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骅62名干部被辞职事件

时间:2024-06-09 22:22:40编辑:揭秘君

黄骅62名干部被辞职事件的具体声明

1、关于提前离岗、吃空饷的问题。此次调整,相关干部只是不再担任现任乡科级职务,仍在编在岗,没有要求离开工作单位、岗位“回家”。同时,对上述人员也没有提高工资。不存在提前离岗和吃空饷的问题。2、关于被提前离岗、拒签辞职报告的问题。对不再担任职务人员,黄骅市委坚持征求本人意见,个人自愿辞职,未作“现场签字”等硬性要求。所有相关人员都已陆续签字自愿辞去现任乡科级职务。由于涉及人员较多,出于提高效率考虑,统一了报告格式,但在本人签字前都能面对面沟通。不存在被提前离岗和拒签辞职报告的问题。3、关于政法系统干部不担任职务、个别人员安排工作的问题。政法系统干部不再担任职务,是经市委常委会议集体研究决定的,体现与其他单位干部“一视同仁”的原则。同时,法院、检察院的干部也只是不再担任科级行政职务,没有免去法律职务,仍在原单位履行法定职务,开展工作、发挥作用。另外,个别干部的工作是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特长安排的。其中:为保持工作连续性和稳定性,市纪委黄平寨同志仍负责政务大厅建设等工作。为进一步促进渤海理工学院党的建设工作,刘印荣同志到该学院工作。没有“因为几个人找市委反映才被安排了工作”的情况。

黄骅62名干部被辞职事件的解释说明

《新京报》对这一情况进行报道后,黄骅市委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关于此次干部调整的背景:近几年来,黄骅市乡科级干部队伍调整的数量和频次非常少,尤其是2011年底以来两年基本没有调整干部。导致干部流动缓慢,一地一岗一职任职时间长的人员较多,年龄结构老化。渤海新区是河北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增长极,而黄骅市更是增长极中的增长极。面对当前大发展快发展的紧迫性,需要按德才兼备的原则选用一批年轻有为、充满活力、敢于担当的干部,去完成和推动黄骅新的事业的发展。调整前,与相关人员尤其是涉及到的一把手进行了比较充分的沟通。调整后的集体谈话会上,对他们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对其为年轻干部让出位置的高风亮节表达了真诚谢意。涉及到的大多数干部,都能心平气和、支持市委决定的。

石家庄3官员因疫情防控不力被问责,如何看待这件事情?

石家庄有三名官员因为疫情防控不力被问责,我的看法是问责的对,必须让这些官员知道自己几斤几两。石家庄藁城区政府的副区长在指挥村庄防疫工作的时候,由于安排部署不到位,督促检查的力度不够,于是该村庄有一名核酸检测阳性的村民失控到外面去就医,针对这一个问题必须对这三名官员进行问责,已经对这三名官员进行了处罚,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一、疫情防控必须全力应对,石家庄这三名官员应该负起责任。现在已经快接近年底了,很多在海外读书和工作的人们急着赶回国内过年,这时候的话就会带有新冠病毒的人回到中国里面来,我们知道国内的疫情暂时是缓解住了,但是由于国外人民的不配合,他们的新冠疫情还非常的严重。而这一些在海外工作和读书的人们呢,虽然说到达中国之后将强制隔离14天,但是这一些病毒在不同的环境下已经经过变异了,他们的基因训练已经完全不相同了,所以这一个隔离14天已经不再是一个标准。也就意味着这些人隔离了14天,还可能潜在新冠病毒,也就是因为这一点,石家庄现在整个城市都封了。主要的传染源就是国外疫情的输入。所以这些官员在部署疫情防控的时候力度不够,而且工作不细心,才导致一名核酸检测阳性的人名能跑出外面去买药。二、警告处分之后,这三名官员应该吸取教训。作为一名官员在思想觉悟方面应该是非常高的,而且疫情防控不是开玩笑的,必须全心全力的是硬辅,绝对不可以打草稿,也不可以随心应对,现在是新冠疫情的关键期,又由于冷空气的影响,新冠病毒随时都有可能变异情况,非常的危险,又接近年底了,很多人将会回到国内,这种情况是非常危急的,所以村庄的这些负责人在对村庄进行疫情防控的时候,一个角落都不能落掉。三、我们每个人都应该自觉的承担起疫情防控的责任和义务。我们见证了2020年是不平凡的一年,这一年非常的无情,带走了很多人的性命,也打碎了很多个美好的家庭,就是因为新冠病情这种无情的病毒,所以我们见证过它的威力之后,应该自觉的维护起疫情防控的义务和责任。

石家庄3名官员因疫情防控不力被问责,该如何做好疫情防控?

我们都非常熟悉的是,相关的政府官员正确措施,对于人民的生活来说是有着非常重要的引导作用的。而在河北现在已经出现了非常严重的疫情,现在是全国疫情都是最严重的一个疫情了。对于这样的事件的发生,也有相关人员对于河北的石家庄这个官员进行相应的问责,他在面对疫情期间没有进行及时的解决,也是一个非常让人感觉到可怕的事情了。同时也引起了很多网友们的一个愤怒,因为大家都知道是在现在疫情还是危险的一个期间,保护好自己的生命安全是非常重要的。如果说这个城市的政府官员没有颁布相应的措施的话,那么对于这个城市的疫情影响也是相当之大的,同时也是需要我们注意的是做好疫情防控。同时也是非常重要的一个事情了。而如果对于个人来说,要做好个人的疫情防控,首先你是要减少一个外出的活动。因为大家都知道是现在对于一个集体性的群体而言,中间是很容易产生一些病毒的传染的,面对这种病毒传染的话,我们都是不能够去察觉的。病毒可能会不知不觉的就传入到你的人体中。所以面对这样的情况的话,我们一定要减少自己的外出,这样才能够最大程度上去避免这样的事情的产生。同时我们如果要待在家里的话,也要保持相应的清洁,同时还要经常的开窗子,这样才能够保确实能够,经常的通风。让屋子里的空气进行一个相应的循环,对于屋子里的空气来说也是相当不错的,因为大家都知道,如果说长期待在一个密闭的环境,对人体的影响也是有很大的环境。而同时我们也需要注意一下个人的卫生,因为同时如果说疫情传播很大程度,就是自己的个人卫生,没有做好相应的措施。

你如何看待北京就昌平聚集性疫情问责10名干部这件事?

你如何看待北京就昌平聚集性疫情问责这件事?近日在北京昌平发生了一起大事件,在网上迅速发酵引起网友热议。当地出现了聚集性疫情,在没有查清楚事情真相的时候就对当地10名人员进行问责,这种做法被曝光之后,很多网友对其议论纷纷。对于这件事情的定性十分严重,涉及到的层面也非常广阔,当下事情已经接受了严厉查处,但可以肯定的是这种还没有查清事情真相就问责的做法十分欠妥,不是应对危机的正确做法。相信这十名被问责的人员对此也是一头雾水,事情发生的太过于突然,以至于造成的影响也非常大,而在这样的情况下必须有人出面来承担责任,而这十名人员则是为真正有过失的人背了黑锅,成为了他们的替罪羊,相信其中有不少的内幕,这种做法十分恶劣,不应该出现,对此应该严厉查处,迅速为过失做出补救措施,将疫情造成的危险缩小在可控范围内,还事情一个水落石出才是当务之急。这件事情也给予我们一个非常深刻的教训,很多人在生活中遇到困难的时候总是想逃避责任,把自己从当中择出去,因此处理事情火急火燎,不探求真相就盲目抓人问责,这种做法不单单是对事情的不负责任,同时也是对自己身处位置,身负重担的不负责,在其位谋其政,遇到事情我们不能够一味的去逃避,而是应该直面问题,勇敢去解决问题,将事实真相剖析,清清白白做人,明明白白做事。当下这件事情尚没有一个定论,相信后续会进行采访跟踪报道,事情已经发酵到了人尽皆知的地步,我们静候其变。相信会有一个明确的答案呈现给关注这件事情的人,还蒙冤者一个清白。

村委委员辞职程序是什么

1、提出辞职的村委会成员首先要向村委会递交书面的辞职申请,辞职申请内容包括辞去的职务和辞职的原因,并填写村委会成员辞职申请表一式三份,报镇人民政府和区民政部门备案各一份、存档一份。2、其次,村民委员会应当在三十日内召开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决定是否接受其辞职;三是对辞职请求进行表决,表决通过后于五日内公告。3、乡镇政府对村委会的工作关系是指导、支持和帮助的关系,不是领导与被领导关系,乡镇政府不能直接批准村委会成员的辞职申请。按照选举权和罢免权相对应的原则,只有全体村民才有权力决定村委会成员的去留,对他们的辞职请求,只有在村民会议上才能做最后的抉择。《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 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居民选举。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基层政权的相互关系由法律规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办理本居住地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并且向人民政府反映群众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村干部自愿辞职程序

法律分析:1、首先由村干部个人以书面形式向上级党委提出辞职申请;2、乡党委在接到干部辞职申请后应及时对干部辞职原因、辞职条件等有关情况进行了解核实,然后提出初步审核意见;审核中应当听取干部所在村组意见,并对村干部本人谈话。3、根据干部现任职务性质,召开其所在村党员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4、对于组织劝辞的干部应当及时向乡党委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劝辞后仍拒不辞职的村支两委成员,是村支委班子成员的由 乡党委予以免职处理,是村委成员的启动依法罢免程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一条 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届满应当及时举行换届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连选连任。第十三条 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村民委员会选举前,应当对下列人员进行登记,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一)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二)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三)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已在户籍所在村或者居住村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不得再参加其他地方村民委员会的选举。

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的第四章 引咎辞职

第十四条 党政领导干部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不宜再担任现职,本人应当引咎辞去现任领导职务。第十五条 党政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引咎辞职:(一)因工作失职,引发严重的群体性事件,或者对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处置失当,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负主要领导责任的;(二)决策严重失误,造成巨大经济损失或者恶劣影响,负主要领导责任的;(三)在抗灾救灾、防治疫情等方面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负主要领导责任的;(四)在安全工作方面严重失职,连续或者多次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或者发生特大责任事故,负主要领导责任的;连续或者多次发生特大责任事故,或者发生特别重大责任事故,负主要领导责任、重要领导责任的;(五)在市场监管、环境保护、社会管理等方面管理、监督严重失职,连续或者多次发生重大事故、重大案件,造成巨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负主要领导责任的;(六)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不力,造成用人严重失察、失误, 影响恶劣, 负主要领导责任的;(七)疏于管理监督,致使班子成员或者下属连续或多次出现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造成恶劣影响,负主要领导责任的;(八)对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严重违纪违法知情不管,造成恶劣影响的;(九)有其他应当引咎辞职情形的。第十六条 党政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应当经过下列程序:(一)干部本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以书面形式向党委(党组)提出辞职申请。辞职申请应当说明辞职原因和思想认识等。(二)组织(人事)部门对辞职原因等情况进行了解审核,并提出初步意见。审核中应当听取纪检机关(监察部门)的意见,并与干部本人谈话。(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党委(党组)集体研究,作出同意辞职、不同意辞职或者暂缓辞职的决定。党委(党组)的决定应当及时通知干部所在单位和干部本人。(四)党委(党组)作出同意辞职决定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辞职手续。由人大、政协选举、任命、决定任命的领导干部,依照法律或者政协章程的有关规定办理。第十七条 党委(党组)应当自接到干部引咎辞职申请三个月内予以答复。第十八条 任免机关在同意干部引咎辞职后当将干部引咎辞职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

法律分析:下文法律依据是《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法律依据:《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党政领导干部辞职制度,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部门或者机关内设机构的领导成员;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领导成员(不含正职)和内设机构的领导成员;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纪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其工作部门或者机关内设机构的领导成员;上列工作部门的内设机构的领导成员。

《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

《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

第四章 引咎辞职

第十四条 党政领导干部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不宜再担任现职,本人应当引咎辞去现任领导职务。

第十五条 党政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引咎辞职:

(一)因工作失职,引发严重的群体性事件,或者对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处置失当,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负主要领导责任的;

(二)决策严重失误,造成巨大经济损失或者恶劣影响,负主要领导责任的;

(三)在抗灾救灾、防治疫情等方面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负主要领导责任的;

(四)在安全工作方面严重失职,连续或者多次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或者发生特大责任事故,负主要领导责任的;连续或者多次发生特大责任事故,或者发生特别重大责任事故,负主要领导责任、重要领导责任的;

(五)在市场监管、环境保护、社会管理等方面管理、监督严重失职,连续或者多次发生重大事故、重大案件,造成巨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负主要领导责任的;

(六)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不力,造成用人严重失察、失误, 影响恶劣, 负主要领导责任的;

(七)疏于管理监督,致使班子成员或者下属连续或多次出现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造成恶劣影响,负主要领导责任的;

(八)对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严重违纪违法知情不管,造成恶劣影响的;

(九)有其他应当引咎辞职情形的。

第十六条 党政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应当经过下列程序:

(一)干部本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以书面形式向党委(党组)提出辞职申请。辞职申请应当说明辞职原因和思想认识等。

(二)组织(人事)部门对辞职原因等情况进行了解审核,并提出初步意见。审核中应当听取纪检机关(监察部门)的意见,并与干部本人谈话。

(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党委(党组)集体研究,作出同意辞职、不同意辞职或者暂缓辞职的决定。党委(党组)的决定应当及时通知干部所在单位和干部本人。

(四)党委(党组)作出同意辞职决定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辞职手续。由人大、政协选举、任命、决定任命的领导干部,依照法律或者政协章程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七条 党委(党组)应当自接到干部引咎辞职申请三个月内予以答复。

第十八条 任免机关在同意干部引咎辞职后当将干部引咎辞职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上海两干部因发不合格猪肉被免职了,这件事的原委是怎样的?

一、主要是因为上海的政府和公司签订的猪肉供给的合同,但是提供的猪肉确实不符合标准的,但是这两个干部明知道猪肉的质量,不仅不进行反馈还发放给群众进行使用,这个行为是非常恶劣的。二、因为疫情的原因很多生活物质不能够及时的进入到上海区域内,导致了伤害的很多地区出现了物资短缺的情况,所以当地的相关部门和公司签订了猪肉进行供给的合同,并且要求要按照合同的提示来进行供给猪肉,但是这个公司的工作人员想要进行以次充好,把一些猪肉的边角料,以及肥肉过多的部位和发臭的猪肉发放给当地的居民进行食用,但是两个工作人员明知事情的过程,但是不作出反应,所以进行了处罚。三、发生这件事情以后当地的公安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联合进行执法,及时的控制住于这家公司的主要领导,同时因为牵扯到的金额比较大,案件还在进一步的审理过程中,但是我认为这公司行为是非常可耻的,在疫情比较严重的情况没有想要团结一致来抗击疫情,反而想要一次来谋取不法的利益,得到的反而是法律的进行制裁,应该要进行非常严厉的处罚。四、在现在的疫情现象下,我们更应该要团结一心,我们应该要及时的去保障生活物质的及时供给,让人们能够有饭吃,同时对于那些想要进行发国难财,想要通过疫情来进行牟利的一群人应该要及时的去进行处罚和制止,这种行为最终的结果就是收到社会的唾弃以及收到法律的制裁,相互进行团结,互相进行帮助,一方有难八方支援,这样我们才能够更好的去和疫情来进行抗争。

上海两人因劣质猪肉事件被免职,他们在工作上存在哪些失职?

上海警方发布警情通报称,上海警方第一时间会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调查。梅陇镇镇政府与上海咨谕实业有限公司签订《保供协议》,约定由该公司于4月15日前提供猪肉产品11万份,每份规格为五花肉(2斤)和蹄髈(1斤),涉及采购金额人民币760万余元。其间,犯罪嫌疑人张某(男,38岁)、王某霞(女,37岁)、张某科(男,30岁)通过许某洁(女,34岁)采购人民币300余万元的猪肉后陆续运抵闵行区梅陇镇。在统一发放给辖区居民过程中发现 冻猪肉产品中存在肥肉过多、品相不佳、多为边角料且变质变味等问题。发现该情况后,梅陇镇镇政府立即叫停了该批物资的发放,并通报公安机关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调查。经公安机关查明, 犯罪嫌疑人张某、许某洁、张某科等人在明知提供的保供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的情况下,仍以次充好,以正常市场价格销售,且数额较大。王某霞则在明知上述人员销售伪劣产品的情况下,仍为其提供资金支持,起到帮助作用。相关犯罪嫌疑人因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已被上海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约定由该公司于4月15日前提供猪肉产品11万份,每份规格为五花肉(2斤)和蹄髈(1斤),涉及采购金额人民币760万余元。其间,犯罪嫌疑人张某(男,38岁)、王某霞(女,37岁)、张某科(男,30岁)通过许某洁(女,34岁)采购人民币300余万元的猪肉后陆续运抵闵行区梅陇镇。在统一发放给辖区居民过程中发现冻猪肉产品中存在肥肉过多、品相不佳、多为边角料且变质变味等问题。发现该情况后,梅陇镇镇政府立即叫停了该批物资的发放,并通报公安机关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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