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机关有哪些
我国的国家机关:1、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人民代表大会;2、立法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3、行政机关:国务院是最高行政机关,地方政府是地方行政机关;4、审判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及地方人民法院;5、法律监督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及地方人民检察院。【法律依据】《宪法》第五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八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第八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第一百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第一百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国家机关有哪些
我国的国家机关有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军事机关,金融机关。具体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四十五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被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政府有哪些部门
【法律分析】:1.党群工作局(挂“党政办公室”、“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政府法制办公室”牌子);2.经济发展局(挂“环境保护工作办公室”牌子);3.建设局;4.农村工作局;5.社会事业局(挂“食品安全办公室”牌子);6.财政局;7.社会管理服务中心(挂“政法和综治办公室”牌子);8.综合执法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与其合署办公);9.便民服务中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第六十八条 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在必要的时候,经国务院批准,可以设立若干派出机关。县、自治县的人民政府在必要的时候,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区公所,作为它的派出机关。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街道办事处,作为它的派出机关。【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政府有哪些部门
【法律分析】:政府办公室、科学技术局、旅游局、民政局、统计局、民宗局、建设局、交通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计局、发展规划局、财政局等。我国县以上地方各级政府现行工作部门的设置,大体可以分为如下几个类型:(一)综合协调部门。主要有办公室(厅)、发展计划委员会或经济委员会、财政、人事等。(二)政法和社会保障部门。主要有公安、司法、安全、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等。(三)社会公共事务管理部门。主要有教育、文化、广电、卫生、计生、体育等。(四)专业管理部门。主要有交通、农业、林业、水利、海洋与渔业、土管、贸易、城建、城管等。(五)监督检查部门。主要有监察、审计、工商、税务、环保、物价、统计、质量技术监督、药品监督管理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一百零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发布决定和命令,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行政工作人员。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工作。省、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决定乡、民族乡、镇的建置和区域划分。【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中国国家机关有哪些
我国的国家机关:1、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人民代表大会;2、立法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3、行政机关:国务院是最高行政机关,地方政府是地方行政机关;4、审判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及地方人民法院;5、法律监督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及地方人民检察院。【法律依据】《宪法》第五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八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第八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第一百二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第一百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我国的行政机关包括哪些
我国行政机关包括中央行政机关和地方行政机关两级。中央行政机关有国务院、国务院组成部门(包括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和审计署)、国务院直属机构(如海关、税务、工商、环保总局等)等组成。地方行政机关包括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如民政局,劳保局,卫生局,审计局等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直属机构和特设机构(如工商,质量监督,环保,药监局等)、以及各级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包括区公署,区公所,街道办事处)。特别提醒,公安局的地位比较特殊,既是一级行政机关,又是司法机关,根据其行使的具体职能确定。行政机关在中央层面的就是国务院及国务院各部委以及国务院直属机构等,地方层面的就是各地防政府以及其下设部门,还有国务院直属部门——海关等,需要明确的是,党、团、法院、检察院都不属于行政机关。
中国的行政机关主要有哪些
我国的行政机关有下列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八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第一百零五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第一百零七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发布决定和命令,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行政工作人员。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工作。省、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决定乡、民族乡、镇的建置和区域划分。
政府机关单位有哪些
法律分析: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实行首长负责制。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各部委实行部长、主任负责制,地方各级政府实行省长、市长、县长、区长、乡长、镇长负责制。国务院共设置29个部、委、行、署,1个办公厅,15个直属机构和6个办事机构。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设有50多个行政机构,除办公机构以外,其他行政机构大体可以归纳一下四类:1、政治与行政综合管理机构如监查、民政、公安、司法、国家安全、外事、人事、编制、民族事务、宗教事务、侨务、机关事务等厅、局、委员会或办公室。2、财政经济综合管理机构如计划、经济、外贸等委员会,审计、财政、劳动、税务、统计、物质、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等厅、局。3、财政经济专业管理机构如冶金、化工、机械工业、机电工业、纺织工业、物资、农业、林业、水利、粮食、商业、工商行政等厅、局、委员会。4、科学、教育、文化、卫生管理机构如科学技术、体育运动、计划生育委员会、教育(高等教育)、卫生、文化、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等厅、局、委员会。地级市人民政府(1950年规定):设立民政、公安、财政、建设、文教、卫生、劳动等局、处、科、并财经委员会和人民监查委员会等。县级人民政府:(1)直属工作部门包括计委、经委、农委、科委、体委、民政、财政、公安、劳动、教育、税务、工商、卫生、交通、工业等局或科。(2)直属办事机构包括政府办公室、财贸办公室、外事办公室、计划生育办公室、人防办公室、林业(或渔业、畜牧业)办公室等。(3)其他直属机构包括各银行支行、保险公司支公司、电力局、邮电局、外贸局、气象站以及供销社等。还设有市政管理所需要的工作机构。乡级人民政府:(1)直属办公机构包括乡(镇)政府办公室、工交财贸办公室、农村办公室、民政司法办公室、文教卫生办公室、计划生育办公室、城镇规划建设与管理办公室。(2)企事业机构包括县政府设在乡镇的农技站、经管站、广播站、学校、卫生院等。(3)双重领导机构如公安派出所、工商所、税务所、财政所、粮管所、信用社、农业银行营业所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八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第五十九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各少数民族都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代表产生办法由法律规定。
政府部门有哪些单位
【法律分析】:办公室;市政府组成部门27个: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局、科学技术局、民族事务委员会、公安局、监察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建设委员会、交通局、农业委员会、水利局、林业局、商务局、文化局、卫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审计局、环境保护局、物价局、城市规划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外事办公室。【法律依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应当以职责的科学配置为基础,综合设置,做到职责明确、分工合理、机构精简、权责一致,决策和执行相协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应当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适时调整。但是,在一届政府任期内,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应当保持相对稳定。第九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合并或者变更规格、名称,由本级人民政府提出方案,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后,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还应当依法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第十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职责相同或者相近的,原则上由一个行政机构承担。行政机构之间对职责划分有异议的,应当主动协商解决。协商一致的,报本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备案;协商不一致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协调意见,由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报本级人民政府决定。第十一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议事协调机构,应当严格控制;可以交由现有机构承担职能的或者由现有机构进行协调可以解决问题的,不另设立议事协调机构。为办理一定时期内某项特定工作设立的议事协调机构,应当明确规定其撤销的条件和期限。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议事协调机构不单独设立办事机构,具体工作由有关的行政机构承担。第十三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和精干的原则,设立必要的内设机构。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内设机构的设立、撤销、合并或者变更规格、名称,由该行政机构报本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批。【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政府机关有哪些部门
在我国行政机关包括国务院部、国务院直属机构、各级地方行政机关。1、 国务院部:外交部,国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族事务委员会,公安部,国家安全部, 监督,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 资源,农业部,商务部,文化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2、国务院直属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体育总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统计局,国家林业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旅游局,国家宗教事务局,国务院参赞处,国务院机关管理局,国家预防腐败局。3、各级地方行政机关:(一)各级地方人民政府。 各级人民政府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市,直辖市各区,自治州人民政府; 县,自治县,市辖区和无区的市; 和乡(镇)人民政府。各级地方人民政府都是行政主体。(二)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职能部门。(三)各级地方人民政府派出机关。具体有几个:1、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是指在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负责管理城市某一方面或某些方面行政事务的职能机构、称为局、委员会、科、办公厅等。2、 市政府办事机构1个:办公室;市政府组成部门27个: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局、科学技术局、民族事务委员会、公安局、监察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建设委员会、交通局、农业委员会、水利局、林业局、商务局、文化局、卫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审计局、环境保护局、物价局、城市规划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外事办公室。3、其中监察局与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合署办公,列入政府工作部门序列;民族事务委员会与宗教事务局一个机构两块牌子;文化局与新闻出版局(版权局)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与市容管理局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外事办公室与侨务办公室一个机构两块牌子。4、市政府直属行政机构7个:广播电视局、体育局、统计局、粮食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中小企业发展局、法制办公室。5、市政府直属特设机构1个: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6、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1个:人民防空办公室。法律依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四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机构编制工作,实行中央统一领导、地方分级管理的体制。第五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履行管理职责,并对下级机构编制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第六条 依照国家规定的程序设置的机构和核定的编制,是录用、聘用、调配工作人员、配备领导成员和核拨经费的依据。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机构编制、人员工资与财政预算相互制约的机制,在设置机构、核定编制时,应当充分考虑财政的供养能力。机构实有人员不得突破规定的编制。禁止擅自设置机构和增加编制。对擅自设置机构和增加编制的,不得核拨财政资金或者挪用其他资金安排其经费。
政府单位有哪些部门
法律分析:政府工作部门一般有如下单位:公安局、财政局、地税局、国有资产管理局、审计局、物价局、技术监督局、统计局、档案局、文教局、体育局、农业局、水产局、林业局、水务局、城管局、房产局、商业局、粮食局、卫生局、人事劳动局、司法局、民政局、民营企业管理局、供销社、经贸局、外贸局、土管局、交通局、计划生育办、矿产局、物资局、农机局、供电局、广播电梁族视局等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八十九条 国务院行使下列职权:(一)根橡咐弊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二)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三)规定各部和各委员会的任务和职责,统一领导各部和各委员会的工作,并且领导不属于各部和各委员会的全国性的行政工作;(四)统一领导全国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规定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家行政机关的职权的具体划分;(五)编制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国家预算;(六)领导和管理经济工作和城乡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七)领导和管理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和计划生育工作;(八)领导和管理民政、公安、司法行政等工作;(九)管理对外事务,同外国缔结条约和协定;(十)领导和管理国防建设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