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诉讼

时间:2024-08-04 04:44:08编辑:揭秘君

诉讼程序和非诉讼程序的区别

法律分析:区别:1、概念不同:民事非讼案件也称为民事非争议案件,是指不具有民事权利义务之争但有必要由人民法院依法处理的民事案件。民事非讼案件是民事诉讼案件的对应概念。民事诉讼案件,是指当事人之间因发生民事权利义务争议或其他民事争议而形成的民事案件。不管是民事诉讼案件还是民事非讼案件,都属于民事案件范畴,都适用于民事诉讼法。2、特征不同:民事非讼案件以“不具有民事权利义务之争”为其本质特征。从民事诉讼法对民事非讼程序的立法情况来看,“不具有民事权利义务之争”有两种情况:一是当事人之间客观上不存在着民事权利义务的争议,例如,公民甲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其妻乙死亡,甲与乙之间便没有民事权利义务的争议;二是没有明确的相对应的另一方争议人,因而在申请人请求人民法院处理有关民事问题时尚无民事权利义务的争议存在,例如,遗失票据的人由于不知现在的持票人,所以无法与他人发生民事权利义务的争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及时审理民事案件,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

非诉讼解决纠纷的途径主要有哪些?

非诉讼解决方式具体包括协商、调解、仲裁与行政裁决等替代性纠纷解决方式。调解:意思是指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就争议的实体权利、义务,在人民法院、人民调解委员会及有关组织主持下,自愿进行协商,通过教育疏导,促成各方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办法。在我国,有四种不同性质的调解:(1)法院调解,即在人民法院主持下进行的调解。(2)行政调解,即在国家行政机关主持下进行的调解。(3)仲裁庭调解,即在仲裁庭主持下进行的调解。(4)群众调解,即在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进行的调解。不同于和解。)仲裁:指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将争议提交(具有公认地位的)第三者,由该第三者对争议的是非曲直进行评判并作出裁决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法。仲裁异于诉讼和审判,仲裁需要双方自愿,也异于强制调解,是一种特殊调解,是自愿型公断,区别于诉讼等强制型公断。仲裁一般是当事人根据他们之间订立的仲裁协议,自愿将其争议提交由非司法机构的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进行裁判,并受该裁判约束的一种制度。仲裁活动和法院的审判活动一样,关乎当事人的实体权益,是解决民事争议的方式之一。仲裁是舶来品,源于日本词汇,仲裁通俗理解就是让大家来评评理。

非诉讼程序主要有三种

非诉讼途径:妥协,和解,民间调解,仲裁等。非诉讼程序法是解决非讼案件的程序法,具体地说非诉讼程序法主要有《人民调解法》、《仲裁法》、《公证法》等。非诉讼程序的种类主要有选民资格案件; 宣告公民失踪、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条: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具体包括: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公民失踪案件、宣告公民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公民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和认定财产无主案件。非诉讼程序的种类主要有选民资格案件; 宣告公民失踪、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具体地说非诉讼程序法主要有《人民调解法》、《仲裁法》、《公证法》等。

非诉案件包括什么

法律分析:非诉案件是指利害关系人在没有民事权益争议的情况下,请求人民法院确认某种事实和权利有无的案件。非诉案件既包括无争议、无纠纷的法律事务,又包括已经发生争议的法律事务。人民法院依照特别程序审理的非诉案件有三种,即: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案件和认定财产无主案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七条 人民法院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确认调解协议案件和实现担保物权案件,适用本章规定。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非诉讼案件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非讼案件,是指无利害关系人双方讼争的案件。非讼案件中无原告和被告,案件因申请人要求而开始;实行一审终审制;不适用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中的反诉、和解、调解等诉讼制度。在我国,非讼案件主要有以下几类:宣告失踪案件、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 一百七十七条 人民法院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确认调解协议案件和实现担保物权案件,适用本章规定。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非诉业务一般有哪些

非诉讼业务包括以下:1、法律顾问。接受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或其他中外经济组织的聘请;2、公司业务。为企业设立注册、变更、并购、重组、重组、产权定义、产权交易、资产置换、破产等业务提供法律服务;3、证券股票、债券、基金发行、转让、期货交易等证券业务提供法律服务;4、金融。起草、审查银团贷款、项目贷款、抵押贷款、信托融资租赁等金融业务的相关文件或参与谈判;5、知识产权。接受委托、代理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软件和版权注册;6、招标。接受委托,为政府采购、建设项目、技术交易、利用国际金融机构和外国政府贷款、国际招标等招标业务提供法律服务;7、建设项目。提供交通、能源、水利、城市基础设施等建设项目的法律事务代理。一、诉讼和非诉讼的区别有3个,分别是:1、含义不同。诉讼是一种法律行动。非诉讼是涉及刑事犯罪,由政府当局控告疑犯;2、特征不同。诉讼一般实行两审终审制度,非诉讼必须是能够产生民事法律后果的法律事实;3、使用情况不同。诉讼是在自身受到侵害或者权利受到侵犯时使用,非诉讼适用于不具备诉讼要件的法律事务。二、非诉讼方式办理法律事务的含义具体如下:1、必须是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务;2、通过非诉讼方式进行;3、由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向律师提出请求或委托。总之,诉讼是国家专门机关在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据法定的权限和程序,解决具体案件的活动。非诉讼法律事务是诉讼法律事务的对称。【法律依据】《律师法》第二十八条,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非诉讼业务包括什么

一、非诉讼业务包括什么1、非诉讼业务包括以下内容:(1)提供法律咨询;(2)担任常年法律顾问;(3)办理合同事务;(4)接受委托对某一专门问题进行调查并提供解决方案;(5)办理交涉和谈判,主持调解和参与和解;(6)代为办理法律文书;(7)作为行政相对人的代理人与参与行政活动。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八条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二、非诉讼解决纠纷的途径有哪些非诉讼解决纠纷的途径主要有和解、调解、仲裁。争议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设在基层的各种调解组织调解,也可以提交其他非司法机构(仲裁委员会)加以解决。


诉讼和非诉讼的区别

诉讼和非诉讼的区别有:1、含义不同。诉讼指纠纷当事人通过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另一方当事人解决纠纷的形式;非诉讼涉及刑事犯罪,由政府当局控告疑犯。非诉讼就是法律事务。非诉讼法律事务是诉讼法律事务的对称;2、特征不同。中国大陆的诉讼程序一般实行两审终审制度,分为一审和二审,但部分案件实行一审终审;非诉讼必须是不通过诉讼方式办理的法律事实。能够产生民事法律后果的法律事实;3、使用情况不同。诉讼是在自身受到侵害或者权利受到侵犯时使用;非诉讼适用于不具备诉讼要件的法律事务,即无争议的法律事务。起诉状需要写明的信息有哪些1、当事人的姓名、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2、诉讼请求和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的姓名和住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诉讼和非诉讼的区别

法律分析:诉讼是指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解决纠纷的法律手段,一般通过二审最终结案,审理的时间会很漫长。而非诉讼是以法院诉讼之外的法律手段,例如调解、仲裁等形式,相对比较灵活,时间跨度短。而且有些业务本身也不适合用诉讼,例如宣告失踪、认定无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等都不需要通过诉讼手段。诉讼与非诉讼的主要区别,就是是否通过打官司解决问题。但非诉讼与诉讼相比,非诉具有如下优势:1、更低的成本;2、更快的速度;3、更方便灵活;4、更少的对抗性;5、更加非正式性;6、主要解决而不是谴责;7、可以不公开进行;8、较少管辖问题;9、结果更容易为当事人所接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第十一条 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民事诉讼的权利。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共同居住的地区,人民法院应当用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进行审理和发布法律文书。人民法院应当对不通晓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提供翻译。衍生问题:律师非诉讼业务有哪些?所谓非诉讼业务是指不通过诉讼或仲裁方式代理法律事务的业务。非诉讼业务在单位或个人的法律事务中所占的比例基本上在80%左右,也是律师业务的主体。非诉讼业务,与诉讼业务相对应,是指律师接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在其职权范围内为当事人处理不与法院、仲裁委员会发生关联的法律事务。非诉讼业务主要由咨询、代书服务、专项法律服务和法律顾问服务及其他服务组成。


非诉案件是什么意思

非诉案件是指利害关系人在没有民事权益争议的情况下,请求人民法院确认某种事实和权利存在或不存在的案件。民事诉讼法规定了五类非诉案件。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的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确认调解协议案件;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第一百八十四条 公民下落不明满四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满二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其死亡的,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书应当写明下落不明的事实、时间和请求,并附有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关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第一百八十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宣告失踪的公告期间为三个月,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一年。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的,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三个月。公告期间届满,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被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事实是否得到确认,作出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判决或者驳回申请的判决。第一百八十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案件,应当由该公民的近亲属为代理人,但申请人除外。近亲属互相推诿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为代理人。该公民健康情况许可的,还应当询问本人的意见。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申请有事实根据的,判决该公民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认定申请没有事实根据的,应当判决予以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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