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人事考试中心,江苏2022年咨询工程师考试审查结果查询入口

时间:2024-08-26 11:46:50编辑:揭秘君

江苏2022年咨询工程师考试审查结果查询入口

江苏省2022年咨询工程师考试的审查结果于2023年1月11日公布,结果查询的准确入口已整理在下文了,江苏考生可通过此入口查询,下面是整理的“江苏省2022年咨询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审查结果查询入口”,供江苏考生参考阅读。 江苏省2022年咨询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审查结果查询入口 点击图片进入 审查结果公布和公示    2023年1月11日 ,审查结果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个人办事-人才人事-江苏省人事考试报名-专技类资格考试审查结果查询” 栏目公布,请审查对象自行登录查看。   2023年1月11日至20日,江苏人事考试网(http://jshrss.jiangsu.gov.cn/col/col57253/index.html)-专业技术专栏公示合格人员名单。

江苏2022年咨询工程师考试审查有关事项说明

江苏省2022年度咨询工程师考试将于2022年12月31日至2023年1月5日进行第一次资格审查,审查的详细流程及说明见下文,下面是整理的“关于江苏省2022年度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审查有关事项的说明”,供江苏考生参考阅读。 关于江苏省2022年度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审查有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审查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383号)、省工程咨询协会 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2年度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工咨协〔2022〕6号)文件规定和要求,我省将对2022年度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全部科目成绩合格人员进行考后资格审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查对象   江苏省2022年度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全部科目成绩合格人员。   二、审查时间   1. 2022年12月31日至2023年1月5日 由各级人事考试机构进行第一次资格审查,2023年1月6日至10日由省工程咨询协会、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全省材料进行第二次审查,审查对象须按照审查流程有关要求网上上传有关审查材料,无需到现场审查。   2. 2023年1月11日,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发送查看审查结果短信,请审查对象按照短信提示查看本人审查结果。(1月11日前,审查对象后台审查状态将一直显示为“审查中”)   三、审查流程   2022年度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采用网上审查的方式,具体流程:   (一)审查对象上传审查材料   审查对象须在 2022年12月31日至2023年1月4日17:00 之前关注查看通过“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个人办事-人才人事-江苏省人事考试报名-专技类资格考试审查材料上传”栏目,第一次审查会对部分存疑考生做退回处理并要求在1月4日前完成核补材料的操作。逾期不上传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审查资格。   特别提醒:审查界面中“学信网学历”栏目已显示相关学历学位信息的,审查对象无须再上传学历学位的电子材料;   学信网未显示相关学历信息的情况有:   1.2002年以前大专学历(含大专)以上的;   2.中专学历的;   3.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   4.军校成人学历的;   5.党校学历的;   6.其他原因导致学信网未显示学历信息的。   结业证书、肄业证书及培训班证书不等同于学历,不符合报考条件。   (二)审查结果公布和公示   2023年1月11日,审查结果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个人办事-人才人事-江苏省人事考试报名-专技类资格考试审查结果查询” 栏目公布,请审查对象自行登录查看。   2023年1月11日至20日,江苏人事考试网(http://jshrss.jiangsu.gov.cn/col/col57253/index.html)-专业技术专栏公示合格人员名单。   (三)电子证书打印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文件规定和要求,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www.cpta.com.cn)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   四、审查材料   考生对照原报名条件,应提供相应的材料。   五、虚假承诺处理   考生应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不得提供虚假材料。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按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对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各考区考务咨询电话   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 025-83151200   无锡市人事考试中心 0510-12333,85740575   徐州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0516-12333,80800320   常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0519-86617131   苏州市人事考试院 0512-65301425   南通市人事考试中心 0513-59000252   连云港市人事考试中心 0518-85826670,85811913   淮安市人事考试中心 0517-89330169   盐城市人事考试中心 0515-86668515   扬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0514-80829370   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 0511-84432609,84425552   泰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0523-86896090,86891051;   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 0527-84353881   江苏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2年12月30日

江苏执业药师报名时间2022具体时间

考试报名于2022年8月4日开始。报名通知由地区人事考试网发布,报名通知一般在报名前一个月左右发布。首次报考人员应先如实注册个人信息(如姓名、学历学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电子邮箱等)。注册成功后,上传本人电子证件照。在注册提交24小时后,且在线学历、学位信息核验通过的,报考人员再次登陆网报系统,在阅读《报考须知》后,再进入报考信息录入界面,完善个人信息(如专业工作年限、所学专业、工作单位与地址、专业技术等级或职称等),并正确选择报考信息(如考试级别、专业、科目、报名点等)。已注册的报考人员,在登陆网报系统后,直接填报个人信息(如姓名、学历学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电子邮箱等),经24小时后,且在线核验通过的,再按以上流程完成报名(再次登陆网报系统后填报的内容与步骤同上)。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执业药师考试

江苏执业药师考试时间2022

2022年江苏执业药师的考试时间确定为2022年11月5日、6日。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科目分为:药学类: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类、中药学类共考科目)药学专业知识(一)含药剂学、药物化学、药理学、药物分析药学专业知识(二)含临床药物治疗学、临床药理学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中药学类: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类、中药学类共考科目)中药学专业知识(一)含中药学、中药化学、中药炮制学、中药药剂学、中药药理学、中药鉴定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含临床中药学、中成药学和方剂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各科单独考试,单独计分,执业药师每科试卷满分为120分。执业药师考试技巧1、要充满自信。不要胆怯,成功是致胜的法宝,历来如是,请考生一定要有一科战胜它的心,不要无精打采甚至于畏惧考试。2、要仔细阅读题干。这一点,如果是自己练习的时候你可以给自己理由是马虎,但是在考试的过程中,这些粗心审题或者是对于关键的字眼视而不见,那么就很可能造成不必要的失分。3、要先易后难。面对我们的考试的时候,对于有难度的题,可以先跳过去然后利用铅笔做个记号,当然不可能都是难题难题肯定会有一定的比例。

苏州考试院电话

苏州考试院电话如下:中等学校与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处:0512-68285259。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处:0512-68278441。后勤服务中心:0512-68289994。社会考试处:0512-68262158。自学考试处;0512-68661134。考试院介绍:1、苏州市教育考试院,由原苏州市招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苏州市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整合成立。苏州市教育考试院目前设有办公室、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处、中等学校与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处、自学考试处、社会考试处、命题中心、后勤服务中心7个处室(中心)。2、主要业务范围包括:承担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各类中等学校招生考试、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学考试及各类证书考试等业务。每年组织六个大类近50项考试招生,招生考试人数总规模达一百多万人次。3、我院以建设“学习型、服务型、专业化、信息化”招生考试机构为指导思想,以创办人民满意的招生教育考试事业为宗旨,公开承诺 “公信立考、规范治考,和谐兴考”的工作理念,实施教育考试形象工程、开拓工程、服务工程。4、成立以来,我院立足新形势下苏州教育考试院的定位发展问题,努力实现四跨越:在机构建设上由平稳型向创新型跨越,在业务内容上由操作型向研究型跨越,在工作方式上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跨越,在管理水平上由经验型向精细化跨越。5、以“招考阳光平安”、“考务管理零差错”、“服务考生、服务院校、服务社会”贯穿文化建设的主线,树立苏州教育考试院文化品牌形象,为苏州率先建成教育强市和人力资源强市做贡献。

苏州教育考试院电话

苏州教育考试院电话是68278441。根据查询中国教育在线网得知,苏州教育考试院电话是68278441。苏州教育考试院是负责苏州市各级各类教育考试工作的机构。苏州教育考试院的相关信息:1、职责苏州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和实施苏州地区的中小学教育考试,包括高考、中考、小升初等重要考试,以及各类学科竞赛、能力评估等。2、组织机构苏州教育考试院设有多个部门和科室,包括考试管理部、招生考试部、综合业务部、信息技术部等,每个部门负责不同的考试和相关工作。3、高考工作苏州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和管理苏州地区的高考工作,包括报名、考场安排、试卷印制、成绩发布等各个环节。4、中考工作苏州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和管理苏州地区的中考工作,包括报名、考场安排、试卷印制、成绩发布等。5、考试信息发布苏州教育考试院会及时发布各类考试的相关信息,包括考试时间、报名流程、考试安排等,考生和家长可以通过官方网站、公告栏等渠道获取最新信息。

苏州07年注册税务师考试报名时间为12月21至28日

关于2007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苏人办[2006]164号 各市、区人事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苏州工业园区组织人事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市各有关单位,驻苏部、省属单位:   根据省人事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关于2007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通[2006]275号)精神,现将2007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 我市2007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由市人事局和国税局、地税局共同负责。    (二) 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务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教材征订与培训工作由市注册税务师管理部门负责。    (三) 考试报名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由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人事部门和税务管理部门共同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    二、考试时间及考区设置   2007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为6月22日下午、23日和24日全天,共两天半时间。苏州市区设立考点。    三、报考条件    (一) 根据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人发[1996]116号《关于印发的通知》、人发[1999]4号《关于印发的通知》以及有关规定,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按以下要求掌握:    1、 凡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全部科目的考试:    (1) 取得非经济类、法学类大专学历,从事税务相关工作(即指从事经济、法律工作,具体包括从事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等工作。下同)满8年者。    (2) 取得经济类、法学类大专学历,或取得非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税务相关工作满6年者。    (3) 取得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学历,或取得非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学历,从事税务相关工作满4年者。    (4) 取得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学历,或取得非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从事税务相关工作满2年者。    (5) 取得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从事税务相关工作满1年者。    (6) 取得经济类、法学类博士学位。    (7) 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了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中级专业职务或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税务代理业务满1年者。    2、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法律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税收工作满2年者,可免试《税法(一)》、《税法(二)》和《财务与会计》3个科目,只参加《税务代理实务》和《税收相关法律》2个科目的考试。    (二) 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三)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同意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107号)规定,香港、澳门居民可以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申请参加考试的香港、澳门考生,其报名条件应符合上述规定的报名条件;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从事经济、法律或税务代理工作年限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请各地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文件,同时在报名时,必须采集国籍地区信息,单独标注。    四、报名组织   (一)考试报名时间:2006年12月21日——12月28日(星期六、日休息)。苏州市区(含吴中区、相城区)报名地点设在苏州市人事考试中心(东大街288号人事考试中心一楼),联系电话:.   五个县级市的报名点由当地人事考试部门会同税务管理部门商定。    (二) 新报名参加此次考试的人员办理报名手续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及复印件(限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专业);或者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    2、 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3、 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    4、 本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2寸照片1张。    (三) 老考生在报名过程中,应注意核对档案号,以确保档案号的唯一性。老考生只需提供身份证(或军官证、工作证)以及上年度档案号的凭据(准考证或成绩通知单)并缴纳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2寸照片1张即可办理报名手续。若上年度档案号凭据因遗失等原因而不能提供者,由负责现场报名的工作人员在核实其身份后,帮其查对档案号。    五、考试科目及管理模式   2007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仍设《税法(一)》、《税法(二)》、《税务代理实务》、《税收相关法律》、《财务与会计》5个科目。考试成绩实行3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即考5个科目的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为合格;符合免试条件只考《税务代理与实务》和《税收相关法律》2个科目的须当年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    六、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一)《税务代理实务》科目试题为主观题,采用网络阅卷,在专用的答题卡上作答,请务必在考前提醒考生:   1、答题前要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答题卡首页);   2、严格按照指导语要求,根据题号标明的位置,在有效区域内作答;   3、为保证扫描质量,必须使用钢笔或签字笔(黑色)作答。   其余4科均为客观题,全部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   (二)考生应考时应须携带钢笔或签字笔(黑色)、2b铅笔、橡皮、计算器(无声、无储存编辑功能)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严禁携带资料及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座,违者按一般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考试开始后,如使用手机(开机状态)的,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各地报名时要公示此要求,考试时要严格检查。   除《税收相关法律》科目外,其余科目均配草稿纸,所用草稿纸由考点统一配发,用后收回。    七、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苏价费函[2006]184号、苏财综[2006]86号)文件精神,2007年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仍按每人每科60元(含考务费、试卷费、答题纸[卡]费等)标准收取考试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二oo六年十二月二十日

江苏2022初中级经济师考后审核公告2023年1月下旬前发布?

2022年初中级经济师考试已经结束了,资格审核是考生申请资格证书的前提,江苏要求考生考试结束后进行资格审核,下文为大家整理了需要进行详细的资格审核内容。
123 2022年中级经济师(基础知识)真题考点(11月12日下午卷)
格式:DO大小:2335.16KB 2022年中级经济师(建筑与房地产)真题试卷
格式:DO大小:743.87KB 2022年中级经济师(基础知识)真题试卷(11.12上午卷)(完整版更新中)
格式:DO大小:856.09KB根据《2022年度江苏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可知,江苏2022年初中级经济师考后要进行资格审核!将在2023年1月下旬在“江苏省人事考试网”发布初中级经济师考试审查公告!
详细内容
(一)审查对象。截至2022年度,各科成绩均达到合格线的应试人员。
(二)审查时间。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index.html)将在考后60天内发布经济师考试成绩。
届时我省将在2023年1月下旬在“江苏省人事考试网”发布初中级经济师考试审查公告,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注册时填报的手机号码畅通,以便及时接收相关提醒信息。
(三)上传补充材料。审查部门对报考资格存疑的审查对象,将告知其须在规定时限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个人办事-人才人事-江苏省人事考试报名”上传补充证明材料,逾期未上传的视为放弃审查资格。
(四)审查结果公示。省人事考试机构在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专业技术专栏公示符合发证资格的考生名单,公示期10天。
(五)陈述申辩。审查对象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审查对象如对考后资格审查处理决定存在异议,可自审查机构向审查对象发送查看审查结果短信或电话通知起7个工作日内,依法向设区市考试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陈述和申辩。主管部门复核后作出答复,联系方式见《咨询服务电话》。
(六)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查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已缴考务费用不予退还。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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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条件: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条件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2022年中级经济师(基础知识)真题考点(11月12日下午卷)
格式:DO大小:2335.16KB 2022年中级经济师(建筑与房地产)真题试卷
格式:DO大小:743.87KB 2022年中级经济师(基础知识)真题试卷(11.12上午卷)(完整版更新中)
格式:DO大小:856.09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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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泰州市事业单位2012招聘20人公告

为适应全区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优化人员结构、提高人员素质的需要,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市委办、市政府办《泰州市事业单位进人管理办法》(泰办发〔2010〕98号)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考范围和人数
  根据编制和职位空缺情况,按照从紧掌握、逐步补充的原则,今年全区招考计划总数为20人,其中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8人,差额拨款事业编制2人。具体招聘单位、职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见《高港区2012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职位计划表》)。
  二、报考条件和招考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6年8月26日至1994年8月25日期间出生);
  4.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对象
  1.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不受户籍(指社会人员,下同)或生源地(指应届毕业生,下同)限制。其他报考人员应具有泰州市区(海陵区、高港区、医药高新区)户籍或为泰州市区生源,户籍截止时间为2012年8月26日。
  2.符合政策性安置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 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父母身边无子女等),配偶或父母户籍在泰州市区的亦可报考。
  3.定向招聘选派到高港区基层服务三年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的职位,招聘对象为:聘期已满且考核合格,现仍在村(社区)任职的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及高港区选派到基层服务的高校毕业生。
  4.下列人员不得报考:2009年1月1日后新录用的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及法院聘任制书记员(含已辞职的、取消录用的);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与本人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职位。
  三、报考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考工作由泰州市高港区2012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按照公布招考事项、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与资格复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8个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公布招考事项
  招聘领导小组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分别通过指定网站及高港有线电视台等向社会公布本简章、招考职位计划等。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
  报名工作采用现场集中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相关证书原件办理报名手续,同时缴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彩色照片2张,报名费98元。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但须同时提供代报名人的身份证。
  2.报名时间
  2012年8月25日-26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
  3.报名地点
  泰州市高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港区港城路34号)人力资源市场。
  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条件,对照本简章规定,填写《泰州市高港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可在指定网站下载);工作人员根据报考人员身份证、报名表中提供的情况,对照规定条件审核后,办理报名手续。
  报考人员于2012年8月29日下午3:00-5:30到泰州市高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领取笔试准考证。
  4.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对自己填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因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招聘单位依据报考人员《报名表》中提供的情况,对照规定条件审核,办理报名手续。报名结束后集中进行资格初审,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取消其报考资格。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4)专业参照《泰州市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试行6)》。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职位专业要求有差异、但本人认为系相近专业的,可向招聘领导小组提出添加专业目录的申请,经批准后,招聘领导小组将及时公布“专业添加目录”,报考人员可按正常程序报名。专业目录添加截止时间为8月26日上午12时。
  (5)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达不到3:1开考比例的职位,经批准后,由招聘领导小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被取消职位的报名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补报名时间为:8月27日上午8∶30—9∶30。
  (6)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特困家庭的考生,可凭相关证明材料,减免报名费。
  (三)笔试
  笔试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笔试内容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必备知识,其中基层医疗卫生招聘岗位笔试内容为卫生、医疗相关知识。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笔试总分100分。
  笔试成绩在指定网站公布。
  (四)面试与资格复核
  1.面试人选确定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招录计划数的3倍,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同分跟进)。参加面试人数与职位招录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职位,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面试。
  2.资格审核
  对面试人选,由招聘领导小组在发放面试通知书时进行资格复核。届时,(1)报考人员须交验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户籍证明等;(2)按政策性安置条件报考的考生应提供相关证明;(3)留学归国人员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4)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5)考生所提供证件、证明均为原件及复印件;(6)面试费100元。对不能按上述规定提供有效证件或资格复核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3.面试组织
  面试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每个面试小组由7名考官组成。采取考官、考生双抽签的办法,确定考官分组及考生面试顺序。面试成绩为百分制,面试成绩不设合格线(形不成竞争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由主考官当场宣布。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考生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2位小数。
  根据综合成绩,按职位招录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高港人事人才网公布。体检标准按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参加体检的社会在职人员、已签订合同的应届毕业生,须在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不能提供的,取消其体检资格,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负,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职位招录计划数1∶1的比例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工作由各招考单位在招聘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精神组织实施。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七)公示
  按照招考相关政策和本《简章》的有关要求,在考试成绩及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在高港人事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的监督。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八)聘用审批
  公示结束后,由各招考单位填写《高港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审批表》(一式四份)、政审考核表(一式三份)、毕业证书复印件及相关职位所需证明材料,报区组织人社部门审批,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被聘用人员逾期不报到,视为被聘用审批后放弃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负。
  考生在聘用前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的,可从该职位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考生按招聘程序被聘用审批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职定级;考核不合格的,经区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后,解除聘用关系。
  本次聘用人员均不列入参照公务员法事业单位管理范畴。如果所在单位符合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条件并获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本次聘用的人员将分流到相同经费渠道的事业单位,如不服从安排,则终止聘用关系,本人自谋职业。
  四、纪律与监督
  招考聘用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旦发现立即取消考生的考试或聘用资格。考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简章由泰州市高港区2012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0523—86966546(泰州市高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用调配科)
  监督电话:
  0523—86966163(中共泰州市高港区纪委)
  指定网站:高港人事人才网(http://www.gaogangjob.gov.cn)
  高港政府网(http://www.gaogang.gov.cn/)
  泰州市高港区2012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二O一二年八月十三日


2014年江苏省泰州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泰州市2014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及时补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优化人员结构、提高人员素质,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事业单位10家,计划招聘12人。各单位招聘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泰州市2014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和招聘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4月14日至1996年4月18日期间出生);

4、具有各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学位;

5、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1、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报考不受户籍限制,其他人员须具有泰州市户籍。

2、符合政策性安置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 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父母身边无子女等),不受户籍限制。

3、下列人员不得应聘: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与本人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与资格初审、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加试、资格复审与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审批等八个步骤实施。部分特殊岗位的专业科目加试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向市组织人社部门提出申请及方案,经批准后,由市组织人社部门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

(一)公布招聘事项

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分别通过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泰州市人事考试网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招聘简章、招聘岗位、体检标准、专业参考目录、政策解答以及专业加试等内容均在上述网站公布。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14年4月14日09∶00—4月18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

2014年4月14日09∶00—4月19日16∶00。

缴费确认时间:

2014年4月14日09∶00—4月20日16∶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即可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后,报名方为有效。考生须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报名费为每人100元。

报名网址:泰州市人事考试网www.tzrsks.com

2、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工作由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报名期间,各招聘单位应公布咨询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回答报考人员的咨询,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和岗位所需要求,依据网上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提出初审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需报考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应注明缺失或须补充的内容。

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审核单位应及时下载留存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供面试前资格复审使用。

3、报名注意事项

(1)2014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所有信息(包括报名流程、技术要求、电子照片处理要求、网上银行缴费办法等)均在报名网站公布,供考生查询。报考人员如有疑问,还可向招聘单位及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电话咨询。

(2)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简章和相关要求,按简章和岗位要求以及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4×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3)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岗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人员笔试、面试或聘用等资格。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考生报考时,须符合《岗位表》中关于专业的要求。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相关专业范围的确定,请执行《2014年泰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类别要求有差异、但本人认为是相近专业,可向招聘单位提出申请,招聘单位在审核所学课程的基础上,对同意添加的,由其主管部门向市组织人社部门提出添加专业目录的申请。经批准后,由市组织人社部门及时在相关网站上“专业添加目录”发布,报考人员可按正常程序报名,招聘单位须及时审核。专业目录添加截止时间为4月17日16:00。凡应添加,但未在网上公开添加的专业不得作为可以报考的专业。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的不予专业添加。

(6)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市组织人社部门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可重新登录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的时间为:4月21日9∶00-12∶00。

(7)未进行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

4、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网上报名确认的报考人员要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确认的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请考生妥善保存准考证,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均需要用到)。

时间:2014年5月12日-16日。

网址:泰州市人事考试网 www.tzrsks.com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泰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0523-86891051、86896181)联系。

(三)公共科目笔试

笔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由省统一命题,笔试内容主要包括为工作岗位必备的综合知识和能力等。笔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时间定于2014年5月17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笔试成绩5月底左右在指定网站公布。

(四)专业科目加试

部分需要进行专业加试的特殊岗位,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6:1的比例确定专业科目加试人员(同分跟进),达不到6:1的按实际人数进行。需要进行专业加试的岗位详见《岗位表》。专业加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考生成绩在面试前由指定网站向考生公布。

(五)资格复审与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加试结束后,无专业科目加试的岗位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同分跟进);有专业科目加试的岗位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30%、专业科目加试成绩占40%计算合成成绩,并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同分跟进)。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

2.资格复审

对面试人选,由市组织人社部门在发放面试通知书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须交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户籍证明(不受户籍限制的除外)及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委培生、定向生、联办生还须提供委培或定向、联办单位及所在院校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等相关材料;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原件的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合成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资格复审时需缴纳面试费100元/人。

3.面试组织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由主考官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无专业科目加试的岗位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有专业加试要求的岗位,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30%、专业加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合成后的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六)体检

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根据面试成绩确定,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在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86号)执行。

参加体检的社会在职人员、已签订合同的应届毕业生,须在体检前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考有“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条件要求岗位的考生,还须同时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证明。不能提供的,取消其体检资格,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负,并从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进行组织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公务员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65号)执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从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审批

各招聘单位严格按照招聘相关政策和本《简章》的有关要求,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按职责分工报市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后在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的监督。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有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公示结束后,由招聘单位填写《泰州市市直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备案表》(一式三份),附毕业证书、体检表、考察表及岗位所需的资格证书原件,按职责分工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审批工作于2014年8月底前结束。

拟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解除。

在聘用审批阶段,因不符合政策规定被取消聘用资格或考生在领取《聘用通知书》前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的,从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考生在领取《聘用通知书》后放弃聘用的,不递补。

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定聘用合同,试用期(见习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本次聘用的人员一律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如今后所在单位符合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条件并被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聘用的人员将分流到相同经费渠道的事业单位,不服从安排的,则终止聘用关系,由本人自谋职业。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简章由泰州市委组织部、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0523-86606567(泰州市公务员局)

0523-86886261(泰州市委组织部)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23-86891051、86896181(泰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523-86886326(泰州市纪委)

指定网站: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jstzhrss.gov.cn

泰州市人事考试网 www.tzrsks.com

附:

1 、 2014年泰州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3. 2014年江苏省泰州市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xls

4 、 2014年泰州市直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审核状态更改申请表.doc

5 、 2014年泰州市直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添加申报表.doc


泰州市2023年公务员拟录用名单出来了吗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亲亲泰州市2023年公务员拟录用名单还未出来哦,预计这两天就会公示出来,您可以多看看政府公告。国家公务员,是指在各级政府机关中,行使国家行政职权,执行国家公务的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我国的国家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公务员是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事业的中坚力量,是为人民服务的人民公仆。【摘要】
泰州市2023年公务员拟录用名单出来了吗【提问】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亲亲泰州市2023年公务员拟录用名单还未出来哦,预计这两天就会公示出来,您可以多看看政府公告。国家公务员,是指在各级政府机关中,行使国家行政职权,执行国家公务的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我国的国家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公务员是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事业的中坚力量,是为人民服务的人民公仆。【回答】


2022泰州公务员资格复审时间

一、资格复审工作主体资格复审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门(单位)负责。二、资格复审人员及时间、地点1.资格复审人员根据笔试成绩,各招聘岗位(不含需专业加试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报考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详见附件1),需专业加试岗位的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另行公布。2.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时间:7月23—24日 上午8:30—12:00 下午2: 30—6:00地点:详见附件2三、资格复审须提交的材料根据《泰州市2022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交审核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2022年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其中,能够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可延迟至2022年12月31日前提供;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及所在院校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2.其他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如未就业证明材料等)。其中,国(境)外学历的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3.以第二学位证书专业报考的普通高校双学士学位考生,须提供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并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校验的第二学位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4.报考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的还须提供以下材料:(1)2022年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提供空白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无工作单位的证明材料;(2)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0年和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档案托管证明,空白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无工作单位的证明材料;(3)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须提供省或国家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4)退役后1年内的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须提供应征入伍服役及退役相关证明材料。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和材料原件的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报考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成绩


泰州市公务员拟录用名单

泰州市公务员拟录用名单:登录人事考试网查看。关于公务员的介绍如下:公务员(Civil servants),全称为国家公务员,是各国负责统筹管理经济社会秩序和国家公共资源,维护国家法律规定,贯彻执行相关义务的公职人员。在中国,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公务员职位按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国务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对于其职位特殊性,需单独管理的,可增设其他职位类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8年5月21日发布的《2016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截至2016年底,全国共有公务员719万人。2019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2020年3月3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发布《公务员范围规定》和《公务员职务、职级与级别管理办法》,明确了公务员的具体范围和职务、职级、级别的管理规定。

泰州市公务员进面名单

泰州市公务员进面名单为严希阳,周思洁,潘林等。1、公务员面试的流程:报到抽签;候考;进入考场;面试开始;退场;计分公布成绩;面试结束。2、公务员面试是一种经过组织者精心设计,在特定场景下,以考官对考生的面对面交谈与观察为主要手段,由表及里测评考生的知识、能力、道德等有关素质的一种考试。3、公务员面试内容分为若干测评要素,主要包括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自我情绪控制、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和专业能力。公务员面试的自我评估:1、知识结构,是指一个人掌握的知识类型、知识框架以及形成框架的各类学识的比重。2、能力结构,对于一个没有很多社会经验的人来说,自信心强的人往往过高评价自己,而自信心差的人又往往过低评价自己,要公正客观。3、心理特征个性是决定每个人心理和行为的普遍性和差异性的那些特征和倾向的较稳定的有机组合,个性心理特征主要包括气质和性格两个方面。4、职业适应性和职业价值观评价自己的职业适应性,要考虑自己的兴趣、特长和价值观等,如果要得到一个比较科学的评价,最好借助于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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