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信息

时间:2024-08-05 07:16:45编辑:揭秘君

成都有哪些大学

四川的大学如下:1、四川大学四川大学在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该校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布局在中国西部的重点建设的高水平研究型综合大学。2、西南交通大学西南交通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国家首批“双一流”“211工程”“特色985工程”“2011计划”重点建设并设有研究生院的研究型大学,坐落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国家中心城市四川成都。3、西南石油大学西南石油大学在四川省成都市,西南石油大学是新中国创建的第二所石油本科院校,是一所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四川省人民政府管理为主的高等学校。4、成都信息工程大学成都信息工程大学是四川省和中国气象局共建、四川省重点发展的省属普通本科院校,学校全面加强学科建设,学科特色与优势日益凸显。学校以信息学科和大气学科为重点,以学科交叉为特色,以工学、理学、管理学为主要学科门类,工、理、管、经、文、法、艺多学科协调融合发展,形成了大气科学、信息技术、管理经济三大学科群。5、西华师范大学西华师范大学现坐落于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师大路1号(华凤校区)和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育英路76号(北湖校区),学校学科优势突出,教师教育特色鲜明。现有81个本科专业,有文学、历史学、教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艺术学等10个学科门类。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四川大学、百度百科-西南交通大学、百度百科-西南石油大学、百度百科-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百度百科-西华师范大学专业老师在线权威答疑 zy.offercoming.com


四川有哪些大学

截止2021年四川共计134所大学:1、四川大学2、西南交通大学3、电子科技大学4、西南石油大学5、成都理工大学6、西南科技大学7、成都信息工程大学8、四川轻化工大学9、西华大学10、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11、四川农业大学12、西昌学院13、西南医科大学14、成都中医药大学15、川北医学院16、四川师范大学17、西华师范大学18、绵阳师范学院19、内江师范学院20、宜宾学院21、四川文理学院22、阿坝师范学院23、乐山师范学院24、西南财经大学25、成都体育学院26、四川音乐学院27、西南民族大学28、成都大学29、成都工业学院30、攀枝花学院31、四川旅游学院32、四川民族学院33、四川警察学院34、成都东软学院35、成都艺术职业大学36、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37、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38、四川传媒学院39、成都银杏酒店管理学院40、成都文理学院41、四川工商学院42、四川外国语大学成都学院43、成都医学院44、四川工业科技学院45、成都锦城学院46、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47、四川大学锦江学院48、四川文化艺术学院49、绵阳城市学院50、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51、成都师范学院52、四川电影电视学院53、吉利学院54、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55、民办四川天一学院56、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57、四川电力职业技术学院58、成都职业技术学院59、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60、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61、南充职业技术学院62、内江职业技术学院63、四川航天职业技术学院64、四川邮电职业技术学院65、四川机电职业技术学院66、绵阳职业技术学院67、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68、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69、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70、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71、达州职业技术学院72、四川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73、四川国际标榜职业学院74、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75、宜宾职业技术学院76、泸州职业技术学院77、眉山职业技术学院78、四川职业技术学院79、乐山职业技术学院80、雅安职业技术学院81、四川商务职业学院82、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83、广安职业技术学院84、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85、四川文化传媒职业学院86、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87、四川铁道职业学院88、四川艺术职业学院89、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90、四川科技职业学院91、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92、四川财经职业学院93、四川城市职业学院94、四川现代职业学院95、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96、四川长江职业学院97、四川三河职业学院98、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99、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100、四川汽车职业技术学院101、巴中职业技术学院102、四川希望汽车职业学院103、四川电子机械职业技术学院104、四川文轩职业学院105、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106、四川护理职业学院107、成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108、四川西南航空职业学院109、成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110、四川应用技术职业学院111、西昌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112、眉山药科职业学院113、天府新区信息职业学院114、德阳城市轨道交通职业学院115、德阳科贸职业学院116、江阳城建职业学院117、天府新区航空旅游职业学院118、天府新区通用航空职业学院119、阿坝职业学院120、达州中医药职业学院121、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122、南充科技职业学院123、攀枝花攀西职业学院124、资阳口腔职业学院125、资阳环境科技职业学院126、南充文化旅游职业学院127、南充电影工业职业学院128、绵阳飞行职业学院129、德阳农业科技职业学院130、泸州医疗器械职业学院131、甘孜职业学院132、自贡职业技术学院133、广元中核职业技术学院134、四川体育职业学院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211工程

成都都有哪些大学

成都的大学如下:一、四川大学四川大学(Sichuan University),简称“川大”,位于四川省成都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中央直管副部级的全国重点大学;位列国家“双一流”、“211工程”、“985工程”。学校有望江、华西和江安三个校区,占地面积7050亩,校舍建筑面积280.64万平方米。二、电子科技大学电子科技大学(University of Electronic Science and Technology of China),简称“电子科大”,坐落于四川省成都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高校,由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四川省和成都市共建;位列国家“双一流”、“985工程”、“211工程”,入选“2011计划”、“111计划”。三、成都理工大学成都理工大学(Chengdu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是由自然资源部、四川省人民政府、成都市人民政府共建,是国家首批“双一流”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入选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四、西南交通大学西南交通大学是211,不是985的。西南交通大学位于四川省成都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截至2019年6月,学校有犀浦、九里、峨眉三个校区,占地5000余亩,设有研究生院和2个异地研究生院(青岛研究生院、唐山研究生院)。以上就是对四川大学、电子科技大学、成都理工大学、西南交通大学的基本介绍。这四所学校在四川省成都市都是赫赫有名的。

怎样在教育部官网查询大学信息?

在教育部官网查询大学信息步骤如下:1、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官网,进入首页。下图中为教育部官网首页。2、将页面下滑到最底部,找到直属高校一栏,鼠标放在上面即可显示教育部直属高校。下图中箭头所指的地方。3、在直属高校最下面是高校名单,点击最右边最下面的更多,进入直属高校所有名单。下图中箭头所指的地方。4、在直属高校页面点击任意一个大学名称,即可进入该大学网站查询信息。下图中箭头所指的地方。5、查询地方高校,在教育官网首页最下边地方教育部门,鼠标放在上面即可显示个地方省份。下图中箭头所指的地方。6、点击任意地方身份即离开教育官网,进入地方教育官网,下图中圈红的地方,箭头所指的地方是进入地方教育官网。

手把手教你如何查询院校信息

申请季马上就要到来,对于准留学生老说,现在是时间就是生命,需要准备各种申请材料。什么?你说自己现在还不知道选择申请哪些学校!庆幸你还有我!那接下来告诉你如何了解学校的风格、资源和课程设置等等;这些是否符合你的性格特点和学习需求,决定着未来两年甚至更长时间里,你是否能满意的度过。这些更像是主观信息,是由申请人的主观感受、个人喜好、发展需求来决定的。

那么,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接下来,将以大家的男神胡歌据说就读的New York University Tisch School of the Arts为例,来讲解如何具体获取学校信息。




1 、学校,学院简介

很多人不重视看学校,学院的历史,最多当成故事来看,这是一个很大的误区。就像一个人的品性是由他的成长经历决定的一样,一所学校的风格,和它的创始人、办学理念、发展历程有很大关系。纽约大学没有校园围墙,因此可以说整个曼哈顿都是校园,每天都很热闹~要是课间有几个小时空挡,完全可以逛会儿街回来接着上课。或者干脆就坐在华盛顿广场,看卖艺的钢琴师,看在地上彩绘的画师。这部分信息通常在ABOUT SCHOOL里:




2 、课程设置

虽然放在第二位,这个部分对我们来说是最重要的。毕竟你的首要任务和目的是学习,学校的专业、课程能否满足你的发展需求,决定了你未来两年学习的安排。在GRADUATE下我们可以看到各样的项目。




还是以Graduate Film为例,当我们点击course of study时,各种课程一目了然。

3 、Faculty& Alumni 信息

在这里你可以看到以后将会给你授课的老师,简介中包括教授的课程,研究方向,个人成就等等。如果你特别欣赏某位老师,可以加入PS中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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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个重要的信息就是Alumni,这上面的信息可以让你了解到学院录取的都是什么样风格的学生,毕业后他们都去了哪里工作,有的学校会有专门的career选项来统计学生的就业率。还有一个好处就是对于一些项目没有student work的话,你可以在这里找到他们在学校里的作品。

校友录里一眼就看到李安了有木有!

4 、申请信息

当我们了解完项目信息之后,发现学校的魅力太大了,大喊是它,就是它!别着急,我们还要了解如何准备申请材料。而这部分在Admission里,一般会分为How to apply,application requirement,international requirement,portfolio requirement以及frequently asked questions这几个部分。




要是你发现这些还是没有解答完全自己的疑惑,那么可以直接将问题发邮件给学校,一般一到三个工作日内就会收到回复。




同学们,今天的分享就到这了。申请季临近,大家要加把劲儿,再苦再累也是这几个月了,希望来年大家都能收到梦校的录取!


如何看待高校负面信息?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高等教育已经成为了许多年轻人追求梦想和实现个人价值的重要途径。然而,在选择报考高校时,我们常常会受到一些负面信息的干扰和影响。那么,高校负面信息是否会影响我们的报考决策呢?本文将从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首先,高校负面信息包括学术丑闻、腐败问题、校园暴力等,这些负面事件无疑会对高校的声誉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当我们听到这样的消息时,不可避免地会对这所高校的教育质量和学习环境产生怀疑。然而,我们需要明确的是,负面事件并不能代表整个高校的水平和素质。每个学校都会有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但这并不意味着整个高校都是如此。因此,我们在选择高校时应该全面考虑各个方面的因素,而不单纯以负面信息作为判断的依据。
其次,高校负面信息可能会对我们的心理产生一定的影响。当我们听到一所高校被曝出负面事件时,可能会感到失望、犹豫和焦虑。我们会开始怀疑自己的选择,担心自己的未来发展受到影响。然而,这种担心往往是不必要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发展道路和机遇,高校只是其中的一个环节。我们应该相信自己的能力和潜力,通过自身的努力和奋斗来实现自己的目标,而不是被外界的负面信息所左右。
此外,我们还应该考虑到高校负面信息的真实性和客观性。在信息时代,各种信息传播渠道层出不穷,我们需要学会辨别信息的真伪和可信度。有些负面信息可能是别有用心的抹黑,或者是某些特殊情况下的偶发事件,我们不能因为一两个案例就否定整个高校的价值。要通过多方面的渠道了解高校的真实情况,包括查阅官方资料、咨询学长学姐或亲友的意见等,以便做出准确的判断。
最后,我们需要明确的是,高校负面信息并不是唯一的决策因素。在选择高校时,我们应该更加关注学校的教育理念、专业设置、师资力量、就业情况等方面的因素。这些因素才是我们进行报考决策的重要依据。负面信息只是其中的一部分,我们不应该过于偏重。
综上所述,高校负面信息在一定程度上会对我们的报考决策产生影响。然而,我们不能仅凭负面信息来评判一个高校的价值和素质。在做出决策时,我们需要客观全面地考虑各个方面的因素,并相信自己的能力和潜力。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做出符合自己兴趣和发展需求的正确选择,为自己的未来铺就一条成功的道路。


怎样正确对待高校的负面信息呢?

高考填报志愿时可能会受到高校的负面信息的影响。这种情况下,我想强调一点:负面信息并不应该成为你决策的唯一依据。首先,我们需要认识到负面信息可能是主观的或者是个别案例的。每个高校都有自己的优势和劣势,而负面信息通常只是其中的一部分。通过广泛收集信息,包括官方网站、学校的宣传材料、学生的口碑等,你可以得到更全面和客观的了解。其次,我们需要意识到个体差异的存在。每个人对学校的要求和期望不同,不同的人有不同的适应性和发展潜力。一个学校可能不适合某些人,但对其他人来说却是理想的选择。因此,你应该根据自己的兴趣、能力和目标来评估负面信息的重要性。此外,我们还要考虑到心理影响因素。负面信息可能会引发焦虑、担忧和不安。然而,我们不能让这些情绪主导我们的决策。尽量保持冷静和理性,通过与他人交流、寻求专业建议或者进行自我反思来减轻焦虑。最后,我建议你采取以下措施来更好地应对负面信息的影响:1. 多元化信息来源:不要只依赖于一个信息渠道,尽可能多地收集信息,以获得更全面的了解。2. 目标明确:明确自己的兴趣、能力和目标,将其作为评估学校的重要指标。3. 寻求专业建议:与老师、辅导员或者专业咨询师交流,他们可以提供客观的建议和帮助你做出决策。4. 自我反思:思考你自己的优势、兴趣和价值观,将其与学校的特点进行匹配。5. 积极态度:保持积极的心态,相信自己的选择,并相信自己能够适应和发展。总之,负面信息可能会对你的决策产生一定影响,但你应该以客观、全面和理性的态度来对待这些信息。通过多元化的信息来源、明确目标、寻求专业建议、自我反思和保持积极态度,你可以做出更好的决策,并为自己的未来铺就一条成功之路。

高校信息化教学管理系统有哪些优缺点?

 目前,虽然我国各高校已逐渐将信息技术应用于各个科教管理环节中,逐渐实现了信息化科教管理,但由于信息技术在高校科教领域的应用时间较短,使其技术尚未足够成熟,加之各高校在信息化管理方面投入资金较少,配置的信息化基础设备质量较差等,从而使高校信息化科教管理存在诸多问题[2]。WWW.11665.cOM具体问题详细分析如下:

  1.1技术安全性较低

  在高校信息化科教管理中,常存在技术安全性普遍低下的现象,这不仅增加了更新与维护软件工作人员的压力,在公开、自由的网络环境中,还会使高校信息化管理系统中bs及gs架构模式在运行期间,容易受到病毒、嘿客的入侵和攻击,从而导致信息化管理系统的瘫痪,对高校科教管理工作的开展造成严重影响。另外,部分高校还存在信息化教学管理系统软件版本过低的情况,这不仅影响高校科教管理系统的正常工作,还给其维护工作引发各种问题。

  1.2系统兼容性较差

  目前在部分高校信息化科教管理体系中,信息化管理系统的兼容性均较差,这便使得管理体系中各系统之间无法进行良好的兼容,从而导致各部门之间的信息资源由于格式和内容的限制,无法获得有效的传递和共享,继而对高校信息化科教管理的建设和发展造成严重阻碍,甚至降低了科教管理的效果。

  1.3系统无法满足实际需求

  信息化科教管理系统虽然可满足高校管理的基本要求,但由于目前的信息化科教管理技术尚未足够成熟,使得其仍存在各种技术性限制的问题,从而导致其无法满足高校科教管理的各种具体化要求。另外,不同的院校之间,其科教管理体系、管理方式及运行模式等也存在较大差异,而由于操作系统及管理条件的限制,使信息化科教管理系统无法为各高校管理提供不同的具体化服务。


高校在教学管理信息化过程应注意什么问题?

在技术组织管理方面,需要注意以下两点问题,即技术部门管理与组织管理。由于高校的科教管理工作较繁复、工作量较大等,使其在技术管理及组织管理方面操作起来存在一定困难,因此需要严格加强技术管理和组织管理。在技术管理方面,可设立技术管理部门。目前,由于大部分高校原有的科教管理系统无法获得扩展或升级而需要进行更换,或是拓展和升级后的管理系统无法满足实际工作需求而无法发挥其真正效用和优势,这不仅导致了人力、物力、财力的浪费,还对教学管理工作效率和质量造成不利影响。因此,若各大高校能够组建自己的信息化技术团队,并引进先进的设备和技术,同时根据自身管理要求来开发相应的管理系统,或是根据需求来升级系统功能,不断提升自身技术管理水平,则可极大降低不断更换系统而产生的各种资源消耗,提升自身教学管理工作水平。而在组织管理方面,要十分明确各部门之间在数据处理方面的工作责任,同时还应建立能够对数据流转环节实现"扁平化"管理的快捷系统,该管理方式能够有效避免部门重复设置或分层过多而造成的资源共享阻滞、信息传递速度缓慢的现象


正规的大学怎么查询?

可以通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的官方网站进行查询。进入到该网站以后输入高校名录进行搜索,然后在出现的全国高等院校名单查询系统中再输入被查询的学校即可查看到其是否为正规院校。具体的查看方法如下:1、在电脑的百度上输入教育部,找到其官方网站以后点击进入。2、页面跳转以后进入到该网站,输入高校名录点击搜索按钮。3、此时页面跳转以后点击进入到全国高等学校名单页。4、页面跳转以后在全国高等学校名单查询界面中输入被查询的学校名称并点击搜索按钮。5、在该查询页面的下方当可以看到被查询的学校信息,则其即为正规院校。如没有查询到该学校信息的,则为非正规大学。

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的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

第一条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高等学校信息,促进高等学校依法治校,根据高等教育法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高等学校在开展办学活动和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过程中产生、制作、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公开。第三条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推进、协调、监督本行政区域内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第四条 高等学校应当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建立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各项工作制度。高等学校公开信息,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和学校安全稳定。第五条 高等学校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的程序和责任。高等学校公开信息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有关信息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审批的,高等学校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公开。第六条 高等学校发现不利于校园和社会稳定的虚假信息或者不完整信息的,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及时发布准确信息予以澄清。 第七条 高等学校应当主动公开以下信息:(一)学校名称、办学地点、办学性质、办学宗旨、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内部管理体制、机构设置、学校领导等基本情况;(二)学校章程以及学校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三)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四)各层次、类型学历教育招生、考试与录取规定,学籍管理、学位评定办法,学生申诉途径与处理程序;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情况等;(五)学科与专业设置,重点学科建设情况,课程与教学计划,实验室、仪器设备配置与图书藏量,教学与科研成果评选,国家组织的教学评估结果等;(六)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与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等;(七)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教师争议解决办法等;(八)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与投诉方式;(九)财务、资产与财务管理制度,学校经费来源、年度经费预算决算方案,财政性资金、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仪器设备、图书、药品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十)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处置情况,涉及学校的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十一)对外交流与中外合作办学情况,外籍教师与留学生的管理制度;(十二)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第八条 除第七条规定需要公开的信息外,高等学校应当明确其他需要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与公开范围。第九条 除高等学校已公开的信息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学习、科研、工作等特殊需要,以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向学校申请获取相关信息。第十条 高等学校对下列信息不予公开:(一)涉及国家秘密的;(二)涉及商业秘密的;(三)涉及个人隐私的;(四)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学校规定的不予公开的其他信息。其中第(二)项、第(三)项所列的信息,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高校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可以予以公开。 第十一条 高等学校校长领导学校的信息公开工作。校长(学校)办公室为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学校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具体职责是:(一)具体承办该校信息公开事宜;(二)管理、协调、维护和更新该校公开的信息;(三)统一受理、协调处理、统一答复向该校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四)组织编制该校的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和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五)协调对拟公开的学校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六)组织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内部评议;(七)推进、监督学校内设组织机构的信息公开;(八)承担与该校信息公开有关的其他职责。高等学校应当向社会公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负责人、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等。第十二条 对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公开的信息,高等学校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学校网站、校报校刊、校内广播等校内媒体和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校外媒体以及新闻发布会、年鉴、会议纪要或者简报等方式予以公开;并根据需要设置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或者电子屏幕等场所、设施。第十三条 高等学校应当在学校网站开设信息公开意见箱,设置信息公开专栏、建立有效链接,及时更新信息,并通过信息公开意见箱听取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第十四条 高等学校应当编制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并及时公布和更新。信息公开指南应当明确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信息的分类、编排体系和获取方式,依申请公开的处理和答复流程等。信息公开目录应当包括信息的索引、名称、生成日期、责任部门等内容。第十五条 高等学校应当将学校基本的规章制度汇编成册,置于学校有关内部组织机构的办公地点、档案馆、图书馆等场所,提供免费查阅。高等学校应当将学生管理制度、教师管理制度分别汇编成册,在新生和新聘教师报到时发放。第十六条 高等学校完成信息制作或者获取信息后,应当及时明确该信息是否公开。确定公开的,应当明确公开的受众;确定不予公开的,应当说明理由;难以确定是否公开的,应当及时报请高等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上级主管部门审定。第十七条 属于主动公开的信息,高等学校应当自该信息制作完成或者获取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公开的信息内容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变更后20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新。学校决策事项需要征求教师、学生和学校其他工作人员意见的,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法律法规对信息内容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十八条 对申请人的信息公开申请,高等学校根据下列情况在15个工作日内分别作出答复:(一)属于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二)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三)不属于该校职责范围的或者该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信息的职责单位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单位的名称、联系方式;(四)申请公开的信息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能够区分处理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对不予公开的部分,应当说明理由;(五)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申请人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本次申请;(六)同一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重复向同一高等学校申请公开同一信息,高等学校已经作出答复且该信息未发生变化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不再重复处理;(七)高等学校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的其他答复。第十九条 申请人向高等学校申请公开信息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证明文件。申请人有证据证明高等学校提供的与自身相关的信息记录不准确的,有权要求该高等学校予以更正;该高等学校无权更正的,应当转送有权更正的单位处理,并告知申请人。第二十条 高等学校向申请人提供信息,可以按照学校所在地省级价格部门和财政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收取的费用应当纳入学校财务管理。高等学校不得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方式提供信息。第二十一条 高等学校应当健全内部组织机构的信息公开制度,明确其信息公开的具体内容。 第二十二条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开展对全国高等学校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高等学校主管部门应当将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纳入高等学校领导干部考核内容。第二十三条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学校应当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干部岗位责任考核内容。考核工作可与年终考核结合进行。高等学校内设监察部门负责组织对该校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应当有教师、学生和学校其他工作人员代表参加。第二十四条 高等学校应当编制学校上一学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于每年10月底前报送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中央部门所属高校,还应当报送其上级主管部门。第二十五条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评议制度,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长、教师、学生等有关人员成立信息公开评议委员会或者以其他形式,定期对本行政区域内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评议,并向社会公布评议结果。第二十六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高等学校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学校内设监察部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举报;对于中央部委所属高等学校,还可向其上级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处理,并以适当方式向举报人告知处理结果。第二十七条 高等学校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者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对高等学校直接负责的主管领导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高等学校主管部门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处分:(一)不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二)不及时更新公开的信息内容、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三)公开不应当公开的信息的;(四)在信息公开工作中隐瞒或者捏造事实的;(五)违反规定收取费用的;(六)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信息的;(七)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其他行为的。高等学校上述行为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第二十八条 高等学校应当将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年度预算,为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提供经费保障。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所称的高等学校,是指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其中包括高等职业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高等学校以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的信息公开,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三十条 已经移交档案工作机构的高等学校信息的公开,依照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第三十一条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制订实施办法。高等学校应当依据本办法制订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0年9月1日起施行。

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的权威解读

教育部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人就发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答记者问 近日,《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发布实施。教育部政务公开办公室主任、办公厅主任牟阳春就《办法》发布施行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问:制定《办法》的主要背景是什么?答:第一,制定《办法》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赋予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的重要职责。2008年5月1日施行的《条例》规定,包括教育在内的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在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过程中制作、获取的信息的公开,参照《条例》执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机构制定。国务院办公厅于2008年4月29日专门发出通知,要求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要按照《条例》的要求,尽快制定本系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的实施办法。第二,中央、国务院以及教育部领导高度重视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在2009年10月27日召开的中央国家机关政务公开座谈会上,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何勇指出,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本系统本行业政务公开工作的检查指导,做好抓基层、打基础工作。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马凯强调,国务院各部委要指导公共企事业单位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教育部领导十分重视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多次作出批示要求紧密结合教育工作实际,统筹规划,扎实推进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的信息公开工作,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强有力的保障。第三,随着全国高校校务公开的全面开展,需要对校务公开的成果进行总结和升华。自2002年教育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以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加大对校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力度,各级各类学校努力探索校务公开的新形式、新做法,在规范管理、加强监督、促进党风廉政和民主政治建设方面积累了经验。在此基础上,各地教育部门和高等学校反映,要尽早加强高等学校信息公开的顶层设计,以进一步提高此项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2008年、2009年“两会期间”,很多政协委员专门提交了加强校务公开、推进高校管理改革等提案,建议国家教育主管部门将校务公开作为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重点,尽快制定学校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编制校务公开目录,建立行之有效的信息发布和督查机制等。问:推动高校信息公开的意义是什么?答:制定和实施《办法》是教育部贯彻执行《条例》、积极推进教育系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举措。《条例》施行以来,教育部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切合实际、稳步推进”的工作思路,积极鼓励和支持学校创新公开形式、丰富公开内容、增强公开效果。如普通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实施以来,已成为信息公开的典型,受到社会公众的广泛赞誉。为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推动信息公开与学校管理的深度融合,教育部在充分调研和深入论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办法》,并以部令的形式发布实施。这是在全国范围内率先以部门规章形式贯彻落实《条例》的重大实践,是深化教育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举措,体现了教育部深入推进高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和决心。制定和实施《办法》是进一步深化高校校务公开,促进高校依法治校,提升高校管理水平的必然要求。校务公开为教育事业的改革发展注入了强大的动力,极大地激发了学校内部的生机和活力,但同时也存在着工作进展不平衡、机制不够完善、制度不够健全、内容不够全面规范等问题。产生这些问题的根本原因是校务公开工作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健全。尽管近年来教育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工作取得了很大进展,教育部也在不遗余力地推动依法治校,但有关信息公开的规定还缺乏系统性和全面性。许多高校表示,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统一规范和推进,有利于高校强化自身管理,推动科学发展。制定和实施《办法》是提高教育工作透明度、广泛接受群众监督、进一步加强高校党风廉政建设的迫切需要。近年来,尽管教育部积极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和惩处力度,但是高校腐败案件仍时有发生,一些高校管理者因腐败问题相继受到行政处分和司法制裁。究其原因,除了管理制度建设滞后、教育机制不健全、预防机制不完善等因素外,因信息不公开而导致的监督机制滞后也是重要原因。只有让高校在基建、采购、招生等重点领域切实做到信息公开,才能提高高校工作透明度,形成有效的内部监控和有力的社会监督,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现象的发生。制定和实施《办法》是保障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扩大人民民主”,必须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展民主渠道。高校作为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其信息公开工作受到社会各方面的普遍关注。特别是随着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高校办学模式和办学体制机制日益多元化,学校与社会经济活动的关系进一步密切,其办学行为、办学目的和职业操守将面临着更加严峻的考验,确保校园和谐稳定的任务变得更加重要。因此,要办好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就必须进一步加大高校信息公开力度,以充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高校乃至整个高等教育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问:请介绍一下制定《办法》的过程。答:从2007年底启动《办法》的起草工作至今,整个过程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立法调研阶段。为了解全国学校开展校务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为推进教育系统信息公开工作做好准备,部政务公开办公室于2007年底至2008年上半年开展了全国教育系统的校务公开专题调研,涵盖学校4万余所,其中高校1870余所。根据调研结果制定了进一步推进全国校务公开的工作方案,确定了今后校务公开的工作方针,并决定总结校务公开工作中的成熟经验,通过制定《办法》对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加以统一规范和推进。深入细致的立法调研为制定《办法》奠定了现实基础。形成《办法》草案和广泛征求意见阶段。政务公开办公室于2008年6月下旬形成了《办法》初稿,自2008年7月起至2009年3月,先后听取了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高校、有关专家、部内司局和国务院有关部委的意见和建议。2009年4月2日至17日还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引起社会各界的热烈反响。中央政府网在头版头条报道此项工作,光明日报、新华网、人民网等80余家媒体做了链接或报道,社会公众对《办法》给予了较高评价。据有关方面反馈,这是我部首次将规章草案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首次使用国务院法制办的“部门规章意见征集系统”收集意见建议。14轮征求意见共收到并研究处理各类意见建议900余条,作出大的修改30余次,促进了《办法》文本的不断完善。法制工作机构审核修改阶段。2009年5月部政务公开办公室将《办法》草案报部法制办后,部法制办按照立法要求对《办法》草案内容和其逻辑结构、条款顺序等方面进行了调整与修改。2009年8月至9月,法制办再次征求了省教育行政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部直属高校和部内司局的意见,汇总并同政务公开办公室一同分析处理意见建议180余条。2009年底又在部分省市开展调研,听取高校人事、财务、教务等机构的意见,重点对公开的内容进行了研究。多次调研和修改使《办法》草案基本成熟,2010年3月30日经部长办公会审议通过,今日正式发布。问:《办法》起草时遵循了哪些原则?答:信息公开是处理高校和社会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制定的《办法》既要符合《条例》的基本要求,又要在《条例》的框架内,结合高校实际和特点对《条例》的规定进行必要的细化、深化,以全面准确地贯彻落实《条例》的基本精神。在《办法》的拟定和修改过程中,我们注意把握了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在立法思路上,坚持贯彻落实《条例》的基本要求与保障高校办学自主权相结合,着眼于建立和完善高校信息公开的基本制度和工作机制;二是在管理体制上,坚持强化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宏观管理职责和发挥地方、高校的积极性相结合,着力构建“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管理格局;三是在立法内容上,坚持部门规章的原则性、规范性与增强条款实效性、可操作性相结合,力图明确责任,细化要求,强化执行;四是在工作要求上,坚持推进信息公开与深化校务公开相结合,充分考虑与已有校务公开工作基础的衔接,体现高校的特点。问:《办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答:根据《办法》第二条,高校在开展办学活动和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过程中产生、制作、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办法》的规定公开。根据《高等教育法》以及《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此处的“高等学校”是指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包括高等职业学校和成人高校。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高校以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的信息公开,应当参照《办法》执行。此处的“其他高等教育机构”是指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问:请介绍一下《办法》 的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答:《办法》共五章三十二条。第一章总则,主要明确了制定《办法》的目的与依据、适用范围、管理体制、原则、保密审查和信息发布审批机制;第二章公开的内容,主要规定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的信息范围和内容,并列举了因涉及保密、稳定、隐私等因素而不能公开的信息类别;第三章公开的途径和要求,主要规定了高校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职责,公开信息的途径、流程、时限,提交信息公开申请的要求、申请的处理规范和收费,以及高校内部组织机构的信息公开等内容;第四章监督和保障,主要明确了高校信息公开的日常管理、工作考核、社会评议、监督检查、年度报告、责任追究、法律救济、经费保障等要求;第五章附则,规定了《办法》的适用范围、相关规定的衔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的落实职责以及施行日期等内容。问: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高校近期应做好哪些工作?答:为保证《办法》的贯彻落实,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高校要抓好以下工作:一是要积极开展《办法》的学习、教育、培训活动。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统筹规划,开展宣传和培训活动,精心组织本行政区域内高校学习贯彻《办法》,积极稳妥地推进高校信息公开。各高校要将《办法》作为专项内容对教职工进行培训,重点对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进行保密知识、信息清理、指南和目录编制、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年度报告编制等方面的培训。二是要认真做好贯彻实施《办法》的相关工作。各高校要按照《办法》要求,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的目录和范围,抓紧清理信息,认真编制或修订该校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要尽快建立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保密审查等机制,抓紧制定监督检查、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等制度。要努力创造条件,加强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完善信息公开的各项配套措施。三是要加强对高校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高校要尽快确立信息公开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及时开展相关工作。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部直属高校依据《办法》制定的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或实施细则,还应及时报送教育部备案。问:近期在促进《办法》实施方面会采取哪些措施?答:为确保《办法》落实,部政务公开办公室将开展一系列贯彻实施和宣传活动:一是召开专门会议,就贯彻落实《办法》作出工作部署;二是在《中国教育报》上开设高校信息公开工作专栏,邀请专家对《办法》进行解读,并刊发记者对各地各高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报道稿件;三是出版《办法》的配套读本,为各地各高校信息公开工作提供指导;四是将《办法》作为高校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培训的重要内容列入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五是适时组织开展贯彻落实《办法》情况的督促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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