犯受贿罪服刑一年半后,又被从监狱押回,再被查出4宗漏罪。中国裁判文书网近日公布徐公立案的二审判决书,河南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2月13日判决徐公立犯贪污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骗取贷款罪,与原犯受贿罪判处的十三年有期徒刑合并执行,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九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80万元。疏理该案判决书发现,徐公立此次被查出的4宗罪涉及到8起犯罪事实,大部分与土地、房屋有关。被判13年后押回,再被认定犯4罪据2012年的一篇报道:河南省太康县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县国土资源局曾是全国“文明单位”,是周口市的一面红旗。然而,在2010年到2012年的三年间,曾任该县国土局长的连续三任局长先后落马。查询公开报道,这三任落马局长包括徐公立的前任、后升迁至周口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的孙绍辉及徐公立的后任成富才。上述报道提及, 案发前,网上关于徐公立违法乱纪的反映不断。网上发帖称,徐公立于2009年9月23日在太康某饭店被一同吃饭的四人打伤。帖子中说,行凶的四人为了生意,向徐行贿。后来,他们不但生意没做成,徐连这个钱也不想承认。在太康县骨科医院简单治疗后,徐被转到北京某医院治病,他自始至终没敢报警。2009年,在一次对全市国土系统干部的廉政讲课中,周口市纪委书记杨正超直言不讳地说:“你们中的有些人如果不悬崖勒马,明年就该出问题了!”判决书显示,徐公立被查后,于2010年11月11日因犯受贿罪被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然而,在服刑一年半后,2012年5月10日,徐公立又因涉嫌其他犯罪被周口市人民检察院从河南省焦南监狱解回。直到5年后,商丘市梁园区法院对徐案作出一审刑事判决。梁园区法院认定,徐公立分别构成贪污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骗取贷款罪,其中,部分贪污罪和骗取贷款罪系共同犯罪。“上述四罪属漏罪,应数罪并罚。案发前,所骗取的贷款本息已全部还清,对徐公立酌定从轻处罚。”一审判决结果如下:被告人徐公立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二年;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犯骗取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与原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60万元。涉案赃款及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受贿:索取一套复式楼开25万元购房收据判决书显示,作为一名“土地爷”,徐公立不但在太康县拥有多套房产,在郑州也购置了房屋。然而,多处房产均与违法犯罪相关。一审法院认定,2006年,时任太康县国土资源局局长的徐公立,明知周口市宏基置业有限公司在开发太康县宏基嘉苑小区时没有交齐土地出让金就进行开发,违规没有进行催缴。在小区房产开始预售时,徐公立看中小区的一套复式楼房,在没有交购房款的情况下,要求该公司经理程某与徐妻贾某签订购房合同,并开具25万元的购房收款收据。程按徐要求给贾办理了购房合同和收款收据。2010年4月13日,以贾某名义在太康县房产交易所办理了房产证。这起犯罪事实,被法院认定受贿。法院认定,2008年,徐公立和太康县国土局办公室副主任耿某为徐公立在郑州市宏都花园的房产购置家具家电,花费6.146万元。在徐公立的授意下,耿某将购买家具家电的发票做了变通,在太康县国土局财务上报销。该起犯罪事实,被法院认定为贪污。法院还认定,1994年,太康县财政信用资金公司征用太康县城关回族镇五里杨行政村3596平方米集体耕地,作为办公楼及家属院建设用地。1995年,该公司将其中的2653.6平方米,均分给徐公立等12户财政局人员作为个人宅基地。2003年,太康县对一环路进行拓宽改造,征用该公司原征用的用于办公楼建设的待征路面积,并未占用徐公立的宅基地。徐公立伪造征地资料,被有关单位确认占用了该宅基地。2008年,徐公立之妻贾某根据拆迁户安置方案,从太康县国土局骗领占地补偿款3.0272万元,并购买安置住房两套。这两套安置房市场差价为7.904万元。2009年,徐公立安排原土地局地籍股长魏某,为上述自己的宅基地办理土地使用证,该处宅基地原面积是191.02平方米。经徐授意,魏在无任何手续情况下,于2009年12月8日为徐办理了面积为388.36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并完善了相关地籍手续,徐非法取得197.34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经评估,197.34平方米的土地评估价为14.717万元。“土地爷”还搞房地产开发,曾骗贷1550万元判决书显示,身为国土局长的徐公立,还与人合伙开发房地产项目。2006年11月,徐公立和他人以太康县鑫隆房地产开发公司(下称鑫隆公司)名义,开发太康县鑫隆新天地楼盘项目。2006年12月,徐公立等人在开发该房地产项目时,为筹集土地出让资金,伪造王某、田某名字的贷款申请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投资协议书等资料,以土地抵押担保方式,从太康县农村信用联社骗取贷款1550万元。在案发前,贷款本息已全部还清。2007年11月,徐公立谎称该项目是太康县土地局的招商引资项目,向县政府申请项目开办费、拆迁费。经县领导签字后,太康县财政局给鑫隆公司拨付财政资金60万元。2008年2月,徐公立又安排人员向县政府申请扶持资金,经县领导批示后,太康县财政局给鑫隆公司拨付财政资金28万元。上述两起事实,分别被法院认定为骗取贷款罪及贪污罪。一审判20年,二审改判19年一审判决后,徐公立上诉,对部分认定提出不构成犯罪的意见。澎湃新闻注意到,二审判决对徐公立被一审法院认定为贪污罪的一桩犯罪事实,认定为滥用职权罪。判决书显示,2007年,时任太康县国土局局长的徐公立,违反土地管理法规,将应评估后进行招拍挂的国有土地21宗,合计面积14.9457亩,在没有进行评估和招拍挂程序的情况下,私自安排太康县国土局工作人员,以2006年的时间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以2004年初的基准地价交付国有土地出让金,在交付375.7206万元土地出让金后,办到其儿子和亲属等人名下。经鉴定,涉案土地在2007年的价值为643.619万元。二审中,徐公立及辩护人称出售给亲属的21宗土地不属于贪污,辩护人认为属于滥用职权。二审法院对该意见予以采纳,认为徐公立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滥用职权将本应通过拍卖程序出让的国有土地,以2004年初的基准地价缴纳国有土地出让金,造成巨额土地出让金损失。至于违规将土地转让给何人,不影响该定性。“本院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审判程序合法,但适用法律错误导致量刑不当,应予纠正。”2018年2月13日,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将徐公立所犯贪污罪由原一审判决的十一年改判为五年,罚金亦改判为人民币120万元;与所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骗取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及原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九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80万元。以上内容来自:澎湃新闻

周口市国土资源局

周口市位于河南省东南部、黄淮平原腹地,东邻安徽阜阳,西接漯河、许昌,南与驻马店相连,北与开封、商丘接壤。辖淮阳、鹿邑、扶沟、沈丘、太康、郸城、西华、商水8个县和项城市、川汇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面积11961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860724.56公顷,总人口1091万人。周口市有6400多年的灿烂文明史,享有“华夏先驱,九州圣迹”之誉,是羲皇故都、老子故里,是中华农业文明的重要发祥地,也是中华龙文化、根祖文化、道家文化的重要发祥地。张楸A 党组书记、局长杨安生 党组副书记、调研员窦中文 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洪义 党组成员、副局长胡大伟 党组成员、副局长、纪检组组长孙绍辉 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思龙 助理调研员侯奇助 理调研员成富才 助理调研员张楸A简介:河南省周口市人,1961年8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1981年11月~1986年12月,在周口市广播事业局工作;1986年12月~1988年8月,周口团地委办事员;1988年8月~1990年4月,任周口团地委学校部副部长;1990年4月~1993年1月,任周口团地委学校部部长;1993年1月~1996年5月,任周口市团地委副书记;1996年5月~2001年4月,任周口莲花味精厂副处级干部;2001年4月~2004年3月,任中共周口市委办公室副主任;2004年3月至今,任周口市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机构设置】局机关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监察科、规划科、行政审批服务科、财务科、耕地保护科、用地审批管理科、地籍管理科(测绘管理科)、土地利用管理科、矿产与地质管理科、信访工作科、人事科教科、离退休干部科、机关党委、纪检监察室等15个科室。设川汇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市地产估价事务所、市土地勘测规划设计室、市地产中心(周口市土地储备中心)、市土地整理中心、市土地执法监察队7个二级机构。全局及局属单位共有干部职工252人。【土地资源】截至2010年12月31日,周口市土地总面积为1196104.32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972616.22公顷,建设用地面积197119.78公顷,未利用地面积26368.32公顷,分别占土地总面积的81.32%、16.48%和2.20%。农用地中,耕地面积860724.56公顷,园地面积5328.97公顷,林地面积44660.22公顷,交通用地(农村道路)面积25935.00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坑塘水面,沟渠)面积3465.47公顷,其他土地(设施农用地,田坎)面积1502.00公顷。建设用地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面积185065.44公顷,交通运输用地(农村道路除外)面积10293.71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水库水面,水工建筑用地)面积1760.63公顷。未利用地中,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水库水面,水工建筑用地,坑塘,沟渠除外)面积26214.73公顷,草地(其他草地)面积115.71公顷,其他土地(设施农用地,田坎除外)面积37.88公顷。周口属于平原地带,耕地坡度都小于2度,平地面积860724.56公顷。周口市可调整地类总面积为8082.49公顷,其中可调整果园154.02公顷,可调整其他园地10.46公顷,可调整有林地5784.73公顷,可调整其他林地2131.49公顷,可调整坑塘水面1.79公顷。【耕地保护】2010年,河南省人民政府与周口市签订的责任目标为耕地保有量指标不低于85.37公顷,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不低于72.02公顷,周口市严格执行耕地先补后占、占一补一制度,坚决杜绝只占不补、占优补劣现象。对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申报的补充耕地项目,周口市国土资源局组织技术人员逐宗现场踏看和认真筛选,并严格核对审查相关材料和图件。按照规定程序,全市批准立项耕地占补平衡项目12个,可新增耕地727.1514公顷;建设占用耕地用地报件35批次,共计占用耕地518.354公顷,全部实现了先补后占、占补平衡。2010年末全市耕地保有量达到1292万余亩。【土地综合整治】周口市上报33个土地综合整治试点村项目,至2010年底,第一批5个项目已经周口市政府批准,上报河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已经开工建设或正在做开工准备工作;5个已经市级审查,正在做最后修改。通过整治和开发,提高了耕地质量,改善了农村生产和农民生活条件。【土地出让】2010年,出让土地171宗,总面积561.45公顷,合同总价款16.1亿元;收回闲置土地1宗(周口悦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宗地),面积9.65公顷;盘活存量建设用地367.93公顷;全市标准化厂房总建筑面积46.5万平方米。【建设用地管理】2010年先后完成了漯阜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东郊变电站,沙北污水处理厂,东新区二路、三路、四路、十五路等20多个重点项目的用地报批工作,全市共报批50个批次和2个单独选址,报批总面积达961.55公顷,批准征收面积743.20公顷;办理用地预审15件,面积79.19公顷;开展房地产用地专项整治工作,对在整治中发现的未按合同约定开工、竣工的房地项目,将保障性住房用地改变为商服用地的项目依法进行处理;开展年度城市住房供地计划编制工作,全年城市住房供地计划总量为190公顷,其中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用地占73%;全市普通商品住房供地151.9公顷,其中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38.3公顷。【节约集约用地】为有效开展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周口市政府构建三级组织和相关部门领导保障体系,首批确定川汇区为试点单位,制定创建方案,专门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同时,鼓励招商引资项目入驻产业集聚区,鼓励建设和使用三层以上的多层标准厂房,支持外资企业投资建设多层标准厂房;鼓励产业集聚区转变发展方式、节约集约用地。要求县域集聚区的工业项目投资强度不低于省级开发区相应标准,严禁向不符合产业集聚区规划的产业项目、“两高一资”(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项目供地。【粘土砖瓦窑整治】2010年拆除死灰复燃粘土窑厂49座(包括吊丝窑),捣毁砖坯168万块;没收销毁制砖设备35台;累计复垦窑厂占地26100多亩,至2010年底,全市新型墙材企业170家,年生产能力70亿标砖,年节约耕地2000亩以上。【地籍管理】完成二次土地调查工作和统一试点更新、年度变更调查等任务;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率达到97%,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发证率达到85.53%。【国土资源领域腐败问题治理】全国国土资源领域腐败问题电视电话动员会后,周口市国土资源系统按照“五步查找法”(自己找、大家提、群众评、组织点、领导审),强力推进国土资源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参加廉政风险点排查2335人,排查出廉政风险点7234条。其中,A级廉政风险点422条,B级廉政风险点754条,C级廉政风险点6058条。制定防范措施8109条。经过自查,在土地工程建设领域未发现有突出问题,但是也存在着补充耕地投资标准低、补充耕地所需资金拨付慢、补充耕地储备工作开展缓慢、无地可补影响建设用地的正常报批等现象。主要原因是,各县(市、区)普遍存在财政困难,对耕地保护工作实际投入不足,尤其是对耕地开垦费拨付缓慢,导致耕地占补平衡项目不能及时实施,不能形成足够的、及时的补充耕地储备,个别县(市)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建设项目用地正常报批。各县(市、区)按照边查边改要求,均制定整改措施并加以落实。【推行窗口办公】周口市国土资源局经市编办批准正式成立行政审批科,全面推行窗口办公。实行窗口接待、首问负责、封闭运行、接办分离、限时办结、行政服务的一条龙审批服务模式,按时办结率达95%以上。2010年5月,此窗口被河南省纪委命名为“河南省优质服务窗口”、被河南团省委命名为“河南省青年文明号”。【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2010年,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全面完成,市、县两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经省政府正式批复,192个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市政府批复。【基础测绘】周口市D级GPS三维空间大地控制网项目顺利通过河南省测绘产品质量监督站验收。【科普工作】《周口市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技术研究》科研项目获得省级科技奖励二等奖;《河南省三项整治农村土地流转与耕地保护研究》和《周口市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应用研究》通过省厅专家论证。【信息化建设】完成国土资源业务网系统建设项目,实现了省、市、县三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网络互联互通。【乡所建设】“人民满意国土资源所”创建扎实推进,沈丘县、项城市被表彰为河南省基层国土资源所先进县(市),淮阳县鲁台镇等109个国土资源所分别被省厅表彰为优秀国土资源所、先进国土资源所和标准国土资源所。对基层所1100多名干部职工进行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轮训。【执法监察】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实际监测周口市土地444宗。其中,违法用地宗数占新增建设用地总宗数的26.57%,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总面积的11.41%。通过整改,全市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积的比例由11.41%降为9.80%,如扣除漯阜铁路项目违法用地,违法占用耕地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积的比例为4.2%。加大巡查工作力度,开展违法违规用地专项整治行动,曝光10起严重违法占地案件,国土资源违规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全市土地违法案件、涉及耕地面积同比分别下降27%、45%。【涉土信访】全面实施周口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出台新的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在现有征地补偿标准的基础上普遍提高20%以上。组织有关县(市、区)拆迁安置部门到洛阳、济源等地学习留地安置先进经验,并结合市内实际研究留地安置办法,启动建设了张寨、康店两个占地260亩的安置小区。加强对征地实施过程的监管,确保征地补偿费及时足额到位,避免拖欠、截留、挪用等问题。健全信访评估制度,强化初信、初访首办责任制。坚持领导包案、责任到人,分类指导、因案施策,把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有效化解了涉土矛盾纠纷。2010年,全市(含各县市区局)国土资源系统共接待群众来访174起395人次,受理群众来信71件,电话93次,其中周口市国土资源局直接接待45起61人次,与上年度同期相比下降近11%。因违法违规用地、破坏耕地等导致赴京上访24起,赴省上访12起,较上年同期下降21%,结案率99%,群众满意率86%。(李北斗)

河南太康一小学被曝租地开发别墅是怎么回事?

近日,太康县华夏外国语小学租用农民土地建学校的同时,还在校园违规建设独栋带院别墅及多排小高层商品房对外公然销售。别墅建设一年多来,不但没有被查处,而且房子越建越多,一直没有人管。据报道南侧一排高11层楼房,该楼共有6个单元。校园内西侧有两排共十栋独院别墅,别墅高三层半,再往里走是三排高7层共12个单元的电梯楼房,均已完工。官方回应事件被曝光后,太康县委宣传部2月18日向称,学校使用的土地已经省政府依法批准征收,但未取得规划、建设等手续擅自建设,属“两违”行为。该县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即日起立即按法定程序对违法建筑进行拆除。建房对外售卖在原则上是不允许的公开资料显示,华夏外国语小学属于民办学校。调查报告称,该校占地102.48亩,初步设计教学区占地80亩,教师职工家属楼占地22.48亩,占地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批准文号分别为豫政土〔2010〕440号、豫政土〔2012〕701号)。“媒体反映的关于教职工家属楼占地情况:2010年6月,华夏外国语小学在学校西侧圈占22.48亩土地建教师职工家属楼。2010年9月4日,太康县清理清查违法违规用地规范用地秩序指挥部对华夏外国语小学圈占的22.48亩土地立案查处,10月10日对其下达了《土地行政处罚决定书》(太国土资清罚字[2010]16号),决定:1.没收华夏外国语小学非法占用土地上的新建建筑物和其它设施。2.处以每平米15元的罚款,共计224824元。”调查报告称,随后,华夏外国语小学缴纳全部罚款224824元。根据《河南省治理囤地圈地违规用地土地闲置浪费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治理囤地圈地违规用地土地闲置浪费问题的补充意见》(豫治理发[2012]3号)的相关规定,太康县人民政府为该单位申报补办征收手续,2012年6月5日,该地块经《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太康县2012年度第二批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豫政土〔2012〕701号)批准征收。华夏外国语小学为了尽快办理供地手续,分别于2010年10月22日、2011年1月10日、2011年1月11日向太康县清理清查违法违规用地规范用地秩序指挥部预交300万元、250万元、25万元,共计575万元相关费用。由于毛庄镇人民政府和城关镇人民政府未能及时提供所占土地征地补偿到位相关材料证明,所以国土部门未能为其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太康县委宣传部副部长葛泽洲说,主要问题是“两违”;再者该校土地为教育用地,建房对外售卖在原则上是不允许的。官方:正拆除葛泽洲说,违法建筑2月17日下午4点半开始动工拆除,调用了一台挖掘机,130余名工作人员参与拆除;由于房屋主体联结在一起,小型挖掘机械派不上用场,太康县内没有大型挖掘机械,拆除完工时间还不确定,正在从外地调大型机械。他表示,“就是拆一年也得拆”。调查报告称,下一步太康县将对全县范围内的“两违”现象进行全面排查治理,该拆除的坚决拆除,形成遏制“两违”现象的高压态势。

国土资源部停止别墅用地审批后的新建别墅是怎么来的?

2006年5月31日,国土资源部发布通知,中国一律停止别墅类房地产项目供地和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并对别墅进行全面清理(指独栋别墅)。同时明确,联排、双拼以及TownHouse等低密度住宅不属于别墅范围,而被划入高档住宅范围。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等。独栋别墅即独门独院,上有独立空间,中有私家花园领地,下有地下室,是私密性很强的独立式住宅,表现为上下左右前后都属于独立空间。一般房屋周围都有面积不等的绿地、院落、游泳池、亭子、篮球场等。国土资源部、住建部2010年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规定,“严格限制低密度大户型住宅项目的开发建设,住宅用地的容积率指标必须大于1。根据现行《限制用地项目目录》,各地应明确禁止对别墅等低密度住宅供地。扩展资料日前,国土资源部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从强化住房用地和住房建设年度计划管理、加快住房用地供应和建设项目审批、严格住房建设用地出让管理、加强监管。严格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等五方面着手,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的管理调控,积极促进房地产市场继续向好发展。《通知》要求,强化住房用地和住房建设的年度计划管理。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房地产、规划、住房保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按照住房建设规划和编制计划的要求。共同商定城市住房供地和建设的年度计划,并根据年度计划实行宗地供应预安排,共同商定将确定的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年度建设任务落实到地块。省级市和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及时向社会公布供地计划、供地时序、宗地情况和供地条件。要根据住房建设计划落实情况,及时合理调整供地计划。没有完成上述住房供地计划的地方,不得向大户型高档住房建设供地。《通知》提出,加快推进住房用地供应和建设项目的审批。一是加强保障性住房用地监管。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督促市、县依据项目确定情况和资金落实情况,及时办理供地手续。对已供应的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市、县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要督促建设单位按期开工建设。对已供应的各类保障性住房用地,不得改变土地性质和土地用途,不得提高建设标准、增加套型面积。对改变上述内容的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有关主管部门不得办理相关手续。已作为商品住房销售的,要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二是加快住房建设项目的行政审批。市、县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规划)主管部门要共同建立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快速通道。《通知》还要求,加强对住房用地供地和建设的监管。一是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监管。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住房用地出让公告和合同约定内容的适时监管。对市、县发布的公告中存在捆绑出让、超用地规模、“毛地”出让、超三年开发周期出让土地的,要责令立即撤销公告,调整出让方案重新出让。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定期对已供房地产用地的开竣工、开发建设条件执行等情况进行实地巡查。是加强住房建设项目开发过程的动态监管。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验收时,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会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开发企业及建设项目履行用地合同约定的各类条件及承诺情况进行核查。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出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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