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时间:2024-06-20 04:02:02编辑:揭秘君

毕业生档案回原籍是在哪里

一、毕业生档案回原籍是在哪里1、生源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师范专业一般寄给教育局,非师范专业一般寄给人事局。凡未在学校签定就业协议而派回生源地的毕业生,在两年内联系到就业单位的,可回学校办理改派手续。各市、县、州教育局的人才交流中心是管理各类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档案的专门机构,各种有关档案的手续在人才交流中心均能办理。2、法律依据:《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高等学校档案,是指高等学校从事招生、教学、科研、管理等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学生、学校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载体的历史记录。二、什么是人事档案是中国人事管理制度的一项重要特色,是个人身份、学历、资历等方面的证据,与个人工资待遇、社会劳动保障、组织关系紧密挂钩,具有法律效用,是记载人生轨迹的重要依据。辞职后管理档案首先得看原单位和新单位对档案的规定,即原单位是否需要必须迁走以及新单位是否需要必须转入,现在一般单位不接受档案但是还存在这样的公司要求档案入职的时候一起必须转入的。档案保管在人事局,但报到证是本人原工作单位,这样档案保管在人事局还是人才市场没有多大的区别。档案不能放在自己手中,否则,以前的工龄就无法计算了,将来办不了退休。可以将档案转户口所在地社保所办失业,领取失业金,或享受国家优惠政策。也可以将档案转户口所在地职介中心自己交保险,那样的话,保险不会断。


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1.此表供毕业生向用人单位推荐时使用,要求用钢笔如实填写,字迹要端正清楚。2.“成绩表”栏附上由学校教务部门提供的“成绩单”,并加盖教务部门公章方有效。3.“学校意见”栏,要提出推荐范围。4.用人单位与毕业生通过供需见面,确定接收该毕业生后,必须与毕业生和学校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办理有关手续。学校根据“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制定就业方案,上报省毕业生就业管部门审核发就业报到证。【摘要】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提问】【回答】表的格式就是这样的,亲,您到复印店去,老板会帮您打印,打印完成后自己填写就可以了。😊【回答】1.此表供毕业生向用人单位推荐时使用,要求用钢笔如实填写,字迹要端正清楚。2.“成绩表”栏附上由学校教务部门提供的“成绩单”,并加盖教务部门公章方有效。3.“学校意见”栏,要提出推荐范围。4.用人单位与毕业生通过供需见面,确定接收该毕业生后,必须与毕业生和学校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办理有关手续。学校根据“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制定就业方案,上报省毕业生就业管部门审核发就业报到证。【回答】

毕业后档案寄到生源地后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毕业后的人事档案直接寄回生源地的人事局,人事局不会接纳。法律依据:《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是指(一) 辞职或被辞退的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二)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三)待业的大中专毕业生的人事档案;(四)自费出国留学人员的人事档案;(五)外商投资企业、乡镇企业、区街企业、民营科技企业、私营企业等非国有企业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六)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的人事档案;(七)其他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

毕业生档案寄回生源地哪里

一般寄到生源地人社局的,但是如果你的户口已经不在生源地、而且生源地也没有工作单位的话,那只能到户口所在地去报到、存档案。扩展资料毕业生档案相关信息介绍:一般而言,档案袋里主要装着高中阶段和大学阶段的经历,具体包括个人简历、工作履历表、学生档案(包括学历档案)、单位证明、政治面貌材料(例如党员材料)等。对于毕业生个人来说,考研、考公务员、出国、升学、结婚、生育等,都要用到档案,否则,将无法办理相关证明。当公务员或进入事业、企业单位工作时,在职业生涯中定级、调资、任免、晋升、奖惩等方面的呈报、审批材料都要记入本人档案,作为评价依据。如果有考公务员的意向,档案必须保管好。果你毕业前没签过就业协议,那么报到证和档案是要打回生源地人社局的。如果你想把档案放回户口所在地的话,那就拿着户口本、身份证和学校联系申请回户口所在地人社局。就算是打回到生源地人社局,但是如果你的户口已经不在生源地、而且生源地也没有工作单位的话,那只能到户口所在地去报到、存档案。如果你签就业协议,那你的报到证和档案就是派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然后你拿到报到证和毕业证以后就到报到证名头所在地的人社局去报到,如果工作单位不是国企、事业单位的话,那就在你报到地的人才办人事代理。人事代理满一年可以办转正定级,然后就有干部身份了。之后如果需要调档案,那就直接办干部调转就可以了。如果转正定级之前你换工作、调档案了,那就要改派,然后重新报到。1.档案一直没有寄走,可能还在学校保管,学校一般会保留2年左右;2.档案留的地址出了问题,当时大学毕业时,档案一般是邮回本人高考生源地的人社局或者工作单位所在地区的人才市场,这个地址是有本人确定的,检查一下是不是之前写错了。3.新工作单位,一般现在单位国企,档案可以放在企业,询问一下是不是放在你们单位了。


广州应届高校毕业生人事档案接收提取需要注意些什么?

(一)已落实接收单位的应届高校毕业生人事档案:
1、接收单位是市属机关、企事业单位或市属人才交流中心的,统一由学校转广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再转递到接收单位;
2、接收单位不具备人事档案管理权的,由单位或个人委托广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或中国南方人才市场保管。
(二)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应届广州生源高校毕业生人事档案由学校转递到广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保管。
(三)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应届高校毕业生的人事档案由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保管。
(四)凡在我中心办理未就业登记的广州生源高校毕业生待就业期内可享受最长24个月免费档案保管。
(五)没有办理未就业登记的毕业生,档案存在我中心,作自动委托保管档案,按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收费的问题》(粤价[2004]194号)文规定收取20元/月保存人事档案费。
(六)用人单位或个人提取人事档案需凭《提取档案证明》(具备人事档案管理权的单位或部门出具)、《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广州生源高校毕业生就业公共服务卡》及《身份证》办理。委托他人提取档案的,还需出具《提取档案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七)取消暂缓就业手续的应届高校毕业生的人事档案由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直接转递到广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保管。


如何查询大学生就业去向?

1、全国大学生毕业去向登记系统平台网址为:wq.ncss.cn。毕业生:学信网账号“毕业生去向登记”入口,用人单位:去向登记平台单位账号“用人单位在线签约”入口,学校/学院:院校管理系统账号“省校管理”入口。 2、毕业生只能与一家用人单位签约。一旦签约成功,其他用人单位的签约邀请只能被查看,但无法操作。请毕业生认真考虑,慎重签约。3、毕业生签约与否不影响其他单位对其发起签约邀请。

怎么找到大学毕业生就业信息数据

毕业生获取就业信息可以参考以下几个方法:一、及时关注招聘信息网站作为社会上的一员,我们都是独立的个体,要想找到一份不错的工作,还是要靠个人的努力。所以我们要及时关注招聘信息网站,从各个工作单位上及时获取它们的招聘信息,并及时根据各个单位发布的信息做好考试或者面试的准备。二、主动参加秋季招聘会为了帮助毕业生更好地就业,提高学校就业率,每个大学都会在每年的秋季举办一次大型的秋季招聘会,招聘会上会有很多企业、公司来宣传它们的岗位需求。三、关注学校就业信息指导动态除了以上我们谈到的两种最主要的信息了解方式以外,我们也要及时关注学校的就业信息指导,其是学校的公众号等,这些公众号会帮助学生们进行就业信息的整理,也是非常不错的信息获得渠道之一。四、家长或亲友。与社会诸多方面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毕业生可通过他们了解针对性更强的社会需求信息。五、老师和校友。学校老师通过实践性教学乖工作,与一些专业对口的单位总有一些关系;本校校友大多是在专业对口单位工作,通过他们了解到的就业信息,更具有准确性,他们引荐往往可信度更强,成功率更高。六、网上求职。目前,教育部和高校已经开通了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其它许多网站也为毕业生就业提供了很大方便。七、社会实践与毕业实习。通过毕业实习及平时的各种课外实践活动,了解用人单位,并让用人单位了解自己。"/>


广州市户籍应届毕业生报到证报到流程

广州市户籍应届毕业生报到证报到流程   报到证,是应届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普通高等教育统招生)毕业生到就业单位报到的凭证,也是毕业生参加工作时间的初始记载和凭证。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广州市户籍应届毕业生报到证报到流程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应届高校毕业生拿到报到证后:   先在网上进行未就业登记,登记成功后,持本人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报到证到市高指中心办理报到,并领取《广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卡》和《高校毕业生报到证明》。    高校毕业生报到指南:   【报到证】   《报到证》由原来《派遣证》转化而来,是应届普通高等学校(普通全日制,也就是统招生)毕业生到就业单位报到的凭证,也是毕业生参加工作时间的初始记载和凭证。应届毕业生的学籍档案会根据《报到证》上记载的派遣单位进行派遣转递。报到证持有人须在报到期限内到广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报到手续。   【报到条件】   1、持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且报到期限内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2、《报到证》的报到证单位栏是“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并且《报到证》备注栏上没有注明用人单位名称。   3、已在“广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www.hrssgz.gov.cn/gzbys/)办理未就业登记手续。   注:已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仍需要登陆广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完成”网上未就业登记“,以便中心确认个人信息与来档信息。   【报到材料】   报到证、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原件   【报到流程】   1、网上办理未就业登记   ①登陆广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hrssgz.gov.cn/gzbys   ②在“人事人才电子政务系统”进行注册。   ③注册后,选择“高校毕业生报到登记管理系统”,进行未就业登记。   2、登记后,到现场办理   本人办理:携报到证、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原件到广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报到窗口办理报到手续。   委托办理:若本人不能如期前来报到,可委托他人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报到证原件到广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进行报到手续。   3、报到后可领取《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卡》和《高校毕业生报到证明》。   注:建议完成”网上未就业登记”后再到现场办理报到手续。中心现场不提供电脑使用,高校毕业生到现场需要自行使用手提电脑或手机完成”网上未就业登记“。为了节约等候时间,请提前完成网上登记手续后再到现场办理。 ;


广州市户籍应届毕业生报到证具体报到流程

广州市户籍应届毕业生报到证具体报到流程   学校相关部门依据“就业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档案投递、组织关系转移和户籍迁移等手续。接下来由我为大家整理出广州市户籍应届毕业生报到证具体报到流程,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应届高校毕业生拿到报到证后:   先在网上进行未就业登记,登记成功后,持本人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报到证到市高指中心办理报到,并领取《广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卡》和《高校毕业生报到证明》。    报到条件   1、持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且报到期限内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2、《报到证》的'报到证单位栏是“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并且《报到证》备注栏上没有注明用人单位名称。   3、已在“广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www.hrssgz.gov.cn/gzbys/)办理未就业登记手续。    报到材料   报到证、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原件。    报到流程   一、网上办理未就业登记。   ①登陆广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hrssgz.gov.cn/gzbys   ②在“人事人才电子政务系统”进行注册。   ③注册后,选择“高校毕业生报到登记管理系统”,进行未就业登记。   二、登记后,到现场办理。   1、本人办理:携报到证、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原件到广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报到窗口办理报到手续。   2、委托办理:若本人不能如期前来报到,可委托他人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报到证原件到广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进行报到手续。   三、报到后可领取《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卡》和《高校毕业生报到证明》。    办理期限   符合条件,即时。    收费标准   不收费。 ;


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的中心简介

围绕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的建设,推进就业制度的改革,除了保证就业工作的顺利完成外,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还为用人单位和高校学生提供多项相关的服务.2002年受国家教育部学历认证主管部门以及广东省教育厅的授权和委托,本中心面向社会开展国内学历文凭认证查询服务工作,是广东省境内具有权威性的学历认证查询服务机构。2004年经教育部出国留学服务中心批准和授权,本中心开展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认证受理服务。 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是广东省教育厅直属事业单位。经国家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教育部出国留学服务中心授权,广东省教育厅的批准,本中心面向社会开展国内、外学历文凭认证查询服务工作,本中心是广东省境内唯一的经国家学历认证主管部门批准授权,具有学历核查资格的学历认证专业代理机构。学历认证查询范围:1、国内国民教育系列各高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含普通、成人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高等、中专教育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和军队院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广东省境内各普通高中毕业证书。3、 在外国大学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攻读正规课程所获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4、在经中国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学习所获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在经中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并报中国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高等专科教育、非学历高等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学习所获国(境)外高等教育文凭。5、在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大学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攻读正规课程所获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在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大学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攻读正规课程所获学士以上(含学士)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认证受理渠道1、 中心本部受理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本部受理地址:广州市农林下路72号一楼受理大厅。2、 各代理点受理为方便社会各界学历认证需求,本中心在省内设有多个代理服务窗口,申请人可就近申请,具体见 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受理点一览表。3、 网上申请申请人可通过大学就业在线网站进行网上申请。《学历学位认证申请表》(请点击下载并打印)。国内学历认证须知一、办理认证申请:个人办理须填写《学历认证申请表(个人)》,交验申请人毕业证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单位办理须填写《学历认证申请表(机构)》,出具单位委托函及经办人身份证件,提供需认证的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和证书所有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送验学历证书的清单(含序号、姓名、性别、毕业学校、专业、层次、毕业时间);个人委托他人代理的,还须交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需要本中心邮寄认证结论的,须一并填写快递单。(请提供黑白复印件,复印件要求:按 1:1比例复印,字迹清晰,A4纸)二、受理认证申请:本中心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供的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进行核验后,将原件退还,留下复印件进一步核查。通学历认证时限为申请正式受理后1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双休日)。如遇特殊情况未能完成,将按申请人选择自动延长或取消申请。三、交纳证书认证费:缴费标准:广东省境内学校研究生证书(含博士、硕士)100元/本,本科、专科、中专证书各70元/本;广东省外学校研究生证书(含博士、硕士)150元/本,本科、专科、中专证书各140元/本。如需要本中心邮寄认证结论的,按以下方式交纳邮寄费:国内特快专函(25元/封);国际快件(按EMS标准收取)。四、领取认证结论:委托人可上网查询认证办理情况,查询的网址与密码均印在受理回执上。凭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缴费发票到本中心前台领取证书认证结论。单位领取须出具:单位介绍信或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及缴费发票。五、申请复议:如委托人对认证结论有异议,可申请复议。复议须提交书面申请书、毕业证、身份证复印件、相关的证明材料或线索性的说明材料,并退回有异议的原认证结论。复议个案在15个工作日内办复,特殊情况与申请人协商解决。备注:A.凡申请成人教育“专升本”(包括网络教育和自学考试)本科学历认证,须同时提交专科学历及证明该学历有效的相关材料(如已在本中心做过鉴定可凭鉴定证明复印件及证书复印件申请); B.申请学位认证,须同时提交与学位相对应的学历证书及证明该证书有效的相关材料(同等学力攻读硕士学位除外); C.军校学历证书认证,除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外,军校普通高考入学的需要提供入学批准书、学校证明、军籍证明(转业证、军官证);参军后报考军校的需要提供入学批准书、入伍批准书、学校证明、军籍证明(转业证、军官证);函授学习需要提供入伍批准书、学校证明、军籍证明(转业证、军官证)。2000年(含)后毕业的需同时提供学籍管理登记表。 D.申请外省中专学历认证,需提供学校证明及学校所在地地级市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的证明。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须知一、认证范围(1)在国外和中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大学或高等教育机构攻读正规课程所获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 (2)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颁发的国(境)外学位证书;(3)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报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高等专科教育、非学历高等教育层次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颁发的国(境)外高等教育文凭。二、认证申请办法:1、留学人员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须递交以下材料:(1)一张二寸彩色证件照片;(2)申请者留学期间护照(含所有留学期间的签证记录及出入境记录)复印件;若护照上交或丢失,请提供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如新护照首页、身份证、户籍证明等)和就读学校注册部门开具的学校经历证明(含学习起始时间、专业、学位等信息)复印件;(3)所获国外学校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4)需认证学位的完整、正式成绩单;国外研究学位获得者,如无成绩单,需提供学校或导师开具的相关研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研究证明内容涉及学习起始日期,研究方向,所授予学位等内容;(5)中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6)出国前最后学历证书以及其他相关材料。(国外硕士学位获得者,如入学前学历为大专,须提交入学前全部工作经历证明;博士学位获得者,如入学前学历为硕士研究生(不含硕士研究生)以下,须提交入学前全部工作经历证明或职称证书)。以上材料须交验原件并自备一套复印件。 [申请国外学历学位认证,须先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认证系统,在网上提交电子申请表,再到我中心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填写《 外国学历学位认证申请表》(请点击下载并双面打印)。2、合作办学学位认证申请须递交以下材料:(1)一张二寸彩色证件照片;(2)本人身份证;本人护照(在合作办学外方学校有实习经历者提供;须全本复印;若护照已上交,请有关单位开具证明);(3)所获合作办学国外(境外)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4)学习成绩单;(5)由合作办学中方学校开具的合作办学学籍证明;(6)工作经历证明(入学前为大专学历,取得国外(境外)硕士以上(含硕士)学位者);(7)硕士以上(含硕士)学位获得者, 应提供毕业论文目录及摘要;(8)入学前最后学历证书以及其他相关材料。以上所有材料均须交验原件并自备一套复印件。填写《中外合作办学国外学位认证申请表》。 填写《 中外合作办学国外学位认证申请表》(请点击下载并双面打印)。3、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申请须递交以下材料:(1)一张二寸彩色证件照片;(2)本人身份证;(3)在港澳特别行政区高等院校获得的所有学位证书(已毕业但尚未获得学位证书者请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已获学位的证明信);(4)在港澳特别行政区高等院校学习期间所有正式成绩单;研究学位获得者,如无成绩单,需提供学校开具的相关研究证明(须含精确到月份的学习时间段、专业名称、研究方向、学位名称等信息);(5)内地居民须提供赴港澳高等院校学习之前在内地所获最高高等教育文凭;A. 港澳居民须提供:① 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②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B. 台湾居民须提供:①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即台胞证)或旅行证,② 身份证(正反面都需要复印);若无法提供,请提交《户籍誊本》,③ 本人在港澳地区学习期间的居留证明;C.内地居民须提供:① 往来港澳通行证(含所有学习期间的签注记录及出入境记录);若通行证上交或丢失,请提供新通行证个人信息页及就读学校注册部门开具的全日制学习经历证明(须含精确到月份的学习时间段、专业名称、学位名称等信息),② 中央人民政府驻特区联络办公室开具的学习证明。以上所有材料均须交验原件并自备一套复印件。填写《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申请表》。 [申请港澳台地区学历认证,《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申请表》(请点击下载并双面打印)。4、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申请需递交以下材料:(1)一张彩色证件照片;(2)本人身份证件;(3)在台湾地区高等院校获得的繁体中文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4)学习成绩单;A.台湾居民须提供:①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即台胞证)或旅行证, ②身份证(正反面都需要复印);若无法提供,请提交《户籍誊本》;B.港澳居民须提供:① 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②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③ 本人在台湾学习期间的居留证明。以上所有材料均须交验原件并自备一套复印件。填写《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申请表》《 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申请表》三、认证收费标准每件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认证费360元,代理服务费100元。翻译费:学历、学位证书、成绩单120元/页(英译中),150元/页(日译中,韩译中),250元/页(法译中、德译中、俄译中、意大利文译中、),其他语种另计,邮寄费另计。四、注意事项:1、申请者所提供的外文材料,如学位或文凭证书、留学期间成绩单等须经正规翻译公司进行翻译,申请者本人翻译无效。翻译件须提供原件;2、在俄语国家取得学位证书者,需提供预科证明;3、在日本取得论文博士学位者,另需提供研究证明、学位申请书主论文摘要及副论文的题目列表;4、在菲律宾取得学位证书者,如就读学校为国立大学,需提供菲律宾外交部认证;如就读学校为私立大学,需提供菲律宾高等教育委员会和外交部认证;5、在美国学习取得学位证书者,如持F-1签证;需提供I-20表格;如持J-1签证,需提供DS-2019表格;公派留学人员需提供派出单位出具的公派留学证明,如学习期间转学或由非学生身份转换为学生身份的,需提供可以证明其学生身份的材料;6、在加拿大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加拿大移民局开具的学习许可(study permit);7、在国外学业结束,但只获得学校出具的获得学位的证明,尚未获得学位证书者,需翻译该证明及学习成绩单;8、马来西亚双联课程申请者,须提交马来西亚校方的成绩单或学习证明以及第三国学校的成绩单 ;9、涉及跨境教育的申请者需提交高中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及所获学位内地学习经历证明或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10、尚未获得学位证书但持有所就读学校出具的已获得学位证明信者,需翻译该证明信及成绩单。 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各地受理点一览表 一、基本条件1、普通高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学位,在广州落实了接收单位的应届毕业生(非广州生源);2、普通高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学位,在广州落实了接收单位的毕业生(在暂缓就业期内,非广州生源)。二、服务对象1、单位没有人事接收权,或不帮忙解决档案户口问题的毕业生;2、可能有工作变动或继续学习深造,想把档案户口放在广州的毕业生;3、其它情况。三、申报材料1、《大学生就业协议书》原件一式三份(加盖接收单位公章);2、《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一份;3、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可暂不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4、暂缓就业期间毕业生须提供《暂缓就业协议书》;5、接收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的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或出具在职证明。注:因助学贷款未还清而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者,须由所在学校出具相关证明。四、收费标准三年人事代理费共1500元五、办理流程◆ 异地人才入户广州一、基本条件1、35岁以下,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同时具有学士学位或中级以上职称、执业资格之一的人才;2、35岁以下,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同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执业资格之一的人才;3、40岁以下,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人才;普通高校研究生以上学历,同时具有硕士学位及中级以上职称、执业资格之一的人才(家属不看学历可随迁);4、50岁以下,具有正高以上职称的人才(家属不看学历可随迁)。注:已婚人士,不论单方调动还是夫妻双方同时调动,要求双方同时符合以上条件(3、4项人才除外)。二、需提交材料1、接收单位提供:广州注册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2、原档案所在单位提供:同意调出函原件、个人现实表现原件、计划生育证明原件; 3、本人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鉴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已婚人员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注:已婚人员需双方同时提供以上材料);4、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一、基本条件在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了暂缓就业并且档案存放在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的毕业生。二、申报材料(一)、档案户口回生源地1、《广东高等学校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原件(如果遗失,则需要原毕业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提供遗失证明);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二)、有单位接收(单位接收档案及户口;如果单位只能接收档案,只能选择回生源,再从生源地人事局调档)2、单位所在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直属及中央驻粤单位凭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3、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三、收费标准网上支付代理费:80元/人次 国内特快专递:25元/封(寄报到证费用)四、办理流程 一、办理对象:凡省外普通高校毕业,报到证开到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的(以下简称本中心),须前来办理报到手续;省外中专学校毕业生请到生源地市人事局办理报到手续。二、省外高校毕业生报到必备资料:寄送材料包括:一、回生源地或申请办理暂缓就业材料包括: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2、由教育部统一印制的,学校所在地的省级高校毕业生调配部门签发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报到证》或《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原件;3、户口迁移证原件;(如果入学时迁移户口到学校)。二、档案户口有单位接收的材料包括: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3、户口迁移证原件;(如果入学时迁移户口到学校)。4、当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直属及中央驻粤单位凭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或有主管单位盖章的三方就业协议书原件,(接收证明或三方协议,本中心办理完成后会连同报到证等寄回给你);5、调整就业单位的毕业生须持有原接收单位人事部门和新接收单位人事部门上的同意函。三、省外高校毕业生报到手续:1、已有接收单位的毕业生办理报到、转派或改派后到接收单位报到;2、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广东生源毕业生可选择:1)派遣回生源地:回生源地的毕业生可办理转派手续后回生源地区市人事部门报到;2)办理暂缓就业:暂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可申请暂缓两年就业,即和本中心签定暂缓就业协议,把档案托管在本中心,(户口迁移证个人妥善保管)保留应届毕业生身份。两年内在全省范围落实工作单位的,需到本中心办理转派手续。(带齐报到必备资料和暂缓就业协议书原件)注意:1、已办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应妥善保管《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暂缓就业期间,保留应届毕业生身份,两年内落实省内接收单位的,凭《就业报到证》、身份证、接收证明办理签派手续;两年后的6月30号前尚未落实接收单位的,应及时到本中心办理签转回生源地手续。2、因为本中心不能接收党组织关系,党组织关系请直接转回生源地或转到单位。申请暂缓就业的同学,请自行保管介绍信,到取消暂缓时再连同报到证到生源地或单位办理转接。3、回生源地或有单位接收,党组织关系可直接转回生源地或到工作单位。一、代办省外报到大学生就业在线代办手续包括:1、根据本人申请时意愿选择,回生源地,转到单位或办理暂缓就业;2、转派回生源地服务包括:在报到证原件和户口迁移证原件上盖转派到生源地市或县人事局的章;3、转派到单位的服务包括:在报到证原件和户口迁移证原件上盖转派到开具接收函人事局或省直单位的章;4、需办理暂缓就业的服务包括:寄回一份暂缓就业协议书,收到后请本人填好里面的相关内容并签名(10月份待本中心统一打印条码后,统一寄送);二、网上代办注意事项:1、毕业生在报到证规定的期限报到,逾期报到的不再办理暂缓就业的档案托管手续,特殊情况的可延迟到本年度的9月底止。没办理档案托管的毕业生档案转回生源所在地市人事局。2、已办理档案托管的省外毕业生,在托管期满后的当年6月30日前仍未落实单位 的,请前来办理转回生源地的手续。否则,档案丢失后果自负。三、收费标准网上支付代理费:80元/人次 国内特快专递:25元/封(寄报到证等资料费用)。注意:申请办理暂缓就业办理时间在毕业当年9月30号截止,并且档案必须由学校寄到本中心,本人自带档案不能申请暂缓就业。四、办理流程 为方便广大应、往届毕业生妥善处理好档案和户口问题,保证毕业生不论在何种类型单位工作,其合法权益、应有的社会、政治待遇和人事服务都得到保障,受有关机构委托,就业市场部可为毕业生办理入户广州的人事代理业务。 广东大学生就业在线网站是一个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为目的而建设的区域性,权威性综合服务型网站。广东大学生就业在线网站一直以来致力打造最有特色,最符合毕业生就业需求的功能平台,为不断贴近各类用户的使用需求,网站在实现全省高校毕业生数据统一上报、统一管理的基础上,已先后开通了档案管理派遣、档案查询、暂缓就业、网络招聘、人事代理、学历认证等多项网上服务功能,并得到了各方给予的充分肯定。

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广东省人才交流中心是专管理毕业生人员档案管理的地方,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中心不管理毕业生档案是指导就业的方向。你毕业后,你的档案只能放在专管理档案的机构人才交流中心,这样你的档案才不会流失。每年要交一定的管理费。
另外:
户档托管在就业指导中心的毕业生属于学生身份
户档在人才中心的办理过就业派遣手续毕业生属于干部身份
托管在就业指导中心的办理不了转正定级、职称评审和省内外调动手续;
人才中心办理过就业派遣手续的可以办理转正定级、职称评审、省内外调动等手续;
就业指导中心一般不属于计划生育授权单位,托管的毕业生如果要办理计划生育指标需将户口转回原籍在原籍办理。
放就业中心托管满两年,凡未办理转出手续的,一般会收取滞留户口管理费用(收费标准以各地物价局制定的标准为准)。
人才中心户口属于毕业分配落户,其户口为永久性户口。可以办理计划生育指标并可以在市内自由异动,购房可以直接落户不收房款和面积的限制可以直接转为非农业家庭户。求采纳为满意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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