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老虎伤人事件
7月23日15时许,在北京延庆八达岭野生动物园内,两名自驾游女游客在猛兽区下车后,被老虎袭击,造成1死1伤。目前,北京延庆区政府已责成相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对事件原因进行调查,八达岭野生动物园已被责令立即停业配合调查,进行整顿。另据延庆区委宣传部消息,目前公安机关已经介入调查此事。
游客突然下车遭遇老虎袭击
23日下午,几名游客自驾进入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车辆行驶至猛兽区的东北虎园里,一名女性中途下车,被身后一只老虎拖走,随后同车两人追上去也被老虎攻击,事件造成1死1伤。
据央视报道,八达岭野生动物园的监控视频显示,一辆白色轿车突然在猛兽区的东北虎园内停车,车上一名身穿连衣裙的女子从副驾驶走下,绕过车头走到驾驶员门前。就在此时,从她身后突然出现一只老虎,将这名女子拖走。
随后,一位穿蓝色体恤的男子立刻从主驾驶下车,试图营救该年轻女子,车后座另一位穿黑色裤子的女子也随之下车营救。同时,一辆越野巡逻车从副驾驶一侧开过来,向老虎出现的方向驶去。
北青报记者了解到,事发后,动物园组织人员展开营救,但其中一位女子已经当场死亡,被老虎叼走的年轻女子则全身多处受伤,被送往延庆区人民医院救治,后又被转至北医三院抢救。
伤者仍在重症监护室
昨天下午,北青报记者来到北医三院外科楼,受伤女子仍在重症监护室病房观察。医生告诉家属,目前伤者伤情基本稳定,但依然有较高的感染风险。
伤者家属告诉北青报记者,由于家人仍处在危险期,他们希望一切等伤者病情稳定后再说。但据伤者丈夫的同事对媒体介绍,事发时当事人并不知道他们还在园区范围里,“他们以为自己已经出来了,所以才下的车”。
据央视报道,当事游客进入园区前签订过相关责任书,其中明确规定自驾入园要锁好车门窗,严禁下车。延庆区委宣传部也对媒体表示,自驾游客入园时都看到过园方的安全提示,签订了相关协议。两名女游客下车时,车辆肯定没有驶出虎园,只是游客自己误认为已经出了虎园,下车后才出了意外。
涉事野生动物园被责令停业
昨天下午,北青报记者致电八达岭野生动物园,其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园区已暂停对外开放,事发地东北虎园区的大门也已关闭。
23日晚,延庆政府部门发布通报称,2016年7月23日15时许,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园东北虎园内,发生一起老虎伤人事件,造成1死1伤。事件发生后,延庆区全力组织救治伤员,并责成相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在第一时间对事件原因进行调查,责令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园立即停业,配合调查,进行整顿,确保旅游安全。
据初步调查,事故发生在当事游客自驾车过程中,游客私自下车受到老虎攻击,详细情况正在进一步调查中。在此也提醒广大游客,游园时要遵守有关规定,提高安全防范意识,避免意外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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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野生动物园动物伤人事件
2012年10月27日,游客刘女士在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自驾车游玩,途经野生动物园华南虎区域时,刘女士下车去洗手间。回车途中,刘女士被突然出现的老虎扑倒,脸部遭到撕咬。
2013年12月17日,上海动物园繁殖场,一饲养员在打扫虎笼时,不幸被华南虎咬死。
2014年8月28日,八达岭野生动物园孟加拉虎园区一名巡逻员被老虎咬伤后送至医院,经抢救无效不幸身亡。
2015年8月12日,秦皇岛野生动物园发生一起老虎伤人事件,一名女性游客在白虎园区参观时自行下车,遭到老虎攻击受伤,被送往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2016年3月3日,八达岭野生动物园一名园区动管部经理在大象馆内死亡。有员工称,因大象处于发情期,经理在给大象喂食、打扫象舍时,遭大象踩踏致死。本组文/本报记者 周丹 综合央视等媒体报道
前几年的北京野生动物园老虎伤人事件的后续如何?
前几年的北京动物园老虎伤人事件,现在回想起来还是让人触目惊心,那么这件事情的后续处理结果是什么呢?本文来简单分享一下:首先就是这个事件的处理结果:调查组认定“7·23”东北虎致游客伤亡事件不属于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调查组通过调查取证和对各类证据材料的分析论证,结合专家组意见,对事发原因作出如下认定:造成此次事件的原因:一是赵某未遵守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猛兽区严禁下车的规定,对园区相关管理人员和其他游客的警示未予理会,擅自下车,导致其被虎攻击受伤。二是周某见女儿被虎拖走后,救女心切,未遵守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猛兽区严禁下车的规定,施救措施不当,导致其被虎攻击死亡。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在事发前进行了口头告知,发放了“六严禁”告知单,与赵某签订了《自驾车入园游览车损责任协议书》,猛兽区游览沿途设置了明显的警示牌和指示牌,事发后工作开展有序,及时进行了现场处置和救援。结合原因分析,调查组认定“7·23”东北虎致游客伤亡事件不属于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此次事件的扩展资料:首先是事故原因,造成这此次事件的原因:一是赵某未遵守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猛兽区严禁下车的规定,对园区相关管理人员和其他游客的警示未予理会,擅自下车,导致其被虎攻击受伤。二是周某见女儿被虎拖走后,救女心切,未遵守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猛兽区严禁下车的规定,施救措施不当,导致其被虎攻击死亡。2016年7月23日,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园发生老虎伤人事故致一死一伤。32岁游客赵女士在东北虎园下车时,被老虎拖走受伤,其母周女士下车追女儿时遭老虎撕咬死亡。2016年10月12日,伤者赵女士讲述事发经过时称,自己因为坐车晕车,下车去往驾驶室被咬伤,并非因为吵架。2016年10月12日家属再次发声,质疑八达岭野生动物园巡逻人员未及时下车施救。2016年10月13日,八达岭野生动物园回应称,在猛兽区,从园区的操作规范来说,包括工作人员在内,任何人都不能私自下车。工作人员私自下车,同样面临着生命危险。
八达岭老虎咬人事件的判决结果是什么?
1、暂时还没有下达判决结果。2、延庆法院通报称,在两案庭审中,法庭围绕原告诉求、事发经过等开展法庭调查。因庭前已进行证据交换,庭审中简化了举证质证程序。3、法庭重点组织双方当事人围绕死者周女士、伤者赵女士事发当时是否存在过错、被告是否尽到了管理职责、事故责任划分等争议焦点发表了辩论意见。赵女士亲属、八达岭野生动物园工作人员等到庭旁听案件。两案没有当庭宣判,法院将择日宣判。4、在起诉书中,赵女士请求法院判令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赔偿母亲周女士的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以及赵女士后续医疗整形费、误工费、伙食补助费、精神损失费等。扩展资料:调查组对这起案件进行了认定:1、原因认定,调查组通过调查取证和对各类证据材料的分析论证,结合专家组意见,对事发原因作出如下认定:赵某未遵守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猛兽区严禁下车的规定,对园区相关管理人员和其他游客的警示未予理会,擅自下车,导致其被虎攻击受伤。其次周某见女儿被虎拖走后,救女心切,未遵守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猛兽区严禁下车的规定,施救措施不当,导致其被虎攻击死亡。2、性质认定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在事发前进行了口头告知,发放了“六严禁”告知单,与赵某签订了《自驾车入园游览车损责任协议书》,猛兽区游览沿途设置了明显的警示牌和指示牌,事发后工作开展有序,及时进行了现场处置和救援。结合原因分析,调查组认定“7·23”东北虎致游客伤亡事件不属于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7·23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老虎伤人事件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老虎咬人案昨开庭 原告要求索赔218万
八达岭老虎伤人的事件结果是什么?
事件处理结果:调查组认定“7·23”东北虎致游客伤亡事件不属于生产安全责任事故。1、原因认定调查组通过调查取证和对各类证据材料的分析论证,结合专家组意见,对事发原因作出如下认定:造成此次事件的原因:一是赵某未遵守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猛兽区严禁下车的规定,对园区相关管理人员和其他游客的警示未予理会,擅自下车,导致其被虎攻击受伤。二是周某见女儿被虎拖走后,救女心切,未遵守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猛兽区严禁下车的规定,施救措施不当,导致其被虎攻击死亡。2、性质认定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在事发前进行了口头告知,发放了“六严禁”告知单,与赵某签订了《自驾车入园游览车损责任协议书》,猛兽区游览沿途设置了明显的警示牌和指示牌,事发后工作开展有序,及时进行了现场处置和救援。结合原因分析,调查组认定“7·23”东北虎致游客伤亡事件不属于生产安全责任事故。2016年11月,赵丽(化名)和父亲将八达岭动物园起诉到延庆法庭,索赔家属因此提出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共计154万余元,其中,死者周某的索赔金额为124万余元,伤者赵丽(化名)的索赔金额暂定为30万余元。法院审理:2017年9月5日,在八达岭老虎伤人事件中被咬的赵女士接到北京市延庆区法院传票,通知9月18日下午2点,她起诉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的健康权纠纷案将开庭审理。在起诉书中,赵女士请求法院判令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赔偿母亲周女士的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以及赵女士后续医疗整形费、误工费、伙食补助费、精神损失费等。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7·23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老虎伤人事件
八达岭老虎伤人的事件最后处理结果 -法律知识
法律分析:
事件处理结果:调查组认定“7·23”东北虎致游客伤亡事件不属于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1、原因认定
调查组通过调查取证和对各类证据材料的分析论证,结合专家组意见,对事发原因作出如下认定:
造成此次事件的原因:一是赵某未遵守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猛兽区严禁下车的规定,对园区相关管理人员和其他游客的警示未予理会,擅自下车,导致其被虎攻击受伤。二是周某见女儿被虎拖走后,救女心切,未遵守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猛兽区严禁下车的规定,施救措施不当,导致其被虎攻击死亡。
2、性质认定
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在事发前进行了口头告知,发放了“六严禁”告知单,与赵某签订了《自驾车入园游览车损责任协议书》,猛兽区游览沿途设置了明显的警示牌和指示牌,事发后工作开展有序,及时进行了现场处置和救援。结合原因分析,调查组认定“7·23”东北虎致游客伤亡事件不属于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四条 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或者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排除,仍冒险组织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四条 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的; (二)因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被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场所或者立即采取排除危险的整改措施,而拒不执行的; (三)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未经依法批准或者许可,擅自从事矿山开采、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以及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等高度危险的生产作业活动的。
老虎伤人事件结果是什么?
前几年的北京动物园老虎伤人事件,现在回想起来还是让人触目惊心,那么这件事情的后续处理结果是什么呢?本文来简单分享一下:首先就是这个事件的处理结果:调查组认定“7·23”东北虎致游客伤亡事件不属于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调查组通过调查取证和对各类证据材料的分析论证,结合专家组意见,对事发原因作出如下认定:造成此次事件的原因:一是赵某未遵守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猛兽区严禁下车的规定,对园区相关管理人员和其他游客的警示未予理会,擅自下车,导致其被虎攻击受伤。二是周某见女儿被虎拖走后,救女心切,未遵守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猛兽区严禁下车的规定,施救措施不当,导致其被虎攻击死亡。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在事发前进行了口头告知,发放了“六严禁”告知单,与赵某签订了《自驾车入园游览车损责任协议书》,猛兽区游览沿途设置了明显的警示牌和指示牌,事发后工作开展有序,及时进行了现场处置和救援。结合原因分析,调查组认定“7·23”东北虎致游客伤亡事件不属于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此次事件的扩展资料:首先是事故原因,造成这此次事件的原因:一是赵某未遵守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猛兽区严禁下车的规定,对园区相关管理人员和其他游客的警示未予理会,擅自下车,导致其被虎攻击受伤。二是周某见女儿被虎拖走后,救女心切,未遵守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猛兽区严禁下车的规定,施救措施不当,导致其被虎攻击死亡。2016年7月23日,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园发生老虎伤人事故致一死一伤。32岁游客赵女士在东北虎园下车时,被老虎拖走受伤,其母周女士下车追女儿时遭老虎撕咬死亡。2016年10月12日,伤者赵女士讲述事发经过时称,自己因为坐车晕车,下车去往驾驶室被咬伤,并非因为吵架。2016年10月12日家属再次发声,质疑八达岭野生动物园巡逻人员未及时下车施救。2016年10月13日,八达岭野生动物园回应称,在猛兽区,从园区的操作规范来说,包括工作人员在内,任何人都不能私自下车。工作人员私自下车,同样面临着生命危险。
老虎伤人案原告索赔多少?
19日,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分别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原告赵某、赵某某、周某(分别系死者周某某之女、之夫、之父)诉被告北京某野生动物世界有限公司生命权纠纷和原告赵某诉被告北京某野生动物世界有限公司健康权纠纷两案。2016年7月23日下午,赵某一家三口与母亲周某某乘坐私家车到北京某野生动物园游玩。游览至东北虎园出口附近时,赵某从副驾驶下车,从车头绕到驾驶室旁边位置,被老虎咬住背部拖至不远处的山坡平台处。周某某下车救助也遭老虎袭击,事故导致赵某受伤、周某某死亡。原告方认为,被告提供的猛兽区“自驾游”项目系违法经营,项目设计存在的缺陷是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被告仅看重商业利益,漠视游客人身和财产安全,游客安保制度极度缺失,无应急预案且没有及时有效救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告对周某某的死亡及赵某的受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据此,原告赵某、赵某某、周某以生命权纠纷为由起诉要求被告赔偿因周某某死亡产生的全部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共计149万余元;原告赵某以健康权纠纷为由起诉要求被告按照70%的比例赔偿后续整形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共计69万余元。被告辩称,被告系合法经营的企业,延庆区安监局等部门做出的事故调查报告中关于相关事实的调查及认定结果说明,园方在此事件中无过错;被告履行了提示、告知、警示义务,尽到了管理职责;事故发生后,被告采取了适当的救助措施,出于人道主义精神,被告先行垫付了抢救费、食宿费等相关费用;原告诉讼请求数额过高且相关项目无依据。因此,被告依法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在两案庭审中,法庭围绕原告诉求、事发经过等开展法庭调查。因庭前已进行证据交换,庭审中简化了举证质证程序。法庭重点组织双方当事人围绕死者周某某、伤者赵某事发当时是否存在过错、被告是否尽到管理职责、事故责任划分等争议焦点发表辩论意见。原告亲属、被告公司人员、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庭旁听。14时18分,两案庭审全部结束。法院将择日宣判。
老虎在哪些情况下会伤人?
老虎曾经在亚洲广为分布,但是由于自然栖息地的消失,它们的数量已渐渐减少。老虎是凶猛的野兽,熊和野猪等大型动物也常常惨死在它的爪下,但老虎生性多疑,对经常威胁它们生存的人类从不敢轻易发起进攻。在通常情况下,老虎总是躲着人走,然而,老虎伤人甚至吃人的事也时有发生。老虎伤人有两种情况:一是遇到人的袭击时由于害怕而伤人,特别是在受了伤的情况下,往往会拼命与人搏斗;二是老虎实在找不到食物饥饿难忍时,也会挺而走险,找人充饥,它们多半是由于年老或受了伤,跑得不快,追不上其它猎物,斗不过大的野兽,最后才迫于饥饿,不得不去袭击人。由于人类大量捕杀野生动物,老虎的食物越来越少,一些壮年的老虎为了自己和幼虎的生存,也会攻击人。
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老虎伤人,最后是处理的?
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老虎伤人事件指的是2016年7·23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老虎伤人事件,最后处理结果调查组认定“7·23”东北虎致游客伤亡事件不属于生产安全责任事故。。2016年7月23日15时许,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园东北虎园内,发生一起老虎伤人事件,造成1死1伤。法院认为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在事发前进行了口头告知,发放了“六严禁”告知单,与赵某签订了《自驾车入园游览车损责任协议书》,猛兽区游览沿途设置了明显的警示牌和指示牌。事发后工作开展有序,及时进行了现场处置和救援。结合原因分析,调查组认定“7·23”东北虎致游客伤亡事件不属于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扩展资料: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老虎伤人事件发生以后,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博士解焱说中国境内的野生东北虎种群数量现在只有50多只,一般情况下,野生东北虎是不会攻击人类的。因为在它们的认知中,人类是十分危险的动物,尤其是两个以上的人类同行时,它们会因为畏惧而转头离开。当然,野生东北虎也曾出现过攻击人的情况,通常是因为这只老虎受伤了,或者太老了,它们找不到食物;另一种情况就是,这只老虎曾经成功攻击过人类,它会觉得人其实并不像想象中那么可怕。“过去国内饲养老虎的方式,是投喂死的食物。这些年,很多动物园为了增加吸引力,激发老虎的野性,让观众看到精彩的场景,改投活的食物。”解焱说,饲养方式的改变,鼓励了老虎对任何活的动物都表现出来强烈的攻击性,比如,它们会扒在车窗上,拦截人类乘坐的汽车。老虎会认为,它们越是捕食活的动物,就越会得到鼓励。而这个时候,人们还没有意识到,野生虎的攻击性已经变强,并发生了改变。所以,她始终不认可这种投喂活物的饲养方式。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7·23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老虎伤人事件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八达岭野生动物园内 俩游客遭老虎攻击一死一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