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市国土资源局

时间:2024-07-29 14:41:00编辑:揭秘君

怎么去国土资源部门办理采砂矿许可证

办理采砂矿许可证的程序:向所在县或所在市的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等待审核。2.审核通过后,即可凭借采砂许可证到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办理《采矿许可证》。3.如果审核通过,并且是水采,需要在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水上、水下作业安全许可证。。根据《凉山彝族自治州河道采砂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 河道砂石资源的开采,依法实行有偿取得制度。由县(市)矿产资源登记管理机关以招标、拍卖、挂牌交易等出让方式,授予开采权。河道内采砂由采砂单位或个人向所在县(市)河道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开采项目、采挖范围、期限和作业方式,经河道主管部门审批同意颁发《河道采砂许可证》,采砂单位或个人凭河道采砂许可证到所在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办理《采矿许可证》(如系水采还需在交通安全管理部门办理水上、水下作业安全许可证)。二证齐全后方可办理河道采砂其它手续。河道主管部门在办理河道采砂许可证时要对申请人明确开采期限、地段、范围、采砂总量、许可证有效期限以及业主采砂后对河道的修复整治责任和废石料弃置场所等有关事项。扩展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下列活动,必须报经河道主管机关批准;涉及其他部门的,由河道主管机关会同有关部门批准:(一)采砂、取土、淘金、弃置砂石或者淤泥;(二)爆破、钻探、挖筑鱼塘;(三)在河道滩地存放物料、修建厂房或者其他建筑设施;(四)在河道滩地开采地下资源及进行考古发掘。参考资料:《凉山彝族自治州河道采砂管理暂行办法》-百度百科

阳春市国土资源局的领导分工

朱威(局长、党组副书记) 主持局的全面工作,并分管人事股、财务股。李洪谋(党组书记)协助局长管理人事股、财务股;分管办公室、规划与耕地保护 股、土地整理中心工作;联系永宁、圭岗、陂面国土资源所的工作。刘树健(副局长、党组成员)分管地籍管理股、土地登记服务中心工作;联系马水、潭水、 三甲国土资源所的工作。邓修迎(副局长、党组成员)分管法制股、测绘管理股、测绘队工作;联系岗美、河口国土 资源所的工作。范强(副局长、党组成员)分管建设用地股、土地储备中心、征地服务中心工作;联系春 城、八甲、双滘国土资源所的工作。刘传标(纪检组长、党组成员)分管局纪检、监察和地产市场管理股、市土地交易中心及行政 服务中心窗口工作;联系河朗、松柏国土资源所的工作。林国坤(执法监察队队长、党组成员)分管地质矿产管理股、矿产资源服务中心、地质环境监测站和 执法监察股、执法监察队工作;联系合水、春湾、石望国土资源所的工作。

国土资源局对矿山开采需要办理哪些证件

矿山开采五证一照:
1、矿山生产许可证(正本、副本)
2、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正本、副本)
3、中华人民共和国采矿许可证(正本、副本)
4、矿长安全生产许可证
5、矿长资格证
6、营业执照(正本、副本)

矿山开采技术是指用人工或机械对有利用价值的天然矿物资源的开采技术。根据矿床埋藏深度的不同和技术经济合理性的要求,矿山开采技术分为露天开采和地下开采两种方式。接近地表和埋藏较浅的部分采用露天开采,深部采用地下开采。
对于一个矿体,是用露天开采还是用地下开采,取决于矿体的赋存状态。若用露天开采,则应该采用多深合理,这里存在一个深度界线问题,深度界线的确定主要取决于经济效益。一般来说,境界剥采比如少于或等于经济合理剥采比的,可采用露天开采,否则就采用地下开采方法。


土地承包地上附着物归谁所有

法律分析:由相关规定可知,在土地征收的过程中,地上附着物补偿款是归附着物所有者的。在具体实践中,又分两种情况:(1)地上附着物是土地承包人自己建设或种植的。这种情况下,地上附着物补偿款直接归承包人。(2)地上附着物不是土地承包人自己建设或种植的。承包方已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以转包、出租等方式流转给第三人的。在这种情况下,如果遇到土地征收,原承包人与承租人、转包人常会因为附着物补偿归属产生纠纷。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此时地上附着物补偿款应当归创造附着物的人所有。比如,地上农作物是承租人种植的,该部分的补偿款就归承租人所有。地上简易看守房是发包人建设的,该部分的补偿款就归发包人所有。因地上附着物补偿款归属产生的纠纷,法院在审判中也是根据附着物产生的时间,划分补偿款的。如果应属于承租人的补偿款发放给了承包人,承租人可以主张不当得利返还。比如,在张永定与张亚林不当得利纠纷案件中,就是因为征收方将承租人种植的玉米的相应补偿款发放给了承包人。法院认为,被征用土地在丈量时生长的玉米系承租人种植,相应的补偿款应归承租人所有,承包人领取补偿后占有的行为,没有合法依据,属不当得利,应向承租人返还补偿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并制定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分配办法。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归其所有权人所有。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单独列支。申请征收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及时落实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村村民住宅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社会保障费用等,并保证足额到位,专款专用。有关费用未足额到位的,不得批准征收土地。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具体规定

法律分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

国土局工作人员名单

刘传安:党组成员、副局长、县自然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县国土空间规划调查研究中心)主任。分管意识形态工作,分管人事、土地收储、执法、法规监察、信访、纪检监察、机关党建、地价评估、工会、老干部、国土空间规划、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城乡用地统筹工作,主持县自然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县国土空间规划调查研究中心)工作,联系城区所、相沟所、坊前所、洙边所。??????孙永青: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办公室、财务审计、招商引资、公共卫生、脱贫攻坚、后勤服务、规划编制管理工作,联系大店分局、筵宾所。??????李传亭:党组成员、副科级干部。分管营商环境、政务中心窗口、调查确权、测绘地理信息、档案、信息化工作,联系板泉所、岭泉所。??????杨佃余:党组成员、副科级干部。分管生态修复、防灾减灾、安全生产、土地整理、地质环境勘测、矿产资源保护监督和开发工作,联系涝坡所、文疃所。??????徐淑建:党组成员、县自然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县国土空间规划调查研究中心)副主任。分管林业发展中心工作。协助刘传安同志分管县自然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县国土空间规划调查研究中心)工作,联系石莲子所、道口所。?国土局工作人员

国土局工作人员名单

温同新:局党组书记、局长,负责全面工作。??????韦濠洌: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详细规划管理股、空间规划股、耕地保护与生态修复股、地质矿产股、地质环境监测部、生态修复服务部、城乡规划设计部,分管安全生产工作。??????梁志彪: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政策法规股、确权登记与地理信息股、行政审批服务股、不动产登记中心、自然资源勘测部、档案馆。??????华 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办公室、财务股、人事股、机关党委办公室、工会,分管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精准扶贫工作。??????吕龙起: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暂不分管业务工作)??????黄汉颖:党组成员、市纪委监委驻市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组长,负责市纪委监委驻市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工作,协助市自然资源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督促市自然资源局领导班子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刘其宽:局总规划师、详细规划管理股股长。临时分管权益与利用股、国土用途管制股、执法股、土地储备中心。

国土局是做什么的

国土资源局的简称,是市(县)政府的组成部门。其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制定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和保护地质环境的政策;制定全市土地资产、矿产资源运作管理的规定;组织实施全市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和地质环境管理的技术标准和办法;依照规定负责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和行政复议工作。  (二)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市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地质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其他专项规划;参与城市总体规 国土局标志划、区域经济开发规划和村镇规划的审核工作;指导、审核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地质环境规划;实施市立建设项目的用地预审工作。  (三)监督检查各乡(镇)行政执法和土地、矿产资源规划执行情况;依法保护土地、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承办并组织调处土地、矿产资源的权属纠纷,查处违法违章案件。  (四)制订并实施耕地特殊保护政策;实施农地用途管制,组织基本农田保护,指导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开发耕地的监督工作,确保耕地占补平衡。  (五)管理全市土地资源和城乡地籍、地政工作;制订地籍管理办法,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组织和指导土地确权、城乡地籍、土地定级和登记等工作。  (六)研究制订并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和出让、租赁、折价出资(入股)、转让、交易及土地收购储备管理办法;实施对土地矿产资源、土地市场、土地估价行业的规范管理和监督;负责对国土资源的清查、核定和处置工作;制订和实施乡村用地管理办法,指导农村集体非农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  (七)组织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土地等级评测,审核土地评估机构的资质,确认土地使用权价格;承担报市政府、省政府、国务院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农用地转用、征(使)用的审查、报批工作。  (八)依法管理矿产市场;制订全市矿产开采的运行规则和管理办法,指导采矿权的行政授予、招投标和拍卖,审批、审核采矿权和转让申请;指导和监督全市矿业权市场的有序运行;收取采矿权使用费和采矿权价款。  (九)统一管理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地质资料汇交工作;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全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年检、年报和矿产督察工作;依法征收和使用矿产资源补偿费,监督、验收矿山动态环境治理项目。  (十)依法管理地质环境,组织地质灾害勘查、监测和防治;负责地质灾害评估、勘查设计、监理、施工单位资质审查认证的管理,认定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果;收取和管理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备用金;指导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估,监测、监督地下水的过量开采与污染;保护地质遗迹,认定具有重要价值的古生物化石产地、标准地质剖面等地质遗迹保护等工作。  (十一)组织开展土地、矿产资源的科技工作和对外合作与交流。  (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国土资源局是做什么的?

国土资源局是对土地使用状况进行普查登记以及如何拍卖土地、使土地发挥更大的效益,国土资源局就是简称的国土局。简单说来就是主管国家的土地、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县政府组成部门。国土资源局的主要职责土资源局,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承担全国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全国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矿产资源储量。承担地质环境保护的责任。承担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责任。依法征收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拟订土地、矿产资源参与经济调控的政策措施推进国土资源科技进步。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国土局是做什么的

国土局的工作职责如下:1、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2、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3、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4、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5、承担全国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等。6、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全国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制定地籍管理办法,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组织国家重大土地调查专项,指导地方地籍调查、登记和土地分等定级工作;7、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拟订并实施土地开发利用标准,管理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拟订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等管理办法,建立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等政府公示地价制度,会同农业部门监督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制定禁止和限制供地目录、划拨用地目录等,承担报国务院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的处置;8、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监测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监管地价,规范和监管矿业权市场,组织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管国土资源相关社会中介组织和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整治和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土地供给能力以及各项建设对土地的需求,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由国务院规定。


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主要是做什么工作

亲亲您好,以下是我为您找到的相关拓展:执法监察局是国土资源部负责对国家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资源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职能部门。主要任务是:组织对国家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资源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拟订土地、矿产执法监督和违法案件查处的规定;依法组织查处重大土地、矿产违法案件。【摘要】
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主要是做什么工作【提问】
您好 很高兴为您解答哦,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主要是做什么工作:1.负责全市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调查工作。2.负责国土资源执法巡察工作。3.受理土地、矿产资源违法行为的举报、检举和控告,承办和接待群众来信来访。4.负责送达并执行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处理告知和决定,负责有关案件的落实工作。【回答】
亲亲您好,以下是我为您找到的相关拓展:执法监察局是国土资源部负责对国家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资源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职能部门。主要任务是:组织对国家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资源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拟订土地、矿产执法监督和违法案件查处的规定;依法组织查处重大土地、矿产违法案件。【回答】


国土资源厅下属的执法监察大队是个什么样的部门? 待遇怎么样?

您好亲: 您所问的问题 国土资源厅下属的执法监察大队是个什么样的部门? 待遇怎么样?
为您提供答案如下:国土资源执法大队是事业编制(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当然可以在国土资源内部调动。工作性质自然就是执法了,查处各类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每个部门职位的待遇都是不一样的,而且判断标准也是不一。

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

执法监察局是国土资源部负责对国家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资源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职能部门。主要任务是:组织对国家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资源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拟订土地、矿产执法监督和违法案件查处的规定;依法组织查处重大土地、矿产违法案件。

工作职责:

(一)拟订土地、矿产执法监督和违法案件查处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指导实施。

(二)组织对执行和遵守国家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资源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组织查处重大土地、矿产违法案件;指导地方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土地、矿产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

(四)负责重大土地、矿产违法案件处理情况的审核、复核工作。

(五)负责各类违法案件案源的归口收集、整理及违法案件的统计、分析和通报工作。

(六)指导地方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机构和队伍建设,组织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系统人员的业务培训。

(七)负责管理执法监察标志、证件的统一制作和发放工作。

(八)负责国家特邀国土资源监察专员办公室的工作。

(九)承办部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您哟【摘要】
国土资源厅下属的执法监察大队是个什么样的部门? 待遇怎么样?【提问】
您好,您的问题我已经看见了,正在整理答案,稍后5分钟给您答案,请您稍等一下哦【回答】
您好亲: 您所问的问题 国土资源厅下属的执法监察大队是个什么样的部门? 待遇怎么样?
为您提供答案如下:国土资源执法大队是事业编制(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当然可以在国土资源内部调动。工作性质自然就是执法了,查处各类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每个部门职位的待遇都是不一样的,而且判断标准也是不一。

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

执法监察局是国土资源部负责对国家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资源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职能部门。主要任务是:组织对国家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资源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拟订土地、矿产执法监督和违法案件查处的规定;依法组织查处重大土地、矿产违法案件。

工作职责:

(一)拟订土地、矿产执法监督和违法案件查处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指导实施。

(二)组织对执行和遵守国家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资源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组织查处重大土地、矿产违法案件;指导地方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土地、矿产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

(四)负责重大土地、矿产违法案件处理情况的审核、复核工作。

(五)负责各类违法案件案源的归口收集、整理及违法案件的统计、分析和通报工作。

(六)指导地方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机构和队伍建设,组织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系统人员的业务培训。

(七)负责管理执法监察标志、证件的统一制作和发放工作。

(八)负责国家特邀国土资源监察专员办公室的工作。

(九)承办部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您哟【回答】
感谢您的咨询,如果您对我的回答满意的话 麻烦请给我一个赞,谢谢您!祝您生活愉快~ [开心][大红花]【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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