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办是什么单位属于哪个部门?
编办是行政事业单位,全称是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下属二级局或下属机构,负责本辖区范围内各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的确定和指标分配。起主要职责如下:1、负责研究起草本市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和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统一管理本市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政法机关(法院、检察院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2、负责研究拟定本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协调并组织实施本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工作。3、负责协调市委、市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及调整工作,协调市委、市政府各部门与区县之间的职责分工等。
编办是什么单位
编办是一个行政事业单位,全称是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下属二级局或下属机构,负责本辖区范围内各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的确定和指标分配。编办前身是人事局,它的职能简单的讲,就是管各个单位增减编制和人员的。编办是做什么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是地区编委会的办事机构,主要进行事业单位管理登记;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数量核定工作;机关事业单位间人员调动工作等。编办的全称是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有的地区称编制局,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下属二级局或下属机构,负责本辖区范围内各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的确定和指标分配。【法律依据】:《中央编办、监察部负责人就颁布实施《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答新华社记者问》《暂行规定》的颁布实施,为各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了依据,有利于推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的深入开展;有利于进一步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管理的权威性、严肃性和法律效力;有利于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编办是什么单位
编办是一个行政事业单位,全称是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下属二级局或下属机构,负责本辖区范围内各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的确定和指标分配。编办前身是人事局,它的职能简单的讲,就是管各个单位增减编制和人员的。编办是做什么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是地区编委会的办事机构,主要进行事业单位管理登记;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数量核定工作;机关事业单位间人员调动工作等。编办具体的工作内容:核准编制数;测算空编数和年度减员数;批准各级机关事业单位使用编制、调整编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事业单位,一般指以增进社会福利,满足社会文化、教育、科学、卫生等方面需要,提供各种社会服务为直接目的社会组织。事业单位一般不以盈利为直接目的,其工作成果与价值不直接表现或主要不表现为可以估量的物质形态或货币形态。 事业单位是相对于企业而言,事业单位包括一些有公务员工作的单位,是国家的分支。我国的公立学校就是最典型的行政事业单位。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最多18字)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最多18字)
编委办是什么单位?
编委办属于事业单位。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挂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牌子)为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列市委机构序列,既是市委的工作机构,又是市政府的工作机构,负责全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日常管理工作。县编委办主要工作内容为:1、对全县的事业单位改革的综合协调和指导工作。2、拟订全市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指导性意见,组织实施市级事业单位机构改革。3、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深化事业单位改革、促进社会事业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
编委办和组织部的关系
组织部负责管理干部,编办是人事局的一个科室。编办全称是机构编委员会办公室,属于党委一级机关,和党委办公室、人大办公室等属于同一个级别。编办是编委的常设办事机构,编委主要领导是由同级党委一把手担任。编办则隶属于同级组织部管理,编办主任兼任同级组织部副部长。编办的主要职能,是在编委的领导和授权下,管理机构编制日常业务,工作规矩意识强,自主动作不多,换言之工作都是“规定动作”,没有多少“自选动作”。组织部就是负责党的组织建设的部门。党的建设包括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负责政治建设的部门叫宣传部,负责组织建设的部门叫组织部丶负责作风建设的部门就是纪委。组织部不仅仅只是管理干部的部门,更重要的任务是加强各级党的组织建设。比如党支部、总支、党委组织的建立健全,换届选举等。
编办属于哪个部门管的
法律分析:编办的全称是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有的地区称编制局,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下属二级局或下属机构,负责本辖区范围内各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的确定和指标分配。法律依据:《中央编办、监察部负责人就颁布实施《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答新华社记者问》《暂行规定》的颁布实施,为各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了依据,有利于推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的深入开展;有利于进一步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管理的权威性、严肃性和法律效力;有利于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三定是指哪三定
三定是指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1、释义:定机构:确定行使职责的部门,包括名称、性质(行政或事业)、经费(全供、差供、自收自支)等。2、定编制:定人员数额,这其液纯亩中包含部门领导职数和内设机构的领导职数。3、定职能:就是这个部门具体是干什么的,以及部门内设的处(科或股)、室的具体职责。?4、细节规划:微观层面的“三定”,其实就是对每一个部门履行职责、设立内设机构、配备编制和职数等内部行政行为的具体规范和约束。当前,部门的“三定”规定一般由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组成:1.制定部门“三定”规定的依据、裤悉部门规格(政府组成部门、部门管理机构、级别等)等5、职责调整,包括新增、取消、移交、下放、加强的职责等。6、部门主要职责。按照行政权力分工,列举部门行使的主要职能及承担的相关责任。7、内设机构,明确设立多少个内设机构,界定每一个内设机构的主要职能及相应责任,这是对部门主要职责的分解和细化。8、人员编制,明确部门与内设机构的领导职数,闹森以及部门可配备的编制数。9、其他事项,大多是指部门之间的权责划分及协调机制建设。10、附则,明晰“三定”规定的解释权及生效时间。
三定是指什么
一、三定是指什么1、三定即定职能,定机构,定人员编制。因为政府机构的设立必须确定是干什么事情的,有哪些内设机构,内设机构的职责是什么,部门有多少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等。“三定“其实是政府机构改革的主要内容。由各级政府的编制委员会负责相关的工作。2、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第三条 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七条 公务员的任用,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突出政治标准,注重工作实绩。二、“三定”规定主要包括几部分内容1、是职责调整,即明确部门取消、划出移交、划入和增加以及加强的职责;2、是主要职责,即规定部门的主要职能和相应承担的责任;3、是内设机构;4、是人员编制;5、是其他事项,即明确与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部门派出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事宜等;6、是附则,即明确“三定”规定是由谁解释和调整的事宜。
编办是干什么的呢
编办是负责本行政管理体制及机构改革,机构编制日常管理工作的。编办是管理事业编人员和部分行政编人事关系的一个单位。它不仅是市委工作机构,也是市委政府工作机构。它的主要工作有整理文档,报批文件等。编办主要工作以及对单位的重要性1、编办从上到下非常忙,区县编办由于手里货少,人也少,所以相对来说工作压力较上级单位要大很多。但是工作效率较低,主要是自主权有限,很多事情要来回汇报,要上编委会讨论。2、编办其重要性和整体前景还是很好的,这个单位大多比较低调但工作内容不容忽视。3、各级机构数额基本上是固定的,编制数额也是由中央、省级部门统一核定,不得超限额使用。各单位的职能,在每一个层级基本上也是固定的,领导职数是根据编制核定的。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中央部门机构设置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机关 中共中央办公厅 中共中央组织部(对外加挂国家公务员局牌子) 中共中央宣传部(对外加挂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国家新闻出版署、国家版权局、国家电影局牌子) 中共中央统一战线工作部(对外加挂国家宗教事务局、国务院侨务办公室牌子) 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 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 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中央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 中央财经委员会办公室 中央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委员会党中央直属事业单位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 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 人民日报社 求是杂志社 光明日报社 中国浦东干部学院 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 中国延安干部学院 中央社会主义学院
中央办公厅是政府办事机构吗 -法律知识
法律分析:
国务院办公厅是国务院组成机构。其职责是协助国务院领导同志处理国务院日常工作的机构。而国务院办事机构是具体处理某一样事务的机构,共有四个: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国务院研究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