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官员打护士,南京官员夫妇为何殴打护士

时间:2024-09-02 19:15:51编辑:揭秘君

南京官员夫妇为何殴打护士

参考资料:
据该院一朱姓医生说,24日傍晚,一名男性患者因舌下腺囊肿手术,术中出现大出血,紧急转入南京口腔医院,入院时血压很低,处于休克状态,“急诊手术后,得知重症病房已无空床,整个病区仅三人间女床房有一张空床。”当班护士随即和一名即将出院的女患者沟通,暂时将重症患者安排在她隔壁,并表示“明天即可换床”。当时医护人员以为安排妥当,将全麻醉术后的病人送入该病房,并回到护士站继续工作。

  25日凌晨,该名女患者打电话将此事告诉家人,其父母来到医院,用伞殴打当班护士小陈,一名医生被抓伤,无大碍,“当时小陈已被打到不能动弹,伞柄已被打断。”随后,护士小陈被紧急送到南京鼓楼医院急诊住院治疗。


南京护士被打事件的介绍

2014年2月25日凌晨,江苏省科学技术馆干部袁亚平持折叠伞隔着护士工作台敲打了护士陈星羽肩背部两下,江苏省检察院宣传处处长董安庆与前来制止的医护人员发生推搡,后被人劝开。事后医院人员称陈星羽出现瘫痪,公安机关在第一时间发布通告称陈星羽不存在瘫痪,随后网上围绕当事人身份、瘫痪可能性、公布信息是否完整等出现各种质疑。在政协委员温建民探望陈星羽,并公开发表言论后,事情发生急剧转变,3月5日晚,南京警方和卫生部门发布通告称:陈星羽瘫痪。2014年03月06日事件嫌疑人袁亚平(女),原江苏科技馆副馆长,已被警方刑事拘留,将依据伤情鉴定结果依法处理;另一涉案人员董安庆被行政记大过处分,免去省检察院宣传处长职务。

南京打护士的凶手什么来头?

中新网南京3月5日电 (记者 申冉)3月5日晚间18时许,南京警方向社会通报:南京玄武警方决定依法对嫌疑人袁亚平(女,53岁)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最终,警方将依据伤情鉴定的结果依法处理。
  今年2月25日,南京市口腔医院发生一起护士被打案件。案件发生后,南京公安机关立即组织开展案件调查、伤情会诊等相关工作。鉴于被打护士陈星羽的伤情经过一周治疗仍未恢复功能,根据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的相关规定,南京玄武警方决定依法对殴打护士陈星羽的嫌疑人袁亚平(女,53岁)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最终,警方将依据伤情鉴定的结果依法处理
科技馆副馆长袁亚平。丈夫是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宣传处处长董安庆


南京护士真被打了吗

25日,有微博爆料,南京口腔医院一名护士和一名医生,因为医院要安排一名男重症患者与一名女患者临床,被女患者父母打伤,受伤女护士脊髓损伤、心包胸腔积液,目前仍在南京市鼓楼医院接受治疗。网传打人者是江苏省科技馆副馆长及其丈夫。目前,涉事的检察院宣传处处长董安庆已被停职,纪检组正对其应承担的责任进行认定。同时,记者从医护人员处了解到,受伤护士可能面临下肢瘫痪,仍在医院治疗。目前,司法机关已介入调查此事。(2月26日《京华时报(微博)》)
患者打医护人员,很敏感,也时有发生,甚至已发生了好几起患者杀死医护人员的惨案,这是令人痛心的事。医患关系本该是和谐的,而有话好好说,也是人和人之间相处的基本原则,可不知从何时起,医护人员和患者无法心平气和地说话了。前几天,仅仅因为女友打点滴,被连扎四针才找准血管,广东卫视主持人王牧笛就在微博上说“想拿刀砍人”,虽然事后接连道歉了二次,也让人感觉到极不舒服。
患者打医护人员,是不正常的,也是违法的事。放在当下医患关系紧张的背景下,容易引起关注。因此,对事情的真相不但要调查清楚,而且处理迅速,如此,才不会引发更多的猜想。


南京为什么打护士

  中新网南京2月27日电(张楠)27日下午,南京市玄武公安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25日凌晨南京口腔医院打人事件真相。
  据警方通报,并有视频显示,25日凌晨南京口腔医院发生打人事件。24日晚,医院告知董芳泽有重症抢救病人需要住进其病房,在该病人住进后,董芳泽觉得病人及照料者皆为男性,不方便。于是联系父母。其父母董安庆和袁亚平在电话联系院方协调调整未果后来到医院,先到女儿病房了解情况,后找到病区护士站。当时袁亚平隔着护士工作台使用折叠伞打了护士肩部和腰背部各一下,并走进护士站抓住陈星羽衣领,将其拉出护士站。董某稍后赶到,与前来制止的医护人员发生推搡,后被人劝开。
  据警方消息,被打护士恢复较好,目前正在南京鼓楼医院接受治疗,并非网传瘫痪。
  医院公布江苏官员打护士原因:认为女儿受委屈
  事后,打人者到卫生局投诉医院安排男女患者同病房一事,打人者也让亲戚到医院道歉。
  “南京就一个口腔医院,病床非常紧张,况且在紧急抢救情况下,一定要有床,不然很多抢救和监护设施用不上,设备都是固定的,我们也是为解燃眉之急。”朱医生说。有网友爆料,打人夫妇分别是江苏省科技馆副馆长和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宣传处处长。
  “曾经以为很远,现在就在我身边!这是我的同事!又一起恶意伤人案发生。”26日凌晨,南京口腔医院发布微博称,前夜凌晨,鼓医集团口腔医院陈护士及医生被嚣张家属打伤,陈护士被打到全身僵硬,“现人被120送鼓楼医院,确诊为心包胸腔积液,打人原因是不能把夜里急诊外伤病人收住在她女儿的病房。”
  南京市公安局玄武分局透露,等伤者的伤情鉴定结果出来,会依法追究打人者的相关责任。
  医院称伤者下肢肌力下降
  26日下午,南京口腔医院对外表示,护士小陈正在鼓楼医院接受治疗,双上肢已恢复正常活动,但双下肢肌力恢复不明显,已由急诊中心转入病区接受进一步治疗。经过鼓楼医院专家联合会诊,认为患者突出表现为神经系统症状,有下肢肌力下降,存在外伤性脊髓损伤(脊髓震荡)可能;影像学检查提示心包和双侧胸腔少量积液,是否由外伤所致需要进一步观察。
  据鼓楼医院一医护人员称:“小陈将面临下肢瘫痪,并且很难恢复,一个20岁小姑娘,下半生可能都要坐在轮椅上,太可惜了。”
  医院方面表示,目前当地公安机关已介入调查,他们已将打人的监控记录提供给警方作为证据。


轻微伤法院最多判多少

法律分析:轻微伤怎么判刑要看具体涉嫌的是什么罪名。如果是故意伤害案件,轻微伤并不构成故意伤害罪,一般仅会被处以行政处罚。如果是聚众斗殴案件,则到达现场、开始动手就算既遂,就有可能受到刑事处罚。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多次聚众斗殴的;(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四)持械聚众斗殴的。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轻微伤法院会怎么判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打架、斗殴等造成的轻微伤,一般不交由法院审判,而是交由公安机关来进行调节处理。公安机关则会按照具体情形对当事人做出相应的行政处罚,并且要求当事人赔偿受害者损失,例如医药费、误工费等。具体行政处罚则包括拘留、罚款等,均按法律规定,并根据当事人的具体行为情节性质进行处理。轻微伤,不构成犯罪,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但有可能会受到行政处罚。原因是:故意伤害罪的立案标准是轻伤及以上伤害。轻微伤不构成刑事案件,没有刑事责任、只有行政责任(治安处罚)和民事赔偿责任。一般轻微伤可以由公安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后不再处罚;若调解不成可处罚款或15天以下行政拘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南京被打护士怎么会瘫患

 在南京市口腔医院护士陈星羽被打的事件发生后,社会高度关注,很多网友质疑警方发布的调查结果,指称视频“加工”,并称相关医护人员受到“上级压力”等。北青报记者前往事发医院,接受采访的医护人员对网上的说法给予了回应,称大部分不实,并证实警方公布的视频是真实的。
  在南京鼓楼医院的病房内,有三人陪护着陈星羽,北青报记者多次提出采访要求均被婉拒。但记者见到了陈星羽的父亲,他身患癌症,住在另一家医院里。由于父母10多年前就下岗,陈星羽家境并不宽裕,母亲因为要照顾星羽而无法同时兼顾星羽的父亲。
  记者探访
  病房没有“戒备” 被打护士正在治疗
  陈星羽在住进鼓楼医院病房以后,曾有媒体记者探望时受到阻拦。全国政协委员温建民曾对媒体表示,他去探望陈星羽时发现被打护士被“过分保护”,他想见护士还比较困难。
  前天下午和昨天,北青报记者多次到鼓楼医院陈星羽病房探望,发现其病房外没有人值守,病房内有三位女士守护,她们以“正在治疗”、“需要静养”等理由婉拒了多家媒体记者的采访要求。知情者称,其中一位女子是陈星羽的妈妈。
  昨天上午和下午,医生不断给陈星羽做按摩、扎针等治疗,从门外可见陈星羽小腿上扎了几根针,医生用电线连接。而其他护士也比较关照,劝说前来的记者离开,“家属已明确表示不接受采访,就不要在门口等了”。
  南京市卫生局新闻发言人前天对媒体称,鼓楼医院先后四次组织专家会诊,会诊意见为:陈星羽目前存在的双下肢瘫痪(双下肢肌力二级),是由于外伤导致脊髓一过性损伤和急性应激反应共同作用所致。辅助检查发现的心包和胸腔少量积液,可基本排除外伤因素导致。
  从目前北青报记者采访了解的情况看,陈星羽虽然短时间还无法康复,但鼓楼医院骨科的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医生表示谨慎乐观,他倾向于陈星羽主要是功能性瘫痪而不是器质性瘫痪,功能性瘫痪由心因性引起,也即癔症性瘫痪。心因性瘫痪有可能很快康复,但也存在终身瘫痪的可能性,最终康复情况还需进行积极治疗后再观察。


26岁女护士在副院长家楼顶轻生,生前为其堕胎2次,她经历了什么?

26岁女护士在副院长家楼顶自杀身亡,生前曾为其堕胎两次,她的死因有待于警方的进一步调查。10月14日,安徽宣城,一名26岁女护士在副院长家楼顶自杀身亡,自杀前留下遗书,从她留下的遗书看来,女护士邓某经历确实够悲惨的。据了解,邓某口中的副院长陈某已婚,并有了孩子,自杀护士邓某与其一直保持不正当关系,曾为其堕胎两次。在自杀女子的遗书和短信中了解到,去年10月份,邓某在去宣城市参加考试的时候可能遭到了陈某的强奸,在之后二人保持着不正当关系,事后邓某怀孕陈某某带其去打胎。据邓某短信显示,她曾为其打掉两个孩子,对此陈某则回复到:他的妻子也曾打过3个,他的前女友也都为他打过胎,他已经麻木了。邓某在短信和遗书上控诉有时候陈某对其花言巧语,两人爱得死去活来,有时候却对她拳脚相向,就是这样一个男人让她无法自拔。没多久这段关系陈某的家人已经知晓,院方也警告过陈某,事情已经造成无可挽回的后果。邓某在自杀前曾表示要让全宣城都知道他的为人,自己也是被他一步步毁掉的。从邓某的信息中可以看出,自从她被侵犯之后,长期与副院长陈某保持不正当关系,并且深受其害。陈院长曾在医院领导和民警面前辱骂她,而且言语十分难听。这是一个畸形的因爱深恨而造成的悲剧,陈某是否侵犯过她这个不得而知,但是令人不解的是邓某承认自己被侵犯过,她不仅没有报警反而是继续保持不正当关系,这又是图个什么呢?图陈某的地位?金钱?还是权力?明知道对方有家室还纠缠不清,是因为被权力压迫还是因为想要掌握权力?说难听点这就是三儿碰上了渣男。这种事情表面上看是道德沦陷的不正当男女关系,实际上也是行业潜规则。女下属和上司的关系是灰色还是白色还是黑色,完全不好辨别。以至于对于一些女性来说,对上司违抗所要面临的可能就是辞职或是被迫辞职。这也许是为何邓某明知自己被侵犯而没有报警处理,反而爱上这个男人的原因之一。这种不对等关系不仅仅局限于上下级,像一些特殊的行业可能与客户之间还有说不清的潜规则,而最终的利益导向都是为了钱为了权力。悲剧已经发生,医院陈院长已经被停职调查,我们希望警方能够早日调查清楚,给死者家属一个交代。笔者想说的是,不管是男是女,洁身自好,玩火者必将自焚。各位朋友,你对此事有何看法?欢迎关注留言。(文章素材图片来自网络)

一名共产党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以后,对他本人的今后影响大不大

共产党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以后,对其影响是比较大的,受到警告处分一年内、受到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半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一条 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是指撤销受处分党员由党内选举或者组织任命的党内职务。对于在党内担任两个以上职务的,党组织在作处分决定时,应当明确是撤销其一切职务还是一个或者几个职务。如果决定撤销其一个职务,必须撤销其担任的最高职务。如果决定撤销其两个以上职务,则必须从其担任的最高职务开始依次撤销。对于在党外组织担任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依照规定作出相应处理。对于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但是本人没有担任党内职务的,应当给予其严重警告处分。同时,在党外组织担任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党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或者依照前款规定受到严重警告处分的,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扩展资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一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一)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加重群众负担的;(二)违反有关规定扣留、收缴群众款物或者处罚群众的;(三)克扣群众财物,或者违反有关规定拖欠群众钱款的;(四)在管理、服务活动中违反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的;(五)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刁难群众、吃拿卡要的;(六)有其他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的。在扶贫领域有上述行为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上一篇:政法干警招录,2018政法干警考试招录条件及要求

下一篇:中华英才网校园,招聘网站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