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票格式

时间:2024-06-12 17:38:52编辑:揭秘君

汇票格式是什么?

汇票的格式就是作成汇票后表现于汇票之上的内容 , 一、 表明“汇票”的字样这是指在票据上必须记载足以表明该票据是汇票的文字。如果没有该等文字,“汇票”则为无效。根据我国现行汇票的用法,汇票可有“银行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称谓,因此,只要能够有表明“汇票”字样的,即可。二、无条件支付的委托这是汇票的支付文句,即须表明出票人委托付款人支付汇票金额是不附带任何条件的。换言之,如果汇票附有条件(如收货后付款),则汇票无效。那么,汇票上未记载“无条件支付的委托”是否就导致汇票无效呢?从我国目前使用的汇票来看,主要有银行汇票、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三种。三、确定的金额这是指汇票上记载的金额必须是固定的数额。如果汇票上记载的金额是不确定的,如10万元以下、5万元以上等,汇票将无效。在实践中,银行汇票记载的金额有汇票金额和实际结算金额。汇票金额是指出票时汇票上应该记载的确定金额;实际结算金额是指不超过汇票金额。拓展资料:汇票的相对记载事项 这也是汇票上必须应记载的内容,但是,相对应记载事项未在汇票上记载,并不影响汇票本身的效力,汇票仍然有效。该等未记载的事项可以通过法律的直接规定来补充确定。《票据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丁这一内容,以下分别加以阐释。 1、付款日期这是指支付汇票金额的日期。汇票除见票即付外,其金额一般是在签发汇票后一段时间才支付。因此,汇票应记载一个付款日期以作为票据权利人行使票据权利的依据。但是,如果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的,并不必然导致票据的无效,根据《票据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此为见票即付。 关于付款日期,《票据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了四种形式,即见票即付、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见票后定期付款。2、汇票到期日。出票人签发汇票时,只能在这四种法定形式中选定,而不能选用法定形式以外的其他任何形式。见票即付是指汇票的付款人一经持票人为付款提示,即应该予以付款的一种付款日期形式


单证综合指导全套知识:汇票(简称B/E)

(一)概述

  汇票(简称B/E)是出票人开给付款人的,要求即期或定期或在可以确定的某一时间,按规定的地点支付票款给收款人或其指定人或持票人的无条件的书面支付命令。
  汇票的种类有:
  (1) 光票和跟单汇票(Clean Bill and Documentary Bill)
  (2) 即期汇票和远期汇票(Sight Bill and Time Bill)
  (3) 商业汇票和银行汇票(Commercial Bill and Banker's Bill)
  (4) 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Commercial Acceptance Bill and Banker's Acceptance Bill)

  汇票的使用有:
  出票、提示、承兑和付款等程序。如需转让,还要经过背书手续。汇票遭到拒付,还要涉及作成拒绝证书和行使追索权等法律的问题。

(二)汇票格式与说明

⊕汇票号码 :由出票人自行编号填入,一般使用发票号兼作汇票的编号。

⊕汇票金额 :
  要用数字小写(Amount in figures)和文字大写(Amount in words)分别表明。在"Exchange  for"后填写小写金额,一般要求汇票金额使用货币缩写和用阿拉伯数字表示金额小写数字。例 如,USD1,234.00 在"the sum of"后填大写金额,先填写货币全称,再填写金额的数目文字, 句尾加"only"相当于中文的"整"字。例如,UNITED STATES DOLLARS ONE THOUSAND TWO     HUNDRED AND THIRTY FOUR ONLY。大小写金额均应端正的填写在虚线格内,不得涂改,且大小写 数量要一致。
  除非信用证另有规定,汇票金额不得超过信用证金额,而且汇票金额应与发票金额一致,汇 票币别必须与信用证规定和发票所使用的货币一致。

⊕无条件的支付命令:
  因为是"支付命令",所以必须用命令的语气,不能用商量或请求的语气。

⊕付款期限(Tanor)
  付款期限一般可分为即期付款和远期付款两类。
  即期付款只需在汇票固定格式栏内打上"at sight"。若已印有at sight,可不填。若已印有at  _______sight,应在横线上打"-----------"。
 远期付款一般有四种
  (1) 见票后XX天付款,填上"at XX days after sight",即以付款人见票承兑日为起
 算日,XX天后到期付款。
  (2) 出票后XX天付款,填上"at XX days after date",即以汇票出票日为起算日,XX天后 到期付款,将汇票上印就的"sight"划掉。
  (3) 提单日后XX天付款,填上"at XX days after B/L",即付款人以提单签发日为起算日 ,XX天后到期付款。将汇票上印就的"sight"划掉。
  (4) 某指定日期付款,指定X年X月XX日为付款日。例如"On 25th Feb.1998"汇票上印就  的"sight"应划掉。这种汇票称为"定期付款汇票",或"板期汇票。"
  托收方式的汇票付款期限,如D/P即期者,填:"D/P at sight";D/P 远期者,
 填:D/P at XX days sight; D/A 远期者,填"D/A at XX days Sight"。

⊕受款人(Payee) 是汇票的抬头人通常有三种写法:
  (1) 指示性抬头(Demonstrative order),例如:"付XX公司或其指定人"(Pay XX co, or
  order; pay to the order of XX co.,)
  (2) 限制性抬头(Restrictive order) 例如:"仅付XX公司(Pay XX Co. only )或"付 XX公司,不准流通" Pay XX Co. Not negotiable)。
  (3) 持票人或来票人抬头(Payable to bearer),例如,"付给来人"(Pay to bearer) 。 这种抬头的汇票无须持票人背书即可转让。
  在我国对外贸易中,指示性抬头使用较多,在信用证业务中要按照信用证规定填写。若来证 规定"由中国银行指定"或来证对汇票受款人未规定,汇票受款人栏应填上:"pay to the order  of Bank of China"(由中国银行指定);若来证规定"由开证行指定",汇票受款人栏应填   上"Pay to the order of XX Bank"(开证行名称)。

⊕付款人(Drawee)
  汇票付款人又称受票人。托收下的汇票以买方作为付款人。在信用证业务中,汇票付款人是 按信用证"draw on XX"、"draft on XX"或"drawee"确定。例如"… available by       beneficiary's draft(s) on applicant"条款表明,以开证申请人为付款人; 又如"…    available by draft(s)drawn on us "条款表明,以开证行为付款人;再如"drawn on    yourselves/you"条款表明以通知行为付款人。信用证未明确付款人名称者,应以开证行为付款 人。

⊕出票人(Drawer)
  托收方式项下汇票出票人为托收的委托人。
 信用证方式项下必须与信用证受益人名称一致。只有可转让信用证的汇票出票人才与原证受益 人不一致,即与第二受益人名称一致。
  出票人一栏可以填写出口公司全称并由公司经理签署,也可以盖上出口公司包括有经理草签 字模的印章。无出票人签字盖章的汇票将被认为是无效的。

⊕出票条款,又称出票根据
  若信用证有具体规定,应按信用证要求逐字逐句照填。一般情况下,出票条款具有三项内容 :信用证号、开证行名称和开证日期。
  若信用证规定汇票必须注明利息条款,如注明"….利息由….支付"或"凭单议付"之类文句, 应按信用证要求在出票条款后照样列入。

⊕出票日期和地点
  出票日期一般为议付日期,即议付行加盖日戳的日期,该日期不得迟于信用证的有效期,也 不得早于所有单据出单日期。汇票上出票日期多留空由议付行代填。
  出票地点一般在汇票右上方,通常和出票日期连在一起,一般也由银行填写。

⊕信用证号码和开证日期:填写信用证的准确号码及开证日期。

⊕付款地点:通常情况下付款人所在地即是付款地,表明该票据行为的发生地。


汇票格式是什么

汇票格式:表明“银行承兑汇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委托;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汇票未记载此7大事项之一的,汇票无效。汇票是最常见的票据类型之一,我国的《票据法》第十九条规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背景汇票是一种无条件支付的委托,有三个当事人:出票人、受票人、收款人。1、出票人(Drawer):是开立票据并将其交付给他人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出票人对持票人及正当持票人承担票据在提示付款或承兑时必须付款或者承兑的保证责任。收款人及正当持票人一般是出口方,因为出口方在输出商品或劳务的同时或稍后,向进口商付出此付款命令责令后者付款。2、受票人(Drawee/Payer):又叫“付款人",是指受出票人委托支付票据金额的人、接受支付命令的人。进出口业务中,通常为进口人或银行。在托收支付方式下,一般为买方或债务人;在信用证支付方式下,一般为开证行或其指定的银行。3、收款人(Payee):是凭汇票向付款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人。是汇票的债权人,一般是卖方,是收钱的人。汇票是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而产生的。国际贸易的买卖双方相距遥远,所用货币各异,不能像国内贸易那样方便地进行结算。从出口方发运货物到进口方收到货物,中间有一个较长的过程。在这段时间一定有一方向另一方提供信用,不是进口商提供货款,就是出口商赊销货物。若没有强有力中介人担保,进口商怕付了款收不到货,出口商怕发了货收不到款,这种国际贸易就难以顺利进行。后来银行参与国际贸易,作为进出口双方的中介人,进口商通过开证行向出口商开出信用证,向出口商担保:货物运出后,只要出口商按时向议付行提交全套信用证单据就可以收到货款;议付行开出以开证行为付款人的汇票发到开证行,开证行保证见到议付行汇票及全套信用证单据后付款,同时又向进口商担保,能及时收到他们所进口的货物单据,到港口提货。


汇票的格式是什么

汇票是一种要式证券,出票行为是一种要式行为,故汇票的作成必须符合法定的格式。汇票的格式就是作成汇票后表现于汇票之上的内容。该内容可分为绝对应记载事项、相对应记载事项和非法定记载事项。1.汇票的绝对应记载事项汇票的绝对应记载事项是指票据法规定必须在票据上记载的事项,若欠缺记载,票据便为无效。根据《票据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汇票的绝对应记载事项包括七个方面的内容,如果汇票上未记载该七个方面事项之一的,汇票无效。具体内容如下:(1)表明“汇票”的字样。这是指在票据上必须记载足以表明该票据是汇票的文字。如果没有该等文字,“汇票”则为无效。根据我国现行汇票的用法,汇票可有“银行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称谓,因此,只要能够有表明“汇票”字样的,即可。(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这是汇票的支付文句,即须表明出票人委托付款人支付汇票金额是不附带任何条件的。换言之,如果汇票附有条件(如收货后付款),则汇票无效。那么,汇票上未记载“无条件支付的委托”是否就导致汇票无效呢?从我国目前使用的汇票来看,主要有银行汇票、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三种。这三种汇票都未记载支付文句。从银行汇票来看,出票人同时又是付款人,出票人实际上是约定自己支付汇票金额,而不存在出票人对他人的支付委托。也就没有必要记载支付委托。从商业承兑汇票来看,以付款人为出票人的,出票人与付款人为同一个,也不存在支付委托问题;以收款人为出票人的,则存在出票人对付款人的支付委托。从银行承兑汇票来看,则存在支付委托的问题。我们认为,尽管实务中上述三种汇票的付款都是无条件付款,但是,《票据法》生效之后,应严格依此规定记载该等支付文句。否则,汇票即为无效。(3)确定的金额。这是指汇票上记载的金额必须是固定的数额。如果汇票上记载的金额是不确定的,如10万元以下、5万元以上等,汇票将无效。在实践中,银行汇票记载的金额有汇票金额和实际结算金额。汇票金额是指出票时汇票上应该记载的确定金额;实际结算金额是指不超过汇票金额,而另外记载的具体结算的金额。汇票上记载有实际结算金额的,以实际结算金额为汇票金额。如果银行汇票记载汇票金额而未记载实际结算金额,并不影响该汇票的效力,而以汇票金额为实际结算金额。实际结算金额只能小于或等于汇票金额,如果实际结算金额大于汇票金额的,实际结算金额无效,以汇票金额为付款金额。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收款人受理申请人交付的银行汇票时,应在出票金额以内,根据实际需要的款项办理结算,并将实际结算金额和多余金额准确、清晰地填入银行汇票内解讫通知的有关栏内。未填明实际结算金额和多余金额或实际结算金额超过出票金额的,银行不予受理。(4)付款人名称。付款人是指出票人在汇票上的委托支付汇票金额的人。付款人是汇票的主债务人。如果汇票上未记载付款人的名称,收款人或者持票人将不知道向谁提示承兑或提示付款。因此,汇票上未记载付款人,汇票便为无效。(5)收款人名称。收款人是指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的受领汇票金额的最初票据权利人。在英美法国家,法律允许签发无记名式汇票,没有将收款人名称规定为应记载事项,而我国《票据法》则不允许签发无记名汇票。故汇票上应将收款人名称作为应记载的绝对之事宜,这有利于汇票的转让和流通,减少发生纠纷。(6)出票日期。这是指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的签发汇票的日期。出票日期在法律上具有重要的作用,即可以确定出票后定期付款汇票的付款日期、确定见票即付汇票的付款提示期限、确定见票后定期付款汇票的承兑提示期限、确定利息起算日、确定某些票据权利的时效期限、确定成立之日期、判定出票人于出票时的行为能力状态以及代理人的代理权限状态等,因此,如果汇票上不记载出票日期,这将不利于保护持票人的票据权利。其应为绝对应记载事项。(7)出票人签章。这是指出票人在票据上亲自书写自己的姓名或盖章。这一问题在前述有关内容已作说明。如果汇票出票人不在汇票上签章,汇票即为无效。2.汇票的相对记载事项这也是汇票上必须应记载的内容,但是,相对应记载事项未在汇票上记载,并不影响汇票本身的效力,汇票仍然有效。该等未记载的事项可以法律的直接规定来补充确定。《票据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丁这一内容,以下分别加以阐释。(1)付款日期。这是指支付汇票金额的日期。汇票除见票即付外,其金额一般是在签发汇票后一段时间才支付。因此,汇票应记载一个付款日期以作为票据权利人行使票据权利的依据。但是,如果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的,并不必然导致票据的无效,根据《票据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此为见票即付。关于付款日期,《票据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了四种形式,即见票即付、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见票后定期付款。付款日期为汇票到期日。出票人签发汇票时,只能在这四种法定形式中选定,而不能选用法定形式以外的其他任何形式。见票即付是指汇票的付款人一经持票人为付款提示,即应该予以付款的一种付款日期形式。汇票上未记载具体付款时间,表明了“见票即付”字样或依法推定为见票即付的,持票人提示汇票的提示日就是付款日期,即属_汇票到期。但是,为了防止持票人久久不提示票据,损害债务人的利益,《票据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见票即付汇票的法定付款提示期限为出票日起1个月。持票人未在此期限内为付款提示的,即丧失对其一切前手的追索权。定日付款是指汇票上记载特定年、月、日为支付款日期的一种形式。由于该形式的付款日期最为明确,故实践中使用较多。出票后定期付款是指汇票上记载的从出票日起经过一定期间方能付款的一种付款日期形式。这是从出票日作为起算日,直到汇票上记载的一定期间(如2个月)的末日为到期日。见票后定期付款是指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的于付款人承兑日起经过一定期间方能付款的一种付款日期形式,如见票后3个月付款或承兑后6个月付款等。这里的起算日即是见票日。(2)付款地。这是指汇票金额的支付地点。此一内容应在票据上加以明确记载


汇票的填制

1 、 一致性要求:出票人和收款人 名字填写不能出错、涂改; 2 、 日期及期限 要求 :日期 要大写 , 票据贴现期 不得大于 6 个月 ; 3 、 汇票的面额:出票金额 小于1000 万元, 数字大小写要 一致; 4 、 签章一致性:出票人 需盖公章或财务专用章 并加盖法人章, 盖章与出票人名字全部一致;若是 银行承兑人 开票需盖 汇票专用章 并 签名。 填写银行承兑汇票须知 1 、出票方与收票方:出票人和收款人的名字全称要和印章完全对应,名字填写不得出现错误涂改等情况; 2 、日期与间隔期限要求:出票和到期的两个日期都必须得是大写, 1-10 月份的,在书写时前面一定要加“零”。出票日与到期日的间隔差不能超过六个月; 3 、汇票金额要规范:出票时的金额不能超过 1000 万,并且金额的大小写在书写时一定要规范一致; 4 、盖章一致性:法人章是一定要盖的,盖完必须签字,再搭配一个公章或是财务专用章,印记清晰; 5 、票面需具备要素:出票人和收款人名字全称,双方账号,付款银行名字全称,收款银行名字全称。若写了付款以后的账号就一定要与汇票专用章上的行号对应,票面必须保持整洁,不允许涂抹; 6 、票面要素必须填全:票面上的内容依次填写完整,在填写大写汇票金额时,首字要靠到人民币大写字样旁边,面必须加整。

汇票的填制

汇票(BILL OF EXCHANGE OR DRAFT)是一种债权人(CREDETOR,即出票人或出口人)开给债务人(DEBTOR,即受票人或进口人)的有以任何条件为关提的收面支付命令。汇票属于资金单据,经过付款人承兑的汇票是一种有价证券,可以代替货币转让或流通。为了防止丢失,商业汇票一般一式二联,即FIRST LR EXCHANGE(第一正本联)和SECOND OF EXCGANGE(第二正本联)。这两张汇票具有同等效力,付款人只需付其中一张,先到先付,后到无效。同时,银行在寄送单据时一般将两张正本汇票分两个连续的邮次往国外,以防在一个邮次中全部丢失。1.汇票必要项目
  每一张有效的汇票必须具备以下8个项目:P
  (1)须写明汇票(BILL OF EXCHANGE OF DRAFT)字样;
  (2)须有小写与大写的货币名称和金额;
  (3)必须有出票日期和地点;
  (4)必须有适当的文句表明为无条件的支付的命令;
  (5)必须有付款期限;
  (6)必须有收款人的名称和地址;
  (7)必须有付款人的名称和地址;
  (8)必须出票人的名称和负责人的签字或印章。
  除以上8个必要项目外,汇票上还可以加注其他项目,如信用证支付方式下,汇票还应写明出票根据(DRAWN UNDER…)、信用证号码、开证日期及发票号码、合约号码和商品数量等。2.汇票的各项内容及缮制
信用证项下的汇票的填制应完全按照信用证内的汇票条款来制作:
  (1)出票根据(DRAWN UNDER)。这一栏内要求填写开证银行的名称和地址。此栏中的名称应填写全称,除非信用证内汇票条款中允许写开证行的缩写,如信用证中规定DRAFT KRAWN UNDER HK BAND NY。但在特殊情况下,为了某种原因如开证行有保护自己或为避免国家管制的缘故,而在此栏中填上另一家银行的名称和地址,一般情况下,出口公司会接受这一要求,按照信用证中规定的银行名称和地址正确填写此栏目。
  (2)信用证号码(L/C NO.)。此栏正确填上信用证的号码。但有时也可按受来证不要求填上此栏的要求。
  (3)开证日期(DATE OF ISSUANCE)。此栏应正确填上信用证开立的日期。
  (4)年息(PAYALBE WITH INTEREST@…%)这一栏目应由结汇银行填写,用以清算企业与银行间利息费用。
  (5)小写金额(AMOUNT IN FIGURES)。此栏填写小写的金额,由货币名称缩写及阿拉的数字组成。例如,CAN$1278.00或US$598.00。金额数要求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货币名称应与信用证规定和发票上的货币的上样,汇票金额的多少应根据信用证中具体规定而出。如:
  ①如信用证中:DRAFT…FOR 100% OF INVOICE VALUE或DRAFT AT SIGHT……FOR FULL INVOICE COST /VALUE,或者当实际装运的数量少于规定的数量,在信用证允许分批时,每一批出货的发票金额是实际应收金额。此时,汇票金额=发票金额。
  ②当发票金额含佣金或折扣时,信用证表示发票含佣金或折扣,议付时佣金或折扣须在汇票上予以扣除,即汇票上应填制实际所能收回的除去佣金或折扣的金额,如:
  INVOICE SHOWING CIF VALUE INCLUDING 3% COMMISSION,AT THE TIME OF NEGOTIATION 3% COMMISSION MUST BE DEDUCTED FROM DRAWINGS UNDER THIS CREDIT.此时,汇票金额小于发票金额。
  另外当来证要两张汇票分别支付一笔交易额,如CAN$16760.00 PAYABLE AGAINST SIGHT DRAFT ACCOMPANYING ABOVE DOCUMENTS,CAN$4850.00 PAYABLE AGAINST SIGHT DRAFT AND PRESENTATIOM OF INDEPENDENT SURVEYORS REPORT……这两张汇票上的各自的金额数也小于发票金额。
  (6)汇票大写金额(AMOUNT IN WORDS)。大写金额应由小写金额翻译而成,一般顶格打印,货币名称全称写在数额前,大写金额后加ONLY。如:USD23978.55:SAY UNITED STATES DOLLARS TWENTY THREE THOUSAND NINE HUNDRED SEVENTY EIGHT AND CENTS FIFTY-FIVE ONLY其中小数点后数字0.55的表达方法有以下几种,如:
  ①CENTS FIFTY-FIVE;
  ②POINT FIFTY-FIVE;
  ③55%OR55/100。
  (7)号码(NO.)。此栏目有三种填制方法①填发票号码,说明该汇票是某发票项下的,以核对发票与汇票中相同相关内容;②按本身汇票的顺序编号;③空白此栏。我国出口贸易多采用①在的方法。
  (8)付款期限(AT…SIGHT)。常见的汇票付款期限根据汇票本身性质有两种,即妈期付款和远期付款。
  即期汇票(SIGHT DRAFT):即在汇票的出票人按要求向银行提交单据和汇票时,银行应立即付款,一般在AT和SIGHT之间的横线上打上“…”或“***”等。
  远期汇票(TIME KRAFT):表示在将来的某个时间付款。具体付款时间应按照信用证在规定的“远期”起算日算起的几天内,不同的起算日,付款的日期也不同。如:
  ①DRAFT AT30DAYS SIGHT:这是以见票日为“远期”起算日,即为见票日后30天付款,填写时,在付款期限一栏内所上30DAYS即可。
  ②DRAFT AT 30DAYSFROM THE DATE OF INVOICE:这是以发票日期为“远期”起算日,即发票日期后30天付款。在填写汇票时应打上“30DAYS FROM THE DATE OF INVOICE”。对于此类来证,发票制作时应尽量提前日期以便卖方尽早收汇。
  ③DRAFT AT 30DAYS FROM THE DATE OF B/L:这是以提单日期作为“远期”起算日,即提单签发日后的30天付款。填写时,只要打上“30DAYS AFTER B/L DATE”。
  ④THIS L/C IS AVAILABLE WITH US BY PAYMENT AT 90DAYS AFTER RECEIPT OF FULL SET OF DOCUMENTS AT OUR COUNTERS:这是一张以付款银行收到全套单据为“远期”起算日的远期算付款信用证。在填制时,应打上“90DAYS AFTER RECEIPT OF FULL SET OF DOCUMENTS AT YOUR COUNTERS”。注意:信用证内容填写OUR XOUNTERS─我方柜台,在汇票上应作相应调整:“YOUR COUNTERS”,作为受益人对付款银行的称呼。
  (9)受款人(PAY TO THE ORDER OF…)。此栏目应根据信用证内容填写。如信用证无规定,则填制议付银行的名称和地址,如也无明确哪家银行为议付行,则填制BANK OF CHINA。
  如:CREDIT AVAILABLE WITH THE ADVISING BANK NEGOTIATION AGAINST PRESENTATION OF YOUR DRAFTS AT SIGHT DRAWN ON US FOR FULL INVOICE VALUE,此文显示议付必须在ADVISING BANK (通知行)进行,即,议付行就是通知行,故在此栏中填制通知行的名称和地址。
  ①汇票的受款人通常有以下3种填方法:
  A.限制性抬头:如PAY╳ ╳ ╳ONLY(仅付给╳ ╳ ╳)或再加上NOT NEGOTIABLE或NOT TRANSFERABLE(不准流通),这种汇票不能流通,只有指定的爱受款人╳ ╳ ╳才能接受票款。
  B.指示抬头:如:PAY TO THE ORDER OF╳ ╳ ╳(由╳ ╳ ╳指定),这种汇票可经受款人╳ ╳ ╳背书转让。
  C.持票人或来人抬头:如“PAY BEARER”(给来人),这种汇票转让时无须背书,仅将汇票交给受让人即可。
  ②汇票的背书方法:
  在指示抬头的条件下,汇票只有经过背书才能转让,背书方法一般有以下3种:
  A.限定性背书:即背书人(受款人)在汇票背面签字,写明“仅付╳ ╳ ╳(被背书人名称)”或“付给╳ ╳ ╳(被背书人名称)不得转让”。
  B.记名背书:即背书人在汇票背面签字,写明“付给╳ ╳ ╳(被背书人的名称)的指定人”。汇票背书后,经过交付,由背书人(转让人)转让给被背书人(受让人),被背书人再作记名背书转让给他人,这样就有了第二、第三等背书人,这样背书的汇票可以连续背书而多次转让。
  C.空白背书:又称不记名背书,即背书人在汇票背面只要签字,不写付给某人,即没有被背书人,经空白背书的汇票,任何持有人都可受款或将汇票再转变为记名背书而转让。
  (10)汇票的交单日期和地点(DATE AND ADDRESS)。汇票的交日期指受益人把汇票交给议付行的日期。这一栏目一般由议付银行代为填写(它不得早于各种单据的出单日期且在信用证的议付有效日期内)。
  (11)付款人(PAYER)。此栏应根据信用证汇票要条款中所规定的付款人填写,可能是开证行,也可能是开证申请人或另外的一家公司,如信用证规定:DRAFT DRAWN ON APPLLCANT,则此栏填信用证中开证申请人的名称和地址。
  又如来证要求:
  DRAFT ON US,首先应明确这里的US是指开证行,于是应把开证行的名称和地址填在此栏中。
  另外如:VALUE ON US ISSUED ON OURSELVES等,只要把ON后的人明确,即是付款人,如信用证未做任何规定,付款人即为开证行。
  (12)出票人(DRAWER)。虽然汇票上没有出票人栏,但习惯上在右下角空白处盖上出票人全称印章和其负责人手签印章。与付款人相对应,出票人即出具汇票的人,一般为出口公司。
  (13)特殊条款(SPECIAL CONDITIONS)。虽然汇票上也没有特殊条款一栏,但如信用证上规定汇票中有特殊条款就打印在右上角空白处。
  例如来证要求:THE NUMBER OF B/L MUST BE INDICATED IN THE DRAFT,即在汇票右上角打上“THE NUMBER OF B/L IS ╳ ╳ ╳”。


银行汇票怎么填写

银行汇票填写内容:(l)收款人姓名或单位;(2)汇款人姓名或单位;(3)签发日期(发票日);(4)汇款金额、实际结算金额、多余金额;(5)汇款用途;(6)兑付地、兑付行、行号;(7)付款日期。银行汇票一式四联,第一联为卡片,由签发行结清汇票时作汇出汇款付出传票;第二联为银行汇票,与第三联解讫通知一并由汇款人自带,在兑付行兑付汇票后此联作联行往来账付出传票;第三联是解讫通知,在兑付行兑何后随报单寄签发行,由签发行作余款收入传票;第四联是多余款通知,在签发行结清后交汇款人。汇款单位财务部门收到签发银行签发的“银行汇票联”和“解讫通知联”后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银行汇票委托书”第一联存根联编制银行存款付款凭证。例:大圣公司需要到A市采购商品,4月2日向开户银行申请用银行存款办理往A市的转账汇票100000元。根据银行退回的“银行汇票委托书”存根联作银行存款付款凭证,其会计分录为:借:其他货币资金——银行汇票100000贷:银行存款100000如果汇款单位用现金办理银行汇票,则财务部门在收到银行签发的银行汇票后根据“银行汇票委托书”第一联存根联编制现金付款凭证,其会计分录为:借:其他货币资金——银行汇票贷:现金对于银行按规定收取的手续费和邮电费,汇款单位应根据银行出具的收费收据,用现金支付的编制现金付款凭证,从其账户中扣收的编制银行存款付款凭证。其会计分录为:借:财务费用贷:现金或银行存款出纳员在收到银行签发的银行汇票并将其交给请领人,应按规定登记“银行汇票登记簿”,将银行汇票的有关内容,如签发日期,收款单位名称、开户银行、账号,持票人部门、姓名,汇款用途等等一一进行登记,以备日后查对。


银行汇票申请书怎么填

法律分析:1、申请人须持本人身份证件到开户银行申领本汇票申请书,在本汇票申请书上填明代理付款人名称。申请人和收款人均为个人,需要使用银行汇票向代理付款人支取现金的,可申请现金汇票,在本汇票申请书大写金额栏先填写现金字样,再填写金额;2、开户银行受理本汇票申请书、收妥申请人交存的现金后,签发现金银行汇票。将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一并交给申请人。银行汇票是汇款人将款项交存当地出票银行,由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银行汇票有使用灵活、票随人到、兑现性强等特点,适用于先收款后发货或钱货两清的商品交易。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十九条 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汇票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第二十条 出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票据并将其交付给收款人的票据行为。衍生问题:银行承兑汇票申请办理条件是什么?1、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2、与承兑银行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3、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购销合同及其增值税发票;4、有足够的支付能力、良好的结算记录和结算信誉;5、与银行信贷关系良好,无贷款逾期记录;6、能提供相应的担保或按要求存入一定比例的保证金。


银行汇票出票日期怎么填

出票日期是《票据法》规定的银行承兑汇票必须记载的七项要求之一,银行承兑汇票票面上的出票日期必须使用中文大写书写。为了防止变造票据的出票日期,在填写月、日时,月为壹、贰和壹拾的,日为壹至玖和壹拾、贰拾和叁拾的,应在其前加“零”;日为拾壹至拾玖的,应在其前加“壹”。【摘要】
银行汇票出票日期怎么填【提问】
您好,我是百度合作的律师,这边正在帮您分析,请稍等【回答】
出票日期:
(1)票据的出票日期应当使用中文大写。
(2)出票日期应规范填写
在填写月、日时,月为“壹”、“贰”和“壹拾”的,日为“壹”至“玖”和“壹拾”、“贰拾”和“叁拾”的,应当在其前加“零”;日为“拾壹”至“拾玖”的,应当在其前加“壹”。【回答】
出票日期是《票据法》规定的银行承兑汇票必须记载的七项要求之一,银行承兑汇票票面上的出票日期必须使用中文大写书写。为了防止变造票据的出票日期,在填写月、日时,月为壹、贰和壹拾的,日为壹至玖和壹拾、贰拾和叁拾的,应在其前加“零”;日为拾壹至拾玖的,应在其前加“壹”。【回答】
票据出票日期使用小写填写的,银行不予受理。大写日期未按要求规范填写的,银行可予受理,但由此造成损失的,由出票人自行承担。特别指出的是,票据出票日期不得虚构(如2月30日、6月31日等)。【回答】


汇票日期怎么填

1、例示: 年:贰零贰壹年 贰零零贰年 2、例示: 月:零壹月 零贰月 叁月 肆月 伍月 陆月 柒月 捌月 玖月 零壹拾月 壹拾壹月 壹拾贰月 3、例示: 日 :零壹日 零贰日 零叁日 零肆日 零伍日 零陆日 零柒日 零捌日 零玖日 零壹拾日 壹拾壹日 壹拾贰日 壹拾叁日 壹拾肆日 壹拾伍日 壹拾陆日 壹拾柒日 壹拾捌日 壹拾玖日 零贰拾日 贰拾壹日 贰拾贰日 贰拾叁日 贰拾肆日 贰拾伍日 贰拾陆日 贰拾柒日 贰拾捌日 贰拾玖日 零叁拾日 叁拾壹日


汇票的Drawnunder是什么意思?

汇票的Drawnunder应该填外贸单证。Drawn under就是出票条款的意思。汇票上的出票条款也就是开具汇票的根据。跟单信用证项下汇票必须有出票条款,说明与某银行某日期开出的某号信用证的关系,包含三个内容:开证行完整名称、信用证号和开证日期。这三个内容应正确填入汇票相应的空格内:Drawn under(填开证行名称)、L/C No.(填信用证号)、dated(填开证日期)。当采用假远期信用证汇票时,出票条款除了填写上面三个内容外,还需要注明年息。托收项下的出票条款一般要求列出为某某号合同项下装运多少数量的某商品办理托收,即“Drawn under Contract NO.…against shipment of…(quantity)of…(Commodity)for collection”。例如:Drawn under Contact No.MNS606 against shipment of class-ware for collection。外贸单证就是指在国际结算中的单据、文件与证书,凭借这种文件来处理国际货物的支付、运输、保险、商检、结汇等。常见单证:1、资金单据:汇票、本票和支票2、商业单据:商业发票、海关发票3、货运单据:海运提单、租船提单、多式运输单据、空运单等4、保险单据5、其他单证:商检单证、原产地证书、其他单据(寄单证明、寄样证明、装运通知、船龄证明等) )。扩展材料:汇票属于资金单据,它可以代替货币进行转让或流通。因此,汇票是一种很重要的有价证券。为了防止丢失,一般汇票都有两张正本,即First Exchange和Second Exchange。根据票据法的规定,两张正本汇票具有同等效力,但付款人付一不付二,付二不付一,先到先付,后到无效。银行在寄送单据时,一般也要将两张正本汇票分为两个邮次向国外寄发,以防在邮程中丢失。我国《票据法》规定,汇票应当记载出票日期,否则汇票无效。实务中,汇票的出票日期一般由银行填写,出口企业不填。采用信用证支付方式时,汇票上的付款人应按信用证的规定填写。例如:信用证规定:“Drawn on applicant”,则汇票是以开证申请人为付款人;如果信用证规定:“Drawn on us”或“Drawn on ××× Bank”,则该汇票是以开证行或付款行等为付款人。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托收汇票

汇票中drawn under填什么

汇票的Drawnunder应该填外贸单证。Drawn under就是出票条款的意思。汇票上的出票条款也就是开具汇票的根据。跟单信用证项下汇票必须有出票条款,说明与某银行某日期开出的某号信用证的关系,包含三个内容:开证行完整名称、信用证号和开证日期。这三个内容应正确填入汇票相应的空格内:Drawn under(填开证行名称)、L/C No.(填信用证号)、dated(填开证日期)。当采用假远期信用证汇票时,出票条款除了填写上面三个内容外,还需要注明年息。托收项下的出票条款一般要求列出为某某号合同项下装运多少数量的某商品办理托收,即“Drawn under Contract NO.…against shipment of…(quantity)of…(Commodity)for collection”。例如:Drawn under Contact No.MNS606 against shipment of class-ware for collection。外贸单证就是指在国际结算中的单据、文件与证书,凭借这种文件来处理国际货物的支付、运输、保险、商检、结汇等。【摘要】
汇票中drawn under填什么【提问】
汇票的Drawnunder应该填外贸单证。Drawn under就是出票条款的意思。汇票上的出票条款也就是开具汇票的根据。跟单信用证项下汇票必须有出票条款,说明与某银行某日期开出的某号信用证的关系,包含三个内容:开证行完整名称、信用证号和开证日期。这三个内容应正确填入汇票相应的空格内:Drawn under(填开证行名称)、L/C No.(填信用证号)、dated(填开证日期)。当采用假远期信用证汇票时,出票条款除了填写上面三个内容外,还需要注明年息。托收项下的出票条款一般要求列出为某某号合同项下装运多少数量的某商品办理托收,即“Drawn under Contract NO.…against shipment of…(quantity)of…(Commodity)for collection”。例如:Drawn under Contact No.MNS606 against shipment of class-ware for collection。外贸单证就是指在国际结算中的单据、文件与证书,凭借这种文件来处理国际货物的支付、运输、保险、商检、结汇等。【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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