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收入分配改革的趋势与特征

时间:2024-09-04 09:23:24编辑:揭秘君

收入分配改革的趋势与特征

收入分配改革的趋势与特征包括:1.收入分配差距逐渐缩小。全球范围内,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重视收入分配问题,加强收入分配政策的制定和实施,逐步缩小收入差距。2.重视贫困群体的收入分配。许多国家将贫困群体的收入分配作为重点关注的对象,采取措施提高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减少贫困和社会不公现象。3.加强税收和社会保障制度。许多国家提高税收的公正性,加大对高收入群体的税收征收力度,同时加强社会保障制度,提供更多的保障和福利,保障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需求。收入分配是企业资本的提供者对收益总额进行的分割,它主要是以企业的税息前利润为对象在各利益主体间进行的分割。


收入分配改革的依据是

收入分配改革的依据是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的状况。在中国全面深化改革途中,提低、扩中、控高的收入分配改革已在路上,从哲学上看,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的状况是收入分配改革的依据。收入分配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体现,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保障。收入分配改革从2004年开始启动调研,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不断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加快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在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改善人民生活和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要全力做好什么工作,深化收入分配改革

你好朋友,很高兴为你服务,你的问题我已经看到了,根据我的了解全力做好深化收入分配改革的工作,是中国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任务之一。具体来说,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深化:1. 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个人所得税制度,实现公平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2. 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采取措施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增加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加大对困难群众的扶贫力度。3. 促进企业盈利能力提升:加大对企业的扶持力度,降低企业负担,鼓励企业技术创新,提高企业竞争力和盈利能力。4. 加强收入监管:建立健全收入监管机制,加强对高收入人群和非法收入的监管力度,防止收入分配不合理现象的发生。5. 加强收入分配调控:建立和完善收入分配调控机制,采取有力措施保障低收入群体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总之,深化收入分配改革是一个长期的系统性工程,需要各方面共同努力。只有加强制度建设,提高收入分配的公平性和合理性,才能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摘要】
要全力做好什么工作,深化收入分配改革【提问】
你好朋友,很高兴为你服务,你的问题我已经看到了,根据我的了解全力做好深化收入分配改革的工作,是中国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任务之一。具体来说,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深化:1. 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个人所得税制度,实现公平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2. 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采取措施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增加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加大对困难群众的扶贫力度。3. 促进企业盈利能力提升:加大对企业的扶持力度,降低企业负担,鼓励企业技术创新,提高企业竞争力和盈利能力。4. 加强收入监管:建立健全收入监管机制,加强对高收入人群和非法收入的监管力度,防止收入分配不合理现象的发生。5. 加强收入分配调控:建立和完善收入分配调控机制,采取有力措施保障低收入群体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总之,深化收入分配改革是一个长期的系统性工程,需要各方面共同努力。只有加强制度建设,提高收入分配的公平性和合理性,才能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回答】


要全力做好什么工作,深化收入分配改革

深化收入分配改革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政府、企业和个人都应该参与其中。以下是一些可以着手做好的工作:1. 建立更加公正合理的收入分配机制,例如逐步实现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稳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推进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改革,促进工资总量合理增长和收入分配更加公正。2. 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全面提高社会保险覆盖面和保障水平,特别是要加强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等领域的改革。3. 加大对低收入家庭和困难群体的帮扶力度,通过各种渠道提供教育、技能培训、就业等方面的帮助,提高他们的经济收入和社会地位。4. 鼓励居民积极参与社会生产活动,提高他们的收益能力和发展潜力,例如发展小微企业、农村电商、共享经济等新兴产业,拓宽收入来源。5. 支持贫困地区发展经济,提高当地居民的收入水平,例如加大扶贫政策和投入、发展特色产业和旅游业等。综上所述,深化收入分配改革需要全面合理的政策和措施的支持,更需要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和推动。【摘要】
要全力做好什么工作,深化收入分配改革【提问】
深化收入分配改革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政府、企业和个人都应该参与其中。以下是一些可以着手做好的工作:1. 建立更加公正合理的收入分配机制,例如逐步实现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稳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推进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改革,促进工资总量合理增长和收入分配更加公正。2. 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全面提高社会保险覆盖面和保障水平,特别是要加强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等领域的改革。3. 加大对低收入家庭和困难群体的帮扶力度,通过各种渠道提供教育、技能培训、就业等方面的帮助,提高他们的经济收入和社会地位。4. 鼓励居民积极参与社会生产活动,提高他们的收益能力和发展潜力,例如发展小微企业、农村电商、共享经济等新兴产业,拓宽收入来源。5. 支持贫困地区发展经济,提高当地居民的收入水平,例如加大扶贫政策和投入、发展特色产业和旅游业等。综上所述,深化收入分配改革需要全面合理的政策和措施的支持,更需要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和推动。【回答】


如何深化我国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增加城乡居民收入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必须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这是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提高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一个基础性环节,核心是在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下,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加大再分配调节力度,着力解决居民收入分配差距依然较大问题,应在以下两个方面取得新的突破。  第一,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基本方针是正确处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目标是缩小收入分配差距。党的十八大报告在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部署社会建设时,鲜明提出要千方百计增加居民收入,“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阐明了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初次分配,一般是指生产成果在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之间,按贡献份额进行分配的过程;再分配是指国家通过税收、财政转移支付、各类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等对初次分配结果进行调节的过程。根据党的十八大报告关于“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兼顾效率和公平,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的要求,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一定要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收入分配导向,既应有利于调动经济活动参与者积极性、提高经济效率,也应相对公平地保证所有社会成员最基本的生活需要,特别在再分配环节上实行更加注重公平的政策举措,来补充初次分配中可能因生产要素占有不公平所导致的“短板”,形成缩小收入分配差距的长效机制。  第二,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重点任务是形成制度完善、调控有效、比例合理、关系协调的收入分配格局,整顿和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为此,按照党的十八大报告的总体要求,一是要在“完善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初次分配机制”方面,按照市场机制调节、企业自主分配、平等协商确定、政府监督指导的原则,深化企业工资制度改革,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形成反映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和企业经济效益的工资决定机制和增长机制。二是要在“加快健全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方面,要强化政府责任,合理运用税收政策工具,减轻中低收入者税负,加大对高收入者税收调节力度,不断健全公共财政体系,提高公共服务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比重,加大社会保障投入,大幅提高居民转移性收入,重点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倾斜,确保低收入者收入水平稳步提高。三是要“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在保护合法收入、增加低收入者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方面,要通过健全法律法规,强化政府监管,加大执法力度,重视信息监测等方式,形成公开透明、公正合理的收入分配秩序,加快扭转收入差距扩大趋势。  劳有所得,是极为重要的民生问题,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直接关系亿万群众切身利益,我们既要不断完善市场机制,也要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既要多方并举、多管齐下,又要统筹协调、扎实推进,努力使发展成果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


013年2月,国务院批转了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的《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

①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当家作主。深化分配制度改革,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是国家性质和人民地位的要求。(2分)②我国政府要切实履行保障人民民主.组织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提供公共服务的职能,深化分配制度改革,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是履行上述职能的要求。(3分)③我国政府的性质是行政机关,是人民的政府,政府的宗旨是为人民服务,政府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对人民负责。深化分配制度改革,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是政府性质,宗旨和原则的具体体现。(3分) 试题分析:我国政府之所以能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从根本上讲是由我国的国家性质决定的,我国的国家性质又决定了我国政府的性质、宗旨、工作的基本原则,决定了我国政府要履行一些职能。对每一个知识点要紧扣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这个主题进行阐释。点评:该题是我国政府为什么能做一些事,这些事必定是政府履行一些职能、维护人民权益的体现。对与这种类型的题目,要从我国的国家性质、政府的性质、职能、宗旨、工作的原则等角度进行必要的阐述。掌握了答题思路和角度,要点齐全,难度就降低了。


2013年2月3日,国务院批转发改委等部门制定的《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继续深化收入分配

B 试题分析:生产力的发展,社会财富总量的增加,是解决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根本措施,①说法错误;我国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以缩小人们的收入差距,注重收入分配的公平为主要目标,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实现社会和谐,有利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现共同富裕的根本目标,有利于提高社会总体消费水平,构建扩大消费需求的长效机制,②③④说法正确。该题选B。


初次分配要继续执行并完善+()等。

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当前收入分配领域出现的问题是发展中的矛盾、前进中的问题,必须通过促进发展、深化改革来逐步加以解决。解决这些问题,也是城乡居民在收入普遍增加、生活不断改善过程中的新要求新期待。同时也应该看到,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是一项十分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从我国基本国情和发展阶段出发,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克难攻坚、有序推进。【摘要】
初次分配要继续执行并完善+()等。【提问】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初次分配要继续执行并完善收入分配制度等。【回答】
收入分配制度是经济社会发展中一项带有根本性、基础性的制度安排,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基石。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不断推进,与基本国情、发展阶段相适应的收入分配制度基本建立。同时,收入分配领域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收入分配差距依然较大,收入分配秩序不规范,隐性收入、非法收入问题比较突出,部分群众生活比较困难。【回答】
当前,我国已经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按照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千方百计增加居民收入的战略部署,要继续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优化收入分配结构,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扎实基础。【回答】
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当前收入分配领域出现的问题是发展中的矛盾、前进中的问题,必须通过促进发展、深化改革来逐步加以解决。解决这些问题,也是城乡居民在收入普遍增加、生活不断改善过程中的新要求新期待。同时也应该看到,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是一项十分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从我国基本国情和发展阶段出发,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克难攻坚、有序推进。【回答】


初次分配要继续执行并完善什么制度

2013年发布的《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指出,要继续完善初次、分配机制。具体措施有:①促进就业机会公平。②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③促进中低收入职工工资合理增长。④加强国有企业高管薪酬管理。⑤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⑥健全技术要素参与分配机制。⑦多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⑧建立健全国有资本收益分享机制。⑨完善公共资源占用及其收益分配机制。初次分配是指国民总收入直接与生产要素相联系的分配。任何生产活动都离不开劳动力、资本、土地和技术等生产要素,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取得这些要素必须支付一定的货币,这种货币报酬就形成各要素提供者的初次分配收入。 再分配是在初次分配结果的基础上,各收入主体之间通过各种渠道实现现金或实物转移的一种收入再次分配过程,也是政府对要素收入进行再次调节的过程。主要形式有财产税、社会缴款、社会福利和其他转移支付。

29. 2012年我国加快制定收入分配体制改革的总体方案,更加注重公平可持续发展。下列关于我国收入分配体制改

本题的设问是“下列关于我国收入分配体制改革的认识正确的是( )”,,这种“认识”可以是收入分配改革的含义,也可以原因、意义等。
①:①说法本身正确,但不合题意,分配改革不是为了改革社会性质。生产方式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总和。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构成社会的基本矛盾。这个基本矛盾的运动变化,决定着社会性质的变化和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的发展方向。
所以①不选。
比较②④:分配方式或者说分配制度,属于生产关系的第三个方面内容。分配改革,本身属于对生产关系的调整和完善,目的是为了使生产关系与生产力发展状况相适合,从而促进生产力的发展,而不是对上层建筑的调整和完善。
所以选择②排除④。
③:③其实是对改革含义的正确解释,分配改革也是社会自我完善和发展的一个方面。应该选择。


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的区别

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的区别如下:1、分配地位不一样,初次分配是最基础、最基本的,重在提高效率,让劳动和各种要素得到对应的报酬,初次分配主要是市场机制分配,所产生的问题要通过再分配来解决。但是,初次收入分配公平至关重要。如果初次分配严重不公,那么收入再分配政策往往也不能奏效。2、基础性不同。初次分配是基础性的,也是最关键的,初次分配若是存在一些问题,比如会有一些行业发展带来的问题,例如行政性垄断,同样的资本和劳动获得的收入不一,通过竞争以外的因素带来的高收入,都需要在初次分配领域进行改革。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的作用,这样再分配的任务就会轻松一些。从政府的角度,再分配就是通过政府收入和支出来改变分配格局。3、性质不同。初次分配是按照生产要素对国民收入贡献大小进行的分配,主要依靠市场机制形成。主要有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工资)、企业分红等。再分配是在初次分配的基础上,对部分国民收入进行的重新分配,主要有政府调节机制起作用。主要有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第三次分配实际就是慈善公益事业,它是为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建立在自愿性的基础上。

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的区别是什么

一、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的区别是什么1、社会分配制度中,包含不同的分配形式。具体如下:(1)初次分配是指企业单位内部的分配,其依据主要是效率原则;(2)再分配指,在初次分配结果的基础上,政府通过税收、政策、法律等措施,使各收入主体之间实现现金或实物转移的一种收入再次分配过程,也是对要素收入进行再次调节的过程;(3)第三次分配是在道德、文化、习惯等影响下,社会力量自愿济困扶弱的行为,遵循的是自愿原则,是对再分配的有益补充。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二、初次分配方式有哪些初次分配是指国民总收入直接与生产要素相联系的分配。任何生产活动都离不开劳动力、资本、土地和技术等生产要素,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取得这些要素必须支付一定的货币,这种货币报酬就形成各要素提供者的初次分配收入。


完善我国分配制度的重要措施

法律分析:继续加大经济结构调整力度,注重依靠发展的办法克服由发展不均衡所产生的分配问题。这包括继续加大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政策力度,以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为目标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包括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鼓励创业带动就业、破除妨碍劳动力、人才社会性流动的体制机制弊端,使人人都有通过辛勤劳动实现自身发展的机会。完善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协商协调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在推进精准扶贫的同时,着重提高贫困群体的自我发展能力。尤其探索精准扶贫时代的金融策略,加大贫困人口基层社区各种合作组织的能力建设力度,培育贫困人口自我增信机制,引入市场化方式使贫困人口融入现代市场体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完善我国分配制度的重要措施

法律分析:继续加大经济结构调整力度,注重依靠发展的办法克服由发展不均衡所产生的分配问题。这包括继续加大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政策力度,以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为目标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包括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鼓励创业带动就业、破除妨碍劳动力、人才社会性流动的体制机制弊端,使人人都有通过辛勤劳动实现自身发展的机会。完善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协商协调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在推进精准扶贫的同时,着重提高贫困群体的自我发展能力。尤其探索精准扶贫时代的金融策略,加大贫困人口基层社区各种合作组织的能力建设力度,培育贫困人口自我增信机制,引入市场化方式使贫困人口融入现代市场体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最新社保退休政策

最新社保退休年龄是这么规定的,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的。以个体自由人身份参保的城镇灵活就业人员,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的。社保退休年龄新规定是什么1、延迟退休方案实施时间表: 2015年 指定延迟退休方案--->2017年 上报中央同意并公开征求意见--->2017年 公布方案--->2022年 最在实施时间2、延迟退休的最新规定 按照退休年龄改革方案:从2018年开始,女性退休年龄每3年延迟一岁,男性退休年龄每6年延迟1岁,直到2045年同时达到65岁。3、如何理解渐进式退休年龄? 以55岁退休为标准,假定每年延长退休时间为6个月,自方案实施起,逐年累计递增,直到达到新拟定的退休年龄。 假如每年延长退休时间2个月,1986年出生的小伙伴退休年龄将为岁,到达新的法定退休年龄前,渐进式的延迟退休将波及90后。按照现有预测,法定退休年龄有可能是65岁。 相信退休年龄最新规定已经把大家吓到了,大家不妨参照一下,实际上我们国家也算有比较完善的退休保险制度,因此比起部分国家还是比价好大。而退休年龄最新规定也不算很坑爹。 上文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社保退休年龄新规定,从上文可以看出,修改退休年龄对70和80后的影响最大,我国的相应部门也在逐步的推行延迟退休。关于退休年龄也是人们所重视的,但是我国的老龄化日渐严重,原先制定的退休年龄已经不适应新的社会需求了,所以会延迟退休年龄。


退休 社保制度改革最新消息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养老保险新政策2016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26日发布《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报告2013》,为未来7年改革建议了三个阶段的时间表。在收入分配和社保制度改革方面,报告建议改革第二阶段(2016年至2018年),在全国范围内推行渐进的延迟退休年龄政策。报告并未给出退休年龄的具体建议。报告建议,在2014—2015年改革第一阶段,政府应在保险精算的基础上,统筹考虑社会承受能力和劳动力市场发展,研究延迟退休年龄的方法与步骤;第二阶段在全国推行;到了第三阶段,即2019—2020年,建立统一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社保体系。养老金并轨可期2013年初,《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出台,相关实施细则在历经1年之后,有望在2014年出台。国家发改委主任徐绍史在近期召开的全国发展和改革工作会议上表示,2014年发改委将协调推进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相关实施细则的出台,努力增加城乡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体收入。值得注意的是,在收入分配改革中,饱受争议的养老金双轨制有望在今年破题。人社部部长尹蔚民在2013年12月26日表示,2014年在社会保障方面将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着力解决“双轨制”、“待遇差”问题。养老金并轨:养老金不并轨就别谈延迟退休养老金属于政府转移支付的二次分配,公平是第一要义。国家有义务让每个人过上有尊严的老年生活,这里的“尊严”只与人的年龄这一自然属性有关,与身份、职业、社会地位、贡献大小无关。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26日召开,人社部部长尹蔚民透露,当前中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月人均81元。引人关注的是,民政部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8月,全国平均城市、农村低保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352元、189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还不及低保的一半。基本养老金不包括个人多缴多得的部分,但对于那些无钱多缴纳保费的农村老人和城市低收入人群来说,这就是晚年生活的全部。81元够干什么?新华社的一篇评论说,81元在2003年只够买40斤大米;而在2009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人均每月55元,大约能买50斤大米。基本养老金购买力每况愈下倒在其次,关键是这个绝对值太小了,小到根本不好意思称之为“养老金”,只能算零花钱。舆论一直在抨击养老金双轨制,说企业退休员工的养老待遇和公务员差距有多大。其实中国的养老制度何止双轨?在财政全额支付的公务员养老制度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之外,还有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和新农保。后两者(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较之前两者的差距,比“双轨”之间的距离更为惊人。近年来农村老人自杀现象频发,一旦失去劳动能力,又无儿女赡养,只好等死或主动结束自己的生命。同样是中国公民,为什么有的人老了只能自谋生计或靠养儿防老,有的老人却可以在公共财政的供养下丰衣足食?有一种观点是,养老金不能做成大锅饭,也得按贡献大小分配,因此养老待遇有差别很正常。姑且不论公务员对社会的贡献是否大于农民,但现代社会收入分配的常识是,一次分配讲效率,二次分配讲公平。养老金无疑属于政府转移支付的二次分配,因此公平是第一要义。那些在职期间的高收入者纵然对社会的贡献较大,其贡献在一次分配时已经体现,如果退休之后还要比其他公民获得更多来自公共财政的惠顾,就是不合理的。为什么二次分配要讲公平?因为国家有义务让每个公民过上有尊严的老年生活,这里的“尊严”只与人的年龄这一自然属性有关,与身份、职业、社会地位、贡献大小无关。二次分配的公平性决定了养老制度只能是“一轨”,而不是“多轨”。如果允许有差别,也只能是基于权利和义务的对等原则,允许因缴费年限不同而产生的些微差别。当然,不同的社会阶层都有权利为自己争取比“一轨”更好的养老待遇,但这个“更好”只能依靠个人努力,比如你可以去买商业养老保险,让自己的晚年生活比一般人更优裕,而不能多花纳税人的钱。这些年“养老金并轨”的呼声一浪高过一浪,遗憾的是,虽然“并轨”也进入了决策层的视野,但总不如“延迟退休”来得猛烈。养老金并轨,虽然官方承认也是趋势,可迟迟不见动作,甚至在怎么并轨八字还没一撇的时候,就有各路专家开始为并轨之后的既得利益群体操心——有提出要给退休公务员建立职业年金、廉政年金的,还有建议先给公务员涨工资的。如此犹疑,并轨要等到何时?纵然有一万条理由要推行延迟退休,也得以养老金并轨为前提,毕竟,延迟退休只是关乎养老金的累积效率,而并轨则关乎社会公平。对养老制度而言,公平比效率重要一百倍。只要养老金一天不并轨,延迟退休就不可能赢得大多数民众的理解和认可。“延迟退休”会提前若干年预告据新华社电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要“研究制定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近日表示,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符合我国实际。养老保险新政策退休年龄2016“延迟退休”提上日程胡晓义说,综合分析我国劳动力供求和老龄化程度等经济社会发展因素,参考国际经验,充分考虑不同群体的退休年龄现状和诉求,在明确目标的前提下,采取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的方式,既能确保政策调整前后平稳过渡,也不会对当期的就业状况造成太大影响。“退休年龄是一项重大社会经济政策。从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阶段和蕴含矛盾看,确有必要将研究延迟退休年龄问题提上日程。”胡晓义说,决定提出“研究制定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是党中央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性、长期性、战略性角度出发,做出的一项重要决策。“全局性,即这项政策涉及多个领域,是综合性很强、又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影响的政策。”胡晓义说,“长期性,即这项政策不是只考虑一两年、十几年,而是涉及相当长时间的制度安排;战略性,即这项政策关系到我国应对人口结构变化的挑战,充分利用人力资源,发挥优势,增强国力。”我国现行职工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干部55周岁、女工人50周岁。这是在上世纪50年代初《劳动保险条例》和有关机关事业单位退休政策规定的,至今仍在执行。“建国初期我国人口预期寿命只有40岁左右,依据当时的劳动条件、健康水平和男女生理特点等因素,规定这样的标准,是符合实际情况的。”胡晓义说,“目前,我国人民健康水平大大提高,人口预期寿命达到74岁(城镇更高),而企业职工男女平均实际退休年龄只有54岁,明显偏低。”胡晓义说,目前我国城镇人均预期寿命达75岁以上;加上劳动条件改善,平均劳动强度比以前大大降低。如果继续维持较低的退休年龄,一方面不利于调动中青年人劳动的积极性;另一方面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待遇也得不到持续、合理提高。目前,人社部等方面对于延迟退休政策已经有了较为统一的基本思路。大致的情况是,将采取小步慢走的方式,先从提高女性退休年龄着手,再逐步缓慢地延长男女退休年龄;延迟退休方案出台后会有缓冲期,大约需要经过几年的过渡,才会进入正式实施阶段。考虑到不同群体之间存在较大的差异性,人社部制定的延迟退休政策将会有一定的弹性。所谓弹性就是不搞“一刀切”,具体来讲,对于下岗失业、灵活就业、特殊工种等困难人员,将优先保障其合法权益。3月9日,参加全国“两会”的人社部部长尹蔚民对外表示,延迟退休方案肯定会在2020年之前出台。下一步,人社部在制定该项政策当中,将会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并进行充分的论证。按照现行政策规定,中国男性退休的年龄是60岁,职业女性的退休年龄则分为,女干部与知识分子是55岁退休,女工人是50岁退休。与男性退休年龄相比,绝大部分职业女性的退休年龄都偏低。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副院长郑功成认为,现在国内女性延迟退休的空间要大于男性,有关部门制定延迟退休政策,应该采取“女先男后”的方式,经过大约30年左右的阶段过渡,最终将男女的退休年龄统一调整至65岁。主张实施“女先男后”退休政策的还有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中心主任郑秉文、清华大学就业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杨燕绥等专家。郑秉文认为,中国女性职工至少应该延迟退休8-10年;杨燕绥去年8月提出建议,从2015年开始,对1965年出生的女性职工和居民就应当推迟一年领取养老金,1966年出生的推迟两年,以此类推,到2030年就实现女性65岁领取养老金。郑功成、郑秉文都是参与官方制定养老制度改革较多的专家。受相关部门委托,两位专家2013年分别代表各自所在单位,起草了养老体系改革方案,并于8月底提交至人社部。其中相关养老金全国统筹、“双轨制”改革、延迟退休等方面的一些建议,获得相关部门肯定。2013年10月至今,人社部已经组织相关部门、专家,就修改、完善制定养老金顶层设计方案做了多轮讨论。具体到延迟退休,基本一致的观点是,应该采取“小步、分阶段、渐进性”的方式,先从延迟女性退休年龄开始,再逐步过渡到男性;在推行延迟退休政策中,不会搞“一刀切”,会优先保护一部分困难群体。从相关部门公开言论中也可看出,未来采取“女先男后”延迟退休政策的可能性很大。2013年底,人社部一位副部长在接受采访时曾表示,延迟退休将会先从退休年龄最低的群体开始,然后再逐步扩展到其它群体;人社部社保研究所所长金维刚在全国两会前也表示,现阶段我国女性退休年龄偏低的问题十分突出。预计相关部门出台延迟退休方案的时间或在“十三五”期间,该项政策的具体实施,则要再延推几年。官方之所以对延迟退休政策设置“缓冲期”,用郑功成的说来说,是“以便人们在预期清晰的条件下能够从容地安排好工作与退休生活”。事实上,根据世界卫生组织披露的信息,目前中国人的健康预期寿命只有66岁,而不是主张延迟退休的专家们所说的75岁,在世界上的排序也只在第81位,远远落后于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2016退休年龄新规定什么人退休年龄是65岁20世纪30~50年代,全国人口平均寿命的“低”,主要是因为连年的战争、饥荒导致大批青壮年人口凋零,尤其是儿童和婴儿的存活率较低造成的。过多未成年人的不幸夭折,并不影响生活相对优越的工薪族长寿。分析研究城镇职工养老负担问题,不能笼统拿全民平均寿命增长来说事儿。“按照我国现行管理体制,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即可办理退休手续。这项退休政策制订时,全国人口平均年龄50岁,而目前,中国人口的平均寿命已经超过70岁。”对于许许多多的主张工薪族延迟退休的专家学者来说,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国人“人均寿命”的大幅增长,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依据。不过,在这个问题上,笔者感觉相关数据的来源和运用都是值得商榷的,不能过于草率和武断。且不说如果我们当年真的是基于“人均寿命50岁”的现状而开出了“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即可办理退休手续”的“空头支票”是否人道?这种未必人道的保障理念和制度设计是否需要延续下去?单是所谓的“全国人口平均年龄50岁”本身就值得认真研究。20世纪30~50年代,全国人口平均年龄50岁也许是事实,但这种人均寿命的“低”,主要是因为当时的战争、饥荒,包括三年自然灾害导致大批青壮年人口凋零,尤其是儿童和婴儿的存活率较低造成的。过多的不幸夭折的未成年人,在很大程度上向下拉动了全国人口的“平均寿命”。但这个总体的“低”,并不影响作为当时生活相对优越阶层的工薪族人均寿命的“高”。换言之,“全国人口平均年龄50岁”,并不意味着当时的国人大多活不过50岁,或者一半左右的人活不过50岁。而是说,受婴幼儿夭折、战争饥荒造青壮年早逝等因素影响,总体人口的平均寿命被“拉低”了而已。但这不影响绝大多数工薪族在当时的社会里相对长寿。以我们大家的耳闻目睹,说以前村里、城里很少见到50岁、60岁、70岁以上的老人、离退休干部,你相信吗?尤其是吃商品粮的工薪阶层,有多大比例是在退休之前去世的?能说他们大多没有活过50岁,没有领取退休金吗?鉴于这些方面的原因,我们在分析研究城镇职工养老负担的问题时,就不能笼统拿全民平均寿命来说事儿,而是需要单独把当时的工薪阶层拿出来计算一下平均寿命,然后跟现在的工薪族平均寿命进行对比。看看到底有没有“20岁的寿命差距”。婴幼儿存活率问题,跟整个社会的医疗水平、生活状况、幸福指数关系密切,但跟工薪族领养老金的年限关系不大。孙子2岁夭折了,爷爷一直活到98岁,平均寿命确实是50岁,但你能说爷爷没有活到领退休金吗?你能说“两个工薪族”只有一个活过了50岁吗?显而易见,用全民人均寿命增长作为延迟工薪族退休的论据是站不住脚的。现在的临近退休的工薪族确实比新中国成立初期多了许多,这是个不争的事实。但要说他们平均比当年的退休职工多领20年养老金,真的不敢苟同。第一、提高高级职称专项津贴标准。对具有高级职称的企业退休科技人员提高专项津贴标准,正高级职称的月标准由700元提高为1000元,副高级职称(包括高级技师)的月标准由600元提高为800元,继续单列发放,不纳入基本养老金年度调整基数。也就是说2013年1月1日后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高级职称企业退休科技人员(含2013年7月1日后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高级职称企业退休科技人员),从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之月起,领取高级职称专项津贴。第二、对2013年6月30日前(含当日)年满75周岁及以上的离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加发60元,全年720元,单列一次性发放,不纳入基本养老金年度调整基数。第三、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经本次调整后仍未达到全市调整后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按调整后全市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计发。另外,《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或基层干部,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应该退休。2016年养老金延迟退休最新消息2014-2016年最新养老保险4050政策,提前退休年龄注意事项:1、每人只能申请一次,比如你参加了社会养老保险4050政策以后,又有单位给你交了社会保险,则现有的4050补贴自动停止不再发放,以后即使再度失去单位给你缴纳社会保险也不可以再申请了。2、社会养老保险4050政策和延期退休没关系。参加4050并不会造成延期退休。以上就是2014年国家对社会养老保险4050政策做的三大调整,以及提前退休年龄应注意的事项,其他未调整的内容大致维持原来的规定和要求。相信看完了上面的内容,大家都对新的养老保险4050政策有了一个清晰的认识,大家一定要随时关注国家相关的政策调整,以便于大家做出相应的准备,维护好自身应有的权益。2016年福建灵活就业人员养老政策最新消息:缴费基数提高从省人社厅获悉,从2016年1月1日起,我省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按2100元执行。据了解,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数为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但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我省未能达到这一标准。2014年12月,省人社厅、财政厅、地税局联合发文决定结合我省实际,采取逐步提高的办法,通过五年的努力,使我省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达到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此后再力争达到国家规定的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2015年,省内除厦门外各地市的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的月缴基数为1600元(厦门的标准要远高于省定标准),照此测算,此类人员的养老保险费月缴费标准为320元,全年3840元。月缴费基数提至2100元后,相关人员的养老保险月缴费标准为420元,全年缴费5040元。灵活就业人员主要是自营劳动者、家庭帮工和其他灵活就业人员(比如钟点工等),这类人群由于没有一般企业的用工和就业形式,因此无法通过单位购买职工社保,那么他们的养老和医疗保障到底该怎么办呢?沃保专家建议可以为自己购买商业养老保险做好保障规划,例如泰康人寿保险的”泰康鑫泰年金保障计划““泰康鑫泰年金保障计划”是一款费改年金保障计划,该计划利益清晰明确,稳健增值,兼顾教育以及养老,满足您全方位的财富保障需求。本保障计划由《泰康鑫泰年金保险》、《泰康附加日日鑫年金保险(万能型)》以及《泰康附加鑫泰意外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三款产品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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