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干警成绩查询

时间:2024-06-15 02:34:45编辑:揭秘君

山东省:2009年政法干警考试录用公告发布

2009年山东省政法院校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考(招生)公告

  根据中央政法委等15部门《关于印发〈2009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政法〔2009〕21号),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我省2009年政法院校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考(招生)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职位和培养院校

  山东省计划考试录用基层司法所公务员(试点班定向培养招生)94名。招考职位、培养院校、专业及培养方向如下:

  (一)招考职位

  具体见《2009年山东省基层司法所公务员招考(定向培养招生)职位表》。

  (二)培养院校

  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三)专业及培养方向

  试点班培养层次为专科,专业为法律事务。

  试点班面向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招生,学制2年,其中到基层司法所实习不少于半年,对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专科毕业证书。试点班学生在校期间免收学费,并发生活补助费。

  二、招考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含2007年和2008年毕业,户籍和档案仍保留在原来学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按照国家规定视为应届毕业生的人员)。

三、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须符合报考公务员的基本条件、符合教育部规定的相应学历教育考试的基本条件。

  1、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龄在18岁以上(1991年7月18日以前出生), 35岁以下(1973年7月18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符合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有关回避的规定;

  (8)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少年管教的;

  (2)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处分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在2005-2009年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公务员主管部门认定具有考试作弊行为且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由省司法厅负责。

  (一)报名

  1、报考人员登陆报名网站(www.rsks.sdrs.gov.cn),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考信息资料。报名时间为2009年7月18日- 22 日,查询时间为2009年7月19日- 23日。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用人部门初审确认,不能更改。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省司法厅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前一天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报考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考者补充。如果在2个工作日内(不含报名当天),未对报考人员信息进行处理,则视为初审通过。网上报名期间,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回答报考人员的咨询。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省司法厅应留存报考者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3、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陆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要于2009年7月19 日-23 日登录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www.rsks.sdrs.gov.cn),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 40 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书》(参加面试时使用),并于2009年8月21日-28日登陆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按指定的日期、地点和程序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确认时应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办理减免手续。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4、笔试报名人数与职位录用计划数比例一般不低于3:1。低于规定比例,核减招考计划。

  (二)资格复审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考工作全过程。进入面试的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以后,需向省司法厅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报考公务员诚信书》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资格复审时,须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毕业院校出具的未就业证明于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同意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包括公务员考试公共科目笔试和教育入学考试。

  公共科目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

  教育入学考试科目为: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

  考试范围以《考试大纲》为准。

  2、笔试时间

  2009年8月29日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4:00-16:30 申论

  8月30日 9:00-11:00 文化综合

  考生按准考证确定的地点参加考试。考生可通过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查询笔试成绩。

  3、笔试成绩计算公式:





  4、笔试分数线的确定

  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确定。

  (二)面试

  面试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司法厅按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进行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人选在报考该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试题为通用性试题,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命制。面试具体地点、时间、注意事项等,由省司法厅通知考生,向考生发面试通知书。面试时,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身份证、面试通知书等材料,进入面试人员交面试考务费70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六、体检、考察和录取

  (一)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职位由高分到低分以计划录用人数1.5倍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按计划录用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报考人员进行体检、考察。如同一个录用职位出现应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组织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如体检考察均合格,则不再对其他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进行体检、考察。对体检考察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同意,从该职位其他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二)公示和录取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根据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确定拟录取人选,在山东人事信息网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通知省司法厅(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和省教育厅,由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按名单下发通知书,并报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七、学生管理和毕业生录用

  被录取人员到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报到时,与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省司法厅和用人单位签订培养协议书,接受培养。在校期间按学生管理,应遵守学校各项规定。

  按规定完成学业、合格的毕业生,由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按原确定的用人单位进行派遣,学生到定向单位报到后,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在校学习期间不合格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国家不负责安排工作,学生自行择业。不到定向单位工作的毕业生,在违约处理决定公布后1个月内,一次性退还所享受的教育费用和补助费(包括学费、培养费和生活补助费),并缴纳费用50%的违约金。

  录用人员到用人单位报到后,应服务满9年方可交流。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考按照公务员法、中央政法委等15部门《关于印发〈2009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政法〔2009〕2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设立监督小组,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531-88949434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31-88597886


政法干警的考试成绩大概什么时候出

您好,华图教育为您服务。  2014年陕西政法干警考试成绩2014年10月底公布。陕西政法干警招考人员为354名。其中,法院系统36名,检察院系统15名,公安系统243名,司法系统60名。 陕西政法干警考试: http://sn.huatu.com/zt/2014zfgj/  报名时间:2014年8月27日0:00—2014年8月30日24:00  网上资格审查时间为:2014年8月27日8:00至2014年8月31日18:00。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14年8月31日24时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14年9月20日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7:00申论  教育入学考试时间为:2014年9月21日  上午9:00-11:30公安系统专科培养层次职位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教育入学考试;  上午9:00-11:30法院系统专科培养层次职位,以及所有专升本、本科二学位培养层次职位民法学教育入学考试;  上午9:00-12:00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层次职位  专业综合I(刑法学、民法学)教育入学考试;  下午14:00-17:00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层次职位  专业综合II(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教育入学考试。  省考录办预计在2014年10月底统一公布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教育入学考试成绩、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更多信息请访问陕西人事考试网。如有疑问,欢迎向华图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2014山东政法干警考试面试成绩查询入口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政法干警考试:一、考试介绍基层政法干警考试参加全国举行的基层政法干警考试,依据定向岗位和培养协议,到所定向县(区)级以下基层政法机关工作的公务员。基层政法干警是政法类与干警类的招考,主要针对应届毕业生和退伍军人的考试,是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的,一般招考的是监狱,基层的民警,司法警察等。二、考试科目政法干警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考试。报考专科的考生需参加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的考试;本科层次考民法学;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需参加专业综合(刑法学、民法学)、专业综合(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的考试。点击查看:2014山东政法干警考试面试成绩查询入口,更多招考信息请关注山东中公教育网站信息 ,加油,祝考试成功!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政法干警笔试成绩查询入口在哪?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陕西人事考试网提示您:2014陕西政法干警考笔试成绩查询入口暂未开放。以下是2014陕西政法干警考试考试时间节点公告:2014年8月20日报名时间:8月27日0:00—8月30日24:00网上资格审查:8月27日8:00--8月31日18:00缴费截止时间:8月31日24:00打印准考证:9月16日0:00--9月19日24:00笔试时间:9月20日、21日笔试成绩公布:10月底希望能够帮到您,祝您考试成功。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政法干警笔试成绩在哪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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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湖南政法干警考试成绩查询时间是哪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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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政法干警考试成绩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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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河南政法干警考试成绩什么时候开始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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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政法干警成绩在那里查询?

您好,华图教育为您服务。
2014河南政法干警考试招考公告于2014年8月26日晚公布,报名时间为8月29日至9月2日。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14年9月16日至9月21日。笔试时间为2014年9月20日和21日。
  按照往年的习惯,河南政法干警成绩查询入口是河南政法干警考试结束后一个多月可以查询,2014河南政法干警成绩查询入口的公布预计是2014河南政法干警考试结束后一个多月,2014河南政法干警成绩查询时间预计是11月上旬。考生可以参考历年的河南政法干警成绩查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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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陕西政法干警考试笔试成绩查询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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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陕西政法干警考试笔试成绩查询入口?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您好,陕西省政法干警考试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教育入学考试成绩、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已经公布。考生可以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网上有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的,您可以根据自己的准考证号查看自己是否进入资格复审,面试资格复审过后才有资格参加面试。您可以随时关注下,希望可以帮到您!点击查看》》2014陕西政法干警笔试成绩查询入口点击查看》》2014陕西政法干警面试辅导课程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2009年黑龙江省政法干警招录公告

2009年黑龙江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

  试点工作招考(招生)公告

  为加强我省政法干部队伍建设,造就政治业务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的应用型、复合型政法人才。根据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和公务员法的规定,中共黑龙江省委政法委员会、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黑龙江省教育厅决定组织实施2009年黑龙江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及发布方式

  全省共计划招录(招生)484人。法院系统70人;检察院系统26人;公安系统337人;司法行政系统51人。省委政法委、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即日起在省内新闻媒体、黑龙江省人事编制信息网www.hljrstbb.gov.cn和东北网www.dbw.cn上发布具体部门的招考计划、招考条件、培养院校等。

  二、办学层次和招生计划分布

  通过考试,政法干警招录后,到有关大专院校进行专科、本科、研究生三个层次培养。

  (一)办学层次

  1、专科教育。采取高中及以上学历起点的专科教育模式,学制两年,其中到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对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专科毕业证书。

  2、本科(二学位)教育。采取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和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模式,学制两年,其中到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完成规定学业的学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和授予学士学位。

  3、研究生教育。采取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培养模式,以法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为起点,学制两年,在校期间安排一年的理论教学,一年的实践教学,其中,半年时间到实务部门学习。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课程考试合格且论文答辩通过者,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二)招生计划分布

  1、专科教育。我省公安系统面向退役士兵招录的137名专科公安业务方向和面向高校毕业生招录的100名专科公安业务方向的考生由黑龙江省公安厅人民警察训练中心(原黑龙江公安警官职业学院)负责培养。司法系统面向高校毕业生招录的51名专科法律事务、司法行政方向考生由黑龙江省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培养。

  2、本科(二学位)教育。公安系统招录的100名本科教育学生,分别到公安大学和沈阳刑警学院学习培养。法院系统招录的28名法学二学位和检察院系统招录的20名法学二学位学生,分别到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辽宁大学、吉林大学、山东大学、武汉大学、四川大学培养。

  3、研究生教育。法院系统招录的42名法律硕士和检察院系统招录的6名法律硕士,分别到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辽宁大学、吉林大学、山东大学、武汉大学、四川大学学习培养。

  我省定向到基层法院、检察院的法学二学位和研究生层次教育的学生,在校期间参加统一司法考试,实行单独的取得资格政策。

  三、招考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25周岁以下(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士兵,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2007年和2008年毕业,户籍和档案仍保留在原学校或各级人才交流机构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按国家规定视为应届毕业生的人员)。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除特殊岗位外,报考时不做专业限制。

  (二)报考条件。符合报考公务员的基本条件;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报考相应学历学位教育考试的基本条件;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还应符合人民警察招录条件。

  报考专科试点班的,须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同等学力。报考本科(二学位)试点班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学历。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法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除上述条件外,报考人员还应符合职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报名方法

  招考(招生)工作的报名、照片传递、资格审查、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

  (一)职位查询

  各招录机关具体的招考人数、职位、资格条件、培养院校等详见《2009年黑龙江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招考(招生)简章》。《招考(招生)简章》从即日起可以通过登陆黑龙江省人事编制信息网、东北网进行查询。

  《招考(招生)简章》中的学历、资格条件、培养院校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报考人员请直接与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等招录机关联系,招录机关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招考简章》和上述网站查询。

  (二)网上报名

  本次报名网址是黑龙江省人事编制信息网www.hljrstbb.gov.cn。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报考人员可在2009年7月20日8:30-7月27日24:00期间登陆黑龙江省人事编制信息网,按要求提交报考申请、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报名方法和注意事项可在网上查询)。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09年7月21日-7月29日期间登陆黑龙江省人事编制信息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改报其他职位。对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有争议的,可按管理权限向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申请复核。报名资格审查复核裁决结果在两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络通知考生。

  3、缴费确认。考生在2009年7月21日-7月31日期间通过身份证号和密码登陆黑龙江省人事编制信息网,通过网上确定的银行在网上成功支付考试费用后即为报名程序结束。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2009年8月17日-8月28日,考生凭报名序号和身份证号在黑龙江省人事编制信息网上打印准考证。

  (四)注意事项

  (1)政策与技术咨询电话:0451-53601571;0451-82813375。

  (2)考生只能选择一个部门或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

  (3)考生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在资格复审和录取时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5)公安、司法系统对身高、体重、视力的要求标准和体能测试标准将在网上公布。

  (6)对报名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5倍的职位,缩减或取消该职位的录用计划。特殊情况经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可适当放宽比例。报考取消职位的考生可改报其他职位,请考生在7月31日前随时登陆黑龙江省人事编制信息网查询本人报考的职位是否达到规定比例,未达到规定比例的请速与资格审查部门联系,未联系的,视为放弃报考。

  五、招考办法

  坚持公开公正、统考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务员考试与教育入学考试相结合的方式,择优录用。

  (一)笔试

  笔试包括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

  1、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

  公务员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每科以百分计,总成绩为200分。考试范围以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考试大纲》为准。

  2、教育入学考试

  教育考试科目包括:专科教育(高中及以上学历起点专科)的考生需参加《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的考试;本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和第二学士学位)的考生需参加《民法学》的考试;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需参加专业综合Ⅰ(刑法学、民法学)、专业综合Ⅱ(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的考试。考试范围以教育部制定的《考试大纲》为准。

  3、笔试成绩计算公式

  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2×50%+(教育考试总成绩÷ 教育考试总成绩 )×50%

  100

  4、笔试时间

  8月29日 0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4:00-16:30 申论

  8月30日 09:00-11:30 文化综合(专科层次)

  民法学(本科层次)

  09:00-12:00 专业综合Ⅰ(法律硕士)

  14:00-17:00 专业综合Ⅱ(法律硕士)

  考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考试时需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其他证件均无效)。每名考生需准备黑色碳素笔或钢笔、2B铅笔和橡皮。

  (二)面试。面试的内容、标准由省委组织部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确定,面试成绩以百分计,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通过网上报名进入面试的人选,面试前由招录机关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主管部门提供的报考者照片及相关信息,与报考者本人及其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退伍兵证等)原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等材料进行现场核对。报考公安、司法系统的考生要进行身高、体重、视力的目测,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或达不到标准的,招录机关报请公务员录用主管部门同意后取消该报考者参加面试的资格,并依次进行递补。

  面试结束后,报考公安、司法系统的考生,按1:1比例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体能测试。

  (三)筛选原则。笔试结束后,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数量。

  法、检系统实行先报职类,后报职位的方式。笔试前报职类;面试前报职位和培养院校,笔试分高者,优先选择职位参加面试。

  面试后,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按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经有关技能测试达标的,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考职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职位的按拟录取人选2倍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分别依次以面试成绩、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成绩、教育考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四)体检与考察。由市(地)以上组织、人事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会同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实施。

  (五)公示和拟招录培养人选的确定。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省人事编制信息网上统一进行公示。报考法律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职位的拟录取人选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按招录计划两倍的比例推荐给招录院校,由招录院校按职位进行复试。复试合格的拟录取人选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录取名单通知相关院校和省教育厅招生部门,由相关院校按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相关政策及要求

  (一)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后报考的,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

  (二)被录取人员到相关院校报到时,与培养院校、省政法机关和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接受培养。

  (三)学生在校期间免收学费,并发给生活补助费。

  (四)对于合格毕业学生,所在院校应按原确定的招录单位进行派遣,并将其档案和户口转至相关单位。学生到定向单位报到后,由招录单位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学生毕业到定向单位工作,研究生层次的需服务满5年,本科层次的满7年,专科层次的满9年,方可交流。在校学习期间不合格或者毕业时未获得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以及毕业时不符合相应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国家不负责安排工作,考生自行择业。同时,一次性退还所享受的补助费(包括学费和生活补助费)。违约不到定向单位工作的毕业学生,不得录用到其他党政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要将情况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并应在违约处理决定公布后1个月内,一次性退还所享受的教育费用和补助费(包括学费、培养费和生活补助费),并缴纳该费用50%的违约金。

  中共黑龙江省委政法委

  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黑龙江省教育厅

  二OO九年七月十五日


黑龙江省2013年政法干警考试时间

你好 2013年黑龙江省政法干警招录公告已经发布了
全省共计划招录(招生)505人,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招录398人(含“项目生”40人),面向退役士兵招录 107人。其中,公安系统招录455人(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招录398人,面向退役士兵招录57人);司法行政系统招录50人(均招录已退役士兵,要求男性)。
报名时间:2013年8月27日8:30— 9月1日17:00
网上打印准考证:2013年9月16日9:00—9月21日17:00
考试时间:2013年9月21日、22日
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
  公务员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每科以百分计算。考试范围以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考试大纲》为准。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负责组织,实行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时间考试、统一评阅试卷、统一发布成绩。
教育入学考试
  教育考试科目:我省今年招录培养层次均为专科,考生需参加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的考试。考试范围以教育部制定的《考试大纲》为准。教育入学考试由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更多公告信息见:http://v.huatu.com/news/20130822/75628.html


请问2014年政法干警成绩在哪里可以查询?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根据安徽中公教育网联合安徽人事考试网相关规定显示:2014年全国政法干警招录工作已经启动,2014年安徽省计划招录培养191人,面向退役士兵53人(其中面向大学生退役士兵27人),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119人,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19人。其中,法院系统3人,检察院系统4 人,公安系统 174人,司法系统10人;共招录培养硕士研究生8人,本科生73人(本科二学位70人,专升本3人),专科生110人。2014年安徽政法干警考试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8月26日9:00至8月30日17:00。 2014年安徽政法干警考试依然是全国统一进行招录,招录培养分为专科教育、本科教育、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四个培养层次。2014年安徽政法干警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15日至17日,打印网址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考试时间为9月20、21日。安徽省2014年安徽政法干警考试继续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您可以参加政法干警网在线估分,您可以登陆安徽中公教育网政法干警考试专栏做进一步的了解。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2014政法干警招录考试成绩排名会公布吗,自己能查询吗?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2014年四川政法干警招录考试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于2014年10月底公布,笔试总成绩和职位排名于2014年11月中旬公布,请及时关注四川人事考试网! 2014年四川政法干警考试笔试科目9月20日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9月21日教育入学考试内容为:报考专科试点班的考生需参加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的考试;报考专升本和本科第二学士学位试点班的考生需参加民法学的考试;报考法律硕士试点班的考生需参加专业综合I(刑法学、民法学)、专业综合II(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的考试。面试时间暂安排在2014年201411月下旬。 请查看更多四川政法干警考试信息!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2014年政法干警考试成绩什么时候出来,怎么查?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2014年河南政法干警考试时间为9月20-21日,考试科目为行测、申论和文综(民法、专业综合)。笔试成绩暂时还未发布,可参照历年河南政法干警招考考试时间表进行了解:http://he.offcn.com/html/2014/08/32526.html?wt.mc_id=tq12050可持续关注河南中公教育官方网站,我们会第一时间发布成绩查询入口。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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