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人民政府的职权
海东市人民政府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执行海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以及青海省人民政府的决定和命令,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 领导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工作; 改变或者撤销所属各工作部门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下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 依照法律的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海东市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环境和资源保护、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监察、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帮助海东市行政区域内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依照宪法和法律实行区域自治,帮助各少数民族发展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建设事业; 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办理青海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海东市人民政府的机构设置
海东市机构编制管理办公室 海东市地方税务局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海东监管分局 中国建设银行海东市分行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海东分公司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海东市分公司 青海省有色地质矿产勘查局七队 海东市国家安全局 海东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中国人民银行海东市中心支行 中国银行海东分行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海东市分公司 青海省海东公路总段 青海日报社海东分社 海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海东市气象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海东市分行 中国农业银行海东分行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海东市分公司 海东供电公司 海东市国家税务局 海东市烟草专卖局 中国工商银行海东市分行 海东市邮政管理局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东市分公司 青海平安国家粮食储备库
简述海东地区的历史沿革?
海东地区
1949年至1978年,现海东地区各县隶属省人民政府直辖。1978年10月19日,经国务院批准设立海东地区,行政公署驻平安县;将原由省直辖的湟中(驻鲁沙尔)、湟源、民和(驻川口)、乐都(驻碾伯)4县和互助土族自治县、化隆回族自治县(驻巴燕)、循化撒拉族自治县(驻积石镇)和新设立的平安县(驻平安驿)划入海东地区;辖5县、3自治县;1979年6月正式成立海东地区行政公署。 1985年11月6日,国务院批准(国函[1985]163号)撤销民和县,设立民和回族自治县,以原民和县的行政区域分别为民和回族自治县的行政区域。海东地区辖湟源县、湟中县、平安县、乐都县4个县及互助土族自治县、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化隆回族自治县、循化撒拉族自治县4个自治县,150个乡镇,2180个行政村。1999年12月5日,国务院批准(国函[1999]142号)将海东地区的湟中县、湟源县划归西宁市管辖。 2000年,据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海东地区总人口1391565人。其中:平安县106866人、民和县346748人、乐都县262704人、互助县357089人、化隆县213706人、循化县104452人。 2001年3月19日青海省人民政府青政函[2001]20号文批复:①撤销互助土族自治县高寨回族乡、加定藏族乡、南门峡乡和丹麻乡,分别设立高寨镇、加定镇、南门峡镇和丹麻镇。②撤销平安县小峡乡、三合乡,分别设立小峡镇和三合镇。③撤销乐都县雨润乡、寿乐乡、高店乡和洪水乡;分别设立雨润镇、寿乐镇(镇政府驻地迁至土官口村),高店镇和洪水镇。④撤销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硖门、芦草沟2乡,其中将芦草沟乡的4个村(抓咱、若木池、铁家庄、赵家山)和硖门乡合并设立并命名为峡门镇,另外6个村(秦家庄、东湾、三岔、斗斗坡、苏家庄、马厂)并入新民乡;撤销李二堡、塘尔垣2乡,合并设立李二堡镇;撤销柴沟乡,并入古鄯镇;撤销巴州乡,设立巴州镇;撤销满坪乡,设立满坪镇;撤销东沟乡,并入西沟乡;撤销塔城乡,并入转导乡;撤销峡口乡,并入中川乡。⑤撤销化隆回族自治县昂思多乡,设立昂思多镇;撤销扎巴、黑城2乡,其中将黑城乡的12个村(四哈宁、乙沙东、拉曲一、拉曲二、香乙麻、扎让、控隆沟、洛乎藏、大拉曲、阿卡拉、窑洞、拉让滩)和扎巴乡合并设立扎巴镇;撤销牙什尕乡,与黑城乡的6个村(上滩,城车、宗尕滩、拉公么、沙拉沟、完干滩)合并设立牙什尕镇;撤销加合乡,并入巴燕镇。2001年底,全区辖31个镇、54个乡、20个民族乡,2个社区、18个居委会、1614个村(牧)委会。 2006年9月13日,海东地区行政公署《关于调整全区乡镇行政区划的通知》 庆祝海东地区建区三十周年
(东署[2006]40号):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海东地区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方案的批复》(青政函[2006]76号),全区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如下:一、撤销平安县寺台乡,并入三合镇。二、撤销民和县联合乡,并入巴州镇。三、撤销乐都县引胜乡,并入寿乐镇。四、撤销乐都县亲仁乡,并入瞿昙镇。五、撤销乐都县岗沟镇,并入碾伯镇,镇政府驻地设在原岗沟镇政府驻地西岗。六、撤销互助县边滩乡,并入林川乡。七、撤销互助县沙塘川、双树乡,设立并命名为塘川镇,镇政府驻地设在原沙塘川政府驻地雷家堡,实行镇管村体制。八、撤销互助县五十乡,设立五十镇,镇政府驻地、镇区行政区划范围不变,实行镇管村体制。九、撤销互助县五峰乡,设立五峰镇,镇政府驻地、镇区行政区划范围不变,实行镇管村体制。十、撤销化隆县支扎藏族乡,并入雄先藏族乡。十一、撤销化隆县德加乡,并入昂思多镇。十二、撤销循化县孟达乡,并入清水乡。 本次行政区划调整:新增2个镇,乡镇总数由104个(31镇73乡)调整为94个(33镇61乡)。
东海县的历史沿革
夏、商时属徐州,西周时属青州,春秋时属鲁国东境的郯国,战国时易为楚地。始皇二十六年(前221年)秦置郡县,境属朐县,县先属薛郡,后属郯郡,郯郡后改为东海郡。三国时魏改东海郡为东海国,朐县属东海国。至晋,朐县仍属东海郡。南北朝时期,改朐县为朐山县,属朐山郡。隋初,废朐山郡置海州,朐山县属海州。不久,改海州为东海郡。唐武德元年,改东海郡为海州。元初,海州升为海州路,后改为海宁府,不久又降为州,朐山县属海宁州。明初,海宁州仍为海州,隶淮安府。由秦至明初,境内曾属朐县、朐山县、曲阳县、东安县、即邱县、招远县、龙苴县等。清初,海州为直隶州。现东海县境域明清两朝未设县,为海州地。 民国元年(1912年),改海州直隶州为东海县。县治设于今海州城。因东濒大海,沿用古东海县名。1912年4月,析县境东部11镇设置新县灌云县。东海县初属江苏省徐海道,后属江苏省第十三、第八行政督察区。 抗日战争时期,由于日军封锁陇海铁路,东海县境域被分割成南北两部分。以陇海铁路为界,中国共产党先后建立了两个抗日民主政府。铁路南于1940年11月建立的东海县民主政府属华中局淮海区,大部分地域属沭阳县,包括今东海县安峰镇、曲阳乡、房山镇、平明镇和张湾乡南部。铁路北于1941年8月建立海陵县民主政府,先后属山东省鲁中南行政区、滨海区、临沂专区。1945年11月,海陵县更名为东海县。1949年5月,路南东海县撤销,辖区并入沭阳县和灌云县,此后,只有一个东海县,属山东临沂专区。陇海铁路北县境西部1933年后属郯城县,包括今桃林镇、山左口乡和李埝乡西部。 1948年11月,东海县全境解放,析县境海州、新浦二镇与连云市建立新海连特区,旋改新海连市,海州、新浦为所辖。1950年5月,东海县与新海连市合并为新海县,同年12月又分置。东海县治东石榴树村,隶属山东省临沂专区。 1953年1月,东海县改属江苏省徐州专区。同时,沭阳县将原属东海县的房山、安峰、平明等地划归东海县,郯城县也将桃林、山左口一带划归东海县,10月,移治新海连市海州城。 1957年11月,东海县由海州迁治今牛山镇。 1983年3月,江苏省实行市管县体制改革,东海县由徐州地区划归连云港市所辖。
海东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
一、对《海东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办法》(2019年4月10日海东市人民政府令第7号公布)作出修改
将第十二条第二款修改为“城市供水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组织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二、对《海东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2019年4月10日海东市人民政府令第 8 号公布)作出修改
1. 将十九条第一款修改为“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的设计方案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审批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市、县属大型公园绿地(规模在五公顷以上)、风景游憩绿地等设计方案,市、县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参加审查;
(二)一般公园绿地(规模在五公顷以下)、防护绿地、居住绿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绿地等设计方案,县区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参加审查;”
2. 将第二十三条修改为“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组织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三、对《海东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办法》(2019年12月31日海东市人民政府令第10号公布)作出修改
将第十五条修改为“大型户外广告设施竣工后,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组织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上述规章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海东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营造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海东市城市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市实行城市化管理区域内的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本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原则。第四条 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县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市、县区人民政府住房和建设、公安、生态环境、交通、规划、城市园林绿化、水务、市场监管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市容和环境卫生相关管理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配合县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鼓励村(居)民委员会组织村(居)民制定维护市容和环境卫生的公约,动员村(居)民参与市容和环境卫生活动。第五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市容和环境卫生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结合本地实际保障市容和环境卫生事业经费,完善市容和环境卫生设施,逐步提高环卫工人的工资福利待遇。
市、县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住房和建设、公安、生态环境、交通、规划、城市园林绿化、水务、市场监管等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健全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联动、信息共享等协作机制,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第六条 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市容和环境卫生专项规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专项规划批准实施后未经市人民政府批准不得修改。第七条 市、县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市容和环境卫生举报、投诉制度。
单位和个人对违反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损害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行为,有权劝阻或者向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投诉、举报。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对投诉、举报事项进行处理,并为投诉人、举报人保密。举报、投诉情况属实的可以报本级人民政府同意后予以相应的奖励。第八条 鼓励单位和个人开展市容和环境卫生志愿行为、公益行动,共创整洁、优美、宜居的城市环境。
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市容和环境卫生事业。第九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市容和环境卫生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引导市民自觉遵守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管理规定。
教育部门、学校应当将市容和环境卫生知识纳入学校教育内容,组织学生开展市容和环境卫生教育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环境卫生意识。
车站、旅游景点、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的经营或者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市容和环境卫生的宣传,增强市民自觉维护市容和环境卫生的意识。
电视、报刊、网络等公共传播媒介,应当安排市容和环境卫生的公益性宣传内容,对违反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监督。第二章 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第十条 本市实行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是指单位或个人所有、使用或者管理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场所及其一定范围内的区域。
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的具体范围和责任要求,由县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并书面告知责任人。第十一条 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的责任人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实行物业管理的居民小区,由物业管理企业负责,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居民小区,由社区居民委员会负责;
(二)河道、灌渠的沿岸水域及两岸的环境卫生,由使用单位或者管理单位负责;
(三)城市道路、桥梁、街巷、公交站点、地下通道、过街天桥等公共区域,由县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管理单位负责;
(四)图书馆、公园、绿地、车站等文化、体育、娱乐、游览的公共场所由经营或者管理单位负责;
(五)集市贸易市场、展览展销、饭店、宾馆、商场等场所,由经营或者管理单位负责;
(六)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等单位周边区域,由该单位负责;
(七)施工工地由施工单位负责;
(八)铁路、高速公路、一级公路等线路,由经营管理单位负责;
(九)各类摊点、售货亭、店铺等,由经营者负责。
按照前款规定责任不清的责任区,由所在地的县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确定责任人。责任区跨行政区域的,由共同的上一级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人应当履行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责任,并与县区城市管理行政部门签订责任书,接受监督管理。
海东市人民政府的介绍
海东市人民政府是海东市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海东市的国家行政机关,对海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和青海省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在海东市人民代表大会闭幕期间,对海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每届任期五年,实行市长负责制。122013年2月8日,国务院批准撤销海东地区,设立地级海东市;345同年9月28日,海东市人民政府挂牌成立。67根据国务院批复,其机关驻地位于乐都区海东大道10号。
青海省海东地区下辖哪几个县?
截止到2018年,海东市辖2个市辖区(乐都区、平安区)、4个自治县(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互助土族自治县、化隆回族自治县、循化撒拉族自治县)。海东是青海省地级市,因位于青海湖以东而得名。位于东经100°41.5′~103°04′之间;北纬35°25.9′~37°05′之间。东部与甘肃省的天祝、永登、永靖、临夏、甘南等州(市)、县毗邻,其它三面分别与本省海北、湟中、黄南等州县接壤。东西长200公里,南北宽180公里,总面积1.32万平方公里。扩展资料1949年8月,中国人民解放军取得兰州战役胜利,遂进军青海。9月1日至4日,先后解放循化、民和、乐都、化隆等县,5日进入西宁市,至12日又解放互助县。经国务院1978年10月19日批准,从湟中县析置平安县,设置海东地区,辖民和、乐都、湟中、湟源、平安县和互助土族自治县、化隆回族自治县、循化撒拉族自治县。1986年民和县改称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1999年12月湟中县、湟源县划归西宁市管辖。2013年2月,海东撤地设市,海东市政府由平安县(今平安区)迁至新成立的乐都区。2015年2月16日国务院批准平安县撤县设区。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海东
兰州到乐都是多少公里?
驾车路线:全程约157.8公里起点:兰州市1.兰州市内驾车方案1) 从起点向正东方向出发,沿南滨河东路行驶190米,过右侧的美国KFLUW净水专卖约300米后,左转进入G1092) 沿G109行驶750米,过左侧的明·兰州城天堑门旧址,右前方转弯进入南滨河东路3) 沿南滨河东路行驶3.7公里,直行进入南滨河中路4) 沿南滨河中路行驶4.7公里,直行进入南滨河西路5) 沿南滨河西路行驶16.7公里,直行进入刘沙公路6) 沿刘沙公路行驶2.6公里,直行进入S2017) 沿S201行驶2.2公里,朝高速路收费站方向,稍向右转上匝道2.沿匝道行驶1.5公里,直行进入京藏高速公路3.沿京藏高速公路行驶123.1公里,过岗子沟桥,在乐都/G109出口,稍向右转上匝道4.沿匝道行驶850米,直行5.乐都县内驾车方案1) 行驶60米,过右侧的创佳电器城,直行进入桥北路2) 沿桥北路行驶530米,直行进入河门街3) 沿河门街行驶100米,过右侧的乐都商场北门约150米后,左转进入古城大街4) 沿古城大街行驶120米,到达终点(在道路右侧)终点:乐都县
兰州西到乐都有多少公里
驾车路线:全程约152.6公里起点:兰州西站1.兰州市内驾车方案1) 从起点向正东方向出发,沿匝道行驶520米,右转2) 行驶540米,直行进入西津西路3) 沿西津西路行驶370米,进入任家庄街4) 沿任家庄街行驶840米,左转进入火星街5) 沿火星街行驶1.6公里,左前方转弯6) 行驶800米,右转进入河湾堡东街7) 沿河湾堡东街行驶350米,左后方转弯进入南滨河中路2.沿南滨河中路行驶20米,直行进入南滨河西路3.沿南滨河西路行驶21.7公里,朝红古/西宁方向,稍向左转上匝道4.沿匝道行驶680米,直行进入京藏高速5.沿京藏高速行驶123.2公里,过岗子沟桥,在乐都/G109出口,稍向右转进入乐都互通匝道桥6.沿乐都互通匝道桥行驶380米,右前方转弯7.海东地区内驾车方案1) 行驶530米,过右侧的创佳电器城,直行进入桥北路2) 沿桥北路行驶540米,直行进入河门街3) 沿河门街行驶190米,过左侧的凯丽大厦,左转进入古城大街4) 沿古城大街行驶10米,过左侧的凯丽大厦约110米后,到达终点(在道路右侧)终点:乐都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