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前,日本第一个被判无期徒刑,后改死刑的未成年人,如今怎样?
未成年一直都是各国都相对于关注的一个话题,由于未成年的思想,身体都在一个发育期,因此立下了许多未成年保护法,然而这些保护法,却成了未成年犯罪的“保护法”,日本的一个恶魔就利用“保护法”险些逃脱了制裁。1999年4月18日,日本警方抓捕了刚满18岁的福田孝行(日本20岁算成年),根据福田孝行交代,他在4月份见到了年轻的妈妈本村弥生,他一直在跟踪她,等摸清了她跟他丈夫的作息时间后,他就实施作案。4月14日,福田孝行伪装成检查排水管工人,以检查水管为由顺利了进入到本村弥生家中,他一进去就将她压在身下,试图侵犯,但遭到本村弥生激烈反抗,被抓伤的福田孝行被激怒了,他就掐住了她的脖子,导致她窒息而死。为了防止她苏醒,他用准备好的胶带贴住了她的口鼻,并对死者做出的亵渎行为,当时11月大的婴儿一直在旁边哭泣,福田孝行怕哭声引来邻居而坏了他的好事,就将哭闹不止的小孩杀害。在第一次诉讼上,本村弥生的丈夫本村洋先生带着妻子和孩子遗照上了法庭,福田孝行对他鞠躬说:“真是对不起,我做了无法宽恕的事”。这句“对不起”让法官认定犯人有了悔改的意思,这一次诉讼,福田孝行被判无期(日本没有无期,最多七年)。福田孝行的家属听到无期徒刑之后,露出了一个满意的表情,只是关押七八年,如果表现良好,还能提前出狱,担任本村洋先生的检察官吉田,十分不甘,他自己也有一个年幼的女儿,他无法想象是一个怎样的恶魔可以对11月大的小孩下手。在吉田跟本村洋的对话当中有这么一句:“我绝不容许这样的结果,就算是我的上司持反对意见,我也要控诉到底,就算失败一百次我也要试一百零一次,本村先生让我们一起为推动司法改革而奋战吧!”两人各自行动,本村洋接受了日本媒体的采访,他的呼声让日本民众高度注意此事,日本首相也重新修改了一些宪法,吉田检察官当准备好了之后,2002年3月14日,又一次提出诉讼,二审被驳回。吉田不甘心,继续上诉,从一审打到二审再继续打到三审,两人孤军奋战,而福田孝行的辩护团是由国家提供的,一开始从两位变成了二十一位,在2008年辩护当中,福田孝行的辩护团竟然声称福田孝行只是精神上有点问题,他们推翻了之前全部证词。在吉田力争下,福田孝行被判死刑,本该被判死刑的他,却在2012年,三审当中认为二审有重大失误,继续改判无期,2016年,吉田再度上诉,至今未果,在这次长达20年的诉讼当中,吉田和本村洋都精疲力尽,但两人的使命并没有就此结束。本村洋甚至险些放弃,他曾说:“如果法律存在的意义是为了保护犯人,那不如由我杀了他”,在这次“世纪对决”当中吉田和本村洋都没有被击垮,他们还会继续下去,当100次没有成功,那就上诉101次。
日本首个被判死刑的未成年,举国上下要求执行,后来怎样?
2019年大连一名10岁小女孩被13岁的男孩蔡某某残忍杀害后抛尸,但是因为其距离《刑法》规定的最低刑事责任年龄相差不到3个月,所以依法不追究蔡某某的刑事责任,于是杀害了一条人命的蔡某某就这样逍遥法外,而那小女孩的父母一辈子都要生活在失去女儿的痛苦之中,并且不能为自己的女儿报仇。不止我国,近几年来未成年人犯罪的概率确实是处于上升阶段,但是因为他们年龄的缘故,并不能对他们做出任何惩罚。不过20年前的日本,有一个未成年人奸杀了成年女性,并且残忍杀害了她的孩子,被判了无期徒刑,因为舆论二审被判处死刑的时候,又被推翻,现在凶手仍然被关在监狱里。事情发生在1999年4月14日,这天下午本村弥生照例在哄着自己一岁的女儿入睡,但是突然有人敲门,说是检查排水管的工人,本村弥生虽然很疑惑,但还是开了门,结果她就被压在身下。本村弥生意识到不对之后就开始反抗,虽然她是成年女性,但还是抵不过一个男性的力量,而且她还被掐住了脖子,之后就渐渐失去了力气窒息而死。行凶的人就是福田孝行,他见到本村弥生死亡之后,就开始侮辱她的尸体,这时候本村弥生的女儿醒了过来,或许会发现情况不对,她开始哭喊,福田孝行害怕她的声音会招来周围邻居,于是就先是把孩子扔到了地板上,然后再用绳子勒死了她。之后又继续进行对本村弥生尸体的侮辱。下午七点,本村洋下班了,他呼喊着告诉妻子回来了,但是却没有听到妻子的回应,屋子的大门也是开着的,本村洋马上进屋查看,他见到的只有妻子半裸的尸体和被塑胶袋包裹着失去呼吸的一岁女儿。本村洋崩溃了,他平时为人和善,根本没有和谁结仇,为什么有人要杀他的妻子和女儿?报警后的第四天,福田孝行被抓捕,但是他才18岁,日本法定成年是20岁,所以他只被判了无期徒刑(日本没有无期,最多就是七年,若是狱中表现良好还会得到减刑),最令人气愤的是,在听到这个宣判结果后,当时被告的辩护律师,竟然在对着旁听席的被害家属,比了一个“胜利”的手势。后来本村洋在判决之后召开了记者招待会,他说:“如果司法保护的是加害人的权益,那么不如现在就把犯人放出来,让我亲手杀了他。”为本村洋辩护的律师吉田检察官自己也有一个年幼的女儿,他对于这样的判决特别气愤,所以他告诉本村洋,他要上诉,就算是失败100次,他也要尝试第101次。然而就在他们上诉期间,被告知曾经福田孝行在狱中写了几封信寄给外面的友人,欣赏充满了侮辱被害人及其家属的言论:“不过就是一只公狗走在路上,碰巧遇到一只可爱的母狗,公狗自然而然的就骑上去了……这样也有罪吗?!”另外还有藐视司法的句子:“这世界终究是由恶人获胜的!7、8年之后,等我出狱时,你们要举办盛大的party欢迎我啊!”可见福田孝行丝毫没有悔过,甚至不觉得自己有错。2002年二审的时候吉田检察官要求判决福田孝行死刑,但是被法院驳回了请求,本村洋和吉田并没有放弃,他们一直在上诉,就在2008年4月,福田孝行终于被判死刑,但是全案仍然在上诉最高法院,本村洋没有任何“胜利”的喜悦。因为福田孝行的辩护团提出了上诉,2012年2月20日,法院否决了辩护团的上诉,维持死刑判决,同年12月,辩护团认为死刑判决有重大失误,并且他们推翻了之前为福田孝行的辩护言论,直言福田孝行有精神疾病,请求再审。于是2016年的时候,福田孝行依然被关在广岛拘留所里,本村洋和吉田也没有放弃自己的“使命”,他们还在继续上诉,但是直到现在还没有结果。若是真的有灵魂的存在,只希望有罪的人都能得到他们该有的惩罚。
世界上最危险的小孩
第一个孩子叫玛丽·弗洛拉·贝尔她是上世纪60年代英国臭名昭著的少年杀人犯。1967年,10岁的弗洛拉杀害了年仅4岁的马丁·布朗,同时还到处宣扬自己杀人的经过。由于年龄太小,人们都以为她只是在开玩笑。直到第二年7月31日,弗洛拉在同一地点以同样残忍的手法将3岁的布莱恩·豪杀害,她才被警方逮捕。第二个孩子叫史密斯·埃里克1993年,只有13岁的埃里克将一名4岁男孩骗到一偏僻公园里。在那里,埃里克对男孩进行了霸凌,同时还掐住男孩脖子导致其昏迷,并用石头对着男孩头部一顿猛砸。最终,男孩在送医时不治身亡。即便埃里克对男孩的死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由于年龄限制,他只被判处了9年有期徒刑。第三个孩子叫保罗·亨利·金格里奇他的遭遇说起来也是让人痛心。亨利长年受到继父的欺压,在14岁那年,由于不堪忍受,便相约和朋友一起离家出走。结果被继父发现,亨利又遭到了一顿毒打。而近乎绝望的亨利最终崩溃,拿起家里的手枪,对准继父连开数枪。因为事出有因,再加上亨利年纪太小,他最终逃脱了法律的制裁。
世界上最危险的小孩?
罪行让人头皮发麻!我就是霸服cdl2019-11-04 2096人看过提到孩子,大多数人脑海中都是一个天真烂漫的形象,绝对是不会联想到孩子身上去的,人们尽可能的用一些美好的词来形容小孩。实际上,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在历史中从来不缺一些邪恶的小孩,这些人生来便坏透了,有人甚至怀疑他们是不是来自地狱的。方法/步骤酒鬼蔷薇圣斗事件(神户儿童连续杀害事件)是1997年在日本兵库县神户市须磨区所发生的连续杀人事件。在此事件中共有2人死亡,3人重伤,被杀害者皆为小学生,犯人的行为血腥残忍,进行包括分尸、破坏尸体、寄送挑战信等凶残犯行,最后逮捕的凶手竟是一名仅14岁的少年东真一郎。第二个名为保罗,根据案件记载,他在一天的课程结束之后,因为心情不好,打算和朋友离家出走。他们刚刚付诸行动的时候,便被其朋友的父亲发现,这个父亲当然是劝阻他们,保罗毫不犹豫的拿出了枪将他朋友父亲直接击毙,等待他的是三十年的刑期。第三个菲利普斯,典型的心理疾病,在他十四岁那年,打篮球的时候无意中碰倒了一个小女孩,女孩的正常反应便是不停的大哭,菲利普斯直接将其活活打死,给出的理由便是这个孩子让他非常的心烦,他的结局是终身监禁。最后一个艾琳,16岁的艾琳因为母亲阻止她跟现男朋友交往,于是伙同男友将自己一家杀害,包括母亲、父亲和自己13岁的弟弟,父亲因为救护车及时赶到保住了命,最后伟大的父亲还是选择原谅自己的孩子,并且定期去监狱探望她。
第一个被判死刑的未成年人,奸杀年轻母亲勒死女婴,你有何看法?
这个男子就是恶魔,心理已经畸形,已经不能称为人,为他辩护的20位律师可笑之极,就是一群无赖律师,已经没有了自己的底线。这些律师辩护的说出的这些荒唐至极的理由是如何说服他们自己,如果让他们的家人去体验一下这种痛苦,那么是否能够理直气壮的说出这样荒唐无赖的理由。1999年日本“世纪案例”,这是至1966年有记录以来,日本第1个未成年人被判死刑案例。日本男子福田孝行杀死年轻母亲,勒死女婴,被判死刑。据说福田孝行至今都还没有被执行死刑,还好好的活着。1999年4月14日,18岁的日本男子福田孝行,伪装成检查排水管的工人,进入到本村洋家中。但是本村洋家中就只有他的妻子本村弥生和11月大的女儿,福田孝行关上门之后就抱住了本村弥生,本村弥生强烈的反抗,福田孝行杀死了本村弥生和她的女儿。在福田孝行被抓之后,他承认自己的罪行,不过由于他还是未成年人(日本20岁才算成年),未来有无限的可能,而且他在法庭上也有道歉,所以在2000年一审判处的时候无期徒刑(在日本实际上关到七八年就可以出狱)。当时还对被害者的家属比了一个胜利的手势。不知悔改的福田孝行这样的判决让本村洋非常的愤怒,检察官吉田为本村洋四处的收集证据。有很多人也站出来支持本村洋,通过不断努力,找到了福田孝行寄给朋友的书信。在这些信里,福田孝行让自己的朋友准备好派对,等他出来过不了七八年他就能够出来了。他也觉得自己没有罪,他的行为都是正常的。检察官吉田和本村洋收集到的这些证据终于让福田孝行被判死刑。可是让我们想到的是,竟然有20多位律师担任起了福田孝行的辩护团,他们的目的就是要阻止福田孝行死刑。20位律师可笑的辩护:1、福田孝行渴望母爱,因为他的母亲是自杀身亡的,所以他才会去拥抱本村弥生,无意间才让本村弥生窒息。2、福田孝行对自己的行为是想要救活本村弥生,她觉得这样会让本村弥生起死回生。3、对于11个月的婴儿的死,这些律师辩护福田孝行只是为了给这个婴儿打上一个漂亮的蝴蝶结而已。这样的辩护实在是令人气愤,福田孝行铺在信中,已经承认了他的行为,这就是有预谋的,而且没有一点悔改之心。可是没想到这些20名律师竟然睁口说瞎话,视法律为何物?这么多年的法律真的是白学了。这样的已经不能称为人,对生命的冷漠,放出社会,只会继续危害社会,没有任何的悔改之心,只会为所欲为,还会干出更恐怖的事情。有很多人觉得未成年还是一个孩子,只要好好教导他们教育他们,他们一定能够回头,他们的未来还有无限的光明。“他只是个孩子”,现在未成年的年龄却成了保护伞,让这些未成年人觉得犯了罪也无所谓,他们不会受到多大惩罚。难道这些未成年人真的不懂事吗?其实他们非常的清楚,也明白自己在做什么。可是就是仗着未成年人的身份为所欲为,就应该让他们为自己所做的行为付出应有的惩罚。才能让未成年人受到警示,知道他们犯罪也要受到处罚,未成年不是保护伞。很多家长就喜欢在孩子犯错之后说“他只是个孩子”,什么都不懂,作为一个大人,怎么能够这么责备孩子,就是有这些熊父母,把这些孩子都宠成了熊孩子,让他们天不怕地不怕,也有些就是家庭的缺失,从小得不到关爱,最后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也害了多少家庭。
学习有什么用?
《学习有啥用?》 好多时候,我们都会困惑着,读书、学习到底为了什么呢?我们学习真的有用吗?难道我们上学就是为了考大学吗?考大学又是为了什么?大多时候,我们都是为了实用,为了眼前的工作而去读书、学习,带上了强烈的功利色彩,学习与读书也就成了沉重的负担。 一、一个人的前途命运,归根结底,取决于他所具备的能力。能力,是赢得一切的资本。而这个能力,需要不断的学习与总结才能获得。不同的学习态度决定了不同的人生。任何一个想要拓宽自己生存空间的人,都必须学习。不学习的根源:1、缺乏上进心。认为干好干坏一个样。 2、腐败的用人制度的恶果。任人唯亲,任人唯金。形成恶性循环。 3、社会丑恶现象的影响。物欲横流、权欲横流扭曲了人们的灵魂,扭曲了人们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4、盲目地高估自己,自高自大、自狂自傲,总以为自己无须再学。以至常常对社会失望,产生怀才不遇的感觉,从而破罐破摔虚度人生。 5、你不可能改变这个社会,也不可能去阻止他人的进步,唯一能够改变的是你自己。而改变的途径只有一个,那就是学习。通过学习,改变自己的目光短浅,改变自己的夜郎自大,改变自己的目空一切,改变自己的无知与无能,改变自己庸俗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人生在世,谁都想有所建树。然而,有的人成功了,而有的人却失败了。人与人的差距在哪里?究其原因,其实很简单。人的能力决定成败。能力的差异决定着命运的差异。谁的能力强,谁就能拥有更为有利的生存空间和发展机遇。人的能力是由人的自身素质决定的,自身素质又是由学习决定的。学习上的差异是人与人之间最本质的差异。不同的学习态度造就了不同的人生。如果你想获得机遇,改变自己的人生,那就必须加强学习。 二、上学,实际上就是为了不断地挖掘自身潜能,更好更快更高地实现自我价值。“一粒橡树的种子,只要它是一粒有生命的种子,它就有成为一棵参天大树的可能。”但人的价值却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在后天逐步挖掘、培养和锻炼才实现的。 人的自身的潜能,与生俱来但并不为人所知,就像地底下的黄金,被厚厚地泥土、岩石和冰雪所覆盖,需要一层层地探索和开发。上学,就是开发的初期和最快捷的途径。上学就是为了学会学习,学会学习就是为了开发自己,完善自己,最终达到实现自我价值的目的。 有个同学曾问:“学三角函数将来会有什么用?”“背诵朱自清的《荷塘月色》将来能有什么用?”的确,这些课堂上传授的知识,将来可能毫无用处。也就是说,如果我们只是关注到学习知识这一点,那我们现在的学习可能是没有价值的。但我们是否想过,如果我们连学习一些最基本的科学常识都能愁得头痛,连背一篇语言和意境俱佳的散文都感到无能为力,那我们将来还能有什么作为呢?我们将来怎样面对复杂的社会竞争呢?我们将怎样吸收信息、利用信息和自我更新呢? 上学读书,表面上看来是在耗尽时日地学习一些系统而又复杂的基础知识,但我们在掌握这些知识系统的同时,也通过大量地听课、背诵,掌握了学习这些知识的方法,比如,观察、记忆、想象等;通过反复地练习、复习、测验,培养了自己吸收信息、加工信息、利用信息和建构自己知识库的基本能力;同时我们也在年复一年、日复一日的上课、作业、考试中锤炼了自己的意志,磨练了自己的性格,学会了时间管理,学会了自我控制,养成了良好的学习工作习惯,挖掘了自己与生俱来、能够驰骋于社会疆场的无尽潜力。 现在的学习内容,不仅是构建我们未来知识结构的基础,而且是培养我们学习和自我能力更新的凭借,同时也是培养我们非智力因素的最佳机会。我们可以把学习比喻成检阅我们将来吸收和利用信息的演习,也可以比喻运动会比赛前的场地训练,现在的学习就是登山运动员在攀登珠峰之前的攀岩训练与行囊准备。 三、有人问过这样一个问题:一位司机驾驶汽车到了加油站,他最想干什么?有人回答是“加油”,有人回答是“上厕所”,也有人说“可能是想买东西或者休息一会儿”。然而司机们的回答大多是:“加足汽油,尽快赶路。”很简单,进加油站就是为了加油赶路,因为司机心中有一个追求的目标。同样,我们上学不是为了好玩,也不是只为了学习,而是要为我们人生的目标加足油,快赶路。 只有学习,才能够不断地改变自己,提高自己,完善自己。在你青春年少,吸收能力很强,还不需要跻身于社会为他人做贡献的时候,就应该好好地利用学校,利用课堂,利用课本,利用老师,也利用好你自己,来系统地挖掘自己,充实自己,完善自己,来提高自己吸收外界能量的能力,来锤炼自己的人格和品质。上大学,并不是目的,上大学,只是为了能更深地挖掘自己,更好地充实自己,为踏入社会进一步做好准备。 把学习比喻为给人生“充电”,很贴切。人的生命需要能量,人的一生需要不断地“充电”,“电量”愈高,你的价值愈大;“电量”愈低,你的价值愈小;如果不能“充电”了,那就意味着你要被时代和社会所抛弃。这“充电”的能力和蓄电的系统就是在学校里培养和完成的。学校,就是制造“电瓶”的工厂。高中的三年学习,决定了你这只“电瓶”的质量,决定了你的“充电”速度和“蓄电”的容量。 珍惜自己的生命,首先应当珍惜自己最初的学习时代。同学们,请利用好上学的时间,先学会给自己充电,看看你这只“电瓶”到底能有多大的容量,能有多高的质量。 “一心向着目标前进的人,整个世界都会为他让路。”,明白了你的目标在哪里,你就不会感到“加油站”里的无聊,你就会知道在那里应该做些什么之后尽快赶路的。
“学习”这个词的具体来历?
在中国,学习这一词,是把“学”和“习”复合而组成的词。最先把这两个字联在一起讲的是孔子。孔子说:“学而时习之,不亦说(yuè)乎?”①意思是,学了之后及时、经常地进行温习和实习,不是一件很愉快的事情吗?很明显,学习这一复合名词,就是出自孔子的这一名言。按照孔子和其他中国古代教育家的看法,“学”就是闻、见,是获得知识、技能,主要是指接受感性知识与书本知识,有时还包括思的含义在内。“习”是巩固知识、技能,一般有三种含义:温习、实习、练习,有时还包括行的含义在内。“学”偏重于思想意识的理论领域,“习”偏重于行动实习的实践方面。学习就是获得知识,形成技能,培养聪明才智的过程。实质上就是学、思、习、行的总称。
[编辑本段]一、学习是个体生存的必要手段
动物和人的生活都离不开学习。学习是动物和人与环境保持平衡、维持生存和发展所必需的条件,也是适应环境的手段。
动物要在后天环境中求得生存和种群延续,首先要依靠先天遗传的种群本能行为,但这种先天本能只能适应相对固定或变化较小而缓慢的外界环境。
动物和人为了生存下去,还必须通过学习获得个体经验。这种后天习得行为经验可适应相对迅速的变化,与先天本能相比,其意义显然要重要得多。譬如,一只小羊羔通过不断地向羊妈妈学习,知道了哪里可以寻找到丰富的食物,知道了怎样躲避狼的追捕。如果小羊不学习,就不能适应不断变化的外界环境,也就无法生存下去。
然而,学习对个体生活的作用和重要性的程度,在各种动物之间的差异很大。越高等的动物,生活的方式越复杂,本能行为的作用也越小,学习的重要性就越大。在低等动物中,习得的行为很少,获得的速度也很慢,学习对其生活可以说不起什么作用。例如原生动物刚出生不久,其一生中的大部分动作就已出现了,后天所需要的反应也已大都具备。它们学习的能力很低,保持经验的时间也很短,因而学习的结果对它们生活的作用是很小的。
人是最高等的动物,生活方式极为复杂,固定不变的本能行为最少。人类行为的绝大部分是后天习得的,学习的能力以及学习在人类个体生活中的作用也就必然是最大的。人类婴儿与初生的动物相比,相对来说,独立能力低,天生的适应能力也低。可以说,离开父母的养育,婴儿是无法生存下去的。但是人类却有动物不可比拟的学习能力,可以迅速而广泛地通过学习适应环境。如,种植谷物,获取粮食,靠的是学习;战胜毒蛇猛兽等天敌,对付可怕的瘟疫,以免于被消灭,靠的也是学习。总起来看,人和自然界的其它动物如狮子、老虎甚至麻雀相比,很多方面都处于劣势,人能够成为万物之灵,靠的是学习。国外有句名言,叫做“不学习就灭亡”。197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教育发展委员会发表著名的研究报告,题为《学会生存》,就把学习同生存直接联系在一起,可见学习对人类生存的重要性。
我国著名心理学家潘菽对人类的学习下了这样的定义:人的学习是在社会实践中,以语言为中介,自觉地、积极主动地掌握社会和个体的经验的过程。这个定义说明,人类的学习需要个人的自觉行动,积极参与,主动获取;吸收的内容可以是知识,可以是技能,也可以是智慧;学习的范围既可以是整个社会,也可以是某个个体。你如果不自觉、不主动、不积极,你就不会产生学习的行为。从某种意义上说,你到学校注了册,并不意味着你进入了学校的学习。
[编辑本段]二、学习可以促进人的成熟
随着年龄的增长,人的生理和心理会逐渐成熟。但成熟并不是完全脱离环境和学习影响的纯自然过程。学习对成熟的影响作用,首先得到了动物心理研究的支持。
近二三十年以来,许多心理学家的实验研究发现,动物,尤其是初生动物的环境丰富程度,可以影响动物感官的发育和成熟,也会影响大脑的重量、结构和化学成分,从而影响智慧的发展。
克雷奇(D.Krech,1966)将幼鼠分成三组:对第一组给予丰富刺激,使它们的反应越来越复杂;让第二组在笼中过着通常的生活;第三组与环境刺激完全隔离。80天之后对三组幼鼠进行解剖比较分析。结果发现,在大脑皮层的重量和密度方面,第一组最优,第三组最差;在与神经冲动的传递密切相关的乙酰胆碱酯酶方面,三个组也呈现重大差异,第一组含量最丰富,第二组次之,第三组含量最少。
罗森茨韦格(M.R.Rosenzweig,1972)也发现,接受丰富多变的环境刺激和适当学习训练的一组幼鼠与另一组在环境单调贫乏而又缺乏学习训练的幼鼠相比,在4-10周中,前者大脑皮层的重量与厚度增加,神经胶质细胞数量增多,神经突触增大或增多,乙酰胆碱酯酶含量更丰富且活动提高,核糖核酸和脱氧核糖核酸的比率也有所改善。
关于人类学习对成熟的促进影响,瑞士著名儿童心理学家皮亚杰(J Piaget.1969)认为,必须通过技能的练习来促进儿童的成熟。他还说:“儿童年龄渐长,自然及社会环境影响的重要性将随之增加。”
怀特关于对初生婴儿眼手协调的动作训练的实验研究说明了学习和训练对成熟的促进作用。怀特发现,经过训练的婴儿,平均在3.5月时便能举手抓取到面前的物体,其眼手协调的程度相当于未经训练的5个月的婴儿的水平。这就说明了学习、训练对成熟的促进作用,学习促进了潜能的表现和能力的提高。
有的学者研究表明,在婴儿出生后的四五年里,除了营养条件外,缺乏适当的学习训练或教育不当,也会给脑的发展带来不利的影响。
有人研究聋哑人死后的大脑皮层,发现控制视听器官的部位趋于萎缩;对先天盲人复明后进行测验,发现他们眼运动不规则,难以集中注意于一点,不能精确地区分圆形和正方形。印度狼孩卡玛拉回到人类社会时虽然大约已七八岁了,但智力水平仅相当于6个月的婴儿;她死时大约16岁,可能只相当于三四岁幼儿的智力水平。
所有这些研究与事实说明,早期的学习、训练以及相应的文化环境,对人的感觉器官和大脑等机体功能的发展是有着一定影响的。
据此,对儿童的帮助,要以其成熟程度为依据,又绝不能等待成熟。应该在合适的“生长点”上将恰当的学习内容、合理的训练方法和教育方式结合运用,促进其生理和心理的成熟。
[编辑本段]三、学习可以提高人的素质
学习可以提高人的文化修养。人类在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创造了大量的物质文化与精神文化。特别是精神文化,如文学、艺术、教育、科学等方面的成果尤其需要我们通过学习去获得,以提高自己的文化素养。缺乏一定文化素养的人不能算做真正健全的人,现代社会的新型人才必须是具有较高文化素养的人。
学习可以优化人的心理素质。一个现代社会的新型人才,应该具备诸多方面的良好心理素质,如高尚的品德,超凡的气质,敬业的精神,目标专一的性格,以及坚忍不拔的意志,等等。这些都可以通过学习来达到。正如萨克雷所言:“读书能够开导灵魂,提高和强化人格,激发人们的美好志向,读书能够增长才智和陶冶心灵。”
[编辑本段]四、学习是文明延续和发展的桥梁和纽带
美国著名民族学家,原始社会历史学家摩尔根认为,人类社会的历史可概括为三个时代,即蒙昧时代,野蛮时代和文明时代。在蒙昧时代,人类世代相沿地生活在热带或亚热带的森林中,以野生果实、植物根茎为食,还有少部分栖居在树上。随着地壳的变化,气候的改变,人类不得不从树上移居地面,学会了食用鱼类、使用火、打制石器、使用弓箭、磨制石器等生存的本领,世代相袭。到了野蛮时代,人类又学会了制陶术、动物的驯养繁殖和植物的种植。这一时代的后期,还学会了铁矿的冶炼,并发明了文字,从而使人类历史过渡到文明时代。
由此看来,人类文明的延续和发展,就如同一场规模宏大而旷日持久的接力赛:前代人通过劳动和生活获得维持生存和发展的经验,不断总结,不断积累,不断提高,形成知识和技能,传给后人;后辈人在学习前人经验的基础上,进行进一步丰富和提高,以适应时代与环境的变迁。如此代代传递,便形成了一部人类文明延续发展的历史。
显而易见,野蛮时代的人类如果不世代相袭地向先辈学习使用火,就只能像自己的祖先一样过着茹毛饮血的生活;文明时代的人类如果不世代相袭地向先辈学习畜牧业和农业,也只能像自己的远祖一样靠现成的天然产物为食。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由于人类文明在一定意义上存在加速发展的趋势,所以学习活动对人类社会的作用更加明显。
十八世纪的技术革命以蒸汽机的出现为标志。那时,格里沃斯、纽科门、瓦特等革新能手,通过学习,掌握物理学、机械学等知识,设计、制造、试验,最终发明了蒸汽机。十九世纪的技术革命是以电力为标志。而这一新生产力的创造是无数人学习、创造的结晶。德国赫兹发现电生磁,法拉第发现磁生电,建立电磁感应定律,麦克斯韦又建立电磁理论、麦克斯韦方程,西门子发明发电机,德普勒研制出高压输电技术,等等,从而促使人类进入电力时代。本世纪以电子计算机、原子能、空间技术为标志的新技术革命,又一次证明学习的巨大促进力。在这个信息时代,我们只要考虑一下这个事实:以极便宜的价格买到性能优良的个人电脑,自由地在网上漫游,不出门而立知天下事。就不能不惊诧于科学技术给现实生活带来的巨大变化,不能不心悦诚服地承认学习对我们人类的文明与进步的重要作用。
给分!!!!!O(∩_∩)O哈!
日本未成年杀人罪怎么判?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未成年的具体年龄分为三种不同的情况。 第一种情况,不满14周岁的人,一律不负刑事责任。也就是说不满14周岁的所实施的任何行为,都不构成犯罪; 第二种情况,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八种罪(具体包括故意、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三种情况,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 如果是已满14周岁并具有辨认控制能力,并且涉嫌故意罪,那么根据《刑法》第232条的规定,处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日本未成年杀人怎么判刑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只有十四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在犯了故意杀人罪时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而且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具体判多少年还要视犯罪情节而定。另外还需要注意的是,未成年人犯罪,即使情节特别严重,但是也是不能判处死刑的。《刑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杀人犯罪多少年不追究
杀人犯罪多少年不追究法律分析:一般经过二十年不追诉,但二十年后认为必须追诉并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后予以追诉;并且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二十年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根据《刑法》第八十八条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命案二十年后不追究吗
杀人案件,追诉时效是20年。如果一开始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20年后一般不再追究刑事责任;但情节特别重,有必要追究的,可层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后追诉。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故意杀人20年后还会追究刑事责任吗1、可以追究的,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而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2、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八条【追诉期限的延长】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二、故意杀人罪与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区别是什么1、关于以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危险方法杀人案件的定性,我国刑法理论一直认为,凡是以放火等危害公共安全的方法故意杀人的,不能认定为故意杀人罪,只能认定为放火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2、事实上,以放火、爆炸等危害公共安全的方法故意杀人时,其行为不仅符合放火、爆炸等罪的构成要件,而且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可谓想象竞合犯;而无论从性质上、还是从法定刑上看,故意杀人罪都重于放火、爆炸等罪,故将上述行为认定为故意杀人罪,才符合想象竞合犯的处理原则;3、如果将以放火、爆炸等危害公共安全的方法故意杀人的案件认定为放火、爆炸等罪,在未造成严重后果时,会导致罪刑不协调。反之,将以放火、爆炸等危险方法故意杀人的行为认定为故意杀人罪,则有利于做到罪刑相适应。将故意以危险方法杀人的案件认定为危害公共安全罪,也不利于区分故意杀人罪与放火等罪的区别。反之,将以危险方法杀人的行为认定为故意杀人罪,则不致造成定性上的困难;此外,将以危险方法杀人的行为认定为故意杀人罪,还有利于统一对结果加重犯的认识与处理,有利于将来削减死刑条款;4、一般犯罪的追诉期是五年,追诉期过后,公诉机关可以向法院起诉,但是法院并不能保证其胜诉。故意杀人罪的犯罪分子如果犯罪情节轻微的,法院可以不对其处无期徒刑或者是死刑,如果是故意杀人未遂的,此时可以按照故意杀人既遂从轻或者是减轻处罚。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第八十八条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第八十九条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福田孝行杀人案的案件结果
世纪辩护团律师的结论是:被告并非故意强奸杀人而是伤害致死。检察官那方因为想让被告被处死刑,所以把被告塑造成十恶不赦的形象。还好,检方提供福田被告寄给友人的信件做为证据。对照一审跟二审法官认为「被告未来仍然有无限的可能性以及被告已经有悔改之意的说词」与福田被告查出信件的内容,无疑是一大讽刺。【本村洋】虽没有庞大律师团助阵,却不是孤军奋战,2008年4月22日高院开庭,4千位日本民众齐聚替本村加油打气。 同日,法官对被告一方的辩护主张全面否定,宣判福田被告因恶行重大处以死刑。福田终于被判死刑,但全案仍在上诉最高法院。但【本村洋】说,「我会把判决书带到墓前让妻女知道」。距离命案发生时已经经过九年的岁月。死刑宣判后的记者会上,本村先生并没有任何"胜利"的喜悦。2002年审下了无期徒刑的判决时,本村先生曾经这样说过:「死刑的意义在于,让一个犯了杀人罪的犯人,诚实的面对自己犯下的错误,打从心里反省自己的误行, 决心将自己剩余的人生用来赎罪并对社会做有意义的奉献。一个本来十恶不赦的坏蛋,最后可能会脱胎换骨变成真诚努力的善人。可是,国家社会却 要夺去这位,已经重生的"善人"的性命。很残忍,很冷酷,是不是?是的!无情的夺取他人宝贵的生命的确是很残忍的一件事。相对的,这个时候犯人才会真切的体会到,被自己残忍杀害的人,他们的生命也是这样的无价。死刑存在的意义不是报复手段,而是让犯人可以诚实面对自己所犯的恶行的方式。」本村先生七年前的主张,现在在福田身上应验。一、二审判无期徒刑时,福田本身也很清楚,大概七、八年之后就可以假释出狱。在写给友人的信件当中,充满了侮辱被害人以及其家属的言论,其中还有藐视司法的部分:「这世界终究是由恶人获胜的! 七、八年之后,等我出狱时,你们要举办盛大的party欢迎我啊!」。这句话完全没有感受到犯人的悔意。可是在下了死刑的判决之后,福田被告终于意识到自己犯下的罪的严重性,开始写信和遗嘱表达自己的忏悔。
福田孝行杀人案的案件背景
1999年4月14日,日本的山口县光市发生一件残忍的凶杀案。当时23岁的本村 洋先生于晚间七点左右下班返家,发现大门没有锁。进了家门之后,四处不见妻子【本村弥生】 跟11个月大的女儿【夕夏】的踪影。家里一片凌乱,不安的本村洋先生开始在不算大的家里找寻妻女的踪迹。最后,在收纳棉被的柜子里面,发现妻子半裸而且已经变僵硬的尸体。本村洋先生马上报警,警察抵达之后,在收纳柜最上层的地方,发现用塑料袋包着,当时才11个月大的本村夕夏的尸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