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国税局网站

时间:2024-07-31 03:06:53编辑:揭秘君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的工作职责

(一)组织落实税务稽查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实施办法;(二)组织、协调、督办税收违法案件的查处;(三)受理税收违法案件的举报,办理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的立案和调查的有关事项并提出审理意见;(四)牵头组织实施税收专项检查和税收专项整治工作;(五)协调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处理税务稽查有关工作;(六)指导、协调系统税务稽查工作;(七)承担直属税务分局所辖范围内纳税人的税务稽查工作。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与第一稽查局有什么差别?

1、管辖的范围不同(1)天津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的管理范围天津市国家税务局直属局所辖范围内纳税人的税务税务稽查工作,也就是大型企业的检查工作。(2)天津市国家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的管理范围为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天津市保税区国家税务局、天津市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天津市国家税务局海洋石油税务分局所辖范围。2、工作职责不同(1)天津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的职能为:组织落实税务稽查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拟订以及具体实施办法;督办税收违法案件的查处;协调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处理税务稽查有关工作等。(2)天津市国家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的职能为:制定稽查计划,下达稽查任务;负责稽查案源管理、发票协查作;与政府、司法、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及其他税务机关进行协调联系;移送涉嫌税收违法案件,查处、打击偷、抗、骗税违法行为等。扩展资料:1、天津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与天津市国家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在行政级别上都一样,都是处级。2、只是天津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对天津市国家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具有业务指导作用。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天津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百度百科-天津市国家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的区别是什么

一、企业有关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主要差异
1.从所得税方面看其差异
从会计学的角度看两者的差异表现两个方面,即永久性差异和时间性差异,通常有两种方法对所得税核算,一是应付税款法,二是纳税影响会计法。从税法角度看所得税,通常表现在对所得税的成本费进行计算上,有二种可扣除项目和不可扣除项目,除此之外还关系到关资产、损失、收益的处理等内容。
2.从增值税方面看其差异
在新的会计准则颁布实施以后,在增值税和税法进行确认大概是相同的,不过在目的和原则上存在差异,主要表现在税法方面对增值税的确认更加的宽泛和广泛。
(1)售后回购增值税的处理。比如A公司于2011年5 月1日作为销售方对B公司供应一批产品,总价格为120万元人民币,其中增值税17万元,成本为80万元。根据合同的约定A公司到10月30日将以130万元人民币进行购回。由于购回的费用比原来供应价格高,其中的差额应该按期计提利息,时间长度就是在回购期间,这个要计算编入财务费用的。不过在税收上是不同的,应该纳入销售和采购两项经济业务中。
(2)赊销货物增殖税的处理。企业在赊销货物中,增值税发票按照货物的全款已经开出,但是也存在一定的问题,那就是不符合收入确认的条件的,但是如果货款回收有问题的话,那这个经济活动获得的收益就不可能正常的进入到企业中来,如果设备到客户方还没有正常安装调试完成的话,就可能出现风险报酬没有转移,那在会计上就不能算为确定的收入。
3.从收入、营业税等看其差异
(1)从收入看差异。收入是影响企业税负和经济效益的首要因素。公司的一些捐赠收入、投资人的投资在税法上则是收入。企业一些视同销售行为也属于收入的范围。从这里边我们就可以知道,在范围广泛性方面,税法收入比会计收入要广泛得多。从税法方面看的话,确认的收入除了包含会计收入,还包含捐赠收入、非货币交换收入和债务重组收入、视同销售等。
(2)从营业税看差异。根据营业税条例的规定我们可以知道,营业税的纳税业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讫主营业务收入款项或取得索取主营业务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当纳税人以预收款形式提供应税劳务、转让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时,按税法规定应计缴营业税,而财务会计则只以“预收账款(或应收账款)”计入负债,只有当提供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符合会计标准规定的收入确认条件时才确认为主营业务收入。
(3)从固定资产核素看差异。不同的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特点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和预计净残值,合理地选择折旧方法。某公司根据自身的特点,对房屋厂房等使用年限平均法,对公司的运货卡车采用工作量法,其他设备按照其特点选择适当的方法处理。
(4)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看差异。当发现可能发生减值迹象,会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当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就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企业还有些无法确定其使用寿命的无形资产,公司财务人员每年会进行减值测试。在核算中要注意,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得转回。
二、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协调发展模式
1.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协调发展的原因
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在分离程度上如果比较高的情况,对于税务来讲,如果分离程度比较高就会出现一些不好的影响。对于谨慎性原则如果使用超出正常范围,那就会给企业带来一些空隙,这些空虚就可以让企业来增大利润,如果这两者分离程度较高,也会给企业带来所得税征管方面的困难,当然,分离程度较高也给政府税务部门带来很多的困难,比如工作难度增大,成本也会随之增加。
2.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协调发展模式
(1)加强政策宣传与会计信息披露。不管是税务部门还是财政部门在宣传方面都要加大,确保能把会计和税法一些内容的宣传和培训都归入正常的工作范畴,这样的话就可以增加会计制度和税收法规协调的效果。
(2)会计要素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的协调。第一会计制度在各个方面都进行了规范,不过,对于税法来说就并没有做出相关硬性的规定,因此就应该给出一些调整;如果对所得税的影响还在正常范围内的话,有或者只要对政策执行和所得税征管不会有影响的话就可以将所得税政策与会计政策调整相同。第二企业在会计计算中,对于会计账簿的纪录和会计报表中的金额不能擅自更改,只能利用年终纳税调整法进行调整。
(3)会计处理方法上的协调。在社会经济中,由于影响的方面很多,会计估算在不确定性性和核算纳税额两者中有很大的差异,可以应用税收的相关规定进行调节。在现实中,很多企业比较倾向于应用税法的相关规定进行核算。
现在,关于会计制度与税法差异的协调,暂时不存在一个非常安全的模式。而加强企业会计制度与税法差异的协调又是十分重要的。因此,必须合理分析企业会计制度与税法的之间差异,并且结合当前的经济发展形势选择最可行的协调模式,进一步完善企业的会计制度和税收法规。


怎么样举报公司偷税漏税

法律分析: 1,带上举报资料可以直接到当地税务稽查局举报, 2,也可以进税务网站举报,举报需要有公司偷税漏税的相关资料,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过去。3,还有一种就是打电话匿名举报,把,知道的怎样偷税漏税的真实情况说给他们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零一条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怎样举报公司偷税漏税

法律分析:应当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的举报中心举报。举报中心举报的范围是: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和虚开、伪造、非法提供、非法取得发票,以及其他税务违法行为。举报可以采用书信、口头、电话或者举报人认为方便的其他形式提出。实名举报和匿名举报可,但实名举报才有奖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第二百零三条 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欠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欠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第二百零四条 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纳税人缴纳税款后,采取前款规定的欺骗方法,骗取所缴纳的税款的,依照本法第二百零一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取税款超过所缴纳的税款部分,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如何举报一个公司偷税漏税

一、如何举报一个公司偷税漏税1、举报一个公司偷税漏税的方法如下:(1)应当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的举报中心举报;(2)举报可以采用书信、口头、电话或者举报人认为方便的其他形式提出;(3)进行实名举报和匿名举报均可。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逃税罪】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二、偷税举报可以提供哪些证据1、偷税主体的身份信息,如单位名称、地址等;2、能够证据偷税数额的账目或者合同;3、有关的证人证言或者录音资料等。


如何举报偷税漏税的公司

一、您应当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的举报中心举报。由于国税地税管辖范围不一致,您要注意弄清楚举报内容涉及的税款属于哪个税务机关管辖。举报中心举报的范围是: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和虚开、伪造、非法提供、非法取得发票,以及其他税务违法行为。二、可以通过12366投诉热线,通过电话投诉公司偷税漏税的行为。扩展资料:相关条例《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第九条 举报中心受理检举事项的范围是:涉嫌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虚开、伪造、非法提供、非法取得发票,以及其他税收违法行为。第十条 实名检举和匿名检举均须受理。检举人不愿提供自己的姓名、身份、单位、地址、联系方式或者不愿公开检举行为的,税务机关应当予以尊重和保密。检举人应当至少提供被检举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地址、税收违法行为线索等资料。检举人检举税收违法行为应当实事求是,对提供检举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诬陷、捏造事实。举报中心受理实名检举,应当应检举人的要求向检举人出具书面回执。第十一条 受理检举的税务人员应当文明礼貌,耐心细致,正确疏导,认真负责。鼓励检举人尽可能提供书面检举材料。受理口头检举,应当准确记录检举事项,交检举人阅读或者向检举人宣读,经确认无误以后由检举人签名或者盖章。检举人不愿签名或者盖章的,由受理检举的税务人员记录在案。受理电话检举,应当细心接听,询问清楚,准确记录。受理电话、口头检举,经检举人同意以后,可以录音或者录像。第十二条 不属于举报中心受理范围的检举事项,举报中心应当告知检举人向有处理权的单位反映,或者将检举事项登记以后按照分类处理的规定处理。第十三条 涉及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税务机关管辖的检举事项,由所涉及的税务机关协商受理;有争议的,由其共同的上一级税务机关决定受理机关。参考资料:国家税务总局-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官网

国家税务总局网站:http://www.chinatax.gov.cn邮??? 编:100038;国家税务总局咨询电话:010—63417114;国家税务总局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西路5号 ;国家税务总局简介:国家税务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主管税收工作的直属机构。1998年3月29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1998〕5号);同年6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正式设置国家税务总局(正部级)。扩展资料:国家税务总局主要职能:一、具体起草税收法律法规草案及实施细则并提出税收政策建议,与财政部共同上报和下发,制订贯彻落实的措施。负责对税收法律法规执行过程中的征管和一般性税政问题进行解释,事后向财政部备案;二、承担组织实施中央税、共享税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的征收管理责任,力争税款应收尽收;三、参与研究宏观经济政策、中央与地方的税权划分并提出完善分税制的建议,研究税负总水平并提出运用税收手段进行宏观调控的建议;四、负责组织实施税收征收管理体制改革,起草税收征收管理法律法规草案并制定实施细则,制定和监督执行税收业务、征收管理的规章制度,监督检查税收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执行,指导和监督地方税务工作;五、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制定纳税服务管理制度,规范纳税服务行为,制定和监督执行纳税人权益保障制度,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履行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纳税服务的义务,组织实施税收宣传,拟订注册税务师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六、组织实施对纳税人进行分类管理和专业化服务,组织实施对大型企业的纳税服务和税源管理;七、负责编报税收收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开展税源调查,加强税收收入的分析预测,组织办理税收减免等具体事项;八、负责制定税收管理信息化制度,拟订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中长期规划,组织实施金税工程建设;九、开展税收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参加国家(地区)间税收关系谈判,草签和执行有关的协议、协定;十、办理进出口商品的税收及出口退税业务;十一、对全国国税系统实行垂直管理,协同省级人民政府对省级地方税务局实行双重领导,对省级地方税务局局长任免提出意见;十二、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官网登录入口

公司以工资发放的模式可以是多卡发放,这通常是出于员工个人的需要和方便考虑,例如一个员工可能有多个银行卡或支付宝账户,他希望将工资分配到不同的账户中,这样便于管理和使用。但是公司在实施多卡发放时需要保证其合法性和规范性,例如应当遵循相关税务法规和劳动法规,确保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并及时缴纳社会保险等相关费用。同时,公司也应当采取措施保障员工的个人信息安全和账户资金安全,避免出现资金被盗用或泄露等情况。【摘要】
国家税务总局官网登录入口【提问】
您好,亲亲,这边帮您查询到:国家税务总局官网的登录入口如下:首先进入国家税务总局官网:http://www.chinatax.gov.cn/在页面右上方,点击“电子税务局”菜单,然后在下拉菜单中选择“登录”选项。【回答】
进入电子税务局登录页面,根据您的情况选择“个人用户”或“企业用户”,并输入您的用户名和密码,完成登录即可。请注意,如果您还没有在电子税务局注册账号,则需要先进行注册,具体注册方式和流程也可以在官网上找到。【回答】
我想问一下公司把钱以工资发放的模式(多卡丿是合理吗?【提问】
公司以工资发放的模式可以是多卡发放,这通常是出于员工个人的需要和方便考虑,例如一个员工可能有多个银行卡或支付宝账户,他希望将工资分配到不同的账户中,这样便于管理和使用。但是公司在实施多卡发放时需要保证其合法性和规范性,例如应当遵循相关税务法规和劳动法规,确保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并及时缴纳社会保险等相关费用。同时,公司也应当采取措施保障员工的个人信息安全和账户资金安全,避免出现资金被盗用或泄露等情况。【回答】
我们是公司与公分签的合同(劳务)而钱是要求我们多找卡向我们发放的【提问】
当时我问他们为什么不公对公转帐?我可以开票,他们说不行,让我们找许多人办卡【提问】
这样操作合理合规吗?【提问】
如果您的公司以工资发放的模式并要求您多开发票,这可能涉及到逃税和违规行为。建议您咨询专业的税务机构或律师,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并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另外,建议您保留相关证据,例如收据、合同、银行账单等,以备调查和证明。【回答】
您也不能明确给我一个结果?他们属不属于存在偷税漏税问题?【提问】
这边是百度客服的哈亲亲,权力也是有限的呢,是需要您咨询专业人士的哦【回答】


天津小规模纳税人怎么报税

法律主观:首先登录电子税务局,进入电子税务局之后,点击申报缴纳。进入缴纳申报界面后,点击增值税适用于 小规模纳税人 后面的填写申报表。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免税收入填写在:第10行或者11行。填写好免税收入之后,再填写免税额。小规模纳税人免税额填写在:第18行或者第19行。在表尾的是否自行申报处选择是或者否,选择是,代表的是企业内部的人员进行申报。选择是否自行申报之后,再填写办理人员的身份证号。核对无误之后,点击申报。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网上办税服务厅登录

你好,登陆国家税务总局网上办税服务厅操作如下:1、打开电脑浏览器,在浏览器中输入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国家税务总局,然后点击确定。2、点击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进去。3、进入新的页面,请选择您的用户类别(最多可选3项)。4、在新弹出来的页面里按照自己的需求进行设置,然后回到首页即可。【摘要】网上办税服务厅登录【提问】你好,登陆国家税务总局网上办税服务厅操作如下:1、打开电脑浏览器,在浏览器中输入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国家税务总局,然后点击确定。2、点击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进去。3、进入新的页面,请选择您的用户类别(最多可选3项)。4、在新弹出来的页面里按照自己的需求进行设置,然后回到首页即可。【回答】【回答】【回答】【回答】【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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