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溯调整,会计政策变更的追溯调整法和未来适用法 法律问题

时间:2024-08-28 23:32:49编辑:揭秘君

会计政策变更的追溯调整法和未来适用法 法律问题

法律分析:
追溯调整法,指对某项交易或事项变更会计政策时,如同该交易或事项初次发生时就开始采用新的会计政策,并以此对相习项目进行调整的方法。未来适用法指对某项交易或事项变更会计政策时,新的会计政策适用于变更当期及未来期间发生的交易或事项的方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 第八条 国家实行统一的会计制度。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由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本法制定并公布。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依照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对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有特殊要求的行业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具体办法或者补充规定,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审核批准。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可以依照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军队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具体办法,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


会计政策变更的追溯调整法和未来适用法

追溯调整法,指对某项交易或事项变更会计政策时,如同该交易或事项初次发生时就开始采用新的会计政策,并以此对相习项目进行调整的方法。未来适用法指对某项交易或事项变更会计政策时,新的会计政策适用于变更当期及未来期间发生的交易或事项的方法。如果累积影响数不能合理确定,会计政策变更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采用未来适用法时,不需要计算会计政策变更产生的累积影响数,也无须重编以前年度的会计报表。金融企业会计账簿记录及会计报表上反映的金额,变更之日仍然保留原有金额,不因会计政策变更而改变以前年度的既定结果,金融企业应当在现有金额的基础上按新的会计政策进行核算。追溯调整法步骤追溯调整法在会计处理时有四个步骤:1、计算确定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会计政策变更累积影响数,是指按照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对以前各期追溯计算的列报前期最早期初留存收益应有金额与现有金额之间的差额。留存收益包括当年和以前年度的未分配利润和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提取并累积的盈余公积。调整期初留存收益是指对期初未分配利润和盈余公积两个项目的调整。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取消了提取法定公益金的规定。2、进行相关的账务处理,即将累计影响数及相关项目记录到变更年度中。3、调整会计报表相关项目企业在会计政策变更当年,应当调整资产负债表年初留存收益,以及利润表上年数栏有关项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 第八条 国家实行统一的会计制度。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由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本法制定并公布。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依照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对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有特殊要求的行业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具体办法或者补充规定,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审核批准。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可以依照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军队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具体办法,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


什么情况下需要追溯调整

由成本法转为权益法无论是增资还是减资均需追溯调整。长期股权核算由成本法转为权益法的情形包括:1、因持股比例上升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共同控制,由成本法转为权益法。2、因持股比例下降不再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但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共同控制,由成本法转为权益法。3、根据2015年新会计准则下,企业对无控制、无共同控制、无重大影响的企业的投资按金融工具准则计算,也就是计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4、长期股权投资自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后,未来期间应按照准则规定计算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的份额。成本法转为权益法的理论依据:1、长期股权投资由成本法核算转为权益法核算,法律法规要求,如行业会计制度规定投资企业拥有被投资单位50%(外商投资企业为25%)以上股权的,采用成本法核算。2、新企业会计制度规定投资企业拥有被投资单位20%及以上股权并且具有重大影响的,采用权益法核算。一个投资企业倘若拥有被投资单位20%股权,在新旧制度转轨衔接时,会产生成本法转为权益法的核算问题。3、增持股份导致,即在实行新企业会计制度的前提下,投资企业原拥有被投资单位股权份额低于20%,后通过增持股份,从而拥有被投资单位股权份额超过20%并且具有重大影响,这时也会产生成本法转为权益法的核算问题。

追溯调整法是怎么回事

追溯调整法指对某项交易或事项变更会计政策时,如同该交易或事项初次发生时就开始采用新的会计政策,并以此对相关项目进行调整的方法。追溯调整法的会计处理:

1、首先调整多转成本,

借:存货,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营业成本。

2、调整所得税,利润增加,应交所得税也得计算。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所得税,

贷:应交税费—所得税。

3、税后净利润的计算。

4、调整计提的盈余公积,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利润分配—盈余公积。


追溯调整法和未来适用法区别

追溯调整法和未来适用法区别如下:区别:1、追溯调整法,指对某项交易或事项变更会计政策时,如同该交易或事项初次发生时就开始采用新的会计政策,并以此对相习项目进行调整的方法。2、未来适用法指对某项交易或事项变更会计政策时,新的会计政策适用于变更当期及未来期间发生的交易或事项的方法。3、如果累积影响数不能合理确定,会计政策变更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采用未来适用法时,不需要计算会计政策变更产生的累积影响数,也无须重编以前年度的会计报表。4、金融企业会计账簿记录及会计报表上反映的金额,变更之日仍然保留原有金额,不因会计政策变更而改变以前年度的既定结果,金融企业应当在现有金额的基础上按新的会计政策进行核算追溯调整法会计处理:1、会计政策变更累积影响数的计算会计政策变更的追溯调整法,是指对某项交易或事项变更会计政策,视同该项交易或事项初次发生时即采用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并以此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调整的方法。2、理解追溯调整法的关键在于如何理解和计算会计政策变更累积影响数。新准则规定,会计政策变更累积影响数,指按照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对以前各期追溯计算的列报前期最早期初留存收益应有金额与现有金额之间的差额。3、资产负债表是余额报表,报表中的金额是累计余额;由于现行的资产负债表只有期末数与期初数的比较,这时的会计政策变更累积影响数可定义为:按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对以前各期追溯计算的变更年度期初留存收益应有的金额与现有的金额之间的差额。

追溯调整法概念是怎样的

追溯调整法的概念:

追溯调整法,是指对某项交易或事项变更会计政策,视同该项交易或事项初次发生时即采用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并以此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调整的方法。

追溯调整法通常由以下步骤构成:

第一步,计算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

第二步,相关账务处理;

会计政策变更涉及损益调整的事项通过“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核算,本期发现前期重要差错和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涉及损益调整的事项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

第三步,调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

第四步,财务报表附注说明。

其中:会计政策变更累积影响数,是指按照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对以前各期追溯计算的列报前期最早期初留存收益应有金额与现有金额之间的差额。

累积影响数通常可以通过以下各步计算获得:

第一步,根据新会计政策重新计算受影响的前期交易或事项;

第二步,计算两种会计政策下的差异;

第三步,计算差异的所得税影响金额;

会计政策变更的追溯调整不会影响以前年度应交所得税的变动,也就是说不会涉及应交所得税的调整;但追溯调整时如果涉及暂时性差异,则应考虑递延所得税的调整,这种情况应考虑前期所得税费用的调整。

第四步,确定前期中每一期的税后差异;

第五步,计算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


追溯调整法和未来适用法是什么意思?

追溯调整法和未来适用法1、追溯调整法,指对某项交易或事项变更会计政策时,如同该交易或事项初次发生时就开始采用新的会计政策,并以此对相习项目进行调整的方法。2、未来适用法指对某项交易或事项变更会计政策时,新的会计政策适用于变更当期及未来期间发生的交易或事项的方法。用法分析如果累积影响数不能合理确定,会计政策变更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采用未来适用法时,不需要计算会计政策变更产生的累积影响数,也无须重编以前年度的会计报表。金融企业会计账簿记录及会计报表上反映的金额,变更之日仍然保留原有金额,不因会计政策变更而改变以前年度的既定结果,金融企业应当在现有金额的基础上按新的会计政策进行核算。

所得税追溯调整期限

法律分析:一般追溯期为五年,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第五十二条 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

所得税追溯调整期限 -法律知识

法律分析:
一般追溯期为五年,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十二条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第五十二条 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


什么是追溯调整法

追溯调整法是指对某项交易或事项变更会计政策,视同该项交易或事项初次发生时即采用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并以此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调整的方法。追溯调整法适用于会计政策变更的会计处理,而追溯重述法适用于前期差错更正的会计处理。计算政策变更的累计影响数,并调整期初留存收益。追溯调整法的步骤:1、计算累计影响数;2、进行账务处理;3、调整会计报表相关项目;4、附注说明。在具体应用时,对资产负债表调整变化年度的年初数,对利润表调整变化年度的上年数。这里需要明确一下,如果会计政策变更发生在本期,而发生变更的事项涉及本期之前的好多期,资产负债表的调整最后都一并反映在本期的年初数;而由于利润表只列报本年发生额和上年发生额,调整只涉及上年发生额,上年之前的期间不再调整。采用追溯调整法时,需要将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进行调整列报前期最早的期初留存收益,对于其他相关项目的期初余额和列报前期披露的其他比较数据也应当一并调整。


追溯调整法概念是怎样的

追溯调整法的概念:追溯调整法,是指对某项交易或事项变更会计政策,视同该项交易或事项初次发生时即采用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并以此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调整的方法。追溯调整法通常由以下步骤构成:第一步,计算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第二步,相关账务处理;会计政策变更涉及损益调整的事项通过“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核算,本期发现前期重要差错和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涉及损益调整的事项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第三步,调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第四步,财务报表附注说明。其中:会计政策变更累积影响数,是指按照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对以前各期追溯计算的列报前期最早期初留存收益应有金额与现有金额之间的差额。累积影响数通常可以通过以下各步计算获得:第一步,根据新会计政策重新计算受影响的前期交易或事项;第二步,计算两种会计政策下的差异;第三步,计算差异的所得税影响金额;会计政策变更的追溯调整不会影响以前年度应交所得税的变动,也就是说不会涉及应交所得税的调整;但追溯调整时如果涉及暂时性差异,则应考虑递延所得税的调整,这种情况应考虑前期所得税费用的调整。第四步,确定前期中每一期的税后差异;第五步,计算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

追溯调整法与追溯重述法的区别

追溯调整法与追溯重述法的区别1、适用范围的比较追溯调整法适用于会计政策变更的会计处理,而追溯重述法适用于前期差错更正的会计处理。讲得再具体一些,追溯重述法适用于重要性的前期差错更正,对于非重要性的前期差错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更正,前期差错是否具有重要性,应根据差错的性质和金额加以具体判断。2、调税原则的比较由于会计政策变更所形成的影响数与前期差错所形成的影响数的性质有所不同,即会计政策变更形成的影响数全部属于暂时性差异,而前期差错所形成的影响数可能全部属于差额,也可能全部属于暂时性差异,或部分属于差额,部分属于暂时性差异,还有可能全部属于永久性差异,所以在所得税调整上,遵循的调税原则也有所不同。第一,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形成的影响数全部属于暂时性差异,所以在政策变更进行调账时,只需调整递延所得税和所得税费用,无需调整应交的所得税。第二,由于前期差错所形成的影响数可能是差额,也可能是暂时性差异或永久性差异,所以在更正前期差错时,属于差额部分的调整应交所得税和所得税费用;属于暂时性差异的部分调整递延所得税和所得税费用;属于永久性差异的部分则既不调整所得税费用,也不调整应交所得税,更不需要调整递延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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