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江苏省南京市卫生系统事业单位考试报名?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统一组织笔试岗位(岗位表一、岗位表三、岗位表四)
报名时间:2014年3月7日9∶00至3月13日12∶00
报名方式:考生通过点击中国卫生人才网首页的“考生入口-网上报名”栏目,在“社会化评价考试”中点击相应的“网上报名入口”,如实填写报名信息。
3月7日至3月13日各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核,3月14日至3月16日主管部门资格终审。
审核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报名期间审核未通过者可改报其他岗位。因审核通过的报考人数未达开考比例涉及调整招聘计划的,于3月17日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招聘单位负责通知相应考生于3月18日重新改报其他岗位。
考生可于3月21日至3月25日,在中国卫生人才网查询审核结果,终审合格者需通过网银缴纳报名费100元(苏价费函[2007]146号),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缴费成功的考生于2014年4月2日始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首页的“考生入口-准考证打印/查询”栏目,在“社会化评价考试”中找到相应入口打印准考证。
2、招聘单位组织笔试岗位(岗位表二)
报名时间:2014年3月7日至3月20日(休息日除外)
报名地点:各招聘单位报名(具体地址、联系人详见岗位表二)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时须携带以下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英语及计算机等级证书、职称证明及获奖证书和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等(若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困难的,最迟在体检前必须提供),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以上均需原件及复印件。
(二)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可分别选择市属事业单位、区属事业单位及全科医生岗位中的一个职位同时进行报名。
2、本次招聘开考比例为1:3(直接面向博士、副高职称以上的的高层次人才招聘岗位按规定实施)。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
(一)应聘岗位表一、岗位表三、岗位表四的笔试(详见附件)由市统一组织,委托江苏省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具体实施。应聘岗位表二的专业笔试由招考单位自行组织。
笔试科目考试内容以拟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的知识、技能为主,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二)统一组织笔试时间:
市属事业单位:2014年4月12日上午9∶00—11∶00
区属事业单位:2014年4月12日下午14∶00—16∶00
全科医生:2014年4月13日上午9∶00—11∶00
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未按规定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研究生起点以上到市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市级机关医院现场报名人员笔试,按照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三)笔试阅卷结束后,由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研究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在笔试合格者中,按照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笔试成绩原则上在笔试后15个工作日内,在江苏省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网站上公布,考生可在网站上查询成绩。
(四)资格复审。
各单位在面试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复审。复审内容(考生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1、身份证;
2、2014年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原件;
3、按岗位表中的要求提供相应的英语及计算机等级证书;
4、按岗位表中的要求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及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若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困难的,最迟在体检前必须提供)。
若复审时考生提供的信息与报名信息不一致或不符合卫生行业资格准入的,招聘单位取消考生面试资格,并在招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五)面试。
各招聘单位(区、主管部门)按照批准后的面试方案组织面试,其中全科医生岗位的面试由市卫生局统一组织。面试时间、地点和办法将在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区卫生局、人社局网站上公布,并由招聘单位通知考生。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2012年南京市卫生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报名及考试时间在什么时候?
南京市卫生局直属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日期:2012年03月05日 浏览:10594 次
为了做好2012年南京市卫生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卫生系统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宁委办发〔2011〕83号)的有关规定,经南京市人社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31名编制内工作人员,另公开招聘786名编制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团结同志;忠于卫生事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五)35周岁以下(1976年3月12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2011年南京市卫生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七) 岗位信息表中“应往届”为2010、2011和2012届未就业毕业生。
二、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和现场两种报名方式(详见岗位信息表)
(一)参加南京市卫生局统一专业笔试人员采取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2年3月12日至2012年3月16日
报名方式:考生通过点击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的报名入口,填写报名信息,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以最高学历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012年3月13日至18日招聘单位通过考生网上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核。因报考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开考比例为1∶3),相应减少或取消的招聘计划,由招聘单位汇总报市卫生主管部门,于3月22日在南京市卫生局网上公布。招聘单位负责通知相应考生于3月23日-24日9:00至16:00前,重新改报其他岗位。
2012年3月25日南京市卫生局人事处进行终审。考生可于3月26日至3月30日,在中国卫生人才网查询审核结果,终审合格者需通过网银缴纳报名费100元(苏价费函[2007]146号),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缴费成功者于 4月8起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不参加统一专业笔试人员采取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2年3月12日至2012年3月16日
报名地点:各单位指定地点(详见岗位信息表)
(三)本次招聘开考比例为1:3。资格审查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在南京市卫生局网上公布。
三、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由参加统一专业笔试和部分研究生以上高层次人才直接进入面试两种方式构成。
(一)参加统一笔试的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部分岗位增加技能考核。具体成绩计算办法由各招聘单位在网上公布。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比例不能低于30%。
1、笔试
统一专业笔试由南京市卫生局委托江苏省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组织(开考专业详见《2012年南京市卫生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笔试开考专业》)。专业笔试成绩可在本次应聘市卫生系统有需求的事业单位面试时通用。笔试时间为2012年 4月14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一般在考试后15个工作日内,在江苏省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网站上公布,考生可在网站上查询成绩。
2、面试
招聘单位根据专业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专业笔试合格线和岗位招聘数1:3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专业笔试合格线视报考人数和考试情况后由全市统一划定后在网上公布)。
(1)面试资格复审
各招聘单位在面试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考生须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英语及计算机等级证书、职称证明及获奖证书,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以上均需原件及复印件。
若面试审核时考生提供的信息与报名信息不一致或不符合卫生行业资格准入的,取消考生面试资格。
(2)通过资格复审的面试人员名单在南京市卫生局网站进行公示。
(3)面试在南京市卫生局监督、指导下,由各招聘单位按照制定的面试办法实施。具体面试办法和时间在招聘单位网站公示。形不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
3、技能考核
根据工作需要,部分岗位须进行操作技能考核,具体详见各单位网站招聘简章。
(二)部分研究生以上高层次人才直接进入单位组织面试环节,面试方案由事业单位根据岗位需求和专业特点,在市卫生主管部门监督、指导下,按照公开招聘政策制定,具体面试方式、时间和成绩计算办法须报主管部门批准后在各招聘单位网站上公布。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数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后,由招聘单位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从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包括编内、编外)在南京市卫生局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六、招聘工作监督、咨询电话
(一)考务咨询电话
省卫生人才服务中心电话:025—83620823 ;联系人:严周忠
(二)咨询电话
市卫生局人事处电话:025—83615664 联系人:白建平
(三)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
市卫生局纪委(监督室)电话: 025- 83617837;监督人:林笃源
江苏南京市卫生局直属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医务人员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卫生系统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的通知》(宁委办发【2011】83号),经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南京市卫生局所属13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技人员1626名(其中编内244、编外1382)。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以岗位信息表要求为准。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4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社会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后出生)。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15年4月30日。
7、岗位信息表中“应届毕业生”为2015年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及就业协议书原件);“应往届”为2013、2014和2015届未就业毕业生;“往届”为2013、2014届末就业毕业生;
8、资格条件中有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要求的,需提供相应的合格证书,只有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通知单的,相应的成绩原则上不低于425分。
二、报名程序
招聘单位的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和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京人事考试网、南京市卫生局网发布。本次招聘岗位分为二类:一类为网上报名岗位(详见岗位表一),委托省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统一进行专业笔试;另一类为现场报名岗位(详见岗位表二),参加招聘单位组织考试。
(一)网上报名程序及要求:
1、网上报名(岗位表一)
报名网址:南京人事考试网(www.njrsks.net)如实填写报名信息。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5年4月17日9∶00至4月23日16∶00
2、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对网上报名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初审。
2015年4月17日9:00至4月23日18:00
3、信息查询
考生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在报名时间结束前,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4、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在南京人事考试网通过网上银行进行网上确认缴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未按期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缴费确认时间:2015年4月17日9:00至4月23日20:00
5、核减(取消)计划
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面向博士、副高及以上急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且已成功缴费的考生,可于2015年4月24日10∶00-16∶00,登录南京人事考试网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补报不成功考生的报名费将通过网上银行退还。
6、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且网上缴费成功者于2015年5月4日至5月10日登陆南京人事考试网的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直接与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25-83151200。
7、有关要求
(1)考生要仔细阅读“诚信书”,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照片上传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
(3)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需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现场报名程序及要求:
现场报名须携带以下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英语及计算机等级证书、职称证明及获奖证书和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等(若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困难的,最迟在体检前提供),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以上均需原件及复印件。现场报名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15年4月16日9:00至4月27日16:00(星期六、天除外)、地点详见岗位信息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③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
(一)应聘网上报名岗位(表一)的专业笔试由市卫生局委托省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统一组织。应聘现场报名岗位(表二)的专业笔试由招聘单位按照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自行组织实施。笔试科目考试内容以拟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的知识、技能为主,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二)网上报名岗位统一组织笔试时间:
2015年5月10日上午9∶00—11∶00
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未按规定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网上报名统一组织的笔试阅卷结束后,由市有关部门研究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
笔试成绩原则上在笔试后15个工作日内,在市考试中心网站上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准考证号查询。
(四)资格复审。
在笔试合格者中,按照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各单位在面试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复审。复审时考生应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身份证;
2、2015年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原件;
3、按岗位表中的要求提供相应的英语及计算机等级证书;
4、按岗位表中的要求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及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若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困难的,最迟在体检前必须提供)。
若复审时考生提供的信息与报名信息不一致或不符合卫生行业资格准入的,招聘单位将取消考生面试资格,并在招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公布。
(五)面试。
面试可由各招聘单位按照批准后的方案组织实施,面试成绩原则上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合格分数线为各项成绩的60%;已经形成竞争的岗位,合格分数线为各项成绩的60%。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有工作单位的体检人员须于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过标准(试行)》执行。
五、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岗位表中明确的成绩计算方法计算总成绩,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可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京市卫生局网以及各招聘单位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者,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大中专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招聘政策咨询
(一)考务咨询电话
省卫生人才服务中心:025—83620823联系人:严周忠
(二)招聘咨询电话
市卫生局:025—83615664白建平
鼓楼医院:025-83105985魏远馨张凯杰
第一医院:025-86623374徐骏谢玖胜
脑科医院:025-82296416潘蕾
妇幼保健院:025-52226269祁玉丽
儿童医院:025-83301860龙成斌于露露
市中医院:025-52205403沈红钮立红
口腔医院:025-83620115陈珺周洋
胸科医院:025-58619627闫允锋
中西医结合医院:025-84431586朱敏
职防院:025-85411869张雯
疾控中心:025-83538316冯蓉
急救中心:025-83552760-2011黄琼
医学会:025-83472821叶青
七、招聘监督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025-68788135;
南京市卫生局电话:025-83363020
附件:
1、 2015年南京市卫生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岗位信息表一(网上报名)
2、 2015年南京市卫生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岗位信息表二(现场报名)
华东政法大学怎么样
华政作为法学的五院四系之一,法学实力是毋庸置疑的,另外从学校环境和设施来看,华政也是一所比较优秀的学校。作为18级华政在读学子,我从几个方面具体说说华政的情况。学习篇华政的图书馆在正对着大门,第一次去学校的时候有被惊艳到,非常气派和漂亮,紧挨着图书馆的是钟楼,每到整点都会响起悠扬的钟声,整个校园都能听到。钟楼和图书馆图书馆里总共有四层,电梯、自助借阅机、免费饮用水等设施一应俱全,自习室的座位可以在小程序上预约(不用担心被别人抢座啦),电脑可以用校园卡免费使用4小时。比较有特色的服务是图书馆的“你约我讲”活动,面向全校师生接受预约讲座,内容为学校已购中外文数据库使用方法培训,满20人即可开讲,以便同学们可以快速掌握数据库使用方法,为论文的撰写打下坚实基础。图书馆内微机室除此之外,学校还在寝室楼下安排了自习室,不想跑到图书馆看书学习的同学可以在寝室楼下就近学习哦!生活篇寝室。华政寝室是四人间,上床下桌,有某品牌空调,有一个小阳台(配有晾衣杆),没有独立卫浴,走廊两端有一大一小两个厕所和盥洗室,寝室每天熄灯时间是晚上11:00,这个点之后不能随意进出宿舍楼。寝室楼下有公共浴室、洗衣房、自动贩卖机等基础设施,生活还是比较方便的。宿舍内景食堂。华政总共有三个食堂,每个食堂都有各自的特色,并且价格也比较合理,一天开销在20~30元。一食堂是最大的食堂,总共有三层,食堂中间还摆放有钢琴供同学们弹奏。二食堂个人感觉是美食最多的食堂,来华政绝对不能错过二食堂的小笼包和酸奶!三食堂位于宿舍区,楼上还有超市,可以很方便的用餐和采购生活用品。三食堂运动娱乐篇运动场。华政有四百米塑胶跑道和足球草坪、篮球场、网球场、板球场、室内运动场,运动设施一应俱全,另外华政所在大学城有大学生运动中心,乘坐公交车15min内可以到达。网球场购物逛街。华政附近有一条著名的小吃街——文汇路,火锅、奶茶、麻辣烫几乎所有好吃的美食都能在这条路上找到,也是松江大学城学生闲暇时最爱的去处,另外周边还有万达广场、地中海广场等购物中心,都是坐公交车要不了多久就能到达。就业篇华政在江浙沪地区拥有丰富的校友资源,2020届毕业生总体就业率超过90%,近半数从事法律专业工作,并且八成以上在长三角区工作,另外超过1/3的学生升入复旦、上交等双一流大学,从数据上来看还是比较可观的。总的来说,华政还是一个相当不错的学校,欢迎学弟学妹们报考呀!
华东政法大学怎么样???
华东政法大学非常不错,在江苏省的录取分数线算是比较高的了。华东政法大学(East China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位于中国上海,是中央与地方共建高等学校,是上海市高水平地方高校。学校先后与44个国家和地区的167所高校、机构及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欧洲律所联盟等6个国际性、区域性组织签订了326份协议,有2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2012年,学校获得接收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的资格,2014年,成为全国接收“中国政府卓越奖学金”7所高校之一。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华东政法大学
南京市政府和机关上班时间段?早上几点到几点?下午几点到几点?
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通知,机关作息时间进行调整。调整后的作息时间为:(1)一般上午9点~12点,下午2点~6点。(2)7月15日-9月30日实行夏季作息时间,上午9点~12点,下午3点~6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07年1月17日经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08年5月1日起施行。根据《条例》,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均应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编制了《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其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一、主动公开信息 为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信息,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将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获取的信息主动向公众公布。依照《国家保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公开。 1、主动公开的信息包含机构设置、政府文件、重点工作等内容。具体见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2、的政府信息主要通过政务网站向公众公开,同时以新闻发布会、报刊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3、公开以上信息的时限为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办公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265号 5、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6、办公时间:9:00-12:00,14:00-18:00(节假日除外) 二、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信息 扩展资料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职能(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市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具体政策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机关事务管理体制改革的政策和办法,指导区和市级机关部门机关事务工作。 (三)负责市级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办公用房、车辆等有关国有资产产权界定、清查登记工作。 (四)综合管理市级机关房地产,管理市级机关土地使用权;负责市级机关办公用房的权属、调配、使用、处置和基建、修缮的统一管理工作;负责市级机关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审批;负责市级机关办公用房和自有产权、代管房产住宅的管理工作;负责市级机关物业管理标准制订及政治核心区域、保密区域的物业管理工作。 (五)负责市级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的集中统一管理;审核公务用车的编制、配备、更新、报废事项;指导区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工作;监管市属国有企业公务用车;负责南京市承办的重大政治、经济、文化活动的公务车辆服务保障工作。 (六)推进节约型机关的建设工作;会同市节能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公共机构的节能管理工作;制定全市公共机构的节能规划、能源消耗定额和节能目标并组织实施。 (七)负责市级机关的治安保卫工作,维护机关集中办公区的交通秩序,协助处理机关内部的交通事故、治安案件;协助有关部门维护集中办公区的上访秩序和市级领导集中住宅区的安保工作。 (八)负责市级机关爱国卫生、环境综合治理标准化建设、绿化美化和人民防空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承办来我市的内宾接待服务工作;协助承担市重要会议、大型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参考资料:中国江苏网-南京市机关“朝九晚六”错时上下班 下午3点上班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南京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机关事务管理,规范机关事务工作,保障机关正常运行,建设节约型机关,根据《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江北新区管理机构的机关事务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机关事务,是指保障机关正常运行的经费管理、资产管理、能源资源节约和后勤服务等各项事务。第三条 本市机关事务管理工作遵循保障公务、集中统一、厉行节约、务实高效、公开透明的原则。第四条 市、区人民政府和江北新区管理机构对本级机关事务实行统一管理,明确机关事务主管部门(以下称机关事务主管部门),科学设置管理职能,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标准,统筹配置资源。
政府各部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对职责范围内的机关事务实行集中管理,明确职能任务,执行机关事务管理制度和标准。第五条 市机关事务主管部门负责本级人民政府的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制定本市机关事务管理制度,指导江北新区管理机构、区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江北新区管理机构和区机关事务主管部门负责本级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指导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可以委托所属机构承担部分机关事务管理职能。
发展和改革、财政、规划和自然资源、审计等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本级机关事务的管理、监督和检查工作。第六条 市、区人民政府和江北新区管理机构应当将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纳入本级政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机关事务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绩效考核细则,建立健全考核机制。第七条 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应当推进机关事务标准化建设,提升机关事务管理水平。第八条 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机关事务管理信息系统,提高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保障水平和效率。
政府各部门对信息系统中相关数据及时进行更新和维护。第二章 经费管理第九条 本办法所称经费是指机关运行经费,是为保障机关正常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市、区人民政府和江北新区管理机构及其部门加强机关运行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第十条 机关事务主管部门根据机关正常运行基本需求,制定本级机关实物定额和服务标准。
财政部门根据实物定额和服务标准,参考有关货物和服务市场价格,组织制定本级政府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定额标准和有关开支标准。
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应当加强配合,根据政策变化、机构调整、市场价格等情况,对相关标准适时予以调整。第十一条 政府各部门根据实物定额、服务标准、预算支出定额标准和有关开支标准,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责、性质和特点,编制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部门审核汇总各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按照总额控制、保障需求、节俭实用的原则,编制本级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对本级政府机关办公用房建设和维修、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公共机构节能、后勤服务保障等实行统一组织实施的,其经费列入本级机关事务主管部门的部门预算。第十二条 政府各部门应当按照预算法律法规的要求,执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规定,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办理财政资金审批和拨付手续。
政府各部门应当根据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编制用款计划并按照规定程序报批。第十三条 市、区人民政府和江北新区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机关运行经费支出统计年度报告和绩效评价制度,对机关运行经费进行成本分析和绩效评价。第十四条 本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应当按照规定方式向社会公开。第三章 资产管理第十五条 财政部门、机关事务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级政府机关资产管理工作。
财政部门是本级政府机关资产的综合管理部门,机关事务主管部门负责本级政府机关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具体管理工作。
政府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占有、使用的资产实施具体管理和维护,按管理权限,接受同级财政部门、机关事务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南京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的领导分工
庄立市政府副秘书长、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全面工作,负责干部和财务工作,分管局办公室(接待处)、人事教育处和财务处。高远航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分管局基建处、综合管理处,负责分管市级机关医院。张挚局党组成员、驻局纪检组组长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分管驻局监察室。协助局党组书记分管干部人事工作。负责分管市级机关幼儿园。王晓光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局保卫处、车辆管理处,负责分管市级机关汽车队。张予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局离退休干部处,负责分管市级机关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市接待综合服务中心。胡应乾副巡视员分管局房产管理处、节能管理处。李文鸿副巡视员、局机关党委书记分管局机关党委,负责分管人民大会堂管理处(汉府饭店)。宋哲雷副巡视员、局工会主席分管局工会工作,协助分管基建处。
南京市政府和机关上班时间段?早上几点到几点?下午几点到几点?
办公时间:9:00-12:00,14:00-18:00(节假日除外);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北京东路41号,邮政编码:210018;联系电话:025-83639385; 传真号码:025-83358862电子邮件:zwgkb@nj.gov.cn 扩展资料工作时间相关的条例:《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的职工。第三条国家实行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44小时的工时制度。第四条在特殊条件下从事劳动和有特殊情况,需要适当缩短工作时间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五条因工作性质和工作职责的限制,需要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4小时。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延长职工工作时间。因特殊情况和紧急任务确需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七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自本规定施行之日起,第一周星期六和星期日为休息日,第二周星期日为休息日,依此循环。参考资料:南京市人民政府-南京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微信人工服务电话是多少?
人工客服电话:95017。腾讯服务热线:0755-83765566。人工微信客服:2008年4月02日正式上线,是微服务的一部分,建立微信公众号现在需要身份认证。至于运营这方面,与微博是很不同的,微信更注重的是一对一交互,这与客服中心的很相似。/iknow-pic.cdn.bcebos.com/d788d43f8794a4c244495b5301f41bd5ad6e395b"target="_blank"title="点击查看大图"class="ikqb_img_alink">/iknow-pic.cdn.bcebos.com/d788d43f8794a4c244495b5301f41bd5ad6e395b?x-bce-process=image%2Fresize%2Cm_lfit%2Cw_600%2Ch_800%2Climit_1%2Fquality%2Cq_85%2Fformat%2Cf_auto"esrc="http://www.tzaj.net/uploads/allimg/240909/0041192454-0.jpg"/>扩展资料其他功能1、朋友圈:用户可以通过朋友圈发表文字和图片,同时可通过其他软件将文章或者音乐分享到朋友圈。用户可以对好友新发的照片进行“评论”或“赞”,用户只能看相同好友的评论或赞。2、语音提醒:用户可以通过语音告诉Ta提醒打电话或是查看邮件。 3、通讯录安全助手:开启后可上传手机通讯录至服务器,也可将之前上传的通讯录下载至手机。4、QQ邮箱提醒:开启后可接收来自QQ邮件的邮件,收到邮件后可直接回复或转发。参考资料来源:/kf.qq.com/product/weixin.html#hid=1473"target="_blank"title="腾讯官网-腾讯客服">腾讯官网-腾讯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