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教育局的电话
泰安教育局的电话号码为:0538-8262499。拓展资料:1.学校联系教育局为何重要?学校作为教育系统中的基本单位,其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都需要得到上级教育部门的指导和支持。因此,学校需要与教育局紧密联系,通过电话等方式快速实现信息交流和问题解决。2.如何查找教育局电话号码?现代社会,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查询到教育局的电话号码,比如搜索引擎、黄页、电话簿、公告栏等。另外,也可以咨询相关人士或通过教育局官网等渠道获取联系方式。3.教育局除了电话外还有哪些联系方式?教育局的联系方式一般包括电话、邮箱、传真、地址等多种方式。需要注意的是,不同教育局的联系方式可能略有差异,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查询获取。4.泰安教育局的职责和服务内容有哪些?泰安教育局是市政府下属教育部门,主要负责全市教育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包括推进教育改革、促进教育科研、组织教育考试、管理学校行政、提高教师素质等工作。5.学校和家长如何与教育局联系,提出意见或建议?学校和家长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来信等方式联系教育局,就教育政策、教育投入、教师培训、学生安全等方面问题进行咨询或反映。同时,也可以通过参加会议、研讨或提出书面建议等方式向教育局表达意见和建议。6.泰安教育局在发展教育的过程中遇到了哪些困难和挑战?教育改革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面对许多政策、资源、社会等方面的挑战。泰安教育局在推进教育现代化的过程中,也面临着建设质量不高、学生思想品德不健康、师资力量不足等问题。7.泰安教育局在发展中采取了哪些措施来解决困难和挑战?泰安教育局通过加强教育投入、改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努力提高教育质量和水平。同时,也注重学生综合素质教育、健全学校管理体制、提高学生课外活动参与率、加强家校合作等方面的工作,促进学生全面发展。8.教育部门在推进教育现代化中还需要进行哪些努力?教育部门可以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力度,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完善教育管理制度。同时,也需要进一步推动教育教学改革,探索新的教育模式和手段,提高教育质量和水平。9.教育部门在推进教育现代化中需要借鉴哪些国际经验?教育部门可以借鉴一些国际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技术手段,比如信息化教育、素质教育、创新教育等方面的经验。同时,也可以从国际上学习一些高质量的教育资源和课程,为我国教育改革和发展提供有益的借鉴。
泰安市教育局电话号码
(0538)6991561。泰安市岱岳区教育局,地址:岱岳新区,电话:(0538)8566500。泰安市泰山区教育局,地址:泰安市升平街39号,电话(0538)6368500。泰安市教育局附近的公交站:国华经典小区、市委市政府(市政广场)、市人大(市政协)、乐园小区、乐园小区(易初莲花)、联通大厦、市人大(市政协北门)、泰山学院附中(计生中心)、望岳外国语培训学校(望山)、迎胜路北段、文化艺术中心。泰安市教育局是泰安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市属高等教育、少数民族教育、特殊教育、民办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
泰安市教育局电话
泰安市教育局电话是0538-6991561。泰安,是山东省下辖的一个地级市,泰山的所在地。位于山东省中部,地处东经116°02′至117°59′、北纬35°38′至36°28′之间,东西长约176.6公里,南北宽约93.5千米。城市位于泰山脚下,依山而建,山城一体。泰安是中国华东地区重要的对外开放旅游城市。北距省会济南市66.8千米,南至三孔圣地曲阜市74.6千米,是山东省"一山、一水、一圣人"旅游热线的中点。北依山东省会济南,南临儒家文化创始人孔子故里曲阜,东连商城临沂,西濒黄河。辖泰山、岱岳两个市辖区,宁阳、东平两个县,代管新泰、肥城2个县级市。泰安寓意"国泰民安",是一座著名的文化旅游城市,境内的泰山是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海拔1532.7米,有"五岳之首"、"天下第一山"的美誉,是世界自然文化遗产。泰安市于1982年被国务院列为第一批对外开放旅游城市。属温带半湿润大陆性季风气候区,年平均气温13℃,年平均降水量697毫米。
泰安教育局电话
电话:0538-6991561。邮箱:jyj7001@ta.shandong.cn。地址:泰安市望岳东路3号市政大楼A区7楼。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时14:00-18:00)关于校车安全管理。教育、公安、交通、工信、文旅、市场监管、应急管理、发改等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履行校车安全管理的相关职责。市教育局负责监督指导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校车使用许可申请的受理、分送、审查和上报工作,指导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备案管理工作。加强对学校的监管,指导、督促学校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和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责任,指导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督促学校加强学生乘车管理;与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协调机制。机构职责:研究制定全市教育系统党的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对全市教育系统党的建设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市委提出意见和建议,在职权范围内对有关问题作出决定。负责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思想政治建设以及学校德育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工会、团委、妇委会等群众团体工作。做好驻泰高校思想政治、意识形态、维护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贯彻执行教育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有关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以上内容参考:泰安市教育局-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信息
2022年1月山东泰安泰山区普通话水平测试证书集中发放公告
一、领取对象
在泰山区报名现场确认,且普通话测试成绩在三级以上的考生。
二、交验证件
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领取普通话测试证书。由他人代领证书的,除交验应试人员身份证及“准考证”原件外,还需交验代领人的身份证。
三、发放安排
1.根据疫情防控及相关要求,为防止人员聚集,本次证书发放采取错峰、错时安排,用少人数、小批次的清单预约方式发放;考生需按预约时段内取证。
2.2022年5月10日至5月13日为集中预约发放时段;
(集中预约时段后改为分散预约;预约小程序仍有效)
3.取证地点:泰安六中新校区校门对外窗口。
注意事项:
1.领取时戴好口罩,须同时出示健康码等信息;排队自觉间隔1米以上距离。
2.如考生遗失普通话水平测试准考证,可自行登录“山东省教育厅网站-其他链接-普通话成绩查询系统(http://sd.cltt.org/Web/Login/PSCP01001.aspx)”查询,并打印查询结果页面,代替交验准考证原件。
联系电话:0538-6368118。
附:考生预约“领取普通话水平测试证书”小程序,
2022年山东泰安肥城面向社会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公告
【 #普通话考试# 导语】 无 从肥城市人民政府获悉,2022年山东泰安肥城面向社会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公告已公布,请相关人员仔细阅读,具体详情如下: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有关规定,根据《教师资格条例》要求及社会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需求,按照泰安市语委办统一安排,现就肥城市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范围
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在肥城市的常住社会人员(不含在读大学生;不含幼儿园老师和保育员,后期将专门针对幼儿园老师和保育员进行组织测试);如考生户口不在肥城,需提供工作单位证明(附件1)或居住证。温馨提示:按照防疫要求,在市外工作生活居住的肥城户籍人员请在当地参加普通话测试。
二、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2022年1月3日—1月8日,考生登录山东省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http://sd.cltt.org/baoming),进行网上报名:
1.在“城市”选择中选择“泰安市”,在“测试站点”中选择“泰安市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
2.特别重要:在肥城市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所在单位”必须统一填写为“肥城市”,否则泰安发放普通话证书时,无法发往肥城,会造成考生找不到自己证书的情况。
3.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带“*”栏目及考生照片、考生联系方式为必填项,务必完整准确填报。上传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如不符合下列要求,无法完成现场确认,请考生慎重。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免冠证件照,使用生活照无效;照片应清晰显示考生头部和肩膀上部,不得佩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黑白或彩色照片均可,白色背景为佳;照片为JPG/JPEG格式,分辨率为390像素×567像素,不大于200K。
4.考生核实报名信息完整无误后,点击“确定”提交。提交后点击左上角“报名查询”按钮确认照片是否已上传。
现场信息确认前考生可自行修改报名信息。
(二)现场确认
2022年1月4日—1月8日,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到肥城市特殊教育学校(肥城市文化中路011号,肥城市第六高级中学西十字路口往西20米路北)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持以下材料:
1.具有肥城市户籍的社会人员: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
(3)健康码(绿码);
(4)测试费50元。
2.在肥城市工作、居住地在肥城的社会人员: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本人居住证明或者工作证明;
(3)健康码(绿码);
(4)测试费50元。
(三)打印准考证
2022年1月8日后,完成现场确认和缴费的考生,登录“山东省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三、测试有关安排
(一)测试时间及地点
拟安排在2022年1月中旬左右测试。具体测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二)查询测试成绩
测试完2个月后,考生登录泰安市教育局网站-常用链接-普通话成绩查询系统,查询测试成绩。
(三)领取证书
普通话测试成绩在80分及以上的考生,可在查询到成绩约20日后,到肥城市特殊教育学校(肥城市文化中路011号,肥城市第六高级中学西十字路口往西20米路北)领取普通话测试证书。领取时间及注意事项将提前在“中国肥城”发布公告。
四、注意事项
(一)请认真遵守普通话测试疫情防控要求(附件2)。测试前14天到过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不能参加测试。
(二)普通话水平测试采用计算机智能方式进行,考生要严格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测试(注意:准考证上的报到时间为到达候考室的时间)。除在测试录音过程中摘下口罩外,其他过程均需佩戴普通医用口罩。
(三)考试时考生需携带以下资料:身份证原件;准考证;非泰安户籍考生的在泰工作证明或居住证明;考生需上交材料:1、个人书(附件3);2、体温测量记录表(附件4),3、考生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
(四)考生应按要求参加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完成确认的考生报名信息不得更改,对因考生填报信息有误影响测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如考生因个人原因未按规定进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和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本次测试报名,逾期不再补办。
(五)本次测试对象为肥城市常住社会人员,根据省语委规定,高校在校生普通话水平测试由所在学校测试站(中心)统一组织,高校教职工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由省语委办统筹安排。泰安市面向社会人员普通话测试不再受理高校学生和高校教职工报名。各级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由所在中职学校向泰安市语办提交书面测试申请,市语办视情况确定具体测试时间并通知学校。
报名咨询电话:0538-3210210。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
1.工作证明
2.普通话测试疫情防控要求
3.泰安市普通话测试考生书
4.体温测量登记表
肥城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2月31日
2022年山东泰安面向社会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公告
一、报名范围
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在泰安市的常住社会人员;如考生户口不在泰安,需提供工作单位证明(附件1)或居住证。(温馨提示:按照防疫要求,在市外工作生活居住的泰安户籍人员请在当地参加普通话测试)
二、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2022年1月3日—1月8日,考生登录山东省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http://sd.cltt.org/baoming),进行网上报名:
1.在“城市”选择中选择“泰安市”,在“测试站点”中选择“泰安市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
2.考生网上报名选择户籍地或居住地所在的县市区,“所在单位”考生要填报确认点所在县市区名称(如泰山区、岱岳区、新泰市、肥城市、宁阳县、东平县),不要填写工作单位。考生务必准确填写此项信息,否则无法顺利领取普通话证书。
3.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带“*”栏目及考生照片、考生联系方式为必填项,务必完整准确填报。上传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如不符合下列要求,无法完成现场确认,请考生慎重。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免冠证件照,使用生活照无效;照片应清晰显示考生头部和肩膀上部,不得佩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黑白或彩色照片均可,白色背景为佳;照片为JPG/JPEG格式,分辨率为390像素×567像素,不大于200K。
4.考生核实报名信息完整无误后,点击“确定”提交。提交后点击左上角“报名查询”按钮确认照片是否已上传。
现场信息确认前考生可自行修改报名信息。
(二)现场确认
1.具有泰安市户籍的社会人员: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
(3)健康码(绿码);
(4)测试费50元。
2.居住地在泰安的社会人员: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本人居住证或者工作证明;
(3)健康码(绿码);
(4)测试费50元。
(三)打印准考证
1月8日后,完成现场确认和缴费的考生,登录“山东省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三、测试安排
(一)测试时间及地点。2022年1月中旬左右测试,具体测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二)查询测试成绩。测试完2个月后,考生登录泰安市教育局网站——常用链接——普通话成绩查询系统,查询测试成绩。
(三)领取证书。普通话测试成绩在80分及以上的考生,可在查询到成绩20日后,关注县市区报名确认点领取证书公告;或先与县市区报名确认点电话联系,再领取普通话测试证书。
四、注意事项
(一)请认真遵守普通话测试疫情防控要求(附件2)。测试前14天到过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不能参加测试。
(二)普通话水平测试采用计算机智能方式进行,考生要严格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测试(注意:准考证上的报到时间为到达候考室的时间)。除在测试录音过程中可摘下口罩外,其他过程均需佩戴普通医用口罩。
(三)考试时考生需携带以下资料:身份证原件,准考证,非泰安户籍考生的在泰工作证明或居住证;考生需上交材料:①个人书(附件3),②体温测量记录表(附件4),③考生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
(四)考生应按要求参加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完成确认的考生报名信息不得更改。对因考生填报信息有误影响测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如考生因个人原因未按规定进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和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本次测试报名,逾期不再补办。
(五)本次测试对象为泰安市常住社会人员,根据省语委办规定,高校在校生普通话水平测试由所在学校测试站(中心)统一组织,高校教职工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由省语委办统筹安排。泰安市面向社会人员普通话测试不再受理高校学生和高校教职工报名。各级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由所在中职学校向泰安市语办提交书面测试申请,市语委办视情况确定具体测试时间并通知学校。
报名咨询电话:0538-6995096;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
1.工作证明.pdf
2.普通话测试疫情防控要求.pdf
3.泰安市普通话测试考生书.pdf
4.体温测量登记表.pdf
泰安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2月30日
泰安教育云平台登录
以泰安教育云平台为例,把学生账号激活的具体步骤如下:1、首先,打开泰安教育云平台找到服务中心,点击激活进行验证,如下图所示。2、接下来,在弹出来的界面中,需要输入自己的相关激活码还有验证码即可,如下图所示。3、然后,在此页面,如果没问题的话,就可以点击右侧的激活按钮了,如下图所示。4、最后,在下一步中,将提示成功加入,此时选择“确定”就可以将激活学生帐户了,如下图所示。
泰安教育云平台登录
以泰安教育云平台为例,把学生账号激活的具体步骤如下:1、首先,打开泰安教育云平台找到服务中心,点击激活进行验证,如下图所示。2、接下来,在弹出来的界面中,需要输入自己的相关激活码还有验证码即可,如下图所示。3、然后,在此页面,如果没问题的话,就可以点击右侧的激活按钮了,如下图所示。4、最后,在下一步中,将提示成功加入,此时选择“确定”就可以将激活学生帐户了,如下图所示。
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2012公开招聘教师70人公告
为进一步推动泰山区教育事业快速发展,吸引优秀人才为泰山区教育贡献聪明才智,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公开招聘部分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推动泰山区教育事业快速发展,吸引优秀人才为泰山区教育贡献聪明才智,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公开招聘部分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2009—2012年师范类及非师范类具有教师资格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备下列基本条件者方可报考: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记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教育教学理论水平和基本能力;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相应的专业及其它要求。
2、父母一方在泰山区;配偶在泰山区;本人工作单位在泰山区;在泰山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了人事代理。符合条件之一,方可报考。
其它往届毕业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4年7月18日以后出生)符合上述条件者也可报考。
3、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报考须征得用人单位同意。
4、在各级各类招考中被考试主管部门认定具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不允许报考。
5、具有泰山区事业单位正式编制的人员不允许报考。
6、符合报名条件的,由我省、市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18日)、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8年、2009年、2010年招募和选派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笔试成绩加10分。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全区共招聘教师70名(详见岗位汇总表)。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2012年7月18日—7月21日
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咨询电话:0538-6368529 ,0538-8629527(报名期间)
报名地点:泰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东岳大街东首,岱银集团西邻)
本次招聘岗位分单位、学科设置,报考人员要认真学习招聘简章,对照招聘范围和条件进行自我审核,从8个招聘单位中(7个处镇、1个区直)确定一个招聘单位、一个学科,如实填写《泰安市泰山区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贴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一张),签订诚信书。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一经初审确认,不能更改。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
2、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应提交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限报范围证明材料: ①工作单位属于泰山区的,是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由工作单位出具证明;是村、社区正式工作人员的,由村、社区出具证明,并加盖所在街道、镇党(工)委公章;其他单位的,由工作单位出具证明,同时出具经泰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2年7月18日前鉴证的劳动用工合同及复印件或2012年7月18日前办理的泰山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人事代理合同及复印件;在泰山区纳税的单位、企业、个人,提交泰安地税直属分局、泰安地税国际分局、泰安地税泰山分局或泰安国税市区分局出具的2012年3月至6月完税证明原件复印件,认同属于泰山区。②户口在泰山区(老户,即考生父母是泰山区老居民、老村民,其户口现在还在村、社区管理)的,出具公安部门的户籍证明及复印件(户口归属泰山区所辖村、社区管理),并由村(社区)出具证明。③2012年7月18日前办理了人事代理的,出具泰山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人事代理合同及复印件。④2012年7月18日前办理了劳动关系托管的,出具泰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劳动关系证明及复印件。⑤下岗失业的,出具泰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岗失业证明及复印件。
上述条件,依据父母一方的,出具父母一方的证明及当地公安部门出具的父(母)子(女)证明;依据配偶的,出具配偶的证明及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2)资格证明材料:教师资格证书、毕业证、身份证、报到证和户口簿等原件、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学历认证材料必须在2012年7月18日前取得。
已签定就业协议的人员须提交具有人事劳动管理权限单位(区外中小学教师需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
审查合格的,缴纳笔试考务费(100元/人),办理相关手续。报考人员凭收款收据、本人身份证于2012年 7月26日到报名点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放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2012年山东省高校认定的特困生凭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后,减免笔试、说课考务费。
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 报名时应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审核。有关证明材料包括:除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还须出具县以上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三支一扶”大学生还须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还须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加分一次性计入笔试成绩,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经审核确认,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已享受优惠政策考录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1、笔试
笔试内容:所报学科相应知识,教育法律法规,初中、小学教材及教法,教育学、心理学内容。
笔试时间: 2012年 7月28日 上午9:00 --11:00
笔试考点在泰城设置,具体地点、考场在准考证上注明。
笔试结束,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报考单位、报考学科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聘用人数1:3的比例(达不到此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说课人员。笔试成绩和进入说课范围人员名单(考号)在泰山人事人才网站(http://www.tsrsrc.cn)、泰山区教育局网站(http:// www.tatsedu.cn)公布。
进入说课范围的人员,于2012年8月4日至5日进行资格复审。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说课资格。因弃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复审通过后,于2012年8月8日凭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到报名点领取说课通知单,交纳说课考务费(100元/人)。逾期不领者,视为放弃。
2、说课
说课时间:2012年8月10日。
说课评委异地聘请,说课顺序抽签确定。说课内容为相应学科的教材,由招聘部门提供教材,备课时间为40分钟,说课时间不超过10分钟。评委根据说课情况作出评判并得出相应分数,满分为100分。去掉一个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评委的平均分为说课成绩。说课成绩由评委现场评判,当场公布。说课成绩低于60分者取消考录资格。
说课结束后,按笔试成绩、说课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若同一岗位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说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员。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核人员名单(考号)在泰山人事人才网、泰山区教育局网站公布。
五、体检和考核
对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个人负担。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全面考核,并由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派出所出具有无违纪、违法行为的证明。
对体检、考核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和待遇
对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手续,根据教师资格种类和用人单位需求,分配工作单位。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发给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整个招聘过程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区教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区编办全程参与,区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个人举办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发布单位负责解释。
泰安市泰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泰安市泰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泰 安 市 泰 山 区 教 育 局
二○一二年七月九日
2015山东泰安泰山区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意见
泰安市泰山区教育局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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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教字〔2015〕43号
2015 年泰城暨泰山区义务教育段学校
招 生 工 作 意 见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xx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及省、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等指导意见,坚持深化改革,坚持依法治教,坚持促进公平,切实保障每一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推动教育均衡,确保人民满意。
二、招生原则
1 、坚持划片招生原则。 按泰山区户籍和现住址(合法房产),继续实行中小学划片招生。学校招收本学区学生,学生到本学区就读。
2 、坚持免试入学原则。 严格实行义务教育免试入学制度,不得擅自变更招生条件,不得考试或变相考试招生。
3、 坚持计划招生原则。 严格落实招生刚性计划,做到应招尽招,不得削减招生计划。区教育局将以下达的计划作为建籍依据,招生过程中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生入学,直至计划完成。
4 、坚持阳光招生原则。 全面推行义务教育段中小学“阳光招生”,加强招生信息公开,做到招生办法、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入学资格、报名时间、报名材料、录取情况“七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5 、坚持依法招生原则。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55号》、《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泰安市人民政府令2012年第162号》等法律、法规政策招生,不得违法、违规招生。
6 、 坚持诚信招生原则。 继续实行家长诚信书制度。对在招生工作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学生纳入中小学招生非诚信名单,取消划片入学资格。符合在泰城暨泰山区就读条件的学生只能安排到生源较少的学校就读,不符合就读条件的学生须回户籍地就读,学生和家长必须服从。学校要张贴家长和学生书样表,接受全社会的监督,营造诚信招生环境。严格实行招生工作人员廉洁诚信招生书制度,对在招生工作中弄虚作假的招生工作人员,一经查实,依据师德考核办法严肃处理。
三、招生管理
今年泰城暨泰山区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总的办法是:
1 、统一组织招生。 泰城暨泰山区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由泰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做到:统一组织、统一政策、统一时间、统一步骤“四统一”。市直及以上、泰山景区义务教育学校和泰安英雄山中学初中部的招生入学工作,全部纳入泰山区教育局管理,辖区内的学校要严格执行“五四”学制。因城市新区建设或工作单位地址搬迁等原因,家庭住址已迁入岱岳区或高新区的人员子女,分别由岱岳区或高新区负责接收入学。
2 、规定范围招生。 凡户口随父母(法定监护人)在泰城暨泰山区辖区内派出所并在辖区内居住(以户口簿和监护人房产证为主要依据)的适龄儿童、少年,均属于划片招生范围。
3 、网络录取招生。 从今年起,小学实行网上采集信息、网上录取和查询,初中实行网上信息完善、报名、网上录取和查询。泰城暨泰山区义务教育段各中小学校要增强服务意识,每所学校至少准备一台具备上网功能的电脑,专门为不具备上网条件的学生提供报名、查询等服务。网络招生的网址为: Http://tsedu.993721.net 。
(一)小学招生
1 、招生对象
(1)年龄范围。各小学招收年满6周岁(200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招收不足6周岁的儿童就读。凡因身体原因延缓入学的适龄儿童,须由家长向学区学校提出申请,办理延缓入学手续,并报区教育局审批后方可延缓入学。
(2)条件范围。各小学只能招收具备电子档案的适龄儿童。凡符合在泰城暨泰山区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需在规定时间内到学区学校采集信息并上传,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建立电子档案作为招生依据。
2 、招生规定
(1)各公办小学招收一年级新生,须按划定的学区招生。财源、岱庙、泰前、上高、徐家楼、省庄、邱家店七个街道镇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具体负责本辖区内各小学划片招生;泰安市实验学校、泰安师范附属学校、泰安市第一实验学校通天校区、泰安市第一实验学校花园校区、东岳中学小学部、迎春学校小学部、万官路学校小学部、温泉路小学按照所划定的学区组织招生工作;大津口乡负责本乡各小学招生工作。
(2)山东农业大学附属小学的招生工作,继续按照市委xx届第16号专题会议纪要规定办理。
(3)泰山岳麓小学继续做好原五八0八厂职工子女入学工作。
(4)各民办小学要按照区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招收泰山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3 、时间步骤 (详见附件4)。
(二)初中招生
1 、招生对象
初中学校的招生对象为:符合在泰城暨泰山区就读条件并且具有泰山区电子信息档案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各初中学校要按照划定学区,妥善安置本学区内符合招生政策的小学毕业生全部入学。非泰山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应回户籍所在地初中就读。
(1)按照《关于发展泰城中小学教育几点意见的报告》(泰发〔1987〕15号)规定,英雄山中学每年在泰城招收六个初中班。英雄山中学初中部要切实做好本学区内适龄少年入学工作,服从泰山区教育局招生工作的统筹安排,并严格按照泰山区“五四”学制的要求征订教材和组织教育教学。
(2)具有泰山区户籍在外地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如需回泰城暨泰山区就读,须在2015年8月10日前持小学义务教育证书、学籍证明、户口簿、住房证明(以房产证为依据)等相关证明材料到泰山区教育局基教科报名(办公地点:8月14日前在泰山区政府院内,8月17日—8月28日在泰安东岳中学南院小学部教学楼二楼),将根据其家庭住址等相关政策建立电子信息档案,并安排到所属学区学校审核材料。泰山区实行“五四”学制,“六三”学制的小学生不得到泰山区就读初中。
(3)外国语学校和我区批准的民办初中学校泰山博文中学、泰山双语学校,只招收泰山区生源。 被民办初中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得再参加公办学校的录取。
民办初中要规范招生程序和方法。学校招生方案、招生广告、招生简章须于8月6日前向区教育局审核备案,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向社会公布实施。严禁学校进行任何形式的学科知识考试和测试。
2 、时间步骤 (详见附件5)。
(三)学籍注册
义务教育段各中小学招生工作与学籍注册同步完成。新生建籍必须依据招生电子档案,学校录取新生并通过审批后,需立即将报名招生平台的学生电子信息导入山东省基础教育管理信息化平台,为新生办理学籍注册手续。没有电子档案的学生不予建籍。
四、相关入学政策与生源类型
1 、“户籍和房产一致”的子女入学。 只有户口随父母(法定监护人)在泰城暨泰山区辖区内派出所并在辖区内居住(以户口簿和监护人房产证为主要依据)的适龄儿童、少年,才属于划片招生范围。经过审查属实的,方可在学区内学校就读(此类生源为A类生源)。
2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本着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接收在户籍地不具备就读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填写《泰山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申请表》,在居住地学校公布的招生时间内到学校报名并审验材料。若居住地学区学校没有接收能力的,由区教育局协调安排到其他有接受能力的公办学校就读,享受与本区学生同等待遇。根据《省中小学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确因学位限制无法在我区就读的随迁子女,需要回流出地就学。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时参照《泰安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应提交如下材料:(1)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同意外出就读证明。(2)长期居住证或暂住证(在有效期内)。(3)户口簿。(4)房产证或经家访属实的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及其它实际入住的印证材料。(5)外来人员务工就业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的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劳动部门备案)及在我区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一年以上)。(6)社区出具的随迁子女随持有居住证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满半年以上的证明(此类生源为B类生源)。
3 、外来经商人员子女入学。 外来经商人员子女确需在本区学校就读的,可填写《泰山区经商人员子女入学申请表》,在居住地学校公布的招生时间内到学校报名并审验材料。居住地学区学校没有接收能力的,由区教育局协调安排到其他有接受能力的公办学校就读。
外来经商人员子女入学时参照《泰安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应提交如下材料:(1)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同意外出就读证明。(2)长期居住证或暂住证(在有效期内)。(3)户口簿。(4)房产证或经家访属实的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及其它实际入住的印证材料。(5)个体营业执照、相关票证及在我区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一年以上)。(6)社区出具的随迁子女随持有居住证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满半年以上的证明(此类生源为C类生源)。
4 、外来客商子女入学。 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泰教发〔2003〕42号)文件要求,在泰城暨泰山区辖区内的“客商”子女入学,需持“客商证”及发证主管部门证明、户口簿、身份证等材料到区教育局基教科报名,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关学校就读(此类生源为D类生源)。
5 、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入学。 按照《义务教育法》、《山东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办理。驻泰山区部队现役军人适龄子女申请在泰城暨泰山区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由家长持现役部队政治处开具的证明、现役军人身份证明到申请就读学校领取并填写《驻泰山区部队现役军人子女情况登记表》,由现役军人所在单位、现役军人所属单位团以上政治机关、泰安军分区填写意见并盖章后将表格交申请就读学校,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由学校审核属实后根据文件要求接收入学(此类生源为E类生源)。学区内的现役军人子女也可按学区内生源提供材料审核和录取。
6 、部队转业军人子女入学。 2015年当年转业未安置就业的部队转业军人子女,持人力资源和社会劳动保障局、民政局介绍信、户口簿、军转证明、所在单位证明和现住址证明(房产证或合法租房证明)等材料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经审查核实后,按其现实际住址本着相对就近的原则安排入学(此类生源为F类生源)。
7 、调动迁入泰城人员子女入学。 随父母工作调动迁入泰城、户口迁入泰城暨泰山区的小学毕业生入学,监护人可持小学义务教育证书、学籍证明、户口簿、父母调令、父母所在单位证明和其现房产证或合法住址证明等有关材料到区教育局报名, 经审查合格后, 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关学校入学(此类生源为G类生源)。
8 、城区三代同住子女入学。 城区三代同住系指适龄儿童、少年随确无住房的父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长期同住,而且三代的户籍在同一户口簿的情况。符合三代同住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经学校查证属实的,在学校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可按学区内生源予以接收(此类生源为H类生源)。经查证,父母有房产或存在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按非诚信生源处理。
9 、 利于监管陪护的生源入学。 学生在校期间,学校要监管到位;学生在校外期间,家长要监护到位。对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工作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学区内有房产并有监护能力的生源,若学校在接收完学区内适龄少年儿童等符合就读条件的生源后仍有接收能力的,经适龄少年儿童申请、学校研究同意可适当接收部分此类生源就读,但需征得原学区学校同意。此类生源不得认定为学区内生源,就读初中的学生升高中时不享受普通高中指标生资格。严禁招收远距离就读、校外时间法定监护人无陪护能力的学生,更不允许借机招收不符合招生政策的生源(此类生源为I类生源)。
10 、有合法房产的非泰山区生源就读问题。 非泰山区户籍的适龄少年儿童,应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在泰城暨泰山区拥有合法房产并随父母实际居住的非泰山区户籍适龄少年儿童,若确需在我区就读,需于8月10日前将户口迁至泰山区辖区内派出所。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户口迁移并符合划片招生要求的可到学区内学校就读。若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户口迁移,又确需在我区就读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关学校。同时需提供如下证明材料:(1)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同意外出就读证明。(2)长期居住证或暂住证(在有效期内)。(3)户口簿。(4)房产证及实际入住的印证材料(此类生源为J类生源)。
11 、 继续坚持房产年限要求。 自2014年起划片招生已实行对房产的年限要求,泰城暨泰山区各中小学要继续建立划片招生入学新生数据库,每套房产(地址)原则上小学每五年、初中每四年只享有一次划片招生机会(多胞胎生育或法定监护人合法多胎生育的除外,但需提供相关证明)。
12 、房产住址特殊情况确认问题。 (1)因城区旧村(社区)改造,属原址原建或异地迁建的,按旧村(社区)改造规划建设协议办理。(2)因房产抵押贷款而无法提供房产证原件的,报名时需提供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开具的房屋产权证明(也可在房产证复印件上加盖公章),或者提供加盖银行抵押贷款章的房产证复印件。(3)房屋现已居住但还没办理房产证的,报名时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原始发票、房屋质量保证书及其他印证资料。(4)审核材料时监护人出示的房屋产权证须为100%产权。一处房产有两个以上子女继承或多人共有的,不能享受学区内生源待遇。
五、招生工作几点要求
1 、切实加强招生工作领导。 各学校要成立招生工作组织机构,选派业务精、素质高、能力强的人员具体开展招生工作。招生组织机构在招生过程中要对外办公,负责解释招生政策,接受社会咨询和学生报名,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及时妥善处理好招生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2 、不断加大招生政策宣传力度。 各学校要认真学习招生政策和文件精神,做好招生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要进一步完善“政策公开、群众监督”的招生工作制度,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站、致家长的公开信、招生工作咨询电话等渠道,宣传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的各项政策规定,对社会和家长普遍关心的问题要认真解释,正确引导学生按学区入学。
3 、严格落实招生工作各项政策规定。 不符合在泰城暨泰山区就读条件的生源必须回户籍地就读,各中小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十二条”,任何单位、任何个人不得突破政策规定,违规收取不符合在泰城暨泰山区就读的生源。所有新生只有一次录取机会,经审查合格被学校录取后,其他学校不得再次录取。
4 、切实落实学校招生主体责任。 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在泰山区教育局统一领导下进行。招生工作以学校为招生主体,校长是第一责任人,认真负责实施本校招生工作。招生学校及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本着为家长和学生服务的原则,以对社会、对学校、对家长、对学生、对自己高度负责的精神,恪尽职守,坚决禁止不尽职、失职等行为。
5 、严肃招生工作纪律。 为做好今年中小学的招生工作,各处镇教办、各中小学校主要领导要签订规范招生公开书。招生工作人员也要签订廉洁诚信招生书,并向学生家长公开内容,接受家长的监督,廉洁自律,不接受宴请、礼品,不向家长暗示索要财物,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确保实现阳光招生、廉洁招生。要认真落实《关于贯彻实施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的意见》(鲁教基字〔2012〕14号)和《泰山区教育局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实施方案》(泰山教字〔2015〕39号),严禁收取择校费、禁止乱收费。对违反规定乱收费的,要追究领导责任。
6 、严格规范办学行为。 坚持均衡编班,各中小学要严格控制班额,减少大班额,防止出现超大班额,实现全区班额基本均衡。分班一律实行“均衡分班”。严禁以各项名义或举办特色班、小班、实验班等形式进行招生收费,坚决杜绝通过考试、测试或办培训班等方式招生和收费。
7 、 强化招生工作督导。 区教育局将中小学招生工作按50分纳入对各街道镇、区直各中小学全年综合督导评估内容,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招生专项督导评估方案,量化评估细则(另发),加大对招生工作的督导和考核力度,促进招生工作健康规范。
8 、规范民办学校招生。 各民办学校招生要严格按照本招生意见的规定,制定招生方案,规范招生程序和办法。招生办法、招生广告、招生简章须向区教育局申报备案,并经审核后方可向社会公布。泰山博文中学、泰山双语学校等民办学校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招生,不得提前招生,不得跨县市区招生,不得以文化课书面测试方式选拔录取新生,不能委托任何培训机构推荐选拔生源,也不能到小学组织推荐生源。
9 、做好特殊教育招生。 要做好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依法保障具有接受普通学校教育能力、有随班就读需求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成立残疾儿童入学鉴定和咨询委员会,根据计生、卫生部门的检测结果提出适合残疾儿童少年教育的建议,符合随班就读条件的妥善安置,不符合随班就读条件的,由特殊教育学校接收。要做好农村留守儿童的就学工作,各镇(街道办事处)教办及所属中小学校要对本辖区留守儿童进行逐一摸底登记,督促协调其监护人保证儿童按时入学。
区教育局和各学校设立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见附件1)。8月17日—8月28日区教育局招生办公地点在泰安东岳中学南院小学部教学楼二楼。《招生意见》查询:泰山区教育局网站 www.tatsedu.cn 或泰城暨泰山区中小学招生网站 Http://tsedu.993721.net 。
附件:
泰安市泰山区教育局
2015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