鲍毓明被西南政法大学解聘

时间:2024-06-10 07:02:36编辑:揭秘君

如何看待鲍毓明回应性侵养女

“收养”万一是生意呢?如果舆论能审判,他早已被定罪量刑,可法律不是这么设计的,能否定罪量刑实际是嫌疑人和检察院之间的法律博弈,在于最终法院认定的事实是怎样。而在法律方面,鲍是有一些优势的:他给出的事实,或许会避开法律。有件事情我们必须承认,各个地区的法治水平、环境是有差异的,而懂得规则的人不会不利用规则,所以再愤怒耶用不了知法犯法的说法,万一他全身而退了呢?这是我比较害怕的。在法律博弈当中,通常有三个事实,控辩双方的事实以及法院认定的事实,控辩双方是代表国家的检察院和嫌疑人、被告人。南风窗的报道我们暂且认定为控诉方的事实,虽然代表不了检察院,但已经是可获取的全部了,这个事实让当事人绝望,让我们愤怒。另一个事实则是回应提到的说来话长,他说没有以养父女关系相处,这不论是策略还是事实,都让人毛骨悚然。成立与否又牵扯几个问题:第一,是否办理收养登记?第二,母亲是送养还是出卖?第三,鲍是收养,还是收买,或者是恋爱?1.收养虽然是民法行为,但要接受民政部门的监督,要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收养关系才发生公示、生效的法律效力,如果只签订收养协议没有登记,那就不存在《收养法》上的养父养女关系。2.@法山叔 提了些母亲在干什么、证据怎么落实等问题,这些我们看不到也就无法讨论,但这些不合理让我有了新顾虑:母亲老早就知道怎么办?收养之所以要登记,是为了监督、杜绝借收养之名谋取不法利益的行为,比如拐卖妇女、儿童以及收买行为。如果养父母关系说来话长,那这些年的异常更要捋捋清楚,孩子是无法向母亲求助,还是母亲不提供帮助,或者是明知求助无望而放弃?要是母亲一早就知道是这样的结果,那就不止是性侵了。3.鲍作为律师和法律工作者,曾发过关于针对幼女犯罪的文章,他显然了解相关罪名的犯罪构成,这对公诉部门来说是个难题,因为他有可能避开所有犯罪要点。比如没有收养关系,他才敢用“未来妻子”这种字眼;最初公安部门介入也有可能因此无法推进;合法性行为才有存在的可能性预谋犯罪要比激情犯罪更可怕就在于此,受害人会做什么,别人可能想过无数次了。鲍的说来话长意味着他有不一样的事实,而控辩双方之外的法院,则需要把上面这些查清楚——谁也不能用虎毒不食子来排除各种可能,在有些人眼里利益是超越一切的。最后再次声明,这种假设并没有恶意,而且的确需要查明,哪怕真不幸言中也无可奈何,如果真是交易的话,三方都知道才最恐怖。


鲍毓明被西南政法大学解聘,你怎么看

西南政法大学商学院网站4月10日发布声明,商学院法治企业研究院已解除鲍毓明兼职研究员的聘任,并已通知本人。
有网友说: 纷纷脱离关系。这家伙一天政法大学没上,还是个全国优秀人才,天下奇观啊。不是养父女关系,那就是恋爱关系?同样是犯罪啊!
还有网友说: 若不是闹大,他觉得或许还能躲过一劫,他抱着受害者有罪论的态度。女孩的求救声,申冤声,我仿佛都能感受到,不敢去想,她得不到任何回应,得到的只是他的变本加厉歇斯底里的放纵。心疼每次这种事件发生,很多矛头都戳着女性的脊梁骨,我们都知道要自爱,可有多少人教男孩尊重女性。性盛致灾,割以永治。
更有网友说: 他是学法的,很了解我国有关的法律漏洞,一切都是计算好的,他曾经还写过有关强奸幼女的文章,指出我国法律漏洞,可怕吧这些人!


鲍毓明性侵养女案出现了怎样的反转?

轰动全国的鲍毓明案终于尘埃落定,官方调查结果公布,案情跟媒体最初的报道比起来,有三处比较明确的反转,一处涉及到鲍毓明。首先,根据联合调查组发布的结果,并不存在之前媒体报道的“性(xìng)侵(qīn)”。令人大跌眼镜的是,虽然韩某某在日常生活中会喊鲍毓明为“爸爸”,但韩某某和鲍毓明的关系并不是之前媒体报道的那种养父和养女关系,而是一种特殊的两性关系,两人其实就是在“耍朋友”,两人就是在进行正常的男女交往,所以两人也会像正常的男女交往一样发生关系,也会闹矛盾,也会卿卿我我。韩某某和鲍毓明之间的每一次发生关系,竟然都是自愿的,或者说,以现在掌握的证据来看,鲍毓明并没有强迫过韩某某,并没有违背过鲍某某意愿。其次,根据联合调查组发布的结果,韩某某年龄造假。联合调查组通过多方查证,并动用了骨龄判断的方式,证明了韩某某年龄造假,韩某某实际上是97年生人,在于鲍毓明接触前将出生年份改到了2001年,从而制造了未成年人的假象,实际上,韩某某与鲍毓明见面时,韩某某已经年满十八周岁,是个成年人了。再次,根据联合调查组发布的结果,韩某某在与鲍毓明交往、独自生活在南京期间,仍旧在寻找并与其他男性交往。鲍毓明和韩某某“耍朋友”的事情乃至韩某某年龄造假的事情,之前都有风声,唯独韩某某同时与多名男性交往的事情,此前一点风声都没有,联合调查组顺便公布了这一结果,简直就是让“围观群众”忍不住“吃瓜”的节奏,原来韩某某不但撒谎、不但年龄造假,还是一个备胎成群的奇女子啊。

鲍毓明性侵养女事件的原委是怎样的?

4月8日,呈现到大众眼前的是媒体一篇《上市公司高管涉嫌性侵“养女”》报道。这篇报道揭露了一位养父对养女作出的非人待遇。当事人鲍毓明成了人们口诛笔伐的对象。然而针对性侵养女一事,鲍毓明多次回应否认其与养女小芳(化名)的养父母关系。据鲍毓明称,它和“小芳”是情侣关系。并于去年年初,他已经给小芳买了订婚戒指且双方已经见了家长。4月11日,鲍毓明向记者发来书面回应,并附带9段手机录屏。这些录屏记录了从2016年至2017年两年多时间,疑似与“养女”小芳聊天记录。聊天记录中,“小芳”多次提到“亲爱的”、“结婚”等内容亲密内容。“小芳”还提到让鲍毓明等她两年,二人还约定去拍婚纱照。不过该聊天记录真实性尚待确认。但是,这一书面回应回避了两人是否发生过性关系以及被指强迫小芳看“恋童癖视频”一事。 小芳针对鲍毓明的回应说自己从2016年起被“养父”鲍毓明长期控制在山东烟台某公寓里,遭到其多次性侵并尝试自杀。报警后,警方撤案后又立案,但一直没有进展。13日上午,小芳向相关记者表示,这两天,她都在积极配合警方做笔录,尚未看到鲍毓明发布的详细的聊天记录。不管鲍毓明如何辩解,都无法改变性侵她的事实。她希望配合警方完成调查,尽快让不法分子接受法律的制裁。11日凌晨,烟台市公安局曾通报称,关于一女子控告鲍某某性侵一案,该局已组成工作专班。调查结果将及时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怎么看待鲍毓明这个案子

社会具有同理心,对于社会舆论来说,保护弱者一直是社会价值观的导向,鲍毓明性侵案件的核心是受害者是一名可能在十四岁就被案件嫌疑人性侵的少女,社会道德对其不可容忍,固而舆论很容易将此次案件推上社会舆论热点。而性侵弱者更更激起社会舆论的保护欲。在此次鲍毓明案件里,大多数人都会站队可能被性侵的小芳(化名)。究其原因在于中国社会倾向于保护弱者,这本身似乎没有问题,但是这种社会舆论倾向,往往导致社会舆论会间接性忽略案件事实,把案件引导至错误方向。随着舆论发酵甚至出现了大量鲍毓明家暴小芳的无证据,且非受害者发声,网友自认为的”事实”!现在暴露在大家视野下的有以下几点线索:性侵没有证据,女孩提供的证据只能证明他们是发生了性关系,但没法证明女孩是不自愿的,而且有大量通话录音和聊天记录能够间接表明是自愿的。无法证明鲍是在14周岁以前和女孩发生的性关系,这个南京警方好像还带女孩去测过骨龄。囚禁等都是假的,女孩这几年大部分时间是和自己母亲在一起,并且来去自由,没法按非法拘禁来判。可能存在人口贩卖,但女孩的母亲是不会出来承认自己卖女儿的。此案本来法院就不好审判,而随着一大批舆论的冲击,此案更为难审。被告持有“完美理由”为自己开脱,原告又因各种原因没能取下要证,再加上被告身份的特殊性,此时舆论的引导不应当带有个人感情色彩,愚以为应当微偏弱者,对其进行合理关切,大众和司法部门保护好她的安全,网络舆论不应全部指向被告或原告的个人问题,更多的应该偏向对法律和立法的“追责”,并且给出司法思考空间和判断空间,在其审判结束后舆论可由审判结果做进一步转向,将事件逐步查清查明,若审判合理,则应矛指立法,督促人大对法律进行完善,同时督促最高法进行相关法条的解释。所以目前已有证据根本无法定鲍的罪,不然也不会最高检下去那么久了五一的时候他还能出来发声,这是一件不符合大众预期的案件,毕竟我们谁也不知道真相,但要相信法律,他最后没被抓绝对不是司法黑暗。


关于鲍毓明炮轰章子怡内涵汪峰一事,你有何看法?

近来,章子怡在自己的微博上发文,称自己的老公不但能出歌还能产瓜这样的言论,一下子被冲上了热搜,而随后曾经被章子怡所diss的一位律师也发表了自己的言论,声称章子怡当时发表的言论使他陷入了困境并且被调查,并且对章子怡本人提出了质问称,如果有男士和未成年人交往并且生育孩子,最终抛弃这样的男人值得爱吗?这个微博也引起了广大网友注意。章子怡当时没有搞清事情原委发表言论首先,我认为作为公众人物,在发表自己的言论的时候,应当将事情的所有原委搞清楚再发表,因为章子怡当时看到一篇文章称鲍某。对自己的养女长时间的进行性侵,并且有三年多的时间处于失学状态,而期间多次想自杀未遂,这样的新闻引起了章子怡的关注,随后章子怡也对这件事情进行了转发,并且发表了自己的言论,声称这样的性侵事件一而再再而三的发生,但是却不能得到保护,让人感觉非常的心疼,而随后鲍某也被进行了非常严格的调查,经过调查发现,关于鲍某性侵的文章存在一定的疑点。鲍某性侵的证据不足,并且该养女已经成年了,并不是未成年的女孩当时被隐藏了实际的年龄,而随后,鲍某也因为这件事情对章子怡怀恨在心,近期在章子怡发表言论表示力挺自己的老公,时而鲍某也发出了文章,对于章子怡发出了质疑。汪峰曾经做过什么事呢?汪峰和自己的前妻在17岁的时候就进行了交往,而王峰的前妻也自称自己当时17岁的时候就怀孕了,并且还被汪峰劝说生下了一个女儿,她当时太小,因此很多事都是听汪峰的。可以说是汪峰确实与未成年人进行交往并且生育儿女,这在现在看来是比较过分的事情,因此鲍某对于章子怡也就这件事情提出了质疑,而这个女儿现在也和章子怡汪峰生活在一起!娱乐圈是比较复杂的,并且很多明星也都谈过多次的恋爱,而这件事情本身也是汪峰的情感史,与章子怡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关系,而鲍某这次公开撕章子怡,也是因为之前章子怡发表的不当言论,对于鲍某造成了一定的影响,所以使得鲍某怀恨在心,对于章子怡这次所发表的言论进行了质疑!

鲍毓明炮轰章子怡内涵汪峰,鲍毓明与他们有什么过节?

这个过节应该说是鲍毓明和章子怡之间的:去年鲍毓明性/侵未成年少女事件传得沸沸扬扬时,章子怡在微博上发声痛斥。这次借着汪峰发新歌、章子怡卖力宣传上热搜的节点,鲍毓明来了次秋后算账,炮轰章子怡不明真相时发声、事实清楚之后不删帖不道歉,紧接着内涵汪峰与未成年人交往、生育并抛弃,可谓是稳、准、狠,令章子怡和汪峰都难以招架。鲍毓明其人鲍毓明,72年生人,天津大学工学学士及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硕士、美国桥港大学计算机硕士,有中国律师资格、曾获全国十佳总法律顾问,有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出庭律师资格,担任过美国思科和美国新闻集团等跨国企业的法律顾问等,还有其他一些董事、副总裁、法务官之内的头衔,总之,在社会身份上,算得上精英。鲍毓明事件的始末2020年4月,《南风窗》杂志披露鲍毓明于2015年收养14岁的李星星(化名)为“女儿”,实则实施不法行为,令李星星深陷噩梦,多次自杀未遂。消息既出,舆论哗然,鲍毓明被口诛笔伐,娱乐圈中,章子怡和姚晨、海清、钟楚曦等数十位明星都公开进行了谴责——后续才知李星星并非未成年,其与母亲的爆料多为虚假。5个月后,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督导组联合通报了本案的调查情况,通报现有证据不能证实鲍毓明的行为构成性/侵犯罪;但是经行政司法部门调查,鲍毓明在华期间违反律师执业管理有关法律法规,情节严重,北京市司法局依法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公安部决定对鲍毓明驱逐出境,烟台市公安局依法执行这一决定。汪峰与葛荟婕的爱恨情仇随着司法机关的权威通报,鲍毓明事件告一段落,这次公开怒怼章子怡,显然是“报仇”而来,打击点除了章子怡的站在道德的制高点发声却又知错不改,另一个就是汪峰与葛荟婕的往事。葛荟婕,模特,出生于1987年7月,2005年生下汪峰的大女儿“小苹果”,这些互联网都是有记录的,删无可删,改无可改。汪峰33岁时与17岁的葛荟婕恋爱交往、次年生女是实锤,没得洗。葛荟婕在采访中称自己怀孕期间汪峰已另有新欢,加上自己不知道怎么做贤妻良母,贪玩,也不怎么管孩子,所以汪峰提出分手,后来俩人再无联系。但从汪章恋爆出后,葛荟婕多次在社交平台发飙,大骂汪峰,也让人哀其不幸,怒其不争。这些年,“汪峰发新歌”、“汪峰上头条”已经成了一个过不去的梗,没想到这次发歌不仅前逢郑爽、张恒以及华晨宇和张碧晨,后遇陈翔与毛晓彤,自己的作品被质疑抄袭,现在又遇到鲍毓明的隔空一锤,热搜是妥妥的了,可吃瓜吃到自己身上,这样真的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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