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预备役
后备力量是指国家在平时以退役军人、民兵为基础,现役军人为骨干,在战时能够迅速转变为现役部队的武装力量。平常工作、学习,每年都安排军训。在战争开始后,直接转为现役部队。从现役军衔来看,正规军只是正规军中的一员,有精确的具体工兵,比如武警、海陆空、二炮等,有军衔,国家发工资,军队正式编制。后备军人简单说就是受过系统的军训,受过训练的人,没有必要在军训后从事军事工作,可以从事其他行业。但是如果在战争时期有需要,优先考虑把这些预备役人员送到战场上去。
中国人民解放军预备役部队军徽是指以国家平退役军人、民基础为主体,以现役军人为骨干组成,能迅速转化为现役部队的武装力量。一般分为军种和预备役两类。后备人员包括军官和士兵两类。市民在服预备役期间,要定期参加军事训练,执行军事任务,做好应征入伍的准备。
一九五五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始建立预备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于1984年颁布,规定了民兵和预备役的结合。后备军人分为两类:第一类是登记为基干民兵的28岁以下退伍士兵和登记为预备役的非现役专业技术人员;第二类是登记为预备役的普通民兵和18~35岁的男性后备军人。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第一类士兵预备役包括三十五岁以下的退出现役士兵,三十五岁以下的退役士兵,三十五岁以下的退役军人,军事专业对口的技术人员,其他被纳入预备役部队的人员,以及预先纳入现役部队的28岁以下的预备役人员;第二类士兵预备役包括除第一类士兵预备役以外的被纳入民兵组织的人员,以及被预先纳入现役部队的男性公民。后备军官包括退出现役转到预备役的军官、授予后备军官军衔的退伍士兵、全职人民武装干部、民兵干部和经军事训练考试合格的大学毕业生,以及在非军事部门服预备役的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各种预备役军官,按规定服预备役满最长年限的,可以退伍;预备兵帽徽、肩章
什么是预备役
预备役士兵是指依法被确定服士兵预备役人员,即是兵又是老百姓,一身二任、双重身份,具有民、兵一体的特点。
依照法律规定,在年龄、政治、身体适合服兵役而未服现役的公民,以及服现役期满退出现役后符合服预备役条件的人员,统称预备役人员(包括预备役军官和预备役士兵)。
它分为两类,第一类包括预编到现役部队、预备役部队以及编入基干民兵组织的人员;第二类包括编入普通民兵组织以及其他经过预备役登记确定的人员。预备役既区别于现役部队,又不同于民兵组织,是平战结合的一种形式,是战争初期的首批动员对象,也是应付突发事件,承担急难险重任务的突击力量。
扩展资料: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为了加强国防现代化建设,提高战时快速动员能力,我国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结合中国国情、军情,决定恢复预备役制度,明确提出了武装力量建设实行精干的常备军与强大的国防后备力量相结合的建设方向,并作出了组建预备役部队的决定,在全国有计划地组建一批预备役师、团。
从1983年3月25日,原总参组建动员师(后改称预备役师)以后起,原沈阳军区、原北京军区等单位开始着手组建预备役部队。1983年5月,原总参谋部发出通知,明确预备役部队实行统一编制,有关师、团均授相应的军旗一面,并授予番号,按规定刻制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