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遇暴力抗法

时间:2024-06-15 07:24:13编辑:揭秘君

城管在执法过程中遇到暴力抗法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控制自身情绪,保持冷静,沉着应对,避免极端行为。1、所谓暴力抗法,是指当事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抗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执行公务行为,从而意图取得或者继续保持自己被国家法律所否定的利益,而城管执法中的暴力抗法系指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过程中,当事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抗拒城管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行为。2、严禁暴力抗法、聚众闹事、极端闹访等行为,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遇暴力抗法,要避免混乱局势扩大,避免与相对人发生正面冲突,学会保护自身,在保护自身情况下,尝试控制局面,以退为进,等待增援如由警察控制暴力抗法者,稳定现场局面,然后集中力量整顿,依法行政,依法处置违法行为和暴力抗法事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城管没有拿执法证书执法,如何判断爆力抗法

法律分析:控制自身情绪,保持冷静,沉着应对,避免极端行为。1、所谓暴力抗法,是指当事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抗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执行公务行为,从而意图取得或者继续保持自己被国家法律所否定的利益,而城管执法中的暴力抗法系指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过程中,当事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抗拒城管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行为。2、严禁暴力抗法、聚众闹事、极端闹访等行为,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遇暴力抗法,要避免混乱局势扩大,避免与相对人发生正面冲突,学会保护自身,在保护自身情况下,尝试控制局面,以退为进,等待增援如由警察控制暴力抗法者,稳定现场局面,然后集中力量整顿,依法行政,依法处置违法行为和暴力抗法事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城管行政执法队扣车还要交停车费吗?
交警扣车通常是不不需要交停车费的。存在下列情形的交警可以扣留机动车辆至违法状态消除或检验完毕:客运或货运车辆超载的;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的;未放置保险标志的;未随车携带行驶证的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第六十九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在高速公路上拦截检查行驶的车辆,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依法执行紧急公务除外。
关于交警查车执法无设置执法警示标志的查车是否合法
交警不能随便查车。交警查车是需要按照规定执行,交通警察查处违法行为时应当使用规范、文明的执法用语。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不严格执法以及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检举、控告。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五条交通警察执勤执法时,应当按照规定着装,佩戴人民警察标志,随身携带人民警察证件,保持警容严整,举止端庄,指挥规范。交通警察查处违法行为时应当使用规范、文明的执法用语。《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六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所属的交警队、车管所及重点业务岗位应当建立值日警官和法制员制度,防止和纠正执法中的错误和不当行为。
执法人员骂人怎么办
辱骂执法人员的处理方式是:对行为人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辱骂执法人员被给予行政处分的行为需要满足阻碍执法人员执法的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行政执法责任制是什么意思
行政执法责任制是指各级行政机关依据其职能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将本机关对外承担的行政职权以责任形式设定,将各项执法的职责和任务进行分解,明确相关执法机构、执法岗位和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以监督考核为手段,从而形成的行政主体自律、补救和防范等各项制度的总和。实施执法责任制是依法行政、公正执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各级执法机关的重要议事日程之一,是执法部门接受监督的重要载体。实施执法责任制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对维护法律公正,提高执法水平,确保法律的严格执行具有极端重要性。法律依据:《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第一条 为保证教育法律、法规、规章的有效实施,提高行政执法效能,明确区教委各行政执法部门及执法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定本制度。
交通执法可以拦车吗
交通执法可以拦车。如果当事人有违反交通管理的违法行为的话,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有权力上路拦车罚款,或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当然,交警执法也只有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下可以拦车,不是所有的执法情形下都可以拦车的,拦车执法组要出示执法证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纠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应当依据事实和本法的有关规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对于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指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


城管在执法过程中遇到暴力抗法该怎么办

法律分析:控制自身情绪,保持冷静,沉着应对,避免极端行为。1、所谓暴力抗法,是指当事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抗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执行公务行为,从而意图取得或者继续保持自己被国家法律所否定的利益,而城管执法中的暴力抗法系指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过程中,当事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抗拒城管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行为。2、严禁暴力抗法、聚众闹事、极端闹访等行为,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七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暴力抗法如何处罚

法律分析:行为人暴力抗法的,视情节轻重,对其采取刑事、治安处罚。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于暴力抗法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1.保持冷静,做到科学执法,文明执法,绝对不能出现以暴制暴的现象。2.不能因为个人安危对暴力抗法群众妥协。3.保持沉着冷静,积极稳定好暴力抗法者的情绪,耐心诚恳地劝说其冷静和保持理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七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四川一女城管执法时疑被打哭,这件事的调查结果如何?

四川一女城管执法时疑被打哭,首先是对应的女城管眼部缝了3针,其次是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再者是对应的涉事人员已经被警察控制,另外就是后期会将对应的结果公布给社会群众。需要从以下四方面来阐述分析四川一女城管执法时疑被打哭,这件事情的调查结果具体如何。一、四川一女城管执法时疑被打哭首先是四串一女城管执法时被打哭,当时女城管让对应的摊贩不要在对应的区域摆摊这样子影响到市容,但是对应的摊贩不听劝告并且和女城管起了争执所以导致对应的摊贩一时冲动将对应的女城管打伤。二、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其次是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对于女城管而言自身已经收到了伤害是不可否认的事实,所以对应的责任人是需要付出严肃的法律代价的,这样子才可以弘扬社会正气,让对应的社会犯罪分子得到警示。三、对应的涉事人员已经被警察控制 再者是对应的涉事人员已经被警察给控制,对于涉事人员而言他们之所以会被警察控制主要的原因就是这样子才可以保证他的犯罪事实被记录下来,并且对应的一些犯罪证据如果特别严重后续可以提交到对应的法院。四、后期会将对应的结果公布给社会群众 另外就是后期会将对应的结果公布给社会群众,主要就是想要通过这种方式让对应的群众了解到对应的案件处理进度,从而让民众有一个知情权,并且可以让群众产生一定的自我约束能力。女城管执法的注意事项:应该结合实际情况来对对应的摊贩进行一个严肃的处理,并且今后执法的时候应该通过一些合理的手段来执法。

四川女城管执法时被打哭,当时的情况是什么样的呢?

执法人员和老百姓之间也确实是经常会发生矛盾,每个人的利益和职责不同,但无论怎么样都不能动手打人,四川的女城管在执法的时候因为劝架,反而被暴力打哭,被打的女城管也就二十多岁,眼角都被打伤流血,场面一度混乱,挨打的年轻城管也是无比委屈,一直哭泣着。 这一起打人事件就是在城管进行夜间整治占道经营时所发生的,当时城管和购买摊贩物资的买家起了争执,女真冠见状,便上前劝架,可谁知道被买家的同行人直接给打到了眼睛上,对象也不知道拿的什么东西,一下就把女城管的眼角打出了血。 城管和市民摊贩之间发生的纠纷案件是比比皆是,这个地方也每天都有摆摊的,而城管每天又必须要来这个地方和摊贩们进行交涉,因此经常都会发生一些争执,受伤的女城管眼角处被缝了三针,而那位打人的市民肯定受到应有惩罚,这已经不仅仅是妨碍公务了,不管发生什么事情,都不可能用这种暴力的行为去解决,这种行为只会让双方的矛盾升级。 情绪冲动是能够理解的,不过在这种情况之下,其实大家都应该多一些包容,当然摊贩不容易,买家可能也是看到这种争执替摊贩出口气,但同样作为城管人员也是不容易的,他们的职责就是去维护这种街道的环境,这种妨碍执法,暴力抗拒执法的行为,肯定是会受到相应惩罚的,并且执法记录仪,把这一幕通通都记录了下来,现在这件事情警方都已经介入,这也许就是冲动的惩罚吧。 全国各地都会有这种集中整治的时候,对于城市来说,这确实是属于一种乱象,可是对于一些摊贩们来说,这就是维持生活的一种方式,想要真正的解决这种问题,还是要从源头根源上去解决这些摊贩们有了正规经营的地方,就不会再占道经营,同时也给城管们解决了很大的烦恼,当然想要解决这种问题肯定不是一时之间就能够处理的,这也许是需要一年甚至是几年才能完成的。

暴力抗法如何处罚

导语 在生活中,经常会出现一种情况,就是城管、交警、民警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的过程中,被执行人采用暴力手段拒绝接受配合,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暴力抗法。显然这种行为是违法的,那么一般会受到什么处罚呢? 01 予以警告、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也就是说,如果暴力抗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可以处以警告、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可以采取行政拘留。 02 阻碍公务的,构成妨害公务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在自然灾害中和突发事件中,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或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虽未使用暴力,但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03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构成袭警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将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修改为:“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以下属于严重袭警的行为: 1.使用凶器或者危险物品袭警、驾驶机动车袭警的; 2.造成民警轻微伤或者警用装备严重毁损的; 3.妨害民警依法执行职务,造成他人伤亡、公私财产损失或者造成犯罪嫌疑人脱逃、毁灭证据等严重后果的; 4.造成多人围观、交通堵塞等恶劣社会影响的; 5.纠集多人袭警或者袭击民警二人以上的; 6.曾因袭警受过处罚,再次袭警的; 7.实施其他严重袭警行为的。 从上述内容可以看出,暴力抗法是一种违法行为,情节较轻的,可能会受到行政处罚,但是后果严重的,可能构成犯罪,依法要承担刑事责任。


城管追打占道摊主被砍伤如何处理?

城管追打占道摊主被砍伤处理如下:
1、摊主确实有违法行为,在对方执法过程中有过激行为的,对方不是暴利执法,摊主是暴力抗法,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2、如果摊主没有不当行为,对方暴力执法,摊主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根据有关法律,暴力执法构成犯罪的,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定罪。
一、袭警罪规定是什么?
袭警罪规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四款【袭警罪】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袭警罪是指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严重危害行为。
本罪名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七)》,刑法修正的新罪名自起即将施行,袭警罪正式实施。
根据《人民警察法》规定:人民警察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
根据《刑法》规定,如果“袭警”行为,符合“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条件,也不能作为犯罪处理。例如,对于警察执法不规范现象,或者认为警察执法不公时,有人当面或者现场提出批评意见,因而可能与执法人员发生争辩,这种争辩哪怕到了比较激烈的程度,也不能随便以袭警罪追究。譬如,因对警察执法进行拍照,被没收了手机因一时情绪激动,导致双方发生拉扯,对执行职务的警察实施了比较轻微的暴力抗拒行为,若当场及时认错的,一般不可以袭警罪论处。
二、钓鱼违章被派出所抓怎么处理
如果你认为被钓鱼,只要能拿出证据证明存在钓鱼执法的情形即可,至少执法者存在程序上的不当。钓鱼执法有失司法公正,公民有权举报。其举报途径有:
1、向本级公安局的纪检监察部门举报;
2、向同级党委的纪检监察部门举报;
3、向其上级公安机关纪检监察部门举报;
4、也可向检察机关的渎职侵权部门举报,这种钓鱼执法行为有可能涉嫌滥用职权或侵犯公民权益犯罪。
《上海市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规范》明文禁止行政执法人员“钓鱼”执法行为;行政执法人员调查取证时,应当全面、客观、公正;不得以利诱、欺诈、胁迫、暴力等不正当手段收集证据,不得伪造、隐匿证据;不得指派没有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进行调查取证;暂扣物品不得收保管费。
三、打死持刀抢劫犯怎么办犯法吗
立即报警,由执法人员来处理;如果正在持刀抢劫时,把劫匪打死了,属正当防卫,不付法律责任。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应该符合四个条件:
1、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
2、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
3、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人;
4、正当防卫不能超越一定限度。


四川南部县女城管执法时被打捂脸痛哭,当时到底发生了什么?

事发当时一名与城管与卖桃子的顾客发生了口角,发生口角之后双方争执不下,进而产生肢体冲突,导致城管的眼睛受伤,眼角被缝三针,目前事情的具体原因仍在进一步的调查当中。现在的时代是一个文明时代,对于大多数商贩来说必须严格遵从城市管理部门的制度,这样才能相互依存,在生活中很多商贩为了创造更好的效益,会选择与城管发生冲突违规作业,殊不知这种方式对自己的生意也会造成极为不利的影响。工作这个事件中不难看出这是一起非常典型的暴力抗拒执法妨碍执法的行为,目前被打女城管眼部受伤缝了三针,案件的后续情况仍在进一步处理当中。事情发生经过是怎样的?2022年7月12日,四川南充南部县振兴街与草市街十字路口附近,诸多商贩在摆摊营生村官到达现场之后正常执法,没想到在城管执法的过程中与摊贩发生的冲突。一名城管受到攻击导致眼部受伤,缝了三针,嚎啕不止。这次事件应该如何定性?事情发生之后,热心群众立即选择报警处理,警方到达现场之后发现是一起占道经营,游商走贩,城市乱象,再进行集中整治是一名城管执法人员,眼角受伤,辖区派出所赶往现场,立即进行处置,事情发生之后,当地有关部门立即成立由公安部门牵头的专门调查组依法调查,相信这件事情一定会有一个好的处理结果。我的个人看法是什么?我认为市场环境需要商贩与城管部门的共同维护,在这次的事件中不难看出,商贩拒不履行相关责任,恶意殴打他人已经涉嫌故意伤害,必须依法严惩,才能更好的维护社会的公序良俗不受影响。希望涉案人员能够积极的站出来,承认自己的错误。

四川南部县女城管被打捂脸痛哭,引发冲突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四川南部县女城管被打捂脸痛哭,这又是一起城管和街边小贩起冲突所引起的恶性事件。在2022年7月12日晚上8点左右城管工作人员对街边游走的商贩以及占道经营的小摊进行整治,在整治的过程中双方起了冲突,这个女城管在混乱之中被伤到了左眼眼角部位。这件事情已经交由警方调查了,相信警方在调查过后会给女城管一个合理的交代。网友们看到了这件事情以后都表示非常的唏嘘,因为如今城管和街边走贩的矛盾还是比较大的。城管的目的就是为了让整个城市的面貌看起来更好一些,而这些街边小贩的存在确实有可能会影响到正常的交通以及市面的市容。所以二者之间本身就存在着对立的关系,出现这种严重的冲突是非常常见的现象,各个城市其实都有过类似的行为,只不过没有那么大罢了。这件事情也引起了大家的反思,网友们不明白为什么这种事情屡屡发生却没有办法根治。其实归根结底就是摊贩想要挣钱,但是他们挣钱的方式确实不对。而城管在进行整治的时候也应该心平气和的与对方沟通,不应该选择用过于冲动的态度来与他们起争执,否则双方的矛盾很容易就会发生,从而酿成这种不可挽回的后果。小编建议各个城市的城管今后在执行任务的时候都能礼貌的提醒街边商贩,告诉他们这样的行为是不合理的,同时也可以在城市划分出专门的区域,让他们用来摆摊这样集中管理的模式,其实是对众人都有好处的。如果提醒过后对方还不愿意更改的话城管也可以选择直接交由上级部门处理,在起矛盾了以后也可以直接报警处理,千万不要再出现这种激烈的冲突了。

爆力抗法执法人员糟殴打应如何走法律程序

 暴力抗法行为,是我国法治进程中的一股逆流,如果让一次暴力抗法得逞,就会导致一个群体的法律价值观念发生偏离,使人们丧失依法治国的信念,为恶殊深。如何遏制暴力抗法的不断发生和蔓延,笔者认为,除了加强法制宣传、规范执法程序等外,还要加大惩治力度。
  1、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群众城管法制意识。针对城管执法工作广泛性、群众性的特点,通过各种宣传载体,使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深入人心,家喻户晓,让广大市民和从业经营人员充分认识到城管执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城管法制意识,消除“法不责众”的心理,真正了解、支持、参与城市管理工作,积极配合执法队员的行政执法工作,自觉做到“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人民管。媒体更要宣传暴力抗法者的惩治结果和城管好人好事,使群众意识到“城管真正是执法为民的”,从源头上最大限度地消除群体性抗法事件。
  2、运用执法技巧,如迂回战、速决战等等。每次整治前要做好宣传教育、摸好底,知己知彼,以便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对于当事人以暴力相威胁时,在劝说无效若采取强行措施可能激化矛盾的情况下,应随机应变,避其锋芒,及时采取取证手段,搜集证据,暂缓执法,之后通过法律程序迂回执法;对于处置一些“钉子户”、“难缠户”以暴力抗法或者扣留执法装备、哄抢暂扣物品等情形的,应立即组织人员迅速将当事人和暂扣物品及执法装备分离,果断将肇事者带离现场,防止事态扩大。
  3、理顺管理体制,完善法规。推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制度,要尽快将政府令上升为法律。从源头上提升行政执法效能,从管理体制上杜绝产生暴力抗法的隐患。
  4、强化素质教育,提升文明执法质量。执法人员要加强学习,强化服务理念,克服特权思想,消除霸气行为,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关注弱势群体,注重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一切从人民利益出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维护群众合法经营的权益。自觉做人民公仆,让人民满意。运用文明语言,讲究礼貌行为,热情服务、公正执法,感化违法人员,缓解各种矛盾。坚持执法程序,做到政务公开,兑现社会承诺,接受社会监督。用诚心的执法态度提升文明执法质量,避免暴力抗法事件的发生。
  5、协调社会各方力量,形成齐抓共管格局。政府要提升宏观协调能力,综合治理社会不安定因素,促使各有关职能部门的职责,使之“关口前移”,发挥好在城市管理中的应有作用。政府还要引导市场,挖掘社会资源,设法为从业人员创造规范性的经营条件,降低管理成本,开辟室内市场,安置下、待岗人员的就业机会,从硬件建设上满足需求,以减少暴力抗法事件发生。
  6、严惩暴力抗法者。鉴于城管执法中暴力抗法事件发生频率高、负面影响大的问题,借鉴试点城市的先进经验,应在城市管理机构中由公安局派驻真正意义上的常设机构,去支持和配合城管执法,打击各类暴力抗法行为,维护城管执法的严肃性。另外,对暴力抗法者应当严格依法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应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不能简单的采取私力救济以达到排除妨害的结果。


城管面试常见问题及回答技巧

城管面试常见问题及回答技巧如下:1. 你认为如何才能处理好文明执法和严格执法的关系?文明执法和严格执法本身并不矛盾。严格执法的本身就要求文明执法,而文明执法是严格执法的体现。对严格执法有着不完全正确的理解 认为严格执法就是要对执法对象貌似和严厉 大声斥责 辱骂 甚至动手打人,其实这不是严格执法的内涵 , 严格执法就要求在执法的过程中严格依照法律程序进行 不讲徇私枉法,严格认定事实,严格运用法律条文,严格执法程序。而文明执法就要求在行驶上面三个严格的过程中对执法对象予以必要的尊重尤其不能有损执法对象的人格尊严,损害了被执法对象的人格尊严也同时损害了执法者自身的素质形象,损害了法律的尊严,从而影响到执法者的形象,影响到管理部门和被管理者的关系,影响建立和谐社会的目标。2. 城管在市民中的形象不是很好,你认为是什么原因造成的 ?首先,由于我国城管方面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尤其对于城管执法的法律依据,执法程序等方面还不够完善,因此城管在执法过程中就难免有不严格执法 执人情法的可能 从而影响到城管部门的公正形象。因此需要相关立法部门对城管执法的执法过程监督和提供执法的法律依据 等方面进行细化立法。其次,不排除部分执法者自身素质低下 执法时对百姓态度恶劣 行为粗暴 从而影响到城管执法者在百姓心中的地位。解决方法:第1,城管执法部门对自身严格管理,加强道德 业务方面的培训教育。第2,适当引进更高素质的城管执法人员,比如适量招进大学生来充实执法队伍,同时尽量减少由社会人员组成的协管队伍,加强对协管队伍的管理。第3, 某些媒体对城管执法中一些不光彩行为的过度报道 放大了 城管执法者的负面行为,因此作为城管部门在某些执法适当的行为上要及时的进行改善 并及时向群众作出解释和保证。加大宣传,化解自己的公关危机。3. 在现在的执法环境下,你认为城管工作的发展趋势是什么?随着我国经济发展的迅速增长,人民群众的收入水平会越来越高,对城市环境会有越来越高的要求。同时随着政府对弱势群体的关注,弱势群体的劳动技能,收入水平也会越来越高,对自身的工作 生活环境也会有越来越高的要求。那么作为城市管理者的城管工作趋势也将会从目前单纯管理转向服务方面。同时,对城管工作者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也会有更高的要求。这个题目回答有点费力,最好能举点例子,证明一下自己的观点。

城管面试那些方面的问题


1.首先我把城市协管员这份工作看作是我实现自身价值的平台,我能吃苦、有耐心,在日常的生活中也能有策略性的与他人沟通交流,适合担任一名城管协管员,参与到城市管理工作当中。另一方面,作为一名大学毕业生,我觉得应当用自己所学的知识回报社会,担任一名城市协管员,用自己的努力付出让城市更加和谐有序也是我的理想。
2.遭遇突发事件时,首先应当冷静应对,细致分析,对于能够现场处理的问题,要迅速果断处理,防止事态扩大化,并且在事后立即报告。而对于复杂化问题一方面要迅速上报,请求上级支援和协调;另一方面要积极努力的减小损失,并且做好现场的录音录像工作,为后期处理保留有力证据。
3.城管协管员是城市的美化者和管理者,一个城市的良好形象离不开他们的辛勤付出。同时这份工作又是艰辛而繁杂的,需要比其他工作更多的耐心,理解,和宽容。
4.我如果能有幸成为一名城管协管员,我将积极投身自己的工作,在工作中奉献出自己全部的热情,积极主动的做好每项工作。在执法执勤的过程中做到文明理性,时刻展现一名城管协管员应有的良好形象。同时加强自主学习,不断充实自我,更好的服务城市管理工作

自我介绍的话简短有力就行,而且一般来说面试自我介绍是不能透露自己的姓名的。你还可以适当的介绍一些自己比较适合这份工作的优势,例如:做事沉稳踏实,耐心细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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