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有什么
第一条
为缓解审判辅助人员不足,保障全省法院系统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关于法院和检察院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的雇员制司法辅助人员有关问题的意见》,结合全省法院系统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主要是在审判辅助岗位上,从事事务性、技术性、保障性、服务性工作的人员。全省法院系统招聘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主要包括书记员、司法警务辅助人员、司法技术人员。
汽车驾驶、物业管理、安全保卫、打字文印等后勤服务岗位,不列入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范围。
第三条雇员制书记员承担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记录工作,负责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以及法官交办的其他事项。
雇员制司法警务辅助人员承担值庭、押解、看管等审判警务保障工作,执行死刑,配合民事、行政等案件的执行事项,协助维护机关安全和办公秩序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
雇员制司法技术人员负责在诉讼活动中对鉴定文书、检验报告、勘验检察笔录、医疗会计资料等技术性证据提出咨询意见,对外委托鉴定、检验、评估、审计、拍卖等工作,以及为审判执行活动提供技术支持与保障。信息化技术人员属于司法技术人员范畴。
第四条省法院及各中级法院会同本级人社部门负责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的公开招聘工作,各级法院负责本院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各级法院应鼓励现有聘用制工作人员参加全省法院系统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的公开招聘。
本办法所指现有聘用制工作人员是指各级法院签订了劳动合同的临时工和劳务派遣人员,不包括食堂、物业管理等外包服务人员。
一、法院的工作人员需要怎样的心理素质?
1.执行人员应具备临危不惧、处事不惊的良好心态
执行人员控制能力、应变能力来源于忠于职守的正义感,来源于无坚不摧的过硬心理素质。由于目前我国公民的法律意识普遍较低,执行人员遭围攻、群众性抗法事件时有发生。遇到这种情况,执行人员要沉着、冷静、指挥若定,以公正执法者的形象出现在民众面前,讲法律、叙情理、打动民心,制服个别煽动闹事者,努力争取多数,把握工作节奏,有力、有利、有节地控制事态发展并达到最终目的。
2.执行人员应始终保持稳定的思想情绪
稳定的心理素质是办好每一件案件的基础,也是应当贯穿于办理案件始终的思想情绪。稳定就是稳如泰山,就不应是大起大落,起伏无常。稳定就应切忌急于求成,浮躁盲动,案件一时执行不了要坐下来研究对策,正面进攻不奏效,可以采取迂回战术,强攻不下,可以智取。思想深处固然要有一种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决心,但却不可有因一时执行不了案件就非要强攻硬拼的冲动。切实避免不分对象,不加区别,任性蛮干,而人为地造成执行工作的被动。
3.执行人员应具备忍辱负重的心理素质
内部的外部的以及自己心理中的种种困难,纵横交错,盘根错节,但作为一个优秀的执行人员应该胸怀博大,容“百川于心”。心理承受力的强弱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执行人员素质的高下,勿以一言善恶而动怒,勿以自己一时冲动而定取舍。在执行中不为人们所理解之时,要想一想大局,想一想事业,轻松地舒一口气,把心理调整平衡,以求继续完成自己的既定任务。
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有什么?
第一条
为缓解审判辅助人员不足,保障全省法院系统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关于法院和检察院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的雇员制司法辅助人员有关问题的意见》,结合全省法院系统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主要是在审判辅助岗位上,从事事务性、技术性、保障性、服务性工作的人员。全省法院系统招聘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主要包括书记员、司法警务辅助人员、司法技术人员。
汽车驾驶、物业管理、安全保卫、打字文印等后勤服务岗位,不列入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范围。
第三条雇员制书记员承担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记录工作,负责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以及法官交办的其他事项。
雇员制司法警务辅助人员承担值庭、押解、看管等审判警务保障工作,执行死刑,配合民事、行政等案件的执行事项,协助维护机关安全和办公秩序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
雇员制司法技术人员负责在诉讼活动中对鉴定文书、检验报告、勘验检察笔录、医疗会计资料等技术性证据提出咨询意见,对外委托鉴定、检验、评估、审计、拍卖等工作,以及为审判执行活动提供技术支持与保障。信息化技术人员属于司法技术人员范畴。
第四条省法院及各中级法院会同本级人社部门负责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的公开招聘工作,各级法院负责本院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各级法院应鼓励现有聘用制工作人员参加全省法院系统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的公开招聘。
本办法所指现有聘用制工作人员是指各级法院签订了劳动合同的临时工和劳务派遣人员,不包括食堂、物业管理等外包服务人员。
一、刑事诉讼的回避制度是怎么规定的
1、申请回避的期限
根据回避制度的立法宗旨,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等各诉讼阶段都可以提出回避申请。例如,在审判阶段,人民法院在开庭的时候,审判长应当告知当事人有权对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当事人在知悉其权利后,可立即申请有关人员回避。
2、回避的审查与决定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另外,参与侦查活动的记录人、翻译人员和鉴定人的回避,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参与检查活动的书记员、司法警察、人民检察院聘请或指派的翻译人员、鉴定人的回避,由检察长决定。参与审判活动的法庭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的回避,由人民法院院长决定。检察委员会讨论检察长回避问题时,由副检察长主持,检察长不得参加。审判委员会讨论院长回避问题时,由副院长主持,院长不得参加。
司法雇员考试看什么书
司法雇员考试的准备可以涉及广泛的法律和司法相关知识。以下是一些建议的书籍,可以作为准备司法雇员考试的参考:1. 司法制度和法律体系:了解司法制度和法律体系的运行、组织和原则的书籍,例如《司法制度概论》等。2. 宪法和法律基础:研读宪法和相关法律的解读和解释,例如《宪法》、《刑法》、《民法》等。3. 司法实务:学习法庭程序、法律案件的审理、法律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等方面的书籍,例如《司法实务指南》等。4. 法律条文和解释:熟悉各类法律条文内容和相关法律解释的书籍、法规手册,如《各类法律手册》、《法律解释合辑》等。5. 刑事、民事、行政、商事法等特定领域的法律书籍:根据考试的具体内容,在特定领域的法律方面进行深入研究和准备。此外,您还可以参考相关法律考试专用的参考书、刷题册、模拟试题和辅导教材等资料,以帮助您更好地理解和应用法律知识,提高您的考试准备水平。最好根据您所参加的具体司法雇员考试的要求和大纲,结合相关培训机构或当地法学院的建议,选择适合您准备的书籍。【摘要】
司法雇员考试看什么书【提问】
司法雇员考试的准备可以涉及广泛的法律和司法相关知识。以下是一些建议的书籍,可以作为准备司法雇员考试的参考:1. 司法制度和法律体系:了解司法制度和法律体系的运行、组织和原则的书籍,例如《司法制度概论》等。2. 宪法和法律基础:研读宪法和相关法律的解读和解释,例如《宪法》、《刑法》、《民法》等。3. 司法实务:学习法庭程序、法律案件的审理、法律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等方面的书籍,例如《司法实务指南》等。4. 法律条文和解释:熟悉各类法律条文内容和相关法律解释的书籍、法规手册,如《各类法律手册》、《法律解释合辑》等。5. 刑事、民事、行政、商事法等特定领域的法律书籍:根据考试的具体内容,在特定领域的法律方面进行深入研究和准备。此外,您还可以参考相关法律考试专用的参考书、刷题册、模拟试题和辅导教材等资料,以帮助您更好地理解和应用法律知识,提高您的考试准备水平。最好根据您所参加的具体司法雇员考试的要求和大纲,结合相关培训机构或当地法学院的建议,选择适合您准备的书籍。【回答】
法律司法雇员呢【提问】
法院司法雇员【提问】
准备法律司法雇员考试时,以下是一些常见的书籍和资料建议:1. 法律基础知识书籍:这些书籍涵盖了法律的基本概念、原则和法律体系等方面的内容,如《法学导论》、《法律方法论》等。2. 宪法与行政法:学习宪法、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相关的法律书籍,如《行政法学》、《宪法与行政法理论与实务》等。3. 民事法:研究民事法律体系、合同法、侵权法、婚姻家庭法等方面的书籍,如《民法概论》、《合同法通则》等。4. 刑事法:阅读刑法、刑诉法等方面的书籍,如《刑法概论》、《刑事诉讼法导论》等。5. 行政执法和司法实务:了解行政执法和司法实践中的程序和原则,如《行政诉讼法导论》、《刑事诉讼法导论》等。6. 相关法律条文和法规:研究相关的法律条文、法规和司法解释,如宪法、刑法、民法、行政法等的具体法律文本。此外,您还可以参考考试专用的参考书、刷题册、模拟试题和辅导教材等资料,以帮助您更好地理解和应用法律知识,提高您的考试准备水平。最好根据您所参加的具体考试的要求和大纲,结合相关培训机构或当地法学院的建议,选择适合您准备的书籍和资料。【回答】
法院司法雇员和检察院司法雇员考试题目一样吗【提问】
法院司法雇员考试和检察院司法雇员考试的题目在很大程度上是相似的,因为二者都是与司法系统相关的考试。这两个考试都涉及法律知识、法律实务、法律条文解释等内容。许多国家和地区的法院和检察院可能会使用相似或相同的题目类型,包括选择题、案例分析题、论述题等。然而,具体的考试内容和难度可能会根据各自的机构、地区和法律体系而有所不同。法院和检察院在职责和职能上存在差异,因此可能对考生要求的重点略有不同。例如,法院司法考试可能更侧重于审判程序和判决原则,而检察院司法考试可能更侧重于犯罪法律工作和法律监督。为了准备这两种考试,您可以参考相关的法律教材、模拟试题和辅导资料,了解各自的考试大纲和题型要求。最好根据您所参加考试的具体要求,查阅相关考试资料,以确保您的准备能够覆盖到考试所需的内容。【回答】
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考什么
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考试内容如下:1、法律基础知识考查考生对法律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包括宪法、民法、刑法、民诉法、刑诉法等法律法规的基本原理、基本条文和基本程序等。2、法律案例分析通过阅读和分析法律案例,考查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和法律实践能力,包括案例分析、法律适用和判断等内容。3、知识技能应用考查考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和专业技能水平,包括文书处理能力、法律文书写作能力、诉讼程序操作技能等方面。4、能力素质综合评价考查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包括思维能力、分析问题的能力、判断能力、沟通表达能力、团队协作能力、职业道德素养等方面。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职责:审判辅助人员是法院的职位,法院的审判辅助职位主要有书记员,法警;其他辅助人员还有财会人员、驾驶员、保管员等。书记员的职责是在法官的指导下作好与案件有关的资料的准备、记录、整理、草拟等工作。法警的职责是在法官的指导下负责法庭开庭秩序的维持与安全保卫、负责对刑事案件被告的提押、看管、送解,负责按照法院的相关决定对有关人员实施拘传、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