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柳城爆炸,9·30柳城县爆炸事件的伤亡情况

时间:2024-09-02 20:12:33编辑:揭秘君

9·30柳城县爆炸事件的伤亡情况

柳城县人民医院办公室工作人员说,医院目前接收了约四五十名送来的伤员,来自县城七八处地点,医护人员都在投入抢救工作,具体的伤亡情况还没有统计出来。 9月30日,事故已致10人死亡、51人不同程度受伤。。位于城中路的柳城县畜牧局宿舍,是本次连环爆炸中遇难人数最多的爆炸点,共有5人遇难。 10月2日,事故已造成10人死亡,另有51人不同程度受伤。 位于城中路的柳城县畜牧局宿舍爆炸发生后,整栋楼总共有5人遇难,其中包括一楼她77岁的母亲以及一名来找她母亲聊天的老太。二楼则有两人遇难,其中一人为30多岁的男性医护人员,事发前他刚去送自己的双胞胎小孩上学,回家休息不久遇到爆炸遇难。该男性医护人员60岁左右的父亲,也在爆炸中丧生。三楼也有一名60岁左右的男性遇难。四楼的租户事发前一阵子已经搬离,幸免于难。

9·30柳城县爆炸事件的调查结果

广西柳城县警方通报,9月30日15时15分起,柳州市柳城县陆续发生17起快递包裹爆炸事件。已造成7人死亡2人失联,另有51人不同程度受伤。 爆炸事件发生在柳城县商贸城、县畜牧局宿舍楼等多处。警方初步了解,这一爆炸事件可能为快递包裹引发。经过连续开展甄别调查核实,这一案件已排除暴恐案件的可能性,犯罪嫌疑人身份已确定,案件调查、维稳善后等工作正在抓紧进行中。10月1日,从广西柳州警方了解到,柳城县爆炸案犯罪嫌疑人系雇佣他人以送递物件的方式实施犯罪。就此,柳州警方通过微博等途径提示公众,“广大群众要注意加强防范,不要随意接受陌生人委托转递的物品,不要随意接收非正规渠道送达的包裹物品。”从柳州邮政部门获悉,他们已对邮包加强安全检查,在10月3日前暂停派件。 广西柳城县爆炸案发生后,公安部高度重视,立即派出分管刑侦的部领导带领刑侦专家赶赴现场指导案件侦破工作。 柳城县已加强了公路出口的把守,安保级别也相应地提升。目前柳城县五个出口,柳城的出入口,都有武警有公安进行把守。全市局的公安包括县里所有的应急单位,都参与到柳城县的安保上来,武警、民兵都用上了,工作都在进行中。 在新闻发布会上,记者就此问题提问,参加发布会的柳城县公安局政委蔡天来回答称,经群众报警,目前发现可疑包裹60多个,都设置隔离区域,并已派专人看守,等待专业防爆器材和专业排爆人员的到来,逐一进行排除。 柳州市公安局局长周长青介绍,爆炸由多个装在快递包裹中的爆炸装置引发,初步判断为刑事案件,作案人员和动机正在调查中。 从公安部一位内部人士处获悉,目前警方已经锁定了犯罪嫌疑人,爆炸事件系犯罪嫌疑人因医患纠纷报复社会而起。该内部人士称,此前因为医闹,犯罪嫌疑人就曾经进入过公安局的视野。该犯罪嫌疑人为柳州市融水县人 。9月30日,已初步确定犯罪嫌疑人韦某某(男,33岁,柳城县大埔镇人)。目前,公安机关正在全力开展侦办工作。 10月1日凌晨5时许,柳州警方发布协查通报,称2015年9月30日,柳城县发生多起爆炸,犯罪嫌疑人:韦某某(男,壮族,1982年6月3日出生,户籍地:广西柳城县大埔镇勤俭村),2014年12月1日出境前往泰国,12月7日入境。该人为柳城县洛崖同境村大坟山志毫采石场员工。 10月2日,柳州市公安机关通报,经现场勘查、调查访问以及相关视频和痕迹检验,获取了相关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认定爆炸案是广西柳城县大埔镇33岁男子韦银勇所为。警方经DNA鉴定,确认其已在案发现场被炸身亡。另据初步查明,犯罪嫌疑人韦银勇因采石生产与附近村民、相关单位产生矛盾而制造这起案件。

9·30柳城县爆炸事件的目击者

9月30日下午3点多,柳城县发生第一起爆炸。随后,柳城购物中心经理张琪就接到了县里的通知。 张琪说:“第一次爆炸开始,县里面及时通知我们超市,人员比较集中的地方,要注意可疑人员,自查。” 这一查不得了,张琪在存包柜里发现了一个可疑包裹。这只四四方方的纸盒子,被黑色塑料袋裹得严严实实。察觉问题后,他赶紧将包裹从存包柜里取出,放在了超市收银台。 张琪说:“因为没人领,上面下面的顾客全部通知到了,问有没有人寄存包裹,所有人都说没有。而且,包裹里面有闹钟走动的声音,所以我们就更加产生怀疑了。所以就马上疏散人员,我让我的员工全部往后退,前面安排人手不让顾客进来。大概十分钟左右就爆炸了。” 因为包裹放在收银台,购物中心被炸得面目全非,货架东倒西歪,一片狼藉。但幸运的是,无人伤亡,张琪倍感欣慰。 除了柳城购物中心,全县还有商贸城、畜牧局宿舍等16个地点发生了爆炸。其中一栋5楼房的半边已经被炸坍塌。 这名妇女为柳城县畜牧局宿舍的一楼租户。她回忆,9月30日下午3时许,她在离住地不远的美发店为客人剪头发,突然听到了巨响,她开始以为是发生了车祸,便探出头来,只看到所租住的大楼处有一些烟尘,便不太在意。 9月30日下午2时许,在柳城县一家超市门前、利用自家微型面包车摆车从事货运的44岁男子邝某,看到一个开着面包车的本地男子过来租车。男子找到他称,有一件包裹需要送到柳州,问邝是否愿去?邝表示可去,费用需要180元,男子二话不说,马上支付了180元,递给他一件纸质包裹,上写明收费人为的韦东喜,并附有对方的电话号码。男子吩咐,把包裹送到双冲桥头后,再电话联系韦东喜过来取货。 当天下午3时许,邝泉驾车赶到双冲桥头东头,车辆靠路边停下后,邝打通了韦东喜的电话,对方称自己在柳北,让邝打开包裹确认是否他的货物后,他再会过来取。听罢,邝左手拿手机,右手伸过去打开放在副驾上的包裹,未想,在副驾位上的包裹在打开瞬间发生爆炸,强大的冲击波将其右手两节手指炸飞,脸部被炸伤,车辆挡风玻璃被击穿,手机被炸飞损坏,眼睛一时看不清东西,他痛苦地用手护住脸部下了车,旁边群众见状打了110。之后,他被送至柳钢医院治疗,好在无生命危险。 柳城汽车客运站位于县城主干道河东大道的北侧,周边有多家宾馆,目前已知县城内的第一声巨响来自此处。“下午不到4点的时候,我听到了第一声爆炸。”柳城汽车客运站附近一家宾馆工作人员说,“因为我们这边距离市中心较远,我一共听到了两声爆炸,其中一声就是从柳城汽车站那边传来的。”工作人员介绍,爆炸声响与平日的爆竹声有明显不同,“声音特别大,我能感觉到宾馆里面的桌子、水杯都在震动”。柳城汽车客运站附近另一家宾馆工作人员证实,爆炸发生在下午3点到4点间,汽车站内的售票厅被损毁,门也已经被破坏。当地警方通报的信息显示,有3人在这次爆炸中受轻伤。 紧接着位于河东大道南侧的商贸城和农贸市场在也先后发生了爆炸。下午4点10分左右,当地居民魏先生像往常一样在附近的龙翔宾馆一楼玩电脑,哥哥正要去学校接儿子放学一起过国庆假期,他忽然听到“嘭”的一声巨响。“我还以为是别人炸山的声音传到了我们这里。”两分钟不到,等他哥哥前脚刚一出门,他又听到“嘭”的一声巨响,于是他立刻放下鼠标,奔出房门。 柳城县中医院附近的商店店主回忆,除了中医院的爆炸声响,她在4点时陆续听到的爆炸声多达十几下。这种说法得到多名当地居民的证实,“当时中医院后面的小区居民楼发生爆炸,白阳中路联华超市下面也有爆炸声”居民韦女士说,在这一段时间内断断续续大约听到了11次爆炸声。 经过这一段“密集爆炸”之后,县城的不同角落依然有爆炸声响起。下午4点30分左右,陈女士在中医院和文昌小学的路口接弟弟回家。由于之前已经发生了多起爆炸,学校为了保证学生安全,并没有按时放学。“我们等了几分钟,校长就让学生出来了。”陈女士回忆说,“但接到弟弟没几分钟,路口突然发生爆炸,很大响声震感很强,还有漫天灰尘。” 她拉着弟弟赶紧躲到了相对安全的地方,两个人都没有受伤。 大约10分钟后,她听到了另一声爆炸声响,事后才知道是不远处的海润阳光小区。在海润阳光小区有一名市民在爆炸中身亡,距离爆炸点只有20多米的陈先生说,他回到家的时候钥匙已经无法打开门,他说下午的时候有人将一个包裹放到了门卫室。

9·30柳城县爆炸事件的回应质疑

质疑一:破案太快,犯罪嫌疑人死无对证,警方有掩盖真相之嫌回答:如果破案进程受阻、迟滞,就说警方办案不力,破案迅速又说在掩盖真相。那么,请告诉长安君,办案究竟是快好呢,还是慢好呢?更何况,警察蜀黍并不是吃素的!监控录像锁定了犯罪嫌疑人,韦银勇一次次地把“包裹”送出,每一个录像上都是他的脸啊!用专业的话说,是“柳州警方经现场勘查、调查访问以及视频和痕迹检验,获取了相关证据,形成了完整证据链,认定爆炸案系韦银勇所为。”而且,最后经DNA鉴定,确认其在案发现场被炸身亡。对警方办案总进行“有罪推定”,无助这个社会弥合裂痕,修复伤口。柳城案发后,有一句话在网上疯转——“有一种无畏叫迎着炸弹前行”。警方究竟在做什么,柳城百姓最有发言权,让长安君湿了眼眶的,是贴在小超市门口的:“免费为警察提供饮料和食品”;是商店橱窗上手写的:“向用生命在拆弹的兄弟们致敬!”质疑二:是谁将韦银勇逼上绝路?让长安君忍不住要发这个帖子的,就是这个观点。这种说法看着太眼熟了,每有突发事件,这种观点就会出来。答案是:是政府造成的,是体制造成的……长安君实在怀疑,坐在电脑后面说同一类话的,是不是每次也都是同一批人?把上次事件中说的话从电脑里调出来,换一个新的事件中的人名,就可以轻松点击发送了?这算什么?!算悲天悯人的情怀吗?算对社会深沉的爱和责任吗?你对事情进行调查了解了吗?新闻里说,韦银勇是因采石生产与附近村民、单位产生了矛盾。长安君在网上看到,柳城一些了解情况的网友在网上发帖,是韦银勇的采石作业压坏了道路,让当地果农的果子运送不出去,产生了矛盾,说是“政府一直在协调”。长安君没去过柳城,也不了解韦银勇和当地老百姓的具体矛盾,但至少,不了解的时候不应说不负责任的话!退一万步说,韦银勇即使有天大的委屈,就能如此手段残忍、丧心病狂吗?如果无辜的受害人是电脑后面的质疑君你本人,或者是你的亲人,你还能说出这样的话吗?长安君不喜欢说刻薄的话,但在这件事里,真的不是社会有病,而是犯罪嫌疑人自己有病(no zuo no die),电脑后面的质疑君,你,也病了吗?质疑三:明明是暴恐事件,警方为何定性为刑事案件?对此观点,长安君一开始也是赞同的,这么严重的事件,伤及这么多无辜,怎么不是暴恐事件?警方是怕造成社会震荡,故意定性往小里说吧?但长安君因为不是专业人士,在打算跟帖支持前,总得请教了专家才安心。结果一请教专家,才发现自己其实是无知了。反恐专家告诉长安君,必须同时具备以下3个特征,才算得上是恐怖主义行为:第一,是一种随意伤害无辜平民的暴力行为,恐怖袭击的目标为非军事目标;第二,是一种有确定政治目的的复仇行为;第三,是一种体现某种“意识形态”的有组织化特征的暴力复仇活动。看到了吧,关键词有三,“随意伤害无辜”“有政治目的”“有组织化”,三个里面有两个与韦银勇无关。看来不是只要严重的暴力犯罪就是暴恐。长安君明白了,就不会再随意发帖了。请问发帖质疑的网友,你们在发之前,也请教了专业人士吗?质疑四:犯罪嫌疑人在购买、制造炸药的过程中,政府部门有监管失职之责,应当追责。对这一点,长安君可以提醒一句:新闻里说的清楚,韦银勇是搞采石生产的,开山炸石本身就是他的工作内容,他能够通过合法途径获取炸药。这就好比有人用刀杀人,你不能说生产刀的和卖刀的人有问题。安监局的小伙伴这回有些“躺枪”。但是,长安君也认为监管部门不是一点儿责任没有。据我所知,炸药的使用量是有严格要求的,当天的炸药要当天用完。韦银勇显然是偷偷留存了。安监部门应吸取这起案件的惨痛教训,提高危爆品的管理手段和水平,实时跟进使用单位危爆品持有量,防患于未然。长安君并不是反对一切质疑,只是,质疑是容易的,建设则难得多。我们的社会,更需要多一些建设。比如此刻,长安君就想跟警察蜀黍说:“听说你们还在一个一个地排查包裹,辛苦了!但是,这也是职责所在,希望你们尽快排除隐患,妥善处理死伤人员和家属的后续事宜。”也想跟当地政府和其他有关部门说一句,“感谢你们为大家做的一切!但希望我们能有更畅通的利益诉求表达渠道,包括矛盾调解、权益保障、心理干预、法治教育的机制完善,修复社会创伤。比如像韦银勇这样严重心理扭曲失衡的人,我们的政府是否了解,是否进行过有效干预?”有教训可以总结,有漏洞需要弥补。我们同在中国,没有人可以独善其身,也没有人可以远远站在道德高地指点江山,要让我们的生活更美好,需要所有人的努力。最后,想引用一段柳城网友发的帖子,这个帖子长安君当时就看哭了——“天黑的时候。穿过大半个县城,看到许多警察在值守。这一夜,多少人无眠。这一夜,内心里对他们充满了敬意。一些警察穿着防弹衣。而更多的值勤警察,只是穿着普通制服。是他们的生命逆行,在守护我们的平安。宝贝在我身边安睡,而这些小警察们,他们也是母亲的宝贝,妻子的依靠,孩子的父亲。祝他们平安。

2016年全国交通事故统计数据,交通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都有哪些

公安部交管局的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全国共发生货车责任道路交通事故5.04万起,造成2.5万人死亡、4.68万人受伤,分别占汽车责任事故总量的30.5%、48.23%和27.81%,远高于货车保有量占汽车总量的比例。交通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驾驶员违规驾驶、疲劳驾驶等因素,也与车型违规生产有关,一些新出厂货车车型违规生产问题日益凸显,导致货车运输安全风险加大,货车交通事故多发高发,成为严重交通安全隐患。一方面,很多的交通事故主要是因为驾驶人员违章,或者在开车的过程中精力不集中。有些开大车的人,很容易出现交通事故,就是因为整个人的状态不够清醒,所以才导致了各种问题的发生,而这个方面和我们之间有极大的关系。另一方面,有些人在考驾照的时候,没有很好的练习,开车技术上非常不尽如人意,这样也会引起各种安全的问题,能够真正的做好了解,不断地做好政协技术的提升,然后才可以确保这个过程中的安全,也可以在关键的时刻做好更多的判断了。扩展资料:发生了交通事故怎么处理一、如果在路上发生了事故,一定要冷静,不要慌乱。二、停车熄火后开启“双闪”,下车 摆放三角牌。三、查看事故情况。在拍照记录之前,最好不要移动车辆,防止事故责任难以认定。如果事故造成人员受伤,则优先救助伤者。除非伤者面临危险(如车辆起火或有害物质泄漏等),不要移动伤者,以免造成二次损伤。四、拍照记录 互留信息。拍照时要注意,不单单只拍碰撞部位,要从事故车(最好全部事故车在同一照片内)的前后左右四个方向进行拍摄。拍摄内容包括事故车(牌照、碰撞部位、驾驶员等)、行驶方向、信号灯、标志标线、路牌、地标建筑等等。如果当时没有拍照的工具,可以用纸笔记录下事故信息,最好可以画出事故的草图,便于取证。如果只是小刮碰,拍照记录后双方如果对责任认定没有争议,事实清楚,可以将车挪到路边。否则不能挪。五、报案拨打122报警电话向交警部门报案,描述事故地点、经过以及双方车辆、人员信息,等待交警现场勘查。交警在勘查结束后,会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然后拨打自己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电话,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在受理案件之后,勘查员会到事故现场进行拍照,将事故经过简单梳理。参考资料: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全国交通事故统计

法律分析:全国交通事故统计可以到公安交通部门的信息公布上面进行查询,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交通事故不仅是由不特定的人员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造成的;也可以是由于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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