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盐专营管理办法2020
工信部为我国盐行业的最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盐行业的行政管理职能,主管全国盐业工作,负责制定盐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管理全国食盐专营工作,保证盐行业发展稳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授权的盐业主管机构,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食盐专营工作。各级盐业主管机构与公安、司法、卫生计生、工商、质检、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各司其职、密切协作,依法加强食盐安全监管。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盐业主管部门予以取缔,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食盐和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盐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一)非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生产食盐;(二)非食盐定点批发企业经营食盐批发业务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盐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食盐定点生产、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证书:(一)食盐定点生产企业、非食用盐生产企业未按照本办法规定保存生产销售记录;(二)食盐定点批发企业未按照本办法规定保存采购销售记录;(三)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超出国家规定的范围销售食盐;(四)将非食用盐产品作为食盐销售。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盐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购进的食盐,可以处违法购进的食盐货值金额3倍以下的罚款:(一)食盐定点批发企业从除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其他食盐定点批发企业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购进食盐;(二)食盐零售单位从食盐定点批发企业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购进食盐。法律依据:《盐业管理条例》 第一条为了加强盐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加强盐业管理,促进盐业生产发展,保证盐的正常运销,适应社会主义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盐资源开发、盐业生产和运销活动,均须遵守本条例。
食盐专营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食盐的管理,保障食盐加碘工作的有效实施,保护公民的身体健康,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国家对食盐实行专营管理。
本办法所称食盐,是指直接食用和制作食品所用的盐。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食盐生产、储运和销售活动。第四条 国务院授权的盐业主管机构(以下简称国务院盐业主管机构)负责管理全国食盐专营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授权的盐业主管机构(以下简称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盐业主管机构),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食盐专营工作。第二章 食盐生产第五条 国家对食盐实行定点生产制度。非食盐定点生产企业不得生产食盐。
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盐业主管机构提出,报国务院盐业主管机构审批。第六条 国务院盐业主管机构根据食盐资源状况和国家核定的食盐产量,按照合理布局、保证质量的要求,确定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第七条 国家对食盐生产实行指令性计划管理。
食盐年度生产计划由国务院计划行政主管部门下达,国务院盐业主管机构组织实施。第八条 严禁利用井矿盐卤水晒制、熬制食盐。第三章 食盐销售第九条 国家对食盐的分配调拨实行指令性计划管理。
食盐年度分配调拨计划,由国务院计划行政主管部门下达,国务院盐业主管机构组织实施。第十条 国家对食盐批发实行批发许可证制度。
经营食盐批发业务,必须依法申请领取食盐批发许可证。未取得食盐批发许可证的,不得经营食盐批发业务。第十一条 经营食盐批发业务的企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盐业主管机构审查批准,颁发食盐批发许可证,并报国务院盐业主管机构备案。
食盐批发许可证由国务院盐业主管机构统一制作。第十二条 取得食盐批发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注册资本;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三)有符合国家规定的仓储设施;
(四)符合本地区食盐批发企业合理布局的要求。第十三条 食盐批发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计划购进食盐,并按照规定的销售范围销售食盐。第十四条 食盐零售单位和受委托代销食盐的个体工商户、代购代销店以及食品加工用盐的单位,应当从当地取得食盐批发许可证的企业购进食盐。第十五条 食盐定点生产企业、食盐批发企业、食盐零售单位和受委托代销食盐的个体工商户、代购代销店,应当执行国家规定的食盐价格。第十六条 严禁将下列产品作为食盐销售:
(一)液体盐(含天然卤水);
(二)工业用盐、农业用盐;
(三)利用井矿盐卤水晒制、熬制的盐产品;
(四)不符合国家食盐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盐产品;
(五)其他非食用盐产品。第四章 食盐的储存和运输第十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盐业主管机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食盐定点生产企业、食盐批发企业的合理库存量,并报国务院盐业主管机构备案。
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食盐批发企业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盐业主管机构的要求,保持食盐的合理库存。第十八条 托运或者自运食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有国务院盐业主管机构或者其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盐业主管机构核发的食盐准运证。
食盐作为国家重点运输物资,运输企业应当保障运输。第五章 罚则第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第五条的规定,非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生产食盐的,由盐业主管机构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生产的食盐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生产的食盐价值3倍以下的罚款。第二十条 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的规定,利用井矿盐卤水晒制、熬制食盐的,由盐业主管机构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生产的盐产品、违法所得和生产工具,可以并处违法生产的盐产品价值3倍以下的罚款。第二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的规定,未取得食盐批发许可证经营食盐批发业务的,由盐业主管机构责令停止批发活动,没收违法经营的食盐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经营的食盐价值3倍以下的罚款。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食盐零售单位和受委托代销食盐的个体工商户、代购代销店以及食品加工用盐的单位,从未取得食盐批发许可证的企业、单位或者个人购进食盐的,由盐业主管机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购进的食盐,可以并处违法购进的食盐价值3倍以下的罚款。
卖盐需要什么手续
卖盐需要什么手续?卖盐只需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即可。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向申请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一)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二)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三)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四)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法律依据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十二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向申请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一)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二)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三)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四)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卖盐需要什么手续
【法律分析】:先去盐业管理局办理食盐专卖许可证,然后带上许可证、本人身份证、营业场所证明材料、房屋租赁协议、照片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办好营业执照后三十天内到税务所办理税务登记证,这样就可以了。制盐企业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加强盐区治安保卫工作,以维护盐区正常的生产秩序。盐区治安管理的具体问题,由县级以上(含县级,下同)盐业行政主管部门与同级公安机关共同协商解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食盐还是专卖吗?
不是,已经取消专门了。自2017年1月1日起,放开食盐出厂、批发和零售价格,由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成本、食盐品质、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自主确定。我国盐业专营历史悠久,也历经多次改革。此轮盐业专营始于1996年,而业界关于改革和破除食盐专营的争议也已长达十多年。从2002年原国家经贸委下发《关于盐业管理职能有关问题的通知》,启动盐业体制改革呼唤后,波折纷争一直不断。之所以放开食盐价格,是因为我国盐资源十分丰富,盐业多年来产大于销。2016年5月,国务院印发《盐业体制改革方案》,决定推进盐业体制改革,完善食盐专营制度,打破食盐生产企业只能销售给指定批发企业、食盐批发企业只能在指定范围内销售的规定。允许食盐生产企业进入流通和销售领域,允许食盐批发企业开展跨区域经营,全面建立起了竞争性市场结构,食盐价格因此具备了放开条件。数据显示,2015年中国原盐产能11345万吨,消费量为8876万吨,其中食盐消费量仅为1000万吨左右。中国食盐市场供应主体较多,登记注册的盐业生产企业有300家左右,流通企业更是超过4000家。市场人士预测,价格放开后,普通食盐的价格可能会由于各方抢占市场出现下滑。但目前盐价较低且食盐是必需品的特性,决定了消费者对其价格敏感度很低。在价格放开引入竞争后,更多符合消费者个性化需求的特殊食盐品种会出现在超市货架上,市场优胜劣汰也将倒逼盐企转型升级,盐业兼并重组将拉开大幕。
现在盐是由政府专管专卖的吗
那必须是的。。自古以来都是!!!食盐是人们日常生活中的必需品。由于食盐的生产受自然条件影响较大,只有少数地区如沿海或者一些拥有盐湖、盐井等自然资源的地区能够进行,所以极容易为垄断者所控制。古代中国的统治者通常将食盐专卖权掌握在自己手中,盐税也就成为国家财政的重要支柱。历史上存在着两类食盐专卖制度:一是直接专卖制,即由国家完全垄断食盐从生产到销售的全过程;二是间接专卖制,即国家垄断食盐的生产环节,而在食盐的销售上允许商人参与。
专卖制度从春秋时期管仲开始实施,当时主要是盐和铁,历来关于专卖制度有著名的《盐铁论》作为经典教材。
专买制度的积极意义在于:
1、盐是生活必须品,这种商品的需求几乎没有弹性。国家专卖也就保证了供应,如果个人控制了这一资源,就如同控制了社会的命脉,这也是国家所不能容忍的。
2,盐在古代是一种利润很大的行业。看看四川自贡的盐商财富就可以了解。国家的直接控制也就保证了税收的稳定。
3,盐在古代交通不便的条件下,在内陆某些地区实属稀缺资源。如果私人控制盐资源,可能造成这些地区盐供给的困难,国家的控制也就保证了盐的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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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盐批发许可证在哪个部门办理
法律分析:食盐许可证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统一定制。根据《食品卫生法》的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食品商贩,必须先取得卫生许可证,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或者变更登记。卫生许可证的发放管理方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法律依据:《食盐专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条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发展改革委)是国务院盐业主管机构,负责食盐专营许可证的审批、发放、监督管理工作。
食盐经营需要办理许可证吗
第十四条 国家对食盐批发实行批发许可证制度。经营食盐批发业务,应依法申请领取《食盐批发许可证》;经营食盐转(代)批发业务,应领取《食盐转(代)批发许可证》。未取得许可证的,不得经营食盐批发和转(代)批发业务。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盐生产、批发经营的企业和承担食盐运输的单位、个人。第三条 食盐专营许可证分为以下三类:1、食盐生产许可证(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证书,包括正本和副本)2、食盐批发[含转(代)批发]许可证(包括正本和副本)3、食盐准运证食盐专营许可证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统一定制。第八条 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依法登记注册成立的公司。2、遵守国家的食盐法规、法令,按照国家计划组织生产和销售。3、结合行业结构调整需要,具备合理的生产规模。4、达到《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质量管理技术规范》国家标准要求。5、食用盐质量达到GB5461国家标准;调味盐、强化营养盐等多品种食盐达到行业质量标准;其它食盐品种质量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提请国家盐行业产品专业检测机构对产品进行抽样、检测,出具当年的检验报告。6、符合食盐生产合理布局和产销基本平衡的原则。7、按规定报送食盐生产、销售统计报表。扩展资料第二十三条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无准运证运输,由有关省级盐业主管机构按照《食盐专营办法》第二十五条予以处罚:1、重复使用食盐准运证;2、超出准运证规定数量部分;3、使用过期、涂改、复印、伪造的食盐准运证;4、销售地不是准运证所规定的到货地等票证不符的;5、无食盐准运证运输食盐的其他行为。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食盐专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食盐与烟草为什么是国家专营专卖?
食盐专营原先是国务院决定的,目的是“保障食盐加碘工作的有效实施,保护公民的身体健康”。对于当时情况来看,这是很有必要的。
当初考虑烟草专营时,是出于“有计划地组织烟草专卖品的生产和经营,提高烟草制品质量,维护消费者利益,保证国家财政收入”,这是《烟草专卖法》确定的,事实上主要是保证国家财政收入。当时,烟草行业对国家财政收入贡献颇大。
补充:
4月2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通知称,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调整、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相关决定,现决定废止《食盐专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这就是说,食盐生产许可证、食盐批发许可证、食盐准运证都不再有用了,食盐的生产、销售和运输全部交给市场。
最新食盐专营办法是什么?食盐专营放开后影响是什么
国家实行食盐定点生产制度,非食盐定点生产企业不得生产食盐。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盐业主管部门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的要求审批确定食盐定点生产企业,颁发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证书,及时向社会公布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名单,并报国务院盐业主管部门备案。盐业垄断对制盐、用盐企业来说是一种束缚,如果打破断,能激活生产企业和用盐企业的产销链接,极大降低用盐企业的成本。扩展资料:食盐专营在实践中往往政企合一,即“一套机构、两块牌子”,当地的盐业公司承担了行业管理和监督执法的职能。由此带来了不少弊端。 1、垄断导致腐败。由于实行食盐专营制度,形成一个封闭垄断的系统,中盐公司及各地盐业公司既是运动员也是裁判员,其中利益巨大,很容易滋生腐败。盐业公司利用计划调拨权控制制盐企业,左手低价购入食盐右手高价卖出,价格提高了四五倍。同时采取划地分治的办法割裂全国市场,造成货无二价的状况。2、体制僵化、人员臃肿。中国盐业协会有关负责人坦言,盐业由于长期实行专营,缺乏市场意识,形成了浓厚的计划色彩。盐业公司制度僵化,人员老化,仍然按行政性公司模式管理,不少干部职工铁饭碗思想根深蒂固。据河北盐业专营集团公司公开的数据显示,全省160多个食盐专营企业,有96个单位存在人员超编现象,超编多达1370人,造成部分单位人浮于事,经济效益下滑,有的甚至长期亏损。参考资料来源:国务院—食盐专营办法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食盐专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