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工商管理局

时间:2024-07-06 18:57:35编辑:揭秘君

秦淮区营业执照在哪里办

办理营业执照通常是去公司注册地的工商部门办理的具体如下:1、如果当事人办理涉及许可证的《个体户营业执照》,先凭身份证到辖区的工商所预核名称;2、凭预核名称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餐饮经营许可证》;3、取得许可证后与上述材料一起到辖区的工商局办理执照。办理营业执照的流程如下:1、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2、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3、领取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办理需要的材料如下: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经营场所证明;4、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综上所述,目前的营业执照全部都是在当地的工商局办理,不管是公司注册还是个体户办理营业执照都是在工商局办理。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方可取得企业法人的资格。

南京市场监督管理局电话

你好,1.热线电话:025-12315(工作时段人工接听,非工作时段语音留言)
2.12315信箱: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互动交流-12315信箱
3.现场接访: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696号发展大厦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时段接待)

附:全市各级企业注册登记窗口一览表(供参考)
(来源:江苏省政务服务网各地区办事指南,网址:http://nj.jszwfw.gov.cn/)
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
电话68505358【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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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现场接访: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696号发展大厦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时段接待)

附:全市各级企业注册登记窗口一览表(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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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68505358【回答】


南京市鼓楼区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在哪办

根据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职责第4条,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在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地址:玄武区珠江路696号,邮编:210018。电话:025-58006666。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职责(前5条):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工商行政管理政策、规划,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2、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依法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3、承担协调跨区域执法和查处重大案件职责,负责全市工商行政管理案件管辖的确定,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等经济违法案件行为,协助开展反垄断执法相关工作。4、依法负责各类经营性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公司股权出质登记。5、负责企业信用管理工作,构建市场主体信息公示体系,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组织开展企业诚信创建,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制度,进一步推动“黑名单”管理应用。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信息,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扩展资料: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职责(后8条):6、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组织指导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工作。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7、加强网络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组织及监督指导网络交易中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8、负责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组织查处商标侵权行为,组织实施商标知识产权战略,推荐全国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认定市著名商标,依法保护特殊标志、官方标志。9、指导广告业发展,依法实施广告发布登记,负责广告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依法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10、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指导动产抵押登记,组织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依法查处合同违法行为。11、负责统一指导、协调、检查、监督工商行政管理消费维权工作;依法组织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和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指导消费者投诉、举报的接收、受理、处理和 12315 行政执法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依法查处假冒伪劣、侵害消费者权益等违法行为,依法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12、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13、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参考资料来源: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机构概况

南京建邺区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在哪里办理

在南京市建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三条规定 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为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机关(以下简称登记机关)。同时依据江苏政务服务网发布的关于个体开业设立登记的受理机关可知个体工商户的设立登记机关为南京市建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具体办理地点为南京市建邺区雨润大街99号3号楼C厅。扩展资料:办理材料目录:1、经营者身份证;2、经营场所使用证明;3、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应当提交有关许可证书或者批准文件复印件;4、《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5、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6、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由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参考资料来源:江苏政务服务网-个体开业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个体工商户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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