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超案当年到底是谁做的?
截至2021年2月19日,张志超案真凶未找出,只是宣布张志超无罪释放。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原审被告人张志超强奸、王广超包庇再审一案公开宣判,撤销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临刑一初字第14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宣告张志超、王广超无罪。原审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张怀江、马玉萍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查明,2005年1月10日6时许,被害人高某与同学王某某从高某家中离开。6时15分左右,二人进入临沭县第二中学新校分手后,高某失踪。同年2月11日14时04分,临沭县公安局接临沭县第二中学教师于某某报警称,在主教学楼三层西侧一停用的厕所内发现高某尸体。经鉴定,高某系被他人暴力作用于颈部致机械性窒息死亡。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认为,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判决据以认定张志超、王广超犯罪事实的主要依据是两名原审被告人的有罪供述,以及有罪供述与其他证据的印证。但本案无客观证据指向张志超作案,张志超的供述与证人证言存在矛盾。宣判后,张志超被当庭释放。审判长告知张志超、王广超可以向作出生效裁决的原审法院申请国家赔偿。扩展资料:张志超系临沂市临沭县人,1989年5月生,案发前系临沭二中新校区高一学生。2005年1月10日,临沭二中分校一间男生厕所内,发现一具女性尸体。经过该校部分学生的证词,临沭警方认定时年16岁的张志超有重大作案嫌疑,后张志超被临沭警方带走调查,随后被刑拘、批捕。2006年3月,张志超被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其同学王广超因“虚假证言、包庇”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王广超也被改判无罪。一审判决下达后,张志超并未提出上诉。直至五年后的2011年,他在一次与母亲马玉萍的会见中让母亲请律师申诉。2012年3月19日,临沂中院将其申诉驳回。2012年11月12日,山东高院又以“无证据证实申诉人张志超在公安机关所做的有罪供述系刑讯逼供所得”为由,再一次驳回申诉。2017年11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对张志超案作出再审决定,认为此案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指令山东高院对案件进行再审。随后,该案历经6次延期,于2019年12月5日在淄博中院开庭,庭审中,出庭检察官当庭建议改判张志超与王广超无罪。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无罪!山东“张志超案”13年后再审宣判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张志超“杀人”案再审改判无罪
张志超案当年到底是谁做的
“2005年2月11日,山东省临沭县第二中学新校区宿舍部清洁工李振梅(男,五十多岁)在打扫教学楼三楼一间洗漱间时,发现一具女尸,遂报警。经公安确认,该女尸为该校高一学生高婷(化名)。临沭县公安局经调查认为,该校高一学生张智超强奸杀人。2月13日凌晨,张智超在家中被警方带走。当日,他被刑事拘留。26日,他被逮捕。张智超不满16岁。
张志超案真凶是谁?
截止到2021年4月14日,张志超案真凶未找到。2005年1月10日清晨,山东省临沭县第二中学一名女生在校突然失踪。一个月后,该女生的遗体在学校一男生厕所被发现。经临沭县公安局侦查,认定该校时年不满16岁的高一学生张志超强奸杀人。2006年3月,张志超以强奸罪被判无期徒刑。2011年,沉默6年的张志超在与母亲马玉萍的一次会见中突然开口喊冤,称自己遭到刑讯逼供,请求母亲为其找律师申诉。 2018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该案。2020年1月13日,山东“张志超案”再审宣判,改判张志超、王广超无罪。6月1日,张志超申请788.9万国家赔偿。10月20日,张志超领取约332万国家赔偿。扩展资料2021年1月26日,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结张超(曾用名张志超)申请国家赔偿一案,依法向赔偿请求人张超支付赔偿金332万元。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临沂中院充分听取了张超及其委托代理律师的意见,双方进行多次协商,就赔偿相关事项达成一致,临沂中院依法作出赔偿决定。赔偿金综合考虑了张超被限制人身自由及精神损害的具体情况、本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张志超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张志超案
张志超无罪释放后为何会选择学吉他?
半年前,山东“张志超案”再审宣判,改判张志超无罪,这距离他15岁时被错误指控成强奸杀人罪已经过去了15年。正义的最终来临,源于一个家庭的母亲和律师们琐碎的、令很多人厌烦的调查。对于张志超自己,他丢失的不仅是人生最宝贵的时间,这半年以来,他学会了使用微信,但仍然不知道怎样跟这个社会打交道。他需要自己去找回这些丢失的时间。跟这个世界还没融入15岁半那年,大年初四深夜,他被警察带走时回头看了一眼,时钟指在1点,母亲递给他一件大衣。那是他对家的最后一个记忆,清晰地印在脑子里。之后一切都是疯狂的,“太不可思议了”。被关押一年零一个月后,2006年3月6日,开庭审判那天,母亲和当时尚在世的父亲甚至没能进入法庭。他只觉得“没有意义了”,在无期徒刑的判决书上签字时一眼也没看。2020年1月13号,宣判日,淄博又下了一场雪。张志超决定不哭,听到“无罪”那一刻,觉得长久以来压在心口的很重很大的东西忽然掉下来了,还是控制不住捂着脸抽泣,只有一个念头:15年了离开监狱了,回家却像是流放,完全陌生的一切让他不知所措,甚至对家里的机顶盒路由器无线网络都没概念,对电视的记忆还停留在四方大脑袋的印象里。在外公家的客厅,他既像主人,又像客人,又都不是。张志超离开监狱半年了。半年来,他吃不下饭,比在监狱里吃得还少。睡不好觉,半夜入眠,一个梦接着一个梦,凌晨三四点又醒了,担心吵到家人,就自己枯坐着。有时对着电脑练练打字,或者翻翻书,关于心理学和佛学,弹弹吉他——从前就会的——如今淡忘了
张志超无罪释放后学会吉他,张志超事件的原委是什么?
在2005年2月的时候,这么一件案子发生在山东省临沭县第二中学的一间废弃的厕所里,在这间厕所里发现一具下身赤裸的女尸。山东省临沭县第二中学高一24班班长、时年不足16岁的张志超,被警方认定为嫌疑犯。在2006年3月的时候,张志超因强奸罪被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本来正青春样貌得一朵花,背负着很多走向了一条绝望的路。在我高中的时候看过和他一样的案件,那时候第一次知道,他们被冤枉之后,家人是多么的难过,他们这一生也算是被毁了,我为他们的故事而感到痛心,在2011年的时候,在监狱里沉默6年的张志超突然开口喊冤,说自己遭到刑讯逼供,而被迫认罪。从那时这样的母亲马玉萍为其走向申诉之路,这一条路,有别人想象不到的心酸,父母就是这样的,他们无条件的信任自己的子女,终于在今年,张志超被无罪释放了。就像张志超说的感谢家人的支持与帮助,确实如果不是他妈妈一步步的喊冤之路,找律师帮助,他或许这一生也只能在监狱里度过,我始终相信正义永远会在,但我真的很不希望正义有迟到的时候,虽然现在真凶还并没有找到,但是我相信总有一天真凶会服法的,曾经在我们法制不健全的时候有太多不该发生的事件发生了,对于过去,我们始终有无奈与痛心,但是在今天,我们不应该放过任何一个犯罪的人。张志超无罪释放后学会吉他,也表示着他正在认真的生活,我们也应该帮助他恢复正常的生活,也还了他和他的家人一个公道,希望他和他的家人能够快乐的生活。
入狱13年宣告无罪的张志超,今后的生活会怎样?
入狱13年宣告无罪的张志超,我觉得今后他的生活会比较的困难的,对于一个人来说,十三年的牢狱生活是不能忍受的,他每一天都在牢狱当中悔改自己,说自己做错了事情,我们都知道,如果一个人做错事情,那么一定要要这个人付出代价,可是对于这个人来说,如果这个人没有犯罪,但是他却坐牢了,而且一坐就是十三年,给了我的话我就会愤愤不平。一个人的青春特别的短暂,也就个十来年的事情,但是我们的青春是需要奋斗的,然而对于张志超来说,他的青春只在牢狱当中度过了,他有罪也就算了,对于常人都可以理解,可是坐了十三年的牢却被告知你没有罪,那么他的这十三年谁来还,没有什么比青春重要的,而且对于张志超来说也太冤枉了吧!出了后的生活他也被标记了你身上是有污点的人,无论你去哪个公司去应聘,人家上面都会写明这些东西的,你再怎么辩解你的档案上会明明白白的写着,所以无论如何对于他出狱后的生活会后特别大的影响的。而且对于张志超来说是十三年呢,我们能活的时间也不过就是个百年而已,如果当时他在十三年前被判无罪的话,那么他的生活会有很大的改观的,这也反应出当时的判决制度不健全,到现在了案子才被弄出来,说你无罪,这真的太对不起张志超了。总之,这件事为反映出来很多的问题,我们对于案件审理要认真认真再认真,不要出现再像张志超这样的案件发生了,我们人生没有几个十年的,所以需要现在的审判者谨慎对待这样的事情,让我们每一个人都可以快快乐乐的生活和学习工作。
山东“张志超案”,当事人已获得332万赔偿,同案人的结果如何?
同案人他们也都获得了相应的经济赔偿,并且数额也是非常多的,可以说这些金钱是普通人在这几年的时间内是赚不到的金额!从法律的角度以及国家的角度来说,这332万是比较合理的,并且也对当事人作出了一定的赔偿山东的张志超案件被重新翻出来,最终查明张志超案件中有一些疑点,警方查明在作案现场中的表皮,细胞毛发以及指纹与案件存在一定的问题,作案时间和证据也被隐藏口供存在很多的矛盾,因此张志超最终被判无罪释放,并且赔偿张志超332万元,而张志超本人也称希望能够追究当时的办案人的责任,对于这种滥用职权以及对于嫌疑人非常不负责任的表现,和在其位不能作出一定成绩的人进行惩罚,对于张志超这样的请求我认为是非常正常的。对于张志超这样的冤案,我们感觉是非常惋惜的,因为一个人的青春是没有办法用金钱来弥补的,张志超入狱的时候只有16岁,对于当时的16岁少年来说是正值青春,并且也是人生中最关键的时刻,当时16岁的张志超可能心怀梦想,踌躇满志,青春飞扬的时候。但是却因为当时的办案人员不称职以及对于嫌疑人不负责的态度,使得16岁的张志超被冤入狱,15年的青春却在监狱中度过,而如果只用332万元来进行赔偿,那么青春是无价的,这可能是不合理的,但是如果从法律的角度,从国家层面来说,赔偿332万金额已经是非常高的了,并且也是合法的。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水平越来越高,我国的很多法律也逐渐的完善,对于很多当时的冤案错案都挖出来了,并且也让清白的人出狱也给他们在经济方面做出了一定的赔偿,我认为这是比较好的。但是另一方面也要逐步的完善我国司法的公平公正性,对于清白的人要还他们自由之身,并且解除对他们的怀疑,对于真正的凶手,我们也应当对他绳之以法,不要让真正的凶手逍遥法外,并且也要对案件的受害者给予一个交代,而办案人员也应该在其位谋其职,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同时认真负责地办好每一个案件,给清白者还以清白,同时对于我国的冤案错案也应当及时的进行调查,对于冤案或者错案的受害者及时的作出赔偿,能够还他们清白,能够让他们去和家人团聚,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张志超为什么申请780万国家赔偿?
张志超申请780万国家赔偿是因为张志超被控奸杀女同学羁押近15年,经过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张志超案”再审宣判,宣告张志超无罪。2005年1月10日清晨,山东省临沭县第二中学一名女生在校突然失踪。一个月后,该女生的遗体在学校一男生厕所被发现。经临沭县公安局侦查,认定该校时年不满16岁的高一学生张志超强奸杀人。2006年3月,张志超以强奸罪被判无期徒刑。2011年,沉默6年的张志超在与母亲马玉萍的一次会见中突然开口喊冤,称自己遭到刑讯逼供,请求母亲为其找律师申诉。代理律师们调查发现,侦查机关未曾就尸检和警方认定的作案现场中的表皮细胞、毛发、指纹等进行提取和鉴定,该案还存在关键证据缺失、作案时间地点存疑、有利证据被隐匿、口供矛盾等诸多疑点。例如,张志超供述的受害人衣服颜色与实际颜色不一样等。随后,马玉萍开始四处奔走,走上了为儿子申诉的漫漫之路。该案自2017年11月16日被最高法决定再审后,经过6次延期。2019年12月5日,该案在山东淄博中院开庭。庭审过程中,检方提出疑罪从无,但法院未当庭宣判。2020年1月13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张志超案”再审宣判,宣告张志超无罪。2005年案发时,张志超不满16岁,至2020年1月13被释放,他被羁押了5449天。6月1日下午,北京市大禹律师事务所律师袁枫、陈曦为张志超向山东临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递交国家赔偿申请,请求申请国家赔偿总计788.9万。扩展资料律师说申请国家赔偿金额经过深思熟虑,没有“狮子大开口”:5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于下发通知,公布了自2020年5月18日起作出的国家赔偿决定涉及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赔偿金标准为每日346.75元。李逊介绍,按此标准,张志超羁押5449天,人身自由赔偿金为188.9万元,精神损害赔偿金按照人生自由赔偿金的约3倍申请,即600万元。此前,有媒体报道,张志超案有可能成为国家赔偿法颁布以来最高金额案件。对此,李逊表示:“为什么有传闻张志超的赔偿金额可能是最高,因为张志超被判处无期徒刑的时候仍然是一个未成年人,对未成年人造成的伤害,是金钱不能弥补的。”他介绍,对于张志超申请国家赔偿金额具体数量,律师团队和张志超本人及家属经过反复沟通,深思熟虑,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国家赔偿法的标准进行申请,并没有“狮子大开口”。参考资料来源:北晚新视觉-被羁押15年后改判无罪,张志超申请780万国家赔偿,律师这样说
张志超获国家赔偿332万元,本人对此有何表示?
张志超获国家赔偿332万元,本人对此表示虽然获得了赔款,但是希望追究当年办案人员的责任,毕竟本来张志超是无罪的,结果被冤枉在监狱里待了15年,整整15年,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已经经历了人生的1/5,而且还是在自己最美好的年纪里被关进监狱,这对一个人来说是很难接受的。张志超出狱后,向国家申请了巨额的赔偿款,这些钱是对这些年冤枉张志超应该付出的,毕竟一个人又有多少个15年呢。张志超刚进监狱的时候,本来是一个年轻的小伙,充满着朝气,对未来更有无限的期望,结果因为一场冤假错案,把自己的15年青春就此付之东流,再次回归家的时候,整个人已经到了暮年,看到自己的母亲白发发苍苍,父亲已不在,15年啊,已经是物是人非了。而今张志超能做的就是向国家索取赔偿,虽然经过一番协商后,获得了332万元的赔偿款,但张志超对此表示,还是希望能够追究当年办案人员的责任,毕竟这事发生在任何一个人的身上,都是无法原谅的事,如果无法追究当年办案人员的责任,对于张志超来说,可能就是一个一生的遗憾,因为15年来不仅带给了他巨大的伤痛,更把一个完整的家庭撞得破碎,试问这样的结果谁能够承受得住呢?如今张志超终于沉冤得雪,忍受了15年的青春终于得到了清白,终于又可以回到母亲的身边,回到妻子儿女的身旁,但张志超这个人早已物是人非,不再是当年那个热血的青年,而是满头白发的暮年人了,15年可以改变很多东西,也能够带走很多东西,包括生命,希望张志超在未来的日子里能够好好的生活,好好的陪伴父母,妻子和儿女,做到一个父亲真正的责任。
张志超奸杀案再审法院延期多久?
最高法指令山东高院再审的“张志超案”,自今年2月8日山东高院组成合议庭再审已过近6个月。8月7日,从张志超案代理律师处获悉,山东高院决定对该案再延长三个月审限。这是该院第二次对此案延长审理期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按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审结,需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六个月。2005年2月,时年不满16岁的山东临沭县高一学生张志超被警方拘留,被认定为一起校园奸杀案嫌疑人,受害者是同校女生高某。在检方指控中,张志超在学校洗刷间强奸了高某,并致其窒息死亡。2006年3月,临沂中院一审认定张志超强奸罪成立,判处其无期徒刑。同年级的王广超被控犯包庇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期三年执行。一审宣判后,张志超未上诉,但入狱5年后提出申诉,否认该案是其所为。李逊律师表示,案件被认定为强奸案,但受害者身上未提取到精液和其他身体物质。张志超前后9次询问笔录中口供不一致,供述不稳定,比如对受害者衣着就出现多次变化。此外,李逊认为张志超的作案时间和警方认定的犯罪现场存疑。2017年12月28日,最高法做出再审决定,认为此案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指令山东高院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今年2月9日,山东高院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已于2月8日组成合议庭对该案进行再审。
山东“张志超案,当事人已获得332万赔偿,同案人的结果如何
在山东“张智超案”中,当事人已获得332万元赔偿。同案的结果是什么?同案犯也获得了相应的经济赔偿,数额也很大。可以说,这笔钱是这些年普通人赚不到的数额!从法律角度和国家角度来看,这个332万元的数额是合理的,也对当事人进行了一定的补偿。山东张智超案被翻了一遍,终于发现张智超案有疑点。警方发现,案发现场的表皮、细胞毛、指纹都存在一定的问题,作案时间与证据被隐藏之间存在诸多矛盾。因此,张智超最终被判无罪,并赔偿张智超332万元。张智超本人当时也表示,希望追究办案人员的责任。对于这种滥用职权,对嫌疑人不负责任的行为,以及在自己的岗位上无法做出一定的成绩。我们为张智超的冤案感到非常遗憾,因为没有办法用金钱来弥补一个人的青春。张智超入狱时才16岁,这对当时16岁的少年来说是青春的壮年,也是他一生中最关键的时刻。当时16岁的张智超可能正在做梦,充满雄心壮志,青春洋溢。然而,由于当时办案人员的无能和对犯罪嫌疑人不负责任的态度,16岁的张智超被冤狱,却在狱中度过了15年的青春。如果只用332万元补偿,那么青春无价,可能不合理。但从法律角度,从国家层面来看,332万元的赔偿金额已经很高了,是合法的。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水平越来越高,我国很多法律也在逐步完善。当时挖出了很多冤案,把无辜的人从监狱里放了出来,在经济上给了他们一些补偿。我觉得这样更好。但另一方面,也要逐步提高我国司法的公平正义。对于无辜的人,我们应该释放他们,消除他们的怀疑。对于真凶,也要绳之以法,不能让真凶逍遥法外,也要给案件的受害者一个交代。办案人员也要各司其职,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认真负责地办理好每一个案件,还无辜的人一个清白。同时,我们国家的冤假错案要及时查处,冤假错案的受害者要及时得到赔偿,让他们还清白,与家人团聚,做自己想做的事!张智超获得332万赔偿,15年青春换300万,值得吗?青春无价!15年的青春,多少钱都不值得换!被关押了15年并再次重获自由的张智超在社交平台上发布了一段视频,表明他已获得332万元的国家赔偿。大家都在纷纷做出假设:真的值三百万十五年的青春吗?我想答案是一样的:不值得!青春无价,再多的钱也不值得换!想想我们年轻的时候能做多少事!有多少疯狂的想法和事情可以去追求和实现!他失去了年轻时的无知,他在《爱的种子》中失去了很多.15年已经完全从懵懂的青春变成了成熟,甚至从刚开始的恋爱变成了现在拥有一个完美的家庭,也许他已经有了孩子。虽然这只是一个假设,但是这个假设的概率非常高,因为只要张智超在做普通人应该经历的事情,他在任何年龄都会在做什么样的事情。他在牢房里呆了15年却一无所获!15年真的会改变很多。15年,中国也有了很大的发展。可能在这15年里,他从一个学校毕业,毕业后打工赚钱。甚至通过一些努力,不管是创业还是工作,他现在可能都有300多万的资产了!这些是用再多的钱也换不来的,因为那是你的成长经历,是你人生的筹码!300万听起来很多,但如果和15年的青春相比,300万真的不值!但我希望张智超能向前看,不要老想着过去。15年的青春,不管我们说什么,后悔什么,都过去了!无论你说多少话,都回不来了。虽然这对张智超来说很残酷,但这就是现实!只有继续珍惜眼前人,过好余生!祝福!张智超将获得约332万国家赔偿。你相信他是无辜的吗?我相信他是无辜的,这个案子已经重新调查过了,这证明张智超是无辜的。现在,张智超将获得约332万国家赔偿,这是他15年刑期的一个交代。2005年1月10日上午,临沭县二中一名女生突然从学校失踪。一个月后,女子的尸体在男生厕所被发现。经过调查,警方认为高一学生张智超是凶手。张智超被判终身监禁。在监狱度过六年后,张智超突然要求他的母亲找一名律师为他辩护。2020年1月,张智超被无罪释放。纵观张智超的整个故事,我认为他是无辜的。首先,张智超本人要求重新审理此案,当时他已经在监狱里呆了六年。第二,当警方没有足够的证据时,他们草率地断定凶手是张智超,这是不够令人信服的。最后,当张智超被判处无期徒刑时,他的父母没有及时为他上诉,因此该案仍有许多疑点。即使他是无辜的,他也不能被平反。幸运的是,当地法院再次审理了此案,证明他是无辜的。入狱六年后,张智超在一次探监中告诉父母他是无辜的,并要求重审。二是当时警力有限,很难做出最公正的判断。但是刚进入21世纪,警方证据有限,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他是凶手,所以我认为他是无辜的。三:父母不上诉,让他失去了翻供的最佳时机。当法院判处张智超无期徒刑时,他的父母没有在第一时间上诉,这使得张智超错过了翻供的最佳时机。他在监狱里呆了15年。最后,当地法院再次审理了此案,证明张智超是无辜的,所以我也相信他是无辜的。张智超将获得约332万国家赔偿。如果你有什么要补充的,请在评论区下方留言。
张志超申请780万国家赔偿是真的吗?
张志超申请780万国家赔偿是真的。今年两会被写入“两高”报告的张志超今天正式申请国家赔偿,金额为788.9万余元。他的国家赔偿申请书已于今天下午递交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他提出的788万余元国家赔偿申请,包括5449天的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1889440.75元,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600万元。他的代理律师袁枫对记者说,张志超还请求原办案机关通过《人民日报》《中国青年报》等媒体公开赔礼道歉。扩展资料:事件经过:2005年1月10日清晨,山东省临沭县第二中学一名女生在校突然失踪。一个月后,该女生的尸体在学校一男生洗刷间被发现。经临沭县公安局侦查,认定该校时年不满16岁的高一学生张志超强奸杀人。2006年3月,张志超以强奸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张志超的同学王广超因犯包庇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张志超在服刑期间一直坚称自己无罪。申诉被屡次驳回后,2017年11月16日,最高法经审查作出再审决定,认定被告人张某超强奸致人死亡、另一被告人王某超对其包庇的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指令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本案再审。张志超案再审的代理律师王殿学此前接受界面新闻采访时表示,最高法做出再审决定的关键,在于此案存在诸多疑点。该案不仅物证稀缺、口供矛盾,证据上也有种种漏洞,且在侦查阶段,张志超是在遭遇刑讯逼供的情况下作出有罪供述。经过六次延期之后,2019年12月5日,张志超涉奸杀案再审一案在淄博市中院开庭审理。公诉方山东省检察院在庭审中称,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建议山东高院依法改判张志超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