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城市治理
1980年代末以来,有关“治理”(governance)的讨论方兴未艾,是当今西方学术研究广泛使用的理论分析框架,并成为了一种显思想、主流学术,由此也相应地成为了一种“时髦的词语”。正由于这种时髦,也就出现了滥用,而在中文文献中,这种现象似乎更为严重。这与我们固有的对“政府”、“管理”等词的认识及相应的思维定式有关,而在接受外来思想时过分的实用主义(或更多的是功利主义)意识起了作用,总想把别人说的概念与某一种现象联系起来,以便于进一步使用。在城市规划领域中出现了两种最典型的误读,一是将治理读解为是政府的一种管理方式,二是将治理读成了是对公众参与的强调。确实,治理这个概念与这两方面都有关系,但却不是仅指其中的任何一个,也不是这两者的简单加和。
“治理”一词久已存在,但在现在西语意义上的使用,肇始于世界银行1989年一份报告,此后在一系列的国际政治、经济组织中广泛使用。这种使用有其很深刻的原因。这些国际组织存在和发挥作用的前提是不得干预主权国家的内政,但又对这些国家的社会经济体制不满,尤其是以世界银行或地区银行为代表的金融机构希望受援国都能遵循它们所确立的制度理念,因此便用“治理”一词来指代“国家改革”或“社会政治变革”的含义,从而以“一个相对而言没有攻击性的论题用技术性措辞来集中讨论敏感问题,而不致于让人认为这些机构越权干涉主权国家的内政”。因此,从这个词的重新被挖掘出来使用的目的上就可以看到,是为了寻找到一种不同于传统的政府管制的做法。从这个意义上讲,“治理从头起便区别于传统的政府统治概念”。
有关治理的概念有多种定义,但相对较为广泛认同的是全球治理委员会1995年发表的题为《我们的全球伙伴关系》的研究报告中的定义。这份报告对治理作出了如下界定:“治理是各种公共的或私人的个人和机构管理其共同事务的诸多方式的总和。它是使相互冲突的或不同的利益得以调和并且采取联合行动的持续的过程。这既包括有权迫使人们服从的正式制度和规则,也包括各种人们同意或以为符合其利益的非正式的制度安排。它有4个特征:治理不是一整套规则,也不是一种活动,而是一个过程;治理过程的基础不是控制,而是协调;治理既涉及公共部门,也包括私人部门;治理不是一种正式的制度,而是持续的互动”。从这样的解释中,我们可以看到,对治理的理解如果从管理或管制的角度去理解则必然会存在误差。这一点在有关治理的经典文献中有一本J.N.Rosenau等主编的书,它的书名就是《没有政府的治理》(Governance Without Government)就是明证。
治理的实施需要公众参与,但公众参与并不就是治理。从严格的意义上讲,公众参与制度的实施与运作,或者说,公众参与制度的“元制度”才是治理概念的一个组成部分。
从城市规划的角度来说,将治理引入到城市规划领域,可以改变我们对城市规划作用方式的理解,同时也可以使我们通过城市规划发挥作用的机制发现规划作用方式的转变。这种新的理解和转变要求我们对城市规划的整体理解及其哲学基础发生改变。我们应该看到,城市规划不仅仅是政府行为,更是政治行为,当然,这里的政治是广义的而不是狭义的,尤其不是中文中的狭义。从这样的角度去理解,那么就可以较好地把握治理在城市规划中的运用。而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城市规划究竟是怎么得到实施的,其背后的实施机制究竟怎样,这些问题如果不得到解决,那么就不可能界定我们的规划体系,也不可能设计我们的规划制度。如果我们对城市规划是如何发挥作用的这一点还搞不清楚,那么很显然,我们所设计的规划体制仍然不可能保证经过法定程序批准的规划得到实施。
在认识治理的概念的同时,我们有必要分清楚政治的谋略与技术的策略。在一定的意义上,政治的谋略充当着目的的角色,而技术的策略则担当着手段的作用,但这两者本身是一个互动的过程。我们不能被技术的策略所迷惑,而应看到在此背后所被遮蔽着的政治谋略。在很多的情况下,政治谋略往往是技术策略发展演变的真正动力。但多少年以来,我们的规划师只关注技术手段的演变,却没有关心过这种演变为什么会形成,其结果就导致了技术手段的滥用和异化,甚至是一种非常好的手段最终也只能导致没落。这不仅是我们在考量城市规划发展中需要注意的,而且,在接受任何新的观念时也同样需要注意。
摘自中国城市治理现代化研究院 乾泉 编撰
“城市治理”包括什么?
城市定位、城市规划、城市可持续发展等问题,主要是处理城市发展的各种要素;狭义上的城市治理主要涉及治理主体的组织形式、利益冲突、利益整合,着眼于城市公共服务的提供。广义的城市治理是指城市和城市区域决策得以制订和落实所牵动的社会过程,标志是以政府主导的传统型城市管理模式快速被政企合作主导的“城市企业主义”治理模式所取代。这是因为传统的政府垄断供给主导下的政策方式不能有效地配合地区发展需要,因此就要引入工商资本和社会资金,进而全球市场竞争中的市场压力迫使市政当局放弃部分自治权并扮演起企业型角色。城市企业主义的治理模式将市场精神与企业经营的手段引入城市治理过程中,地方政府将市场机制、竞争、创新、公私合伙、风险承担等企业经营方略和企业营销手段整合于城市环境开发中,形成政府与企业强力推动地方发展的增长联盟或结盟的合伙机制。在区域层面上,越来越多跨越区域界线、超越单一政府权限的跨域事务的产生迫使地方政府治理模式产生变革,形成了“多中心一多层次”的区域治理格局。
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总结
时光在流逝,从不停歇,一段时间的工作已经结束了,相信大家这段时间以来的收获肯定不少吧,是时候在工作总结中好好总结过去的成绩了。那么如何把工作总结写出新花样呢?以下是我精心整理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总结,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总结1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战役,全面迎接中央环保大督察,切实推动“河长制”落实落地,持续提高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质量,我乡认真开展城乡环境综合大整治工作有力有序推进,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责任落实情况 为做好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乡党委、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对全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并为各村下达了工作任务。同时乡党委政府成立了由乡长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他党政成员任成员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责任分工,切实担负起组织、指导、协调、宣传、检查等各项职责。小组成员分组负责,每月对全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进行一次检查,建立有城乡环境综合大整治台账,随时通报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综合治理工作不留死角,顺利开展。同时,宣传报道贯穿于整个工作的始终,利用微信平台、张贴标语、广播电视等形式,将综合治理的意义,工作中的典型宣传报道出去让群众家喻户晓,支持环境综合整理工作,为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开展创造一个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四清五化”治理情况 围绕“四清五化”标准要求,以治理“脏、乱、差”为目标,以改善“人居环境”为主要内容,集中推进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一是村庄美化方面,乡党委、政府多次组织在村内的干部党员群众,特别是贫困户,对通村、组、入户道路、房前屋后和群众聚居区的白色垃圾、牲畜粪便、乱贴、乱画等现象进行了彻底清理,清理了墙壁乱贴乱画等,清理完成了村公共区域、排水沟、道路路面及两侧牲畜粪便、白色垃圾、石头、树枝等障碍物,为本乡环境整治工作保驾护航。 二是村庄净化方面,在村内修建垃圾池,集中存放并处理日常生活垃圾,彻底改善了村容村貌。 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总结2 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总体部署及温委目督[20xx]15号“关于分解下达成都市温江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目标任务及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区市政公用局高度重视,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加大市政公用设施的管理力度,积极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现将上半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市政方面 1、完成了凤溪大道、柳城干道、文化路等城区主干道“彩色立体斑马线”及温江中学校、东大街第一小学校、西南财经大学柳林校区、中医药大学北大门等学校门口道路“红色斑马线”施划工作,共计施划标线5660平方米,投入资金约22.8万元。实施了南熏大道(柳台大道至沙子沟)道路标线改造工程,增设斑马线约200平方米,在红泰路口增设让行标志一处,投入资金近万元。 2、完成了内北街、西大街、和宁街等两侧人行道无障碍设施改造,投资5万元。 3、实施万春路、航天路、赞元街、白马庙街等地段的人行道树围、树框维护,并增设绿色透水树围667个。 (二)路灯方面 1、将五环广场样式陈旧、老化、亮度不够的庭院灯更换成样式新颖,具有傣族风格的'庭院灯共6组,投资3.8万元。 2、对城区主要街道约100组路灯灯杆和城区约40个道路平交口红绿灯进行清洗、粉刷翻新及维护,清除交通灯主灯杆、人行灯、配电柜上贴的各种小广告96处。 (三)自来水方面 完成春江路(花香茗居至成温邛辅道) 长1700余米、直径315毫米的城市供水主管道铺设工程以及北大市场鱼凫阳光段长500米、直径315毫米的城市供水主管道铺设工程。 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总结3 按照县委、政府的统筹规划,我局高度重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切实履职尽责,重点突出“网格化”管理及“五乱”治理,积极配合县级相关部门抓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现将本年度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建立长效机制 为搞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我局成立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高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制订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宣传及督查工作方案,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在组织机构和制度上得健全。 二、管理职责明确,工作督查到位 为做好“网格化”及“五乱”治理工作,我局严格按照县上出台的实施方案开展工作,做到行动有具体内容,有具体时间安排,明确各股室、队、所的责任,定期不定期进行督查,对发现的问题,立即责成相关责任人限期整改。 三、综合整治有力,环境改善明显 在我局及社区的密切配合和努力工作下,我局辖区内公共区域进一步美化和亮化,辖区内整洁无卫生死角,车辆停放有序。 四、20XX年工作打算 20XX年,为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更好地完成省、市、县的具体工作部署,我局将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 1、进一步加大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内容的宣传力度。 2、继续营造治理工作的浓厚氛围,使群众真正了解到,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是一件与自身切身利益相关的好事。 3、责任细化,强化督查,严格问责。我局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将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进一步将工作具体落实到人,坚决杜绝工作盲点及互相推诿等情况出现。同时,严格按制度对工作人员进行问责。 4、继续做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网格化”及“五乱”治理工作。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工作总结
2020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工作总结范文(精选5篇) 忙碌而又充实的工作已经告一段落了,过去这段时间的辛苦拼搏,一定让你在工作中有了更多的提升!是时候抽出时间写写工作总结了。好的工作总结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2020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工作总结范文(精选5篇),欢迎大家分享。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工作总结1 按照xx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安排和部署、“转型升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相关要求,建设“美丽乡村”的目标规划,为全面实现环境优化,提升我镇城乡环境质量,营造“清洁、整齐、优美”的城乡环境,我镇紧紧围绕目标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现就20xx年第一季度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建立机构,组织领导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始终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始终站在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的高度认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调整了由镇长牟小刚同志为组长、副镇长王三宏为副组长、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及派出所所长刘勇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王三宏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落实目标督查、考核、行政效能责任追究问责制度。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为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深入人心,进一步提高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的知晓率,分别在白塔湖大道、银桦路及道明镇公立卫生院旁等主要道路上张贴大型宣传画,各村(社区)通过书写墙体标语、创办宣传栏、制作宣传展板等多形式加强宣传。以一年一度的“春台会”为契机,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宣传,共发放宣传单5000余份。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让广大人民群众懂得了不少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方面的知识,形成齐抓共建的工作格局和全面动员、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 三、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一)水环境治理 制定水环境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成立由镇长牟小刚同志担任组长,副镇长王三宏同志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各挂村领导和各村(居)委会主任组成的水环境治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在第一季度期间对龙黄村、天水村及双杨村等多个村存在的沟渠堵塞、垃圾漂浮堆积等问题进行集中整治,要求涉及的村要高度重视、落实专人负责,改善水环境卫生。 (二)大气环境治理 年初我镇城乡环境分管领导王三宏同志组织全镇涉及违法排污的22家企业单位召开违法排污整治工作会2次,会上要求各企业单位严格按照市上要求进行生产作业,会后安排工作人员对涉及违法排污的22家企业单位进行全面走访调查,对排放不合格的企业单位进行限期整改。开展扬尘综合治理工作加大对建筑工地、待建工地规范管理。督促建筑工地必须实施打围湿法作业,不得在工地围墙外堆放建筑材料、垃圾和工程渣土,对辖区内运输建筑垃圾、建筑材料、土方等过程中遗漏抛洒污染道路的`现象进行规范治理,坚决查处随意撒漏和倾倒渣土的行为,确保道路两侧无积存垃圾和散装垃圾。加大对保洁清运人员的督促、监管力度,加强道路的清扫、保洁工作,同时每日两次对场镇街道和主要出入境道路进行洒水降尘作业。 (三)违法门楣及窗式led广告整治和“牛皮癣”清理工作 年初已掌握我镇涉及设置违法led广告商户共计12家,下达整改通知书,经过多次沟通协调,并于4月份基本整治完毕,整治率达到80%以上。第一季度我镇城乡环境分管领导王三宏同志组织领导城乡环境工作人员及各村(社区)工作人员、保洁人员30余人,展开“牛皮癣”清理工作十余次,共清除“牛皮癣”、违规墙体广告20余处。 (四)环境整治 以环境卫生、容貌秩序为切入点开展集中整治行动,我镇在春节前后开展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集中整治行动,要求各村(社区)及镇执法中队全体人员围绕“城市病”、“美丽乡村”进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节前大整治。进一步加强场镇清扫力度,加大背街小巷、村道、林盘、河道沟渠、垃圾房(桶)等环卫设施的清扫、保洁力度;继续深化“门前五包”责任制;强化场镇秩序管理,镇执法中队采取定人、定责分段负责,加大对出摊占道、流动摊贩、乱牵乱挂、乱涂乱画、车辆乱停乱放、乱搭乱建等现象的执法力度,以“整洁优美、秩序井然”为标准,全面提升管理水平。 (五)交通管理综合整治 春节过后,我镇组织白塔路社区和辖区交警中队对我镇银桦路、竹乡路、白塔路及白塔湖大道等多条主要场镇道路进行车辆乱停放、占道经营等情况进行规范整治。3月9日我镇举行了一年一度的“春台会”,3月12日我镇举行了第二届自驾赏花节,3月14日中国.成都第五届自行车车迷健身节暨第三届公路自行车精英赛在我镇举办,活动期间我镇党委、政府安排了全镇镇干部、大学生及派出所、各村(社区)工作人员对我镇各主要道路进行整治,严禁车辆乱停放、占道经营等情况发生。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大我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力度,严格要求各村(社区)及保洁公司的整治工作,制定更加严格、详细的整治方案,进一步做好垃圾分类的宣传和处理工作,积极完善垃圾分类处理工作软硬件,构建垃圾分类处理工作长效机制。 (二)加强对我镇22家违法排污企业单位及全镇养殖户的监管力度,防止出现乱排放废水、废气、粪便的现象,以提高我镇水环境及大气环境质量。 (三)增加宣传力度,继续推进环境综合治理“七进”活动,深化“门前五包”责任制,进一步提高群众参与环境综合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我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四)加大我镇银桦路、竹乡路、白塔路及白塔湖大道等主要道路越门占道经营、乱摆摊设点、车辆乱停乱放、乱牵乱挂、乱张贴牛皮癣等现象的执法和整治力度,农村围绕“四清”“四改”,加大对村道、林盘、河道沟渠和环卫设施的治理力度。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工作总结2 按照XX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安排和部署,我镇围绕“五十百千”示范创建工作、“七进活动”和“美丽乡村”创建工作的工作思路,在XX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的指导下,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现将20xx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一季度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1、镇政府投入资金200余万元对重庆路门户段进行了打造,计划修建2个广场,并对重庆路场镇段房屋全部进行风貌改造。 2、镇政府投入资金9万余元对拥军路及重庆路沿线的房屋外墙全部进行了风貌改造。 3、镇政府投入资金2万余元对菜花堰进行了治理,此次治理共清理沟渠1800余米,清除积存垃圾10余车。 4、场镇范围内共有4处led,目前已拆除3处。 5、加大力度整治逢场天街道中间摆摊的问题。 6、更换场镇范围内破损的窨井盖,并修复破损路面4处。 二、宣传工作 宣传发动深入,开展了垃圾分类处置活动,利用4月12日白头镇春台会的机会散发了宣传单2000余份。 三“美丽乡村”示范创建进度情况 实施安居惠民,推进新村建设。按照小规模、组团式、生态化要求,打造川西民居风格的景农一体村庄。经过前期宣传动员、签订协议、搬迁安置,全村参加新村建设的共有724户2785人,参与率达94%。在建设过程中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在群众中自下而上选举成立了新村建设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资格审核、招标工作、资金管理、质量安全监督、竣工验收等6个工作小组,真正使群众成为新村建设的主体。目前,房屋已经完成主体建设,正在进行风貌打造。 实施生态惠民,打造生态湿地。按照“生态湿地、健康食地”的理念打造了桤木河湿地,一期示范段长2。8公里、占地60万平方米,现已经基本建成,目前正在进行堆坡造型、苗木栽植、水源保护。剩下的二期工程将于下半年展开施工。湿地建成后,将为老百姓休闲、养生提供好去处,实现五星村天蓝、水净、路宽、田绿的目标。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工作总结3 我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在县治理办和镇党委、政府的指导和领导下,认真开展场镇“七乱”和农村“四清”治理,大力实施“七大工程”、“五项专项行动”,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强化工作措施,全面改善全镇城乡环境质量。现将全年工作开展情况及20xx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20xx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以“提档升级”为主题,加快实施“七大工程”。 一是加强水环境整治。通过加强c巡查,层层落实,及时发现和治理下河排水口污水现象。深入实施河道沟渠清淤整治,今年全镇完成沟渠清淤整治30余条,清理长度15000余米。二是实施出入城通道品质提升工程。今年5月,为切实改善和提升区域内主要道路沿线环境质量,通过全体镇村干部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环境攻坚治理,对蒲塘路、国道108线完成240余米的废弃加油站实体墙规范打围,对沿线泥粉厂、预制构件厂、琉璃瓦厂、可利用资源回收站点等完成500余米彩钢板、200余米钢丝网规范打围。通过划定区域经营、包挂责任落实,全面规范沿线80余户商家店铺经营行为,并完成对沿线白色垃圾和杂物的集中清理。完成蒲塘路、国道108线12处垃圾桶基座景观化改造工作。三是继续做好面源污染治理工作。在巩固去年治理成果的基础上,今年继续加大治理力度,共关闭禁养区养殖户92户,发放宣传告知书5000余份,共签订承诺书2482份。全镇有抽施粪机19台,抽粪泵562台。储粪池1641口,沼气池1529口。 (二)持续治理“七乱”现象,开展“五项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加大对商招店招整治。对主要街道周边和主要道路辐射延伸100米范围内的所有违法违规商招店招(户外广告)、违规标识、标牌等进行排查取缔。完成对场镇破损商招店招30余家的规范更新。二是深入开展市场环境专项整治。通过加强执法,整治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车辆随意进入市场现象;加大投入改善硬件设施,自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投入资金近10万元用于新搭建雨棚、清理排水沟和维修市场坑洼地面等。 (三)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场镇承载力。 今年对场镇沟渠进行了集中整治,对影响场镇形象的杂草进行清除、对树枝进行修剪;场镇更新破损果屑箱5处、维修破损果屑箱10余只、更换破损垃圾桶20余只,维修破损花台5处、更换损坏下水道井盖10个。 (四)深入推进农垃分类工作。 在上级指导下,全镇农垃分类工作有序推进,各村(社区)今年新挖堆肥池400余个,目前全镇共有堆肥池800余个;发放农户分类桶500余只、配备农村保洁分拣员40人;组织各村(社区)干部和保洁分拣员200余人次召开了农垃分类培训会,各村(社区)利用会议、“村村响”广播等多种形式认真做好宣传。 (五)强化大气环境治理,着力提升空气质量。 深化生态环境建设,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小春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大春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全年未发生一起焚烧农作物秸秆事件。着力控制燃煤污染,对违规排放燃煤单位进行严格监控。 (六)发动舆论和群众力量,形成良好社会氛围。 广泛发动群众参与,通过“三新”小区建设、文明院落建设等方式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加大宣传工作力度,通过广播、会议、“四进”入户以及志愿者活动等方式广泛向群众宣传环境治理工作。 (七)进一步完善经费保障机制。 将环境治理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和公共财政管理体系,安排相匹配的治理经费,加大资金投入,落实专项经费,全镇今年已投入90余万元用于环境治理工作。 (八)加强监督考核,保障治理成果。 切实落实工作责任,成立全镇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治理办负责抓的推进机制,有效落实各区域属地管理。强化督促检查,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实行每周巡查通报、每月测评机制,建立完善“问题库”台账,对不履行职责行为实施严格的效能问责。 二、20xx年工作目标。 (一)探索市场化运行新模式,整体提升环境质量。通过探索全镇城乡环境治理统一市场化新模式,明细各方职能职责,让环境日常治理工作运行更加科学和专业,治理成效更明显。 (二)秩序良好,经营规范,优化农贸市场环境。20xx年通过不断调研,逐步加强农贸市场管理,完善设施,规范经营,逐步建立农贸市场秩序良好、运行规范的环境。 (三)注重特色,打造风貌,提升城镇形象。有序推进场镇二期改造,完善基础设施,逐步统一规划场镇商招店招,塑造场镇全新形象。在桂花小区、临溪小区建成基础上,积极引导创建环境优美示范乡镇及农村(小区)。 (四)完善机制,科学运行,农垃分类工作步入常态。在全镇环境治理市场化运行的基础上,对农垃分类工作各项要求进行明细,形成设施齐全、群众参与、管理有效的日常工作模式。 (五)加强衔接,明确目标,提升测评考核成绩。县第三方测评成绩争取较20xx年总成绩有所提高,力争全年总成绩进入全县中游,如遇市上对远郊区(市)县乡镇测评,不能低于30名。 三、工作措施 (一)深入调研,不断创新工作方式。通过深入调研,广泛收集意见,逐步实施全镇城乡环境各领域治理的新方式。探索全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市场化运行模式,充分发挥其优点和作用。 (二)健全机制,实现常态管理。不断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充分调动各工作人员积极性,加大工作力度,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巡查、考核机制,实现以制度管理工作。 (三)加强队伍管理,明确职责。进一步明细办公室、村(社区)、承包方、协管员等各方职责,有序分工,落实责任,形成各司其职、无缝管理的良好工作局面。 (三)深入宣传,加强学习。通过会议、广播、宣传标语、志愿者活动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培训,提高干部、保洁员、群众等各群体的意识,营造全镇环境治理良好大环境。 (四)巩固成果,重点治理。结合农村“四清”和场镇“七乱”的治理,全面实施“六项整治”、抓好“五个延伸”、防止“六个反弹”。 加大群众宣传和分类分拣力度,进一步深入推进农垃分类工作;加强巡查、划分责任,重点对临溪河和各沟渠进行清淤整治,防止污水排放,治理农村面源污染;专项整治、集中治理,深入实施蒲塘路、国道108线品质提升工程;加大农贸市场硬件设施提升,治理坏境卫生问题,建立市场管理机制;严格审核户外广告的设置,全面整治户外广告及招牌污损、脱落、设置不规范现象。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工作总结4 今年以来,我乡按照省、市、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决策部署,以"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为目标,以防止"五乱"回潮、形成长效机制为主要手段,把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通过"塑风貌、抓典型、重常态、建机制、促长效",奋力拼搏,强势整治,城乡环境面貌显著改善。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机制"进一步健全。 1、管理机制。一是根据工作实际情况适当调整了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二是多次召开全乡村(社区)干部大会,布置安排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各村分别制定了《环境综合治理村规民约》,为规范乡村环境卫生秩序整治,建立了长效机制。 2、考核机制。制定了《梅家乡2013年度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完善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目标考核办法》,落实了"领导包村、包街,村干部包户"的工作机制,并签定了目标责任书。 3、保洁机制。社区聘用10余名保洁人员,各村分别聘用2-3名保洁人员,与各村(社区)分别签订环境卫生保洁协议,实行全天候保洁。配置专门的垃圾清运车辆,将全乡垃圾进行清运到县垃圾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 (二)"面"上工作面面俱到。出动车辆50余台次,人力500余人次,强力推进环境治理工作。 1、是加强建筑工地、采沙场、车辆停放管理,工地乱象、车辆乱停乱放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2、是加大市场整治,基本取缔了以街代市、占道经营的行为,逐步形成了"坐商归店、行商归市"的格局。 3、是强化乡容村貌治理工作,栽植绿化树3000余株,建立垃圾池30余口,并完成其他100余口垃圾池的规划选址。添置垃圾清运车1辆。 4、是规范建设行为,开展乱搭乱建专项整治,共拆除撑杆搭棚20多处,清理广告乱贴乱画60余处。 5、是大力规范公路沿线环境治理,初见成效。 (三)"点"上工作亮点突出。 1、农房风貌大为改观。按照新农村建设的总体定位,集中对公路沿线、居民集中居住点农房进行了农房风貌补缺提升。 2、市级生态村创建工作成效明显,完成全乡9个村市级生态村申报工作。 二、主要做法 (一)抓组织领导,明确职责。为扎实抓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我乡成立了以乡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乡国土、规建、财政、民政、党政综合办负责人为成员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规划、部署、协调、检查督促和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了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任务、整治的重点及区域。各村也建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并落实专人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确保了该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抓宣传发动,营造氛围。一是乡党委、政府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此项工作,各村通过召开党员会、村组干部会、群众会等形式,认真宣传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目的、意义、治理内容和相关要求,使之家喻户晓。二是通过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将文明行为、文明理念、文明方式宣传到千家万户,发动广大群众关心、支持并参与到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中来,形成全社会行动、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从而调动广大群众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努力营造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良好氛围。 (三)完善两个机制 一是管理考核机制。落实了"领导包包村包街、村干部包户"的工作责任机制。二是责任追究机制。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将纳入各村(社区)年度目标考核作为单项考核,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 三、存在的问题 1、是群众不良行为习惯、生活方式未根本转变,"五乱"治理的成果易反弹反复。 2、是我镇基础设施薄弱,整顿规范难度大。 3、是长效机制的建立和完善还有侍进一步探索和创新。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1、集中精力加快整治步伐。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措施,明确人员职责,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强化年度目标考核,确保工作抓出实效。 2、全力做好配套设施建设。切实加强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添置并更新垃圾桶、保洁车辆,加强集镇、集中居住点园林绿化,努力打造优美舒适的人居环境。 3、逗硬考核加强督促检查。实行"一天一检查,一周一督查,一月一评比"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严格执行考核奖惩办法,及时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认真总结经验,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坚持示范带动和典型引路,全面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4、加快探索完善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抓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制度创新,完善检查督促制度,落实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奖惩制度;进一步完善清扫保洁、车辆停放、摊点摆设、广告张贴、垃圾处理等长效管理体制,充分发挥村职能作用,确保整治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总之,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是一项综合性、长期性的工作。工作中必须健全制度,狠抓落实,大造声势加强教育,牢固树立城乡居民的环境卫生意识,不断提高城乡环境综合管理水平和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能力,我们的工作才能长期深入扎实地开展下去,并取得良好效果。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工作总结5 20xx年,我乡人民政府在市爱卫办的指导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爱国卫生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政府确定的爱国卫生工作目标管理任务,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狠抓“四害”防治工作,不断强化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积极开展全民健康教育,稳步推进创建省级卫生城市的步伐,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现将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机构健全 乡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爱国卫生工作,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一是根据我乡爱国卫生工作的实际需要,成立了临时领导小组,对爱卫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安排和部署。二是完善了街、社区二级管理体系,使爱国卫生工作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人人有责任,从而保证了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 二、扎实开展环境卫生消杀和秋季灭鼠工作 除“四害”工作是爱国卫生工作的一项主要内容,为切实有效地做好环境卫生消杀和秋季灭鼠工作。 一是采取综合防制措施,在彻底清除“四害”孳生场所,加大对城乡公共场所、公共区域等人群集中地方的环境卫生消杀力度的基础上,坚持科学除害,有效降低“四害”密度,将“四害”密度控制在不足为害的范围内。二是广泛宣传以科学灭鼠为重点的除害防病知识,提高广大群众的除害防病意识。 三、突出重点,整治环境 在开展爱国卫生活动期间,始终坚持把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作为爱国卫生活动的重点,积极组织开展整治活动。一是在场镇重点清理背街小巷、集贸市场、居民住宅的卫生死角,彻底治理车辆乱停乱放、乱摆摊、乱贴广告、乱倒垃圾等行为。同时,加强了道路清扫,不断规范垃圾收集、清运和处理,及时清理了城镇及快速通道沿线白色污染及其它一切张贴物、悬挂物和污染物,使环境卫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二是乡政府动员组织各村村民,利用农闲之机,对村间道路、自家门前、周边遗撒的畜禽粪便、生活垃圾进行了大清扫,对道路两便树沟内的杂草、死树枝进行了全面的清除,使乡村卫生面貌得到好转。 四、健康教育工作得到全面开展 健康教育是爱国卫生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为提高广大群众的健康意识,营造一个清洁、健康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我们将《健康66条》制作成宣传手册,下发给群众,让广大群众了解和掌握健康的理念、健康的生活方式,倡导健康生活,提高居民卫生意识和健康素质。 五、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取得新突破 对于食品安全问题,形成多方联动。我乡综合执法大队对辖区域内的学校、餐馆、商店的食品卫生进行大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单位,予以停业整顿或取缔,确保食品、饮品安全。 ;
城乡环境整治工作总结
一、工作措施 (一)明确治理思路,着力改善农村环境。在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下发第二阶段考核评分标准后,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党委会和专题研究会,探讨新一轮的整改方案,明确了巩固场镇成果、重点整治农村环境的工作思路。 (二)镇村联动,落实责任。一是按照干部联村进行具体分工,要求各联村干部必须下村亲力指导所联系村的环境治理工作,并在每周一的政府例会上汇报该村的环境治理情况。二是各村实行村道分段治理模式,将村道按一定区域划分,落实分段责任人,并在村务公示栏上公布,对开展工作进行评比。 (三)落实农村“门前五包”。通过与农户签订“门前五包”责任书,并贴于农户房前,做到无乱堆、乱放、乱晒、乱排,无禽畜敞养,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彻底根治道路、房前的“三堆”问题。 (四)建好“两块牌子”。一是建立农村分段“责任区域划分”牌,加强对具体责任人的工作监督。二是建好“村民公约”牌,健全了农村环境治理的管理制度。 (五)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中,以镇高坝村四社作为示范点,通过以点带面的'方式,全面推进罗桂路沿线7个村的环境整治试点工作,再由此带动其他村的环境整治,以此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跨步提升。 (六)强化督查问责。成立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督查办,每周对场镇各单位、各村(居)进行一次检查,每周出一期督查通报,每月进行排名,并将排名情况公布在政府公开栏,实行末位问责制。 二、将“奋战九十天”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与“作风转变年”活动相结合 深入开展“奋战九十天,城乡面貌大改观,综合治理上台阶”活动,要求全体镇村干部积极投入城乡环境治理工作,提高对环境整治工作的认识,转变工作作风。一是坚持干部亲力亲为下村指导所联系村的环境治理工作,在每周一的政府例会上汇报所联村的环境治理情况。二是全体领导、镇干部及大学生村官坚持每周五亲自上街打扫街道卫生,同时转变干部作风开展“千人大扫除”活动,以实际行动参与到环境整治当中去,做好带头表率作用,在全镇形成良好的城乡环境整治氛围。三是举行“每周一评说会”,由一名中层干部发言,结合城乡环境治理、“四个年”活动、基层组织建设等中心工作,谈心得体会,讲工作安排,然后由镇党委书记或镇长对发言进行评讲,并将发言形成书面材料,通过自我评述的方式,加深了干部对转变作风的认识,对城乡环境治理工作起到了推进作用。 三、总结经验教训,落实整改工作 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努力改善城乡环境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迎接县级部门的检查监督。 针对2月9日至10日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对我镇城乡环境治理工作进行的暗访,发现我镇街有商家占道经营和至路口有乱贴小广告的现象,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深刻反省,立即整改,在收到整改通知当天,我镇党委政府召集全体镇干部召开城乡环境整治工作紧急工作会议,镇党委书记着重强调了此次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明确分工,加大整改力度。整改工作完成情况如下: 1.针对御马街商家占道经营问题,由市场秩序管理小组连同工商所对御马街的商户逐一进行劝导与宣传,规范商户门前经营秩序,大力推进户主“门前五包”签订工作,进一步落实坐商归店。 2.针对至瓦店路口乱贴小广告的情况,我镇在接到县整治办整改通知后立即对子金片区的小广告进行了及时清理,为长效保持,要求清洁人员每天清理,彻底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出现。 四、第二阶段取得的实效 通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第二阶段的工作开展,农村容貌环境达到村容整洁、环境优美,农户房前无“三堆”、无乱搭乱建现象,房屋四周绿化、净化、美化,院内物料堆放整齐,室内干净整洁,畜禽圈养,道路畅通。 同时,场镇环境整理得到了保持和稳固提高。 五、今后的工作安排 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下一阶段为巩固提高阶段,我镇将在镇党委政府的组织领导下坚持城乡环境治理工作紧抓不懈,以建立常态化管理为目标,进一步巩固治理成果,健全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实现全民共同参与、共同治理的常态化格局。
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问题越来越影响整个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一起来看看吧!
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一
为了切实改善镇区国道、省道沿线综合环境,加强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结合我镇实际,对省道212线、金永高速公路周边村庄制定以下环境整治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优化人居环境为核心,按照城乡统筹、标本兼治的原则,动员全镇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深入开展镇容村貌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努力塑造环境整洁、秩序井然、生态良好、乡风文明的农村新面貌。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村委会配合、全民参与的原则。
2、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体现特色的原则。
三、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金永高速和省道212线沿线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彻底改善该区域农村“脏、乱、差”现象,全面推进镇区国道、省道出入口处村貌整治和环境卫生城乡一体化管理,健全生活垃圾管理体系,落实长效管理制度,达到农村卫生状况明显改观、镇容村貌明显提升、人居质量明显改善的目标。
四、工作任务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主要任务是“两治理一建立”,即:治理村容村貌、治理环境卫生、建立生活垃圾管理体系。
(一)开展集中整治活动
1、省道212线、金永高速沿线村庄集中整治
对省道212线、金永高速周边的鸳鸯池五社,河东堡四社、
五社、九社,黄家泉一社、二社、四社、六社,共计448户进行统一规划改造,对现有危旧房、土木平房、未硬化地坪、废弃温室、牛羊圈、猪舍、厕所等建筑物进行改造。全面清理残墙断壁,修缮和出新残破围墙和建筑;取缔露天茅坑,改造旱厕;清理垃圾杂草,清除污水。
2、道路沿线整治
对金永高速出入口处下洼子五社、六社、八社,寺门村四社、五社,共138户进行彻底整治,全面整治沿线村容村貌,修缮和出新围墙和破残建筑,清理乱涂乱画,拆除有碍观瞻的围墙和建筑;拆除清除露天茅坑、简易旱厕、废弃猪圈和擅自搭建的临时建(构)筑物,迁移拴养牲畜和柴草堆,清除路边堆放建材等。清除暴露垃圾,清除飘散的杂物和白色垃圾,清除粪堆等。改造后要达到院落风格统一协调、排列整齐有序的新农村风貌。
3、村庄内部整治
全面清理村庄的房前屋后、河塘沟渠、村(居)委、乡村道
路、设施农业基地等范围内的暴露垃圾。农家院落应做到房前屋
后可用物品堆放整洁有序,衣物晾挂整齐规范。无卫生死角,无蚊蝇孳生地。墙体无乱涂、乱画、乱张贴。
(二)落实长效管理
1、完善环卫配套设施
(1)配备标准化垃圾桶。垃圾实行容器化收集密闭化运输,原有垃圾房(池)全部拆除。
(2)垃圾清洁车定期清理。镇区垃圾清理车对改造后的农舍垃圾进行定期集中清运、及时处理,确保农村卫生整洁。
2、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1)健全工作职责制度。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和保洁制度,落实垃圾清运和村庄保洁的责任,确保村庄卫生整洁。
(2)镇、村委会要加大对农村居民进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教育,加强农民对村庄环境卫生的责任感,积极参与到村庄环境综合整治中来,自觉维护村庄卫生文明。
五、实施步骤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从20**年3月上旬开始,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重点突破阶段(201**年6月31日前)。综合整治金永高速公路出入口处道路两侧房屋,对破旧建筑、围墙就行拆除,对所有房屋进行统一规划改造。
(二)拓展延伸阶段(2012年10月31日前)。以点带面,全面拓展延伸,把集中整治延伸到整个村庄。对整个自然村进行改造,力求村舍整齐美观,乡村道路畅通、探索建立镇容村貌长效管理机制,快速推进环境卫生城乡一体化管理。
(三)巩固提高阶段(2013年4月1日起)。不断总结经验,全面落实镇容村貌管理标准和环境卫生城乡一体化,建立完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管理长效机制,组织开展检查考评,纳入全镇城镇管理长效考核之中。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小组,抽调农技中心、建设局、财政局、城管大队、环保局、团镇委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工作组要全面指导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协调解决综合整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切实保证按期完成环境综合整治任务。
(二)加大宣传引导。镇相关单位、村委会和相关部门要大力宣传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目的意义和主要措施,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引导和动员广大群众积极主动参与到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来。
(三)完善管理制度。各街镇要大力推进镇容村貌和环境卫生责任镇制度,形成“政府组织、村民自治”的管理格局。倡导讲究卫生、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促进村民文明意识和文明习惯的养成,达到农村环境卫生标本兼治。
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二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城乡环境集中整治百日行动的有关部署,进一步改善全市城乡环境面貌,美化市容环境,提升城市品位,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在城区范围内开展城乡环境集中整治专项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创造优美环境,营造优良秩序,塑造良好形象,打造文明XX”为目标,以整治城乡环境卫生、市场秩序为重点,以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问题为突破口,全面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城市管理精细化、人居环境生态化水平,打造生态宜居、环境优美、设施完善的现代化新XX。
二、整治内容及标准
(一)城区主次干道整治
主要内容:主次干道卫生保洁;两侧店铺门头牌匾整治;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停乱放、乱泼乱倒、乱堆乱放、乱挂条幅、乱设摊点、乱设户外广告等“八乱”行为整治。
整治标准:城区主次干道路面平整,下水道无垃圾堵塞,路面、绿化带、路沿石、便道、树箅、果皮箱、垃圾桶干净整洁无卫生死角;主要街道两侧和景观区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设施保持整治、完好、美观;两侧店铺门头牌匾高低一致,宽窄相同、色调和谐,并与依附建筑相协调;垃圾定点投放、及时清运;无
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停乱放、乱泼乱倒、乱堆乱放、乱挂条幅、乱设摊点、乱设户外广告等“八乱”行为。
(二)建筑工地整治
主要内容:规范建筑工地围挡和物料堆放;治理渣土乱堆乱放、乱拉乱倒现象;整治建筑工地扬尘、噪声扰民等现象;规范建筑运输车辆管理。
整治标准:建筑工地围挡整治美观,物料堆放整齐有序,建筑渣土覆盖严密、封闭运输,无施工扬尘、无夜间噪声扰民现象;建筑运输车辆管理规范,无撒漏、无带泥上路等行为。
(三)园林绿化整治
主要内容:新建绿地整治;已有绿地管护提升;主要道路两侧、重要节点、广场、公园、公共绿地绿化景观提升;拆墙透绿;城区新增空地及废弃路口增绿扩绿;花卉景观建设。
整治标准:行道树无缺株、死株、断档现象;城区28处新增空地及废弃路口绿化完毕;杂草清除及病虫害防治及时,日常管护措施到位。
(四)夜景亮化整治
主要内容:城区范围内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办公场所及辖区内建筑物,沿街商业门头牌匾、广告灯箱、公共场所夜景等亮化设施整治。
整治标准:亮化设施按要求设臵,外形完好,没有破损、漏电、残缺、脱落现象;布局合理、设计新颖、图案美观、色彩协
调,做到动态与静态效果相结合、白天与夜间效果相结合、冷色
调与暖色调相结合、文字与图案显示相结合,避免灯饰视觉污染。
(五)背街小巷整治
主要内容:街面卫生;街巷两侧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扔乱倒、乱摆乱卖整治。
整治标准:城区主要背街小巷定时清理街面卫生,垃圾日产日清,无卫生死角;街巷两侧无乱搭乱挂、乱贴乱画、乱扔乱倒、乱摆乱卖等现象;无污水积存现象。
三、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11月25日至11月27日)
各小组要根据城管局制定的方案,制定相关工作措施,明确工作任务,搞好宣传动员,营造宣传声势浩大、群众参与广泛、治理效果突出、社会反响积极的良好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11月28日至12月8日)。
各小组要严格按照城乡环境集中整治方案的任务要求,立足本职,将城乡环境集中整治工作作为工作重点,采取强力措施,落实责任,组织实施,全力开展好各项整治行动,并加大对此项工作的检查督导力度,确保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12月9日至12月11日)城管局城乡环境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小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对整治效果作出整体评价,排出位次,评比表彰。
四、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全面落实城乡环境集中整治方案落到实处,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各副局长任副组长、各城管执法小组组长为成员的城乡环境集中整治工作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城管执法大队办公室。
(二)统筹安排,精心组织。按照城乡环境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各小组要将城乡环境集中整治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严格按照标准要求,切实履行责任,强化措施,高标准、高质量完成相关工作任务。要加强与有关单位、人员的沟通协调,齐抓共管,提前做好排查工作,切实把城乡环境集中整治任务目标落到实处。
(四)加强督导检查,实施长效管理。在城乡环境集中整治过程中,要做到边整治、边巩固、边提高,积极探索城乡环境集中整治长效管理机制,实施长效管理,防止出现反弹。
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三
为深入贯彻落实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完善农村环境运行管理,使农村整体环境卫生及管理秩序明显改观。结合我区实际,我局拟对农村环境“脏、乱、差”的现象进行一次集中整治,并在此基础上,完善运行管理,使农村环境卫生进入
正轨管理轨道。现将《大武口区2011年农村环境集中整治实施方案》呈上,请批准实施。
妥否,请批示!
附件:1、大武口区2011年农村环境集中整治实施方案
2、各涉农单位环境卫生的情况调查
二〇**年十一月九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环卫 方案 请示
大武口区园林和农牧水务局 20**年11月9日印发
大武口区2011年农村环境集中整治实施方案
按照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设计要求,目前自治区批复我区实施的几个项目区的垃圾运转工程已经基本完工。但是由于各种原因,当前农村整体环境状况不容乐观,农村环境“脏、乱、差”现象依然存在。为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明显改观,完善农村环境运行管理,创造干净、整洁、优美、和谐的农村环境,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在巩固已有的环卫成果的基础上,对我区农村居住区、背街小巷、居住区外围脏、乱、差比较突出的地段及一些普遍存在的脏乱差现象集中治理。保护农村饮用水源地,治理生活污水、垃圾和禽畜养殖场废弃物,推进农村清洁能源综合利用和生态环境建设;进一步保证各条巷道畅通,沟、渠、路平整无杂物及乱堆乱放乱占现象,完善服务功能,注重提高群众的文明素质,建立健全农村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努力做到每一个村庄、每一条道路都干净有序,整洁美观,使广大农民群众生活的更舒适,更满意。
二、主要整治任务
农村环境集中整治的主要任务是推动“两治理两建立”,即:治理农村环境卫生、治理村容村貌,建立完善农村保洁队伍、建立农村环境卫生运行管理体系和机制。
(一)整治责任。坚持属地负责、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原则。星海镇,长胜、长兴街道办事处为本辖区农村环境集中整治的第一责任主体,负责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和推进落实。集中开展整治行动,迅速解决重点区域的突出环境卫生问题,以点带面,全面推进。
(二)整治重点。按照“一拆、二清、三扫”的整治步骤,集中治理明显脏、乱、差地段及普遍存在的脏、乱、差现象。
1、对农村门前、村庄巷道、庭院、庄点脏乱差进行彻底清理,所有垃圾必须进入垃圾箱或垃圾池,达到垃圾统一收集清理的目的。
2、对泄洪沟道及沿公路200米内农村的沟、渠、田间道路等进行治理,清理沟、渠两旁垃圾,全面疏浚、畅通沿线排水沟渠、泄洪沟道,清除淤泥,平整沟堤,美化农村环境。
3、以主要街路为轴线,突出人口密集区经营网点、次干道和背街小巷脏乱差的整治。清理、平整村庄主干道,主要巷道煤堆、柴堆、草堆、石头、沙子。保证道路畅通,治理乱堆、乱放、乱占现象,逐步治理乱倒垃圾、乱排污水现象。
4、清理近年来遗留的拆迁废弃物,新建道路周围的建筑垃圾。清理树木、建筑物挑檐等部位的空中垃圾。
5、清理整顿养殖园区的乱搭建、乱摆放、乱倒乱占现象,加强园区统一管理。
(三)落实管理机制。
1、做到农村保洁范围内的每块土地,每一地段都划分落实
到人,没有盲点。对不同片区、不同地段,采取不同的管理方式。凡有管理单位、个人的地段,由管理单位或个人管理,签订责任书,明确奖罚。没有管理单位的,由政府管理。做到管理全覆盖,每个地段都有人管理,有管理办法,有奖罚措施,无管理盲区。
2、各涉农办事处要有专门领导,配备专人对农村环境卫生统一组织,管理协调。
3、健全管理制度。以日常管理为主,日常管理和集中治理相结合,落实门前“三包”,完善各项管理制度,采取严管重罚与疏堵结合的方式,加大执法处罚力度。按照统筹城乡的目标,全面消除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倒等现象,达到村居环境整洁,院落硬化平整,居室内外干净整洁,村庄巷道通畅无杂物,垃圾统一收集处理,切实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等突出问题。
要求星海镇及两个涉农办事处定人员,定任务,定时间,对辖区内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打通巷道,平整道路,清理各种生活、建筑垃圾及消除拆迁“后遗症”,规范辖区内市场秩序,创建农村环境村容整洁、管理有序的新局面。
三、时间安排
根据区委、区政府统一安排,2011年农村环境集中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1年10月底之前)。各涉农办事处召开农村环境集中整治动员大会,迅速安排部署各项工作任务,各责任单位根据《实施方案》规定的工作职责和任务,把各项任务细化到各责任人、到村,分解落实责任到村、到人,
层层动员,做到有安排,有落实,见效果。同时,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层层发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1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按照“集中整治,全面推进,巩固成效”的原则,各单位对照整治要求,明确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和严重影响农村环境的脏乱差现象,集中力量进行整治。同时,各单位要随时进行自查整改,对没有完成或存在问题的内容及时查漏补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1年12月1日至12月20日)。根据实施方案的目标要求,重点加强平时督促检查。集中整治阶段结束后,由领导小组对各涉农办事处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农村连片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工作,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工作职责确定专人全方位配合好各涉农单位完成此项工作。
(二)建立保障机制。星海镇及各涉农办事处要制定农村环境长效管理办法,明确环境卫生专兼职管理机构,明确领导分工;尽快建立农村保洁服务组织,配齐乡镇、公路、行政村、自然村四级专兼职保洁队伍;按照“户集--村收--转运--集中处理”的模式,建设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配备收集运输车辆,完善生活垃圾管理体系;财政局要做好资金保障工作,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建立正常的经费投入机制,把农村环卫运行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设施运行和保洁人员工资发放,
不断巩固和深化集中整治成果,推进和落实长效管理。为保障此次整治活动取得较大成效,区财政局应列入50万元资金(星海镇20万元,长胜、长兴街道办事处各15万元),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各涉农办进行奖励,作为专项整治经费划拨各辖农办确保整治活动顺利进行。
(三)严格考核奖惩。建立区政府对成员单位、办事处对行政村的督查考评体系,纳入政府目标管理,同时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集中整治期间,稽查组将不定期检查,通报存在的问题,限时整改,并提出对各涉农办的奖励、奖金分配意见。
(四)完善管理制度。各单位大力推行村容村貌和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明确划分责任区,制定责任区标准和奖惩措施,形成“政府组织、专业保洁、村民自治”的管理格局。广泛开展创建文明乡村、“文明户”、“卫生户”等评比活动,把农村环境集中整治与村规民约结合起来,调动群众积极性,倡导讲究卫生、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培养村民文明意识和习惯养成,推动农村环境标本兼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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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标语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标语 在学习、工作乃至生活中,大家都经常接触到标语吧,标语具有文字简练、意义鲜明的特点。那什么样的标语才具有启发意义呢?以下是我整理的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标语,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标语 篇1 1、擅自砍伐树木的,处以树木赔偿费3至5倍的罚款。 2、在城市规划区河道管理范围内非法采砂、取土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2倍的罚款。 3、未经城管执法机关批准,擅自设置户外及门头广告处以2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4、擅自占用或毁坏市政公用设施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5、严厉查处无照经营,依法没收其非法所得或商品,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6、履带车、铁轮车或者超重、超高、超长车辆擅自在城市上道路行驶的处以2万元以下的罚款。 7、城市规划区内未批就建、批小建大,责令限期拆除或者没收违法建(构)筑物。 8、货运车造成泄露、遗撒的,按污染道路面积处以每平方米1元罚款。 9、不乱贴乱画、乱摆乱放、乱扯乱挂、乱扔乱倒,争做文明市民。 10、乱倒垃圾每立方米处以50元罚款。 11、违章停放车辆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12、未经审批,擅自设置户外广告、标语牌、画廊等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13、在城市规划区内,乱堆乱倒建筑垃圾的,每立方米处以50元罚款。 14、建筑施工工地夜间产生噪声污染的处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15、全面落实《安丘市实施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规定》,努力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效率。 16、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文化市场经营活动的,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 17、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18、乱贴乱画广告、乱张挂宣传品,每处处以100元以下罚款。 19、超重、超高、超长车辆擅自进入市区处以2万元以下罚款。 20、未经城管执法机关批准,不得擅自设置户外广告、占道施工、临街面装饰。 21、严厉打击无证从事文化娱乐经营活动,促进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22、认真贯彻执行城市规划法,严厉查处违法违章建设。 23、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的,处以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24、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杜绝乱停乱放行为。 25、安丘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是市政府实施城市相对管理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主管部门。 26、违章停放车辆,予以拖走或锁定机动车车轮。 27、市区露天烧烤食品处以500元以下罚款。 28、在中小学门前200米半径内,禁止设置台球、电子游戏机经营点,违者处非法所得1至6倍的罚款。 29、占道乱摆摊点、店外经营处1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30、擅自占用或挖掘城市道路的处以1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31、擅自砍伐树木处以树木赔偿费3至5倍罚款。 32、擅自占用或毁坏市政公用设施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33、严禁超重、超高、超长车辆擅自在城市道路上行驶。 34、依法实施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切实履行城市管理职责。 35、机动车在人行道上行驶的,处以30元以下罚款。 36、未经批准擅自在城市规划区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取土的处以违法所得2倍的罚款。 37、自觉爱护城市绿化成果,严禁损坏树木花草、绿化设施。 38、严禁乱贴乱画乱刻或未经批准张挂张贴宣传品,违者处以100元以下罚款。 39、在市区露天烧烤食品的,处以500元以下罚款。 40、深入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营造良好城市秩序迎鲁台会召开。 41、大力整治交易秩序,彻底取缔乱摆摊点、店外经营。 42、杜绝乱扯乱挂、乱堆乱放、乱摆广告牌,规范城市市容秩序。 43、在机动车道之外的道路上违章停放车辆的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44、良好的城市秩序,靠严管重罚,更靠市民维护。 45、擅自乱搭乱建建筑物、构筑物或其它设施的,按占地面积处以每日每平方米5至10元罚款。 46、人民城市人民管,管好城市为人民。 47、密封、包扎、覆盖,造成泄露、遗撒的,按污染道路面积处以每平方米1元罚款。 48、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处以土建工程造价8%至10%的罚款。 49、擅自占用或挖掘城市道路的处以1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50、严禁在午间、夜间从事产生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装修装饰、生产加工等活动。 51、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处以土建工程造价3%至5%的罚款。 52、严厉查处无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违法建设。 53、未经批准从事文化市场经营活动的,予以取缔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的罚款。 54、搞好城市环境是改善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环境的长远大计。 55、未经城管执法机关批准,不得开展宣传、演出、卖艺等活动。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标语 篇2 1、人类依靠着环境生存环境依靠着人类保护 2、生命与绿色相拥 人类与生态并存 3、让环保扎根于现在 用绿色昭示着未来 4、让地球远离那些污染 让绿色走进我们家园 5、人人都参与环保 共同创绿色世纪 6、保护碧水蓝天 营造绿色家园 7、绿色是生命之源 绿色是人类之根 8、以法保护自然环境以德创建社会文明 9、环境与生命共存 环保与健康同在 10、保护生态环境共健美好家园 11、人人保护环境家家幸福康宁 12、保护人类环境延续地球生命 13、生命只有一次 地球只有一个 14、树立环境保护意识 建设绿色文明家园 15、保护人类生态环境倡导全球绿色文明 16、开发与环保同步 生产与治污并举 17、失去生态平衡 人类寸步难行 18、珍惜水土资源 实现持续发展 19、一人一年一棵树 绿山绿水绿山河 20、同顶一片蓝天 共护一方水土 21、草木皆有生命 爱护方显真情 22、保护生态环境实现持续发展 23、保护人类环境营造绿色家园 24、环境你我他,绿色靠大家。 25、不要让绿色从身边消失。 26、保护环境,少说多做。 27、工地是我家,美化靠大家。 28、追求美好生活,应先拥抱绿色! 29、保护环境系各人,美化工地靠大家。 30、让绿色的旋律环绕每一个生命! 31、绿色的祖国,绿色的家,绿色的环境人人夸。 32、让优雅的环境与美好的心灵同在。 33、环境卫生的洁净,有您的一份文明。 34、地球是我家,环保靠大家。 35、环保做不好,生命就难保。 36、绿化环境,净化心灵。 37、鸟儿渴望洁净的天空,人类渴望绿色的家园。 38、保护生态环境,就是爱护自已。 39、今天节约一滴水,留给后人一滴血 40、没有地球的健康就没有人类的健康 41、善待地球就是善待自己 42、拯救地球,一起动手 43、保护环境,从我做起 44、促绿色消费,做绿色选民 45、追求绿色时尚,拥抱绿色生活 46、心动不如行动,去怨不如去干 47、破坏环境,祸及千古,保护环境,功盖千秋 48、与自然重建和谐,与地球重修旧好 49、有限的资源,无限的循环 50、拣回垃圾分类老传统,倡导绿色文明新时尚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标语
要改善城市环境面貌和人居环境质量,就要以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城市环境薄弱地段为突破口,加快配套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切实解决影响群众生活环境和长期困扰城市管理工作的难点顽症,着力改善城市市容面貌,实现城市形象大改观、功能大完善、品质大提升,为建设整洁有序、精致秀美、文明和谐的宜居城市而作出贡献。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 标语 : 1、擅自砍伐树木的,处以树木赔偿费3至5倍的罚款。 2、在城市规划区河道管理范围内非法采砂、取土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2倍的罚款。 3、未经城管执法机关批准,擅自设置户外及门头广告处以2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4、擅自占用或毁坏市政公用设施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5、严厉查处无照经营,依法没收其非法所得或商品,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6、履带车、铁轮车或者超重、超高、超长车辆擅自在城市上道路行驶的处以2万元以下的罚款。 7、城市规划区内未批就建、批小建大,责令限期拆除或者没收违法建(构)筑物。 8、货运车造成泄露、遗撒的,按污染道路面积处以每平方米1元罚款。 9、不乱贴乱画、乱摆乱放、乱扯乱挂、乱扔乱倒,争做文明市民。 10、乱倒垃圾每立方米处以50元罚款。 11、违章停放车辆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12、未经审批,擅自设置户外广告、标语牌、画廊等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13、在城市规划区内,乱堆乱倒建筑垃圾的,每立方米处以50元罚款。 14、建筑施工工地夜间产生噪声污染的处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15、全面落实《安丘市实施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规定》,努力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效率。 16、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文化市场经营活动的,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 17、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18、乱贴乱画广告、乱张挂宣传品,每处处以100元以下罚款。 19、超重、超高、超长车辆擅自进入市区处以2万元以下罚款。 20、未经城管执法机关批准,不得擅自设置户外广告、占道施工、临街面装饰。 21、严厉打击无证从事文化娱乐经营活动,促进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22、认真贯彻执行城市规划法,严厉查处违法违章建设。 23、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的,处以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24、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杜绝乱停乱放行为。 25、安丘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是市政府实施城市相对管理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主管部门。 26、违章停放车辆,予以拖走或锁定机动车车轮。 27、市区露天烧烤食品处以500元以下罚款。 28、在中小学门前200米半径内,禁止设置台球、电子游戏机经营点,违者处非法所得1至6倍的罚款。 29、占道乱摆摊点、店外经营处1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30、擅自占用或挖掘城市道路的处以1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31、擅自砍伐树木处以树木赔偿费3至5倍罚款。 32、擅自占用或毁坏市政公用设施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33、严禁超重、超高、超长车辆擅自在城市道路上行驶。 34、依法实施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切实履行城市管理职责。 35、机动车在人行道上行驶的,处以30元以下罚款。 36、未经批准擅自在城市规划区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取土的处以违法所得2倍的罚款。 37、自觉爱护城市绿化成果,严禁损坏树木花草、绿化设施。 38、严禁乱贴乱画乱刻或未经批准张挂张贴宣传品,违者处以100元以下罚款。 39、在市区露天烧烤食品的,处以500元以下罚款。 40、深入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营造良好城市秩序迎鲁台会召开。 41、大力整治交易秩序,彻底取缔乱摆摊点、店外经营。 42、杜绝乱扯乱挂、乱堆乱放、乱摆广告牌,规范城市市容秩序。 43、在机动车道之外的道路上违章停放车辆的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44、良好的城市秩序,靠严管重罚,更靠市民维护。 45、擅自乱搭乱建建筑物、构筑物或其它设施的,按占地面积处以每日每平方米5至10元罚款。 46、人民城市人民管,管好城市为人民。 47、密封、包扎、覆盖,造成泄露、遗撒的,按污染道路面积处以每平方米1元罚款。 48、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处以土建工程造价8%至10%的罚款。 49、擅自占用或挖掘城市道路的处以1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50、严禁在午间、夜间从事产生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装修装饰、生产加工等活动。 51、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处以土建工程造价3%至5%的罚款。 52、严厉查处无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违法建设。 53、未经批准从事文化市场经营活动的,予以取缔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的罚款。 54、搞好城市环境是改善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环境的长远大计。 55、未经城管执法机关批准,不得开展宣传、演出、卖艺等活动。 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有效解决城市建设、规划、管理上存在的问题,使城市环境薄弱地段脏乱差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市容面貌明显改善,城市基础设施承载能力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体制机制逐步健全,长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才能实现城市环境整洁有序、生态宜居和人民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
山西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创造和保持整洁、优美、文明的城乡人居环境,提升公共环境品质,提高公众生活质量,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是指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对城镇和乡村的环境卫生、容貌与秩序、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和绿化生态等进行规划、实施、管理和监督的活动。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本行政区域内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协调机制,组织协调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具体工作,指导和督促村(居)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组织或者单位开展和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第四条 省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管理、发展和改革、公安、环境保护、环境卫生、卫生计生、国土资源、交通运输、财政、民政、农业、水利、林业、商务、工商行政管理、供销社等部门以及铁路、电力、通信等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相关工作。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主管部门应当与前款所列部门和单位建立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信息互通共享机制。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以政府投入为主,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和运营。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宣传教育,鼓励和引导公民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活动。
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应当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公益宣传和舆论引导。第七条 鼓励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科学技术研究工作,推广、应用先进技术,提高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水平。第二章 规划管理第八条 省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规划编制的相关办法。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规划,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规划,制定所辖区域的环境综合治理方案、年度工作计划,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编制环境综合治理手册。第九条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规划应当以城乡规划为依据,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历史文化保护规划等相衔接,与城市生态修复、城市修补规划和城市设计相协调,划定特色风貌分区,体现文化特色。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做好铁路、公路、河流、湖泊等沿线沿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城市规划、镇规划应当明确主要街巷和区块的风貌景观规划管理要求,做好背街小巷的综合整治;城市应当加强城市设计,明确城市生态修复和城市修补工作管理要求;乡村应当明确主要街巷和对外风貌展示面的规划管理要求。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的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风貌协调区或者环境协调区的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主管部门应当维护和突出地域建筑文化特色,规范建筑的色彩、风格、形式、材质等。第三章 责任区管理第十三条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实行责任区制度。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责任区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划分与管理:
(一)实行物业管理的区域,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
(二)河道、水域、水工建筑,由使用、作业或者管理单位负责;
(三)风景名胜区、旅游景区、铁路、公路、机场、车站、港口、渡口、码头、地铁及其设施,由经营单位或者管理单位负责;
(四)公园、商场、医院、宾馆、酒店、娱乐场所、文化体育场馆、农贸市场、商铺和停车场等场所,由经营单位、管理单位或者所有权人负责;
(五)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区域,由所在单位负责;
(六)施工工地由施工单位负责,待建地块由建设单位或者所有权人负责;
(七)独立工矿区和各类园区内的公共区域由管理单位负责;
(八)城镇道路、桥梁、地下通道、公共广场、公共绿地、园林设施等区域,由相关管理部门负责;
(九)乡村的道路、桥梁、公共广场等区域,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
确定责任区时,所有权人、管理人、使用人之间约定管理责任的,由约定的责任人负责;范围和权属划分不清或者有争议的,由具有管辖权的城市、县人民政府予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